我是第一次在豆瓣上写些电影观后感,影评不敢写,也就是说说观后感吧,这样少爱点笔墨,呵呵,其实自己就喜欢这么一口,只为自娱,看客莫怪。
言归正传,最近看了借刀杀人这部片子,我就说说对片子的感觉吧,首先我先声明,本片我觉得很有深度,并不向某些“专业影评人”说的那样不堪,当然下面就具体说说我的理由。
最为争议的是结局,好吧,我承认从头看到尾忽然来了个相对较冷的收场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可是我却觉得这样的收场在整部电影中是那么的完美,深度一点都不逊。
为什么这么说呢,当杀手垂下头颅的一霎,我竟然对他产生了无比敬意,一个靠杀人吃饭的专业级杀手竟然到最后死在了一个连枪都不会用的的士司机手上(看看他砸玻璃那段你就明白了),想想看,除了这名杀手故意放水以外还有什么可以解释?
我们回顾一下杀手从头到尾杀人的过程和手法,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几乎枪枪爆头,在那么多人的舞厅,没有误伤任何人(这里的任何人就是那些路人甲和乙,至于警察那不能算,因为我比较俗套的认为警察永远都是杀手的对立面。
),在小流氓抢了MAX钱包的时候,杀手的那种身手再一次向我们证明了他的专业技能,在最后选择地铁时候那种神奇的判断力,通过以上种种的表现我们还有什么可以质疑他的专业精神?
所以我很认真的说,在最后的地铁上杀手他放水了,对杀手而言,放水意味着自杀,所以他选择了让MAX结束了自己,那么大家会问,为什么他要选择放水,为什么选择死在这个的士司机手上呢?
下面我将详细的说说这个为什么,这也正是我对他肃然起敬的地方。
从一开始他选择上MAX的士的时候,他肯定没有想到这个车上曾经座着的是他的目标人物,也肯定不会想到MAX会喜欢上他的这位女性乘客,更不会去想这个司机会和他产生一系列的纠葛,当他在时间上打赌输给MAX的时候,他已经决定今晚的所有行动都要和这个的士司机度过,我想对杀手而言能够把时间精确到分的的士司机并不多见,并且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杀手本人也是一个非常注重时间的人(当然杀手本身这个职业对时间的要求就很严格。
)只是没有想到的是出现了这么一个飞人砸车的意外,让的士司机知道了他的身份,这个确实对杀手而言没有想到,这时戏剧性的内容开始了,杀手得知MAX受老板压迫,挺身为MAX争夺权益,小流氓抢MAX的东西被杀手毫不手软的放倒,到看望MAX的妈妈,到得知MAX的梦想,在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到杀手知道MAX的性格软肋后,极富针对性的把MAX唤醒,这里我认为,杀手已经对MAX产生了一些情感(那种相惜的感觉)从两个人看一只野狼穿越公路的画面,很直接的看到杀手对MAX人格的肯定,直到后面去拿资料,我想他是故意要让MAX去的,为什么这样做,我想就是为了让MAX自己去肯定自己,自己去突破自己,因为人生能突破自己的机会很少,如果你把握不住,就只能等待死亡,当然这里用夸张的方式表达了出来,因为对MAX而言机会只有一次,你如果自己办不到,那就是死一条出路了,这才是杀手他的用意和目的。
很多台词,杀手都在循循善诱MAX,教导他去把握机会,他也完全相信了MAX的能力,因为他在MAX身上看到了自己。
这说明杀手很自信,而且也相信MAX,直到最后他明知道最后要杀的人是MAX的暗恋目标,他还让MAX打电话去联系,他说今晚要过就是两个人,通过这些,我看到了杀手身上的闪光点,他并不是那么冷酷无情,相反充满了人情味,因为他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杀的士司机MAX。
再来说结局,杀手本身就是一个非常规职业,他们注定要孤独,孤独的执行任务,孤独的死去,所以在午夜的地铁上杀手选择了一种安静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当然还成全了MAX,我很俗套的认为,杀手是为了让MAX完成一段英雄救美而做出的牺牲。
直到最后大家还在纠结于结尾,所以我还是要说为什么大家纠结结尾,那是因为大家和我一样对这样专业的杀手这样的死有点无法接受,但是恰恰这样的死对杀手而言意义重大,因为他帮助了他认为有理想的另一个他,就是MAX,所以到最后我一厢情愿的想,杀手不在孤独,因为MAX成了他的朋友。
虽然这个交朋友的过程有点另类。
最后此篇只是自己对于影片的理解,如有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指正和交流。
惊悚犯罪片,影片讲述了被迫搭载杀手文森特行凶的出租车司机马克斯凭借勇敢无畏的精神阻止其杀人并将其抓获的故事。
前面不错,结局又变成俗烂的“最后一秒钟救人”。
另外,那时的靓汤真是英气逼人啊。
卢旺达每天死成千上万人,你眨眼过吗?这句台词后,电影不仅开始展开故事,也吸引住了我。
看似是错误的人相遇,发生错误的故事,导致错误的结局。
但并非如此,这两人的相遇仿佛在互相帮对方找回自己失去的东西,纠正各自的人生哲学。
有缺点,但耐人寻味!
很酷的杀手电影,层次分明的黑夜和孤独的人,爵士和枪支。
最喜欢的是出租车在夜色里的大段行走,带你横穿整个洛杉矶。
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有意思,很多对话都值得回味。
什么都没发生,永远也不会,因为你根本没有去尝试~
梦想一旦被付诸行动,就会变得神圣 (阿.安.普罗克特)很久以前看过的片子,剧情都有些模糊了,但里面有一段对话自己至今还记得而且深受影响。
阿汤:“某天?
有天我(你)的梦想会实现?
有天晚上你会醒来,发现自己一事无成?它只会与你擦身而过,从不会发生,而猛然间你的年华已逝。
那尚未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因为你从未准备去做!
你会把它压抑在记忆中,然后钻进你的宝贝出租车。
在你的下半生里,在回忆的泡沫里,接受白日梦的催眠。
你所做的也许只是付过林肯房车的订金。
或者说那个姑娘,你甚至不会(没有勇气)打电话给她!
你干嘛还在开计程车?
”司机沉默了很久回答说:“因为我从没试过鼓起勇气,直面自己,也许曾尝试,我试图从低谷中摆脱出来,可那不过是次注定失败的尝试。
” 为了实现梦现而去杀人这种方式自然不可取,但为了梦想而行动的人生观却值得深思 ) 未完...
大一看这部电影是因为它在菲尔德的那本《电影剧本写作基础》里被拿出来当范例,典型的好莱坞剧本,人物为了达到某个目的,不断的克服困难,最终完成个人的转变,迎来结尾。
我在看这部电影时感觉它是一个很随性的电影,不怎么精良,甚至在我看来还有些粗糙。
不过我喜欢它的剧本,和汤姆克鲁斯的颜值,所以我全都看完了,觉得还真是很棒。
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他有一个开公司的白日梦,但是他过于胆怯,总是一拖再拖,汤的出现戳破了这个泡影,他嘲讽出租车司机不会有这么一天,因为他太怂,喜欢窝在自欺欺人的小窝,说到转变,出租车司机肯定是转变最大的,他从被挟持到勇敢与汤抗衡,他厌倦了他杀来杀去却非要带上他的生活,于是他扔掉他的箱子,与他针锋相对。
汤这个角色呢,真的是“这个杀手不太冷”,冷的是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
汤为出租车司机大骂他那剥削人的老板,甚至还有空探望司机的母亲。
让我觉得心酸的是,这样一个为完成任务,对人的死亡感到理所当然(他也只能接受)的男人最后死在地铁上,洛杉矶有人会注意这个死在地铁上的人吗?这调侃让他身,上附上了- -层悲剧色彩,没有绝对的恶也没有绝对的善,不站在制高点上看这个人,汤还是那个直白的让人哑口无言的杀手。
这里指的是2004年由汤姆·克鲁斯和杰米·福克斯主演,迈克尔·曼导演的电影
看剧情简介噱头十足:出租车司机杰米·福克斯胸怀大志却裹足不前,他在一个夜晚接到一名风度翩翩的顾客汤姆·克鲁斯,不料他是一个牛x闪闪的职业杀手,今晚包了他车要四处杀五个人。
被挟持的司机战战兢兢,而杀手一路上跟他谈国际局势谈爱情谈人生,每到一站下去杀完人回头继续聊。
影片的节奏和气氛渲染的也不错,各场动作戏和高潮都基本做到了扣人心弦,整部电影看下来挺流畅的。
但是看完不禁回过头一想,这个故事实在是太扯了,前头很不错,越往后越不靠谱。
且不论一个受惊吓的普通出租车司机和坐在后座的杀手唇枪舌剑的可信度,汤姆·克鲁斯做派有余,各种计划竟然有如此多的漏洞,屡屡出差错,各种身手竟然如此不熟练,让对手屡屡有可趁之机。
最后决斗时居然死在了出租车司机的乱枪之下而出租车司机毫发未伤,你就能感到这编剧是多么的不靠谱。
对不起我剧透了。
影片难免要塞入一个女主角,但是基本就是起到了一个动机和圆场的作用。
最后杰米·福克斯自然是经过此番经历大大成长了一番,向人生更广阔的天空迈进了一步云云。
我不知道还能说些啥,不过其实这片看的时候觉得还蛮好看的。
印象比较深的是汤姆·克鲁斯的几句话:Someday? Someday my dream will come? One night you will wake up and discover it never happened. It's all turned around on you. It never will. Suddenly you are old. Didn't happen, and it never will, because you were never going to do it anyway. You'll push it into memory and then zone out in your barco lounger, being hypnotized by daytime TV for the rest of your life. Don't you talk to me about murder. All it ever took was a down payment on a Lincoln town car. That girl,you can't even call that girl. What the fuck are you still doing driving a cab? 微信公众号:肥嘟嘟看电影(feidudumovie)
在我读过的各种有关迈克·曼(Michael Mann)的评价中,最高级别的赞誉来自阿萨亚斯(Olivier Assayas)。
阿萨亚斯认为迈克·曼不仅仅是当代美国电影界的风格大师,并且是一位可与布列松、塔可夫斯基、帕索里尼、威斯康蒂、侯孝贤齐肩的艺术大师。
这个评价可算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手册派出身的影评人、导演一直有这传统,就像希区柯克、霍华德·霍克斯当年被戈达尔、里维特追捧一般,作者导演在手册派评论家眼里,不一定是必须拍摄艺术片的。
拍摄类型片的导演,在手册派评论家眼中同样可以进入万神殿。
我对迈克·曼的评价没有到阿萨亚斯的级别,不过我比较同意阿萨亚斯的观点,迈克·曼不仅仅是一位徒具强烈个人风格的作者,在完成一流场面调度的同时,他会关注到一些风格化导演所忽略的细节,会展现一些带有强烈社会观察意味的重要母题。
《借刀杀人》便是这样一部电影,这不仅仅是一部充满紧张激烈情绪的警匪电影,除了浓烈的视觉风格之外,影片对于角色的刻画、整体性情节的安排达到了非常严密的整合度。
虽然乔纳森·罗森鲍姆(Jonathan Rosenbaum)早以新世纪新黑色电影的名义点名表扬《借刀杀人》,但我还是倾向于认为《借刀杀人》是一部被低估的佳作。
《借刀杀人》获得了两项奥斯卡提名,一个是剪辑奖,另一个是杰米·福克斯的最佳男配角。
前者没问题,后者就显得无比莫名其妙。
这当然是制片公司的想法(奥斯卡奖采取报名制),但福克斯扮演的出租车司机麦克斯一角,非但是主角,而且是凌驾于巨星汤姆·克鲁斯扮演的职业杀手文森特之上的头号主角。
这其实是理解这部电影叙事与角色关系的关键点。
迈克·曼钟情于双雄对决,本片表面上来看,也是比较明显的双雄模式,联系上影片的母题,二元对立的结构在影片更为凸显:白人与黑人、日与夜、白色与黑色、英雄与恶魔、胶片与数字。
影片为了强化文森特与麦克斯视觉方面的对立冲突,还特意让克鲁斯染了银灰色头发,穿了纯白色衬衫,使得角色充满了一种肃杀、孤寂、哀愁的死亡气息。
说起来,这也是克鲁斯迄今为止出演的第二个反派角色,之前一个是《夜访吸血鬼》中的吸血鬼莱斯塔特。
即便是标新立异的反派角色,有迈克·曼压阵,这绝对不会变成所谓明星专属(star-vehicle)电影。
《借刀杀人》不像现在很多电影是专门为了明星拿奥斯卡奖拍的。
可以再强调一遍,文森特虽然是第一个出场的角色,但实际上影片真正的主角是麦克斯。
因为整部电影的叙事走向的裂变都是建立在麦克斯对外部事件的反应之上。
影片的结构脉弱非常清晰,职业杀手文森特在天亮之前要杀满五个人,对洛杉矶地理状况了如指掌的麦克斯被胁迫帮助他完成这个邪恶任务。
按照这个过关游戏似的叙事脉络,每杀一个人,麦克斯受压迫的层级便会递增。
而实际上影片为麦克斯设计的弧度转变,正是由低到高的曲线。
不过有意思的是,麦克斯的转变并非与杀人的数量完全挂钩。
这里便涉及到角色的刻画问题。
麦克斯是拉美裔移民(开场部分电视里出现了足球场景,这在美国电影中是极端罕见的场景,可见迈克·曼明显对少数族裔非常关注),他的所谓美国梦,是开一个豪华租车行,为此要奋斗十二年,攒够购买奔驰的钱。
影片开场不久便有表现麦克斯悉心准备开车的动作细节,他极端职业化的动作细节给人感觉他即将要驾驶的不是汽车,而是一辆准备执行任务的轰炸机。
可是仅仅的第一次杀人事件发生后,麦克斯就直接举手向文森特表示可以放弃这辆车。
心中的美国梦顷刻之间就灰飞烟灭了。
再看影片的第一个“激励事件”(麦基发明的术语),并非发生在文森特杀人之后,而是文森特去医院“探望”麦克斯的母亲伊达。
通过伊达,文森特了解到麦克斯一直用谎言在安慰他的母亲,这个谎言便是他已经开了租车行。
当众被戳穿谎言后,麦克斯居然激动不已,恼羞成怒,狂奔后将麦克斯的行李包扔飞。
由这两个事件就可以清晰的显示出麦克斯懦弱、不敢直面真相的性格。
影片要完成的叙事结构正是让麦克斯突破内外困境,直面自我,成长为对抗外敌的英雄。
由这个角度看,我们甚至可以认为,文森特的存在对于麦克斯的来说,不过是一个心魔,另一个自我的投射。
尤其是在二人的对话中,文森特频频嘲讽麦克斯连给新结识、存在好感的女检察官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在深夜,在高清摄影机构筑的带有浓烈超现实主义的气氛中,这样的对话显得非常梦幻不可思议。
实际上,整部电影的结构,麦克斯始终面对的问题就是如何战胜文森特,从头至尾他始终想的是逃避,直至最终的高潮,在呼啸而过的地铁列车上,逃无可逃,他才终于拿出全部的勇气,从懦夫化身为西部片中的牛仔,与文森特举枪对射,完成致命一击。
如是所述,麦克斯这个角色的塑造当然暗含了迈克·曼对于美国梦神话的看法。
既然一切都发生在暗夜时分,这自然就是一个黑色反讽版的美国梦故事。
罗森鲍姆诟病本片的情节牵强,表现在文森特在高潮处变成了超级反派。
这个观点值得一辩。
如果说麦克斯的性格曲线,是弧度化的由低到高,文森特便是反向的由高到低。
二人由此形成强烈的冲突互动。
比较关键的文森特去医院探望麦克斯那场戏,并非是显示善意,而是要抓住麦克斯的把柄。
文森特之于麦克斯,始终是由高到底的变化,即便是他能完成杀人任务,麦克斯也难逃其魔爪。
这里并没有友谊的成分。
高潮处的深度坠落,是预定的降落法则。
罗森鲍姆的判断可能一定程度上得问责于克鲁斯的形象,毕竟克鲁斯长期以来的银幕形象很难与杀人恶魔挂钩,先入为主的印象很难迅速被遗忘。
克鲁斯最后的杀人恶魔形象既像人狼又像吸血鬼 谈及《借刀杀人》的视觉特色,影迷第一反应肯定是迈克•曼特立独行的高清摄影术。
整部电影,只有在Fever俱乐部文森特射杀彼得林那场戏(我有点倾向于认为这场戏迈克·曼借鉴了阿贝尔·费拉拉《纽约王》中夜总会的射杀大戏),是使用了胶片拍摄(因为俱乐部里的灯光足够于胶片的感光度),其他全部是用Thomson Grass Valley公司设计的Viper FilmStream数字摄影机拍摄。
原因是35毫米胶片没有办法清晰捕捉到洛杉矶的夜景。
正是这台摄影机的使用,使得影片中的黑夜近乎于人的肉眼观看的效果,白色场景显得更加的闪亮,并且产生一种挥之不去的流动化梦幻诗意效果。
影片中还有大量类似上图的击穿玻璃的场面,这种击穿后的爆碎如瀑布倾泻的感觉仿佛是一种生命瞬间华丽逝去的隐喻。
这正像文森特偶尔唠叨的念白,“人生短暂”(似乎可以补充一句,“死则死矣”)。
马克·鲁法洛扮演的警察方宁亦是突然暴毙。
他的暴毙是文森特加速成为杀人狂魔的开始。
影片中还有大量的俯拍镜头,伴随着出租车的横向漫游旅程,洛杉矶的黑夜呈现出一种立体化的雕塑感。
有一场戏,麦克斯载着文森特向远方驶去,伴随着缓慢的乐曲,前方出现了土狼,镜头速度渐渐放慢。
人与动物此刻仿佛有了一种关于生存的隐喻关系。
同时又意外地浮现出一种野性荒芜的诗意。
“一千七八万人口,这可是个国家,世界第五大经济体,可是人情淡漠……报纸上说,有人在地铁上死了,车载着尸体逛了六个小时,一堆人上上下下,谁都没注意到他。
”这是文森特在麦克斯的出租车上对洛杉矶发表的看法。
日升日落,孤寂如此,迈克•曼将茫茫夜色作为杀人越货的背景时空,不啻为终极死亡诗意的最佳注脚。
It was known as “the movie in which Tom Cruise played a really bad guy.” That was as far as i knew before we walked in Coronet, our neighborhood theatre that had definitely seen better days.The giant auditorium was occupied by forty or so audiences. We congregated under the center of the giant dome like a herd of lost sheep huddled together on a stormy plain: stay close enough to be aware of each other’s presence but far enough to avoid eye contacts. City sheeps. :)The mood projected by the movie fit perfectly with this audience.The opening sequence resembled a 007 movie. Jigsaw of images: Thai newspapers and street signs, airport crowd, expensive looking leather suitcases changing hands between two handsome but rugged looking men in silk Italian suits.But then, the pace suddenly slowed down. Chaos was replaced by order; high adventure was replaced by mellow dialogs between a black cab driver and his passenger. The enclosed space of the taxi cab allowed the audience to see every facial expression shifts of the two characters, the shifting of the eyes, the pause of an opened mouth, the contemplation of an answer, a smile, a sigh,. It was meticulously done, polished and intimate.As LA’s neon nights flew passed outside of the taxi cab, like a languid river winding down to the ocean, we rode with the characters in that particular non-007 mood throughout the movie: melancholy and contemplative.Moments I enjoyed the most:1. Vincent’s face, as he stared out to the night, contemptuously stated his low opinion for the indifferent inhabitants of LA.2. The climatic moment when everything broke lose like a volcano eruption. Max and Vincent treated insults as they pointed out the fatal weakness of each other.3. The finale. What exactly happened? What made it happen? was it the finally arrived (first?) emotional connection with a fellow human being? Or was it the other way around? We’d never know.A story of the night.I like that. The sparseness of people, the space that surrounds us seems to grow under the cover of darkness. Our emotional tentacles reach out to people and places, where we wouldn’t or don’t feel safe to do in the day light.
上周末在家里看了汤姆克鲁斯主演的电影《借刀杀人》,最开始没觉的它是我喜欢的类型,渐渐被吸引,看完以后思考良久,暗自庆幸没有换台。
有些支离破碎的想法找个地方记下来。
故事发生在洛杉矶美丽的夜色里,杀手Vincent为了帮助黑帮头目消灭证人而在一夜内要连杀五人,他租下出租车司机Max的车,开始他们的杀人旅程。
这部影片最吸引我的是它塑造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杀手形象,且充满讽刺意味,引人深思。
Vincent一上车说的是,他不喜欢这个城市,每次来都迫不及待离开,他说报纸上讲有位老人在地铁上突然发病死亡,六个小时之后才被人发现。
周围的乘客上上下下,他旁边不停地有人坐下、站起,却没有一个人去注意身边那一动不动的老人。
在洛杉矶这个全美第二大、拥有1500万人口的城市,人海茫茫,你、我都不过是其中的一粒微尘,有谁会在乎谁?
此时,没有人会想到这个对人与人之间的疏离感如此在意的Vincent竟是一个杀手。
然而,杀手就是要杀人的。
面对出租车司机Max的谴责,他道出了自己的人生哲学:“你知道卢旺达吗?
你知道那里每天有几百人死于非命吗?
你参加过大赦国际组织吗?
你知道有多少生命无法自己保全?
卢旺达那些人你不认识,我杀的那个人你同样不认识,况且他本身也不是个好人,你为什么要在乎?
”此时被问的哑口无言的不止是出租车司机,也包括我这个观众。
看到有人说,我们这个时代所要担心的不是有那么多起谋杀,而是有一天,杀手说的是对的。
影片借着这个杀手的口,向我们揭示了像洛杉矶这样物质繁华城市背后的情感荒芜,它不断挑战我们的传统道德常识,让我们看电影的过程中不时觉得恍惚,对长久以来心中根深蒂固的道德观念产生怀疑。
其实,细想想,剧中最有人情味的人反倒是这个杀手,他衣着整齐,彬彬有礼,他热爱爵士,对人很慷慨, 他帮助出租车司机Max打抱不平痛骂他的老板,他为Max病重的妈妈买花并帮忙缓和母子间的关系,他主动帮别人按电梯,他询问Max的梦想并鼓励他勇敢追求自己心仪的女孩,他因为洛杉矶这座城市太过冷漠而不喜欢它。。
相反,我们看看其他那些“好人”:被困的司机Max大声呼救反倒招来抢劫(最后劫犯被杀手Vincent杀了,看到这里让人觉得非常解恨),出租车公司老板无情的压榨员工,不同的警方势力之间为“这是谁的活”而耿耿于怀,喧闹的夜总会里人们声嘶力竭的跳舞,对有人死在自己旁边而浑然不觉直至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才各自逃命,而我们的大英雄Max,如果他最后没有发现杀手的最后一个目标正是自己心仪的女孩的话,你说他会奋不顾身前去阻止?
仅从这一点上来说,这就是一部很奇特的电影。
如果说这部影片里有那么一丝温情的话,那就在于杀手Vincent与出租车司机Max之间渐渐萌生的惺惺相惜的感情,电影并没有明确表现这一点,但我们感觉到了,所以不管Max把对于Vincent来说至关重要的资料扔下高速公路,还是他试图开翻车与Vincent同归于尽,我们都不担心杀手Vincent会杀了他,而且这也可以解释这部电影最大的一个疑点:影片最后在地铁上两个人互相开枪,杀手Vincent中枪,而出租车司机Max却毫发无伤——这于常理是无法解释的;影片中不止一次他们激烈的争吵,希望把对方引入自己认为的“正途”,当Max对Vincent说“我觉得你很差劲,非常差劲”时,我们又分明感觉到他语气里的怜惜。
两个人在自己的工作领域都是绝顶专业的,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哲学,他们互相欣赏,却无法互相理解。
当杀手Vincent被司机Max的枪击中,整个世界突然安静,他无力的放下枪,慢慢的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思考良久,最后幽幽的说“有人坐地铁,死了,会有人注意到吗?
”,没有人知道当时他在想什么,但我们相信他没有一丝怨恨,我们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他是无奈的,也是迷惑的,他不明白城市这么冷漠,人与人之间这么疏远,为什么,我只是在做我的工作,杀一些跟你毫无关系的人,你为什么要生气,为什么要恼火,为什么要在乎?
影片的结尾很沉重,没有我们常见的“坏人死了,好人相拥而泣,此时天亮了,一切恢复美好”的场面。
而事实是,在这样一个夜晚,杀手连续作案,最后被杀,空无一人的地铁载着他的尸体驶向黑夜的深处,洛杉机依然有着美丽的夜色,太阳终究没有生起。
此时音乐响起,名字叫做“People die alone”...Once upon a time I was of the mind To lay your burden down And leave you where you stood And you believed I could You'd seen it done before I could read your thoughts Tell you what you saw And never say a word Now all that is gone Over with and done-never to return I can tell you why People die alone I can tell you I'm A shadow on the sun Staring at the loss Looking for a cause And never really sure Nothing but a hole To live without a soul And nothing to be learned I can tell you why People go insane I can show you how You could do the same I can tell you why The end will never come I can tell you I'm A shadow on the sun Shapes of every size Move behind my eyes Doors inside my head Bolted from within Every drop of flame Lights a candle in Memory of the one Who lives inside my skin I can tell you why People go insane I can show you how You could do the same I can tell you why The end will never come I can tell you I'm The shadow on the sun
一个有六年经验的杀手(帅哥汤姆·克鲁斯),接到一单任务,到洛杉矶一夜杀6个人。
结果,被一个菜鸟出租车司机反杀的故事。
从影片可以看出,这个杀手是一个人在作案,没有相关人员的配合。
买凶者只是给了他一皮包的资料。
来看看我们的帅哥汤姆克鲁斯是如何应对的。
一、一开始,白头发、络腮胡,老墨镜的汤姆·克鲁斯就在飞机场的大厅,人来人往之间,跟一个同样是帅哥的同志故意撞了一下,然后掉包了。
显然,这个都是提前计划好的。
包里是给帅哥汤姆的杀人资料。
汤姆猫要在一晚上连杀5个人。
不管黑白两道,连检察官也杀。
可见,这个案件多大!!!
问题来了。
既然买凶者居然连证人、律师和检察官都要杀。
说明这个案件对买凶者非常重要。
那么,买凶者早干嘛去了?
第二天都要开庭了,才想起来头天晚上,要把这所有人杀光光啊??
万一杀不光怎么办?
应急预案有没有啊?
好像没有。
二、好了。
再看我们的杀手帅哥汤姆·库鲁斯——以下简称白头汤姆——帅还是依然那么帅。
问题是,当杀手,这次似乎不合格啊。
你临时拿到杀五个人的资料,为啥要弄那么大一提包纸质的资料啊?
还照片。
你既然有笔记本电脑,后来也是通过拷贝U盘,拿到了资料。
为啥一开始不直接给一个小巧的U盘呢?
多少资料装不下啊???
弄到中间,的士司机麦克斯 居然把他的包给仍掉后,找不到下一个要杀的人了。
这是一个熟练杀手的操作吗?
三、白头汤姆要杀5个人。
这五个人的身份和住址是知道的。
但白头汤姆不熟悉路线。
所以,白头汤姆想到了利用的士司机。
他的想法是随机选择一个熟悉洛城的的士司机,威逼利诱下,总有司机愿意带着他赶到指定地点的。
果然,的士司机麦克斯 中招了。
第一个地址,很顺利就到了。
但还是出了意外。
要杀的人从窗口落下来,刚好砸到了麦克斯的的士。
窗户砸破了,车顶上还有一滩血。
那么,作为一个熟练杀手,这个时候,最佳的方案是什么?
当然是直接杀了麦克斯,然后另外找一辆干净的的士啊!!!
怎么会让麦克斯开着挡风玻璃破了,还有血迹的的士继续上路呢?
这样的车,在路上不惹眼吗?
不说警察了,任何路人看到这样一辆的士都会多看几眼的吧??
【不要说白头汤姆不忍心对的士司机下手,后面看,他杀人是不眨眼睛的哦。
连门卫都杀哦。
】果然,这辆车被警察拦下来了。
警察拦车是合理的。
但白头汤姆继续用这个车就是扯淡的。
从警察拦车开始,后面的计划就必须更改了。
很简单。
这辆车的牌照,警察肯定记录了下来,且这两个警察让他俩下车了,也把他俩的体貌特征也记录了下来。
后面的杀人,白头汤姆想嫁祸给麦克斯,这条路就行不通了哈。
四、白头汤姆跟麦克斯的上司通电话,这也扯淡啊。
你不是要计划杀死五人后,再杀死麦克斯,然后嫁祸给麦克斯吗?
当然是隐藏自己最好啦。
一句话都不应该说哈。
居然忍不住脾气,直接跟第三者通话,这样还如何嫁祸给麦克斯?
只要第二天麦克斯一死,上司马上就会把这个事情翻出来哦。
再说去看麦克斯的妈妈。
这也是扯淡啊。
既然最后要杀麦克斯顶包,那么杀死麦克斯之后,还要到医院去杀了麦克斯的妈妈啊!
否则,如何把这个事情原过去呢?
医院有没有视频监控?
不晓得。
如果有视频监控,那白头汤姆又暴露了。
五、麦克斯把白头汤姆的资料给扔了!!!
看看,杀手抓麦克斯的过程。
一个熟练的杀手居然跑步跑不过一个的士司机!!!
看来,白头汤姆真是老了。
不过这是2004年的电影啊,比《碟中谍5》早了16年呢!
我们的帅哥汤姆克鲁斯应该很能跑的啊!
六、接下来,就是我们的的士哥麦克斯了。
一个胆子很小,只有梦想却不敢冒险去实现的老实人,居然可以冒险去见买凶的黑社会大哥,且居然镇定自若的骗过了黑社会老大!!!
这是胆小吗?
这是老实人吗?
一般的普通人只怕是做不到吧!!
七、杀第四个人,亚洲人。
在那么多的人的歌厅。
居然开枪那么精准!!!
从来不误伤无辜啊!
再就是那个被杀的亚洲黑老大,别人听到枪声都开始东奔西跑了。
他老先生还有小弟护体,居然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等着白头汤姆哥来结果自己!!
这个没有高度的必死的自觉性是不可能的哦!!
八、最后,是的士司机麦克斯给女检察官打电话。
女检察官给他的电话,居然不是自己的手机,也不是自己家里的座机,也不是办公室电话,居然是图书馆的电话!!!
这是什么操作???
或许,女检察官把手机转移到了图书馆的座机上了。
问题是,你深更半夜到图书馆查资料,为啥要转移呢?
为啥手机不直接带在身上呢?
九、最后的最后,俩人跑出大楼,有多种选择,要么上大街,要么下地铁。
俩人犹豫之后,下了地铁。
问题在于,白头汤姆哥追出来后,一点都没有犹豫,直接下地铁了。
你这么神奇的吗?
十、最后最后的最后,白头汤姆哥作为一个资深杀手,从电影里看,算是神枪手了。
居然被一个菜鸟的士司机乱枪给毙了!!!
震惊!!!
麦克斯可是不会开枪的啊!!
他开枪打玻璃,保险都不晓得打开。
弄了几次,才成功。
最后,他居然就跟汤姆哥对射,把汤姆哥给嗝屁掉了!!
十一、真正的结尾:第二天,自身杀手汤姆哥估计会成为杀手界的一个笑话:被一个胆小的素手的士司机给杀了。
这是杀手吗?
这是杀手界的耻辱啊!!
===========================================================真相估计是:汤姆哥也是一个冒充资深杀手的新手。
为了挣钱,冒险接下了一单连杀5人的任务。
听说以前有个资深杀手曾经嫁祸给无辜的士司机,他也打算用这一招。
结果,糊了,把自己的小命玩进去了!!
最后,汤姆哥是怎么知道这5个人的确切地址啊!!!
好像没人给他实时信息啊!!
万一,这5个人有几个刚好不在家呢?
比如第一个,刚好泡妞去了。
比如,那个弹钢琴的老几刚好请假没来。
比如,女律师出门约会去了。
你这个汤姆哥怎么办?
到哪去找这个五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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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的能力谁都能干掉,就是干不掉出租车司机的倾慕女人!
这个女人是个检察官。
检察官给了出租车司机一张自己的名片,名片上的电话不是手机号码,也不是检察官14楼自己办公室的座机电话,而是16楼什么图书资料室的电话,而出租车司机在危险时刻拨打检察官的电话,检察官没有拿手机,也没在自己14楼办公室,恰巧在16楼能接到出租车司机打来电话的地方!
杀手最后被一个开枪打玻璃门枪都没响的家伙干掉了,真是滑稽!
喜剧效果不错。
要不是因为阿汤哥,我真不会看下去。。
这部片子全靠两大男演员撑着。迈克尔·曼喜欢的数码机我反感。
意外开始,置身意外,意外结束。尽可能地让故事发展突然而不突兀。动作体现人物,性格决定动作。开始隐射结尾。并非完全冷漠的杀手,并从心底认同这一份职业和自己行为,为了生活而已。出租车司机同样如此,梦想、家庭在现实中渐渐被置于普通地位。大城市里人由内而外的孤寂感。
Tom Cruise和Jamie Foxx确实阵容强大,但剧本硬伤太重,职业杀手要是这样儿戏,警察就可以回家睡觉了。强行把台词弄得很哲学,反而显得剧情苍白。
为了将来不会再看到此片,留此记号。
很酷的杀手电影,层次分明的黑夜和孤独的人,爵士和枪支。最喜欢的是出租车在夜色里的大段行走,带你横穿整个洛杉矶。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有意思,很多对话都值得回味。有一天?梦想会成真?但是午夜梦回,你会发觉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一切都与你擦肩而过。梦想永远不会实现,突然你就垂垂老矣。什么都
又是睡着电影
夜色中,冷面杀手的恻隐时刻
结尾太垃圾了,一个出租车司机和职业杀手对射,职业杀手不行了,狗血啊
“很酷的杀手电影,层次分明的黑夜和孤独的人,爵士和枪支。出租车在夜色里的大段行走,带你横穿整个洛杉矶。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有意思,很多对话都值得回味。有一天?梦想会成真?但是午夜梦回,你会发觉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一切都与你擦肩而过。梦想永远不会实现,突然你就垂垂老矣。”
淡定的汤姆克鲁斯原来只是个凡人...这应该出现在生活中,而不是电影中。要真是亚当桑德勒演出租司机会好很多
故事紧凑,算得上跌宕起伏,心理战部分也到位。对话营造了一种冷清的氛围,但除此也没什么更深的东西了。
什么话痨杀手,逻辑上整个借刀杀人的计策根本不需要存在。回到根本问题上就是为什么你需要一个cab driver来替你背黑锅?如果找不到这个人的话,阿汤哥在杀人时也会用同样的计划啊,找到所在地——进入建筑——杀人,无论有没有cab driver都是走的这个计划,建筑内的摄像头依旧可以捕捉到阿汤哥的脸而不是max的脸,所以想找max借刀杀人当替罪羊从逻辑上根本行不通。
太喜欢阿汤哥这个反派造型了,LA的忙碌与冷漠,在的哥身上找到一股暖意,杀手是闯入者,一个外来身份的黑夜杀手,结局是宿命般的悲凉:有人上了洛市地铁,死在这里,你觉得有人会注意到吗?
不必太在意
能够猜到的模板。司机的自然反应演得太棒。
大烂片,一颗星给最后一句台词。
一部好莱坞电影而已,被推荐者儿时的记忆忽悠了,没看出什么优质的东西来,TOM的表演很愣,这哥们演了太多商业片,被好莱坞格式化了。
吉米福克斯影帝级的表演让他没能如愿以偿(而且制片方报的还是男配角)。话说这部电影的剧本真的很优秀,尤其是在人物上面,两个人物、有限的场景和空间内产生了强烈的碰撞。
A / 开头几乎是朴素地用人物对话与空间勾勒就带出了关于城市与速度的概念轮廓,而之后所有收放自如的叙事速度控制都能降落于这个情境之内。虚构的叙事的速度便非常坚实地化作概念与现实的结合体:在坚定地释放人物的运动之力的同时,将对空间的检视不断幻化为概念的肉身,全然不显匠气。最后几场戏的空间调度以近乎决绝的姿态跨越了故事情节与概念之间的鸿沟,夜色的不断颤动与人物的奔逃形成连绵不绝的运动之波,抽象之物在现实之物的流转中肆意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