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根据纪实文学改编的电影。
这是一部讲述寻找的电影。
主人公希冀在走完全程后找寻到自己想要找寻的理念。
客观来讲,电影不错,主人公的意志力很坚毅,换做是一般人,大概早就放弃或者在路上挂了吧。
人,当认定自己有非做不可的事的时候,往往能发挥出巨大的潜力。
这个社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起文青的概念,而出门旅行,成了当代文青们标榜自身逼格的一个重要标签。
所谓文青,在我来看,当代少有,特别是青年人里,附庸风雅装逼的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窃以为,鲁迅、闻一多等这样有真才实学的人,在他们的青年时代才是真正的文青,现在呢,文青这两个字被很多人赋予了它本来所不应该承载的东西。
想起大学的时候,几个好友坐一块儿讽刺那些特别矫情的人的时候,总是这样来形容“你丫。
就是。
一。
忧伤的。
文青。
”旅行,是很多人的一个标志。
就好像在某个城市里逗留的时候,有个人特别认真的跟我说了半小时旅行和旅游的区别,末了说旅行就是有意义的,旅游就是在游览。
面对这样,我只回答了一句,这个社会,有一部分人说自己喜欢摄影,有一部分人只说自己喜欢拍照,并且喜欢摄影这一部分人里会有人动辄说我是在摄影,不是在拍照,言辞之间充满了对拍照二字的鄙夷,而在我看来,摄影是按快门,拍照也是按快门,两者并无区别,旅行和旅游也是如此,所决定区别的,并不是摄影和拍照这件事,也不是旅行和旅游这件事,而是当你做这些事的时候,你是抱着怎样的心态。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相信总会有人一脸不屑的反驳说,旅行和旅游就是有区别,也许吧,在他们的世界里,一定要把自己做的事披上一个听起来看起来很有范儿的标签。
就像我曾经问过一个人,你真的认为你的观念里,旅行和旅游有区别么?
还是单纯的旅行比旅游听起来稍微逼格高一点?
那人竟无言以对。
当我们在出门旅行的时候,很多人去了一趟远方,回来后总有人说自己灵魂得到荡涤、精神得到升华,那表情,就跟被世外高人们阴阳调和一般到了高潮,等假期结束,依然在办公室和家之间来回,而旅行的地方只能成为他们在聚会时的谈资,或许过了不到一年,就已经把路上的细节忘得干干净净,这样人,奢谈什么旅行的意义?
别闹了好么。
旅行各人有个人的感受,对,是个人的,这是自己的感受,无须跟他人交代,也不一定非要跟他人分享,至于说得到了什么,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窃以为千万不要非把旅行和所谓意义一定联系在一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没必要一定要获得别人的认同或者一定要说服别人认同。
那样实在太过伪文艺。。。。
自己玩的开心,游的快乐,所见所闻增长了自己的见识,这就叫旅行的意义,而不是那些装逼的虚无缥缈的各种概念。
这个社会,实在是伪文青太多
孤独的穿越者,在沙漠中,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对她的追随者说:'' I am so alone." 一路追随的那位摄影记者,不知道是否由于追随产生了些许暧昧和浪漫,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对着他追随的沙漠独行者说:"We all are." Yes, we all are. 即使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仍会感受到孤独。
影片音乐很美,但澳大利亚沙漠风景本来可以拍摄得更美。
曾经几次点开这部影片的链接但都没有下载,名字以及简介并没有特别吸引我去看它的地方。
偶然间下载后决定看一看,但也没有抱着很大的期望,比如像那些宣传过度的商业巨制一样。
影片一直都很平静,正如原著里面一样,一直都很平静,广袤的沙漠里,反倒是突然间冒出的游客以及蹲守的记者显得非常突兀以及不合时宜,但又是这种不合时宜显出主人公内心的孤独与长时间孤独所带来的对陌生人的无端排斥。
这是一部旅途作品,与公路电影不一样的是,公路电影总是有一条修好的公路,开上去就是了,不出极端情况,人就是安全的,肯定会到达目的地。
而在沙漠中不一样,没有路,只有指南针以及相伴的狗与骆驼,指南针丢不得,狗与骆驼到最后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寄托。
作品中的爱情桥段略显唐突,但又是生活需要,故事就应该这样继续发展。
主人公说自己有时候迷失,不知道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只是知道自己的父亲曾经横穿非洲,仿佛她要证明一些什么。
但是她的目标是明确的,就是到达目的地,有这个目标,每天她能够起床,进餐,行走,露营…,继续着一个生命应该做的所有活动。
也许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也是如此,一件事情做下去就会有结果,是自己想要的结果,是对自己的一种证明,一种认可。
没有修好的路,也会有‘野骆驼发情’似的意外,保护也许需要工具,但是更多的是靠自己坚强的内心迎向这些意外。
看似是影片中的男记者在路途上放好水箱从而她才能够走下来,但是他为什么这么做,我认为他是对她的敬佩,他做不到,给他几头骆驼他也做不到,因为那不是他的目标,从这个角度来看,依然是她个人的胜利。
这个世界我们总说团结力量大,但是我们是否忽略了只有个体强大才能够团结。
这部作品是一个人的故事,作者也许只是简单记录了旅行中的点滴,但是这种平淡的叙事手法却能够让看客在每一分钟都在思考问题,思考旅途的问题。
这部纪录片看的很突然,起因源于最近的疫情,户外圈的朋友推荐了几个经典户外电源,随手看了几张宣传照,选择了这部《沙漠驼影》,第一次搜索居然搜成了沙漠骆驼⁄(⁄ ⁄•⁄ω⁄•⁄ ⁄)⁄开篇介绍说是横穿澳洲中西部,一眼就亮了。
这是我熟悉的土地,曾有幸瞥过一眼澳洲的心脏Ayers Rock, 原住民称其为乌鲁鲁Uluru,是原住民的圣地(为了尊重其文化,已于2019年10月26日禁攀,何其有幸在那之前攀爬了一次!
),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体岩石,在不同季节不同气候下,甚至一天中的不同时间都会有不一样的变化,从赭红到橙红,热烈仿佛在天边燃烧,最后变成暗红,渐渐变暗,色彩绚烂无比。
也因此对当地的文化异常迷恋,看过历史文化博物馆,了解过其风俗习惯,也看过一些纪录片,因此这个横穿澳洲心脏的纪录片非常戳我。
原来原住民真的以白白胖胖的虫子为食;他们有一项很古老的技术,燃烧隔离带防止火灾,同时也可以圈地进行小区域狩猎;他们故作凶狠的找人讨钱只是为了不让游客冒犯自己,其实他们很热情也很善良;他们爱唱歌,爱跳舞,爱画画,他们的独特摇滚艺术,他们用舞蹈与身体绘画描述着梦想、认识着世界;当然,他们也有一些在现代文明看来的陋习:女子不可穿越圣地,不可屠宰袋鼠,这都是犯罪。
但正是这些点点滴滴铸成这迷人特殊的文化。
影片根据Robyn Davidson的《tracks》改编,讲述一名女子实现渴望已久的追逐荒漠的梦想,独自一人带上四只骆驼和一条狗穿越澳大利亚,从Alice Spring横穿澳洲到达澳洲西海岸,整个片子节奏舒缓、色彩饱满,漠漠黄沙,斜洒夕阳,人脸上的朴实与沧桑,这种萧条感却令我莫名的踏实。
开篇Robyn说,“有些流浪者在哪里都是家,有的人却在家里也无所适从,我就是其中之一。
”她从头到尾都散发着倔强与孤独。
她的旅途,不是为了证明什么给别人看,而是为了自己也没太搞清的一个念头,唯一能肯定的是她想离开城市的喧哗,浮躁的人性,和那无意义的生活。
她的生活并不愉快,慌蛮的小城,女性毫无地位,白人对土著民冷眼对待,她有很多不满情绪,她不善交际,她说她要旅行,可她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她自己、那颗冲动的心以及付诸实践的勇气。
她只身来到Alice Spring,一无所有,她希望找到三只骆驼和一些经费。
她在骆驼驯养地免费干了八个月的劳工,除了一身训骆驼的本领什么也没有;她跟着抓骆驼的Sallay Mohomet亲自捕获了两只骆驼驯服公骆驼Dookie,还附赠一只小骆驼Goliath(这是一只小可爱(*╹▽╹*)!
);她向国家地理申请经费;When you want to do somthing with all your heart, the whole world will help you.影片中时常穿梭着她的梦境与回忆,这是一个表面坚强倔强内心却缺少安全感的女孩,年幼母亲离世寄居姑姑家,孤独从小与她陪伴,她拒绝不属于自己的热闹,远离喧嚣,冷静而独立。
当她走向荒漠深处,人类的渺小可见一斑,恐惧,无力,但当她深处广袤的沙漠里,她才是她自己。
但长时间的孤独所也让她对陌生人的无端排斥,那些自驾旅行的游客以及蹲守的记者显得非常突兀不合时宜。
在漫长的旅途中,原住民的朴实真挚与善良,人与人的信任,相互帮助关爱,像父母关心孩子哪有的随意自然,渐渐的抚平了小时候的创伤,她开始学会找人倾述,寻求帮助,也学着去实现别人的愿望。
一人,一狗,四只骆驼,这是一场艰难的旅行,路途遥远,荒芜人烟,炎热,狂风,沙尘,缺水,迷路,野骆驼的袭击,小黑狗的离世,孤独,寂寞,她有过犹豫,有过退却,也怀疑过旅行的意义,但最终在蔚蓝的海洋里,畅快的游动,尽情的欢笑,这一刻,一切都值得。
I am so alone.We all are.旅行的真谛是带着灵魂去寻找生命的意义,Camel trips do not begin or end, they merely change form.喜欢户外的朋友,这是一部不容错过的澳洲之旅,还有《国家地理》70年代的风光照!
(导演约翰•卡兰拍过《面纱》这本书我很喜欢,又有一部片可以看辣)附赠几张美图,似乎该写个游记??
唯一可以同时看到southern cross 和北斗星的地方
从1971年的《小姐弟荒原历险》开始,澳大利亚的电影总是离不开国土中部那绵延万里的滚滚黄沙,仿佛这证明了居住在海岸线大城市的澳大利亚人,在这种千篇一律的都市现代文明下,对于远离海洋的沙漠的心驰神往。
他们或逃避,或寻觅,在孤单的旅途中去寻找人生的意义,这可能是一代澳大利亚人的共同理想。
而本片中这位具有独立精神的勇敢行者--罗宾戴维森,她正是这种理想的最佳代言人。
本片改编自罗宾戴维森的自传体小说《轨迹》,如实地再现了女冒险家准备旅途和踏上旅程的全过程。
在旅途的准备过程中,罗宾只身来到了澳大利亚中部的爱丽丝斯普林斯,她希望找到三只野骆驼和一些经费。
显然在这里,她的生活并不是十分愉快。
蛮荒小城中,男性占主导地位,女性往往没有发言权,白人对待土著居民冷眼相待,高大威猛的骆驼只是一帮畜生,人与动物之间,甚至人与人之间都存在这不对等不和谐的因素,理想主义的她表露着许多不满的情绪。
这让她在人际交流中产生了困难,因为与她那些善于交流的亲友相比,她更希望以不会说人话的动物为伍,以卑微的原始的土著人为伴,因为在他们面前,她才能感受到一种真挚的情感。
为什么罗宾要踏上这次旅程呢?
罗宾在一开始的自述中并没有给我们答案,但是影片的第一个镜头是自己儿时恍恍惚惚的倒影,后来这些儿时的片段在旅途中出现多次,仿佛在告诉我们这就是她来荒漠的根本原因所在,最后她揭开了自己的伤疤,儿时丧母,甚至离开了自己亲近的”小伙伴“。
这种悲惨的命运给罗宾留下了的是难以平复的伤口,这次旅程,是为了抚慰他独自忍受的伤。
但是到了旅途的后半段,罗宾在极度的困境下,杀掉了陪伴在身边的小狗,仿佛让她伤得更加严重了,开始质疑自己旅途的意义。
然而在与一位男摄影师的交流和陪伴下,她的伤逐渐愈合,她知道了自己的问题,两人之间从一种对立关系转变为爱情关系,这让影片的结局最终呈现出一派正能量的人生态度。
作为一部旅程片,影片的剧情是由罗宾在沙漠中遇到的人和事物串在一切,这种剧情只是如同散沙的剪影,并没有连贯性。
而唯一一段情感线索也就是她与男摄影师的感情,然而这段感情也因为一些事故,以及罗宾希望单独完成旅程的强硬态度,被搁置在一旁,使得影片看起来缓慢而又冗长。
能弥补平淡剧情的,只有那些自然奇观。
多种颜色的土壤,千奇百怪的地形,以及那点缀在边缘的绿色植物,演奏了一曲富有节奏的沙漠荒野交响曲。
仿佛导演在告诉我们,人类构造的世界在大自然面前只是配角,她希望利用犹如《天地玄黄》纪录片的影像,去让我们在犹如沙漠远征的人生旅途中停下脚步,驻足观赏自然界带给我们的奇迹,以及那些原始人类那种最淳朴最和谐的生活,它会告诉我们更多。
很多观看影片的人可能也是因为本片的主角米娅华希科沃斯卡,自从《爱丽丝漫游奇境》之后,米娅的戏风多为文艺独立电影,这也是生于堪培拉的她在多年闯荡好莱坞之后,回归家乡的作品,她的演出动人地表现了这个表面上坚定倔强却内心缺少安全的女性,尤其是当她走入荒漠的深处,那种人类的渺小,通过她的恐惧和无力表现得淋漓尽致.。
总之,本片是一部漫长的旅程影片,在去年的威尼斯电影节上颇有好评,它的摄影曾经在多个电影节获得提名。
喜欢野外旅行的驴友们,不容错过这次"漫游澳洲的好机会"。
评分:IMDB 7.2烂番茄: 83/100 烂番茄用户:86/100(4594人评分)metacritic:80/100豆瓣:7.5
出发不必是为了征服,也不是非要证明什么。
如果别人问,为什么?
那么,为什么不呢?
有一种获得,是经历了就好。
电影带给我莫名的踏实感,漠漠黄沙,斜洒的夕阳,人脸上的朴实与沧桑,这种萧条感,像极了从小长大的小小村落,而女主从头到尾散发出的倔强与孤独感,很少得到父母陪伴的自己也深深体会过。
孤独,从身为探险家的父亲张口告诉小女孩,你的母亲上吊自杀了,从长裙飘飘本可以无忧无虑长大的小女孩不得不离开依赖的父亲和狗,跟随姑妈相依为命的时候就种下了。
孤独,却在遇到任何困难都没停下前行的脚步,也拒绝任何不属于自己的热闹,比如你看看那热情的叽叽喳喳各自高谈阔论一翕一合的嘴唇,与那一双冷静独立的眼。
电影多数时候呈现的都是澳洲地区被海洋包围着的沙漠风光,少数几个镜头印象极为深刻,久经风沙粗糙斑驳的脸,土著居民保守朴实真挚的笑,动作笨拙不断重复妇女必须要遵守规矩的大爷,慌乱之后生硬举起手枪射击野骆驼,后半段旅途,可能已经想放弃,路过一处居民屋,老夫妇做饭招待,妇人为她洗头洗澡,临走递来一包可能用得着的东西,像是父母关心孩子一样亲切随意自然。
摄影师在旅途快要结束时出现,带来一大批记者,像之前未经允许拍摄土著居民秘密行动一样有失分寸,女主也还是选择了与他在一起,像脆弱到快要崩溃遇到一根可以支撑能给自己抚慰的稻草。
最后的镜头,女主一头扎进海洋,自在快活地笑着,这一刻,还计较什么得失呢。
经历即是获得。
爱丽丝漫游仙境是美好,漫游沙漠可是苦难啊。
在这种情况下,女猪脚还能嘿咻,真是有闲心啊。
一路看的就是风光和艰辛。
徒步路线:澳大利亚比布蒙小径。
适宜人群:所有喜欢徒步旅行的人总长:约966公里。
这段路被分为58个部分,沿途有49处休息地,蜿蜒穿过许多原始居民的聚居地和澳大利亚本土的动植物乐园。
途中到露营营地你会见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徒步旅行者,也会见到澳大利亚当地的人民,他们经常步行好几个星期来更好地了解他们自己以及居住的这片神奇的土地。
去了旅游,不一定就开阔了人生和思想,现实里,没有那么多大起大落的痛苦,那么多外露的竭斯底里,再怎么样,都是一个人的事情。
学到的,感受到的,是在自己的心里,独自体会的。
踏上旅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在路途中,说立刻明白了什么人生哲理,那也不太可能,有些人走到最后,也没有弄明白自己到底寻找的是什么,自己为什么要开始。
电影里没有明确表现出来,但是看到女主角最后的笑颜,感觉到,在这趟艰辛的路途,她没有白白浪费这些经历的事情,而是弄懂了点什么吧。
她的路途,并不是为了证明什么给别人看,而是为了自己也不太容易搞清楚的一个念头开始的,唯一能肯定的是,想离开城市的喧哗,浮躁的人性,摆脱那种无意义的,一日一日重复的生活。
怀着很高的期待看这部电影:《tracks》,豆瓣评分7.2,中等评价,网上评价均不低,一个女子,从澳洲艾丽斯斯普林顿出发,和一条心爱的狗、三条驯服的骆驼一同横穿澳洲沙漠来到了太平洋西海岸。
途中肯定发生了很多事情,在我的脑海中应该是惊天动地,可歌可泣的,可是电影中展示出的却有些索然无味:一个闪念,一场看不清楚的恋情,一段跨越了沙漠的行程,除此,我没有看到更多的内容。
1.结合自己经历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好的路线、地点,当然也就不乏在路上的人,可是这些人又有多少是值得我们尊重并能从中汲取营养的呢?
我和同学也曾一时冲动骑行过最美的风景大道川藏南,见到了壮丽风景,也遇见了我的初恋。
但,平心而言,由于我没有做好准备工作,对文化,风情,历史,地理等角度没有纳入我的观察,只是为了骑行而骑行,现在回想,不免太狭隘了,对不起这一路的辛苦。
到达拉萨之后,也看到了很多骑行者和搭车客,各种各样的人,可是现在看看他们并没有太多让我学习的地方,倒是我身边的同事以及当时的骑行者猫哥,小林,赵哥让我受益颇深。
我不知道《tracks》的作者是不是和我当初有些类似,但是在这部电影,我并没有看到她所谓的收获,仅仅是走完了全程而已!
2.结合我看到的前一段时间看游记,同样的路程,作者却从人文,地理,饮食,风俗,建筑等角度写出来洋洋洒洒N万字,后来集结成书。
同时在路上不断拍摄、记录。
可以推测,作者在出发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留意路上遇到的人,发生的事,自己的感受,不断更新自己的“地图”,这也是一种选择,二者相较,立意高低自现。
3.结论所谓旅行,就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
从自己住烦的地方到一个别人住烦的地方?
现在我不敢苟同。
旅行,就应该不断开拓自己的视野和见识,不仅做好吃苦的准备,同时要做一个有心人,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不断更新自己的世界。
以前,我羡慕小圆的生活,我知道我没有能力去做,或者我承担不起那样做的代价,可是现在我感觉我不愿意这样做了,因为如果我没有打开心智,怀着看到了,听到了,遇到了,然后过去了的心态去的话,即使周游了世界,那么我还是那个我,并没有更新。
所以现在的我就是打开心智,去学习,这样,天天都是旅行,天天都有收获。
这,就是我想要表达的。
我真的不能明白还有人为这个电影打5星??
请问,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何值得推崇的??
她可以选择自己去哪,这都无可厚非。
问题就在于,她杀了野骆驼!
野骆驼在沙漠里生活得好好的,多美丽的生命!
就她这老女人命珍贵?
典型的强盗行为,闲得蛋疼,哦不对,闲的球疼拿个枪跑到人家骆驼住的地方把骆驼打死,我当时真他妈的想骂娘!
立马就果断关掉!
后面的任何情节也都不再感兴趣。
风景乏味,主角丑陋,叙事单调
3.6分
平了点
找米娅来演这个角色很合适,她身上那种很不屑的感觉很容易就把观众带到一个行者无疆,勇者无畏的状态。看似无奇的一段沙漠征途,却谱写出一个令人先精疲力尽,后让人振奋的勇者传奇。
Robyn: Rick, I'm so alone. Rick: We all are.
太平庸了。矛盾冲突处理的太简单,只剩下风光了
可以跟《无依之地》对照着看。《无》本质上讲的是一个老百姓安贫乐道知足常乐的故事,全球几十亿人大部分人都这么熬下来,是没办法自己妥协还自己给自己找乐的事儿。但本片却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在人类历史上,可能只有几万人能做到。《无》还不错,至少没刻意煽情。但如果不是得奖,没什么兴趣看。而《沙漠驼影》充满激情,让人兴奋。两片对比说明一个问题,怎么拍不重要,拍什么才是关键。
然而当你日复一日地每天跋涉二十英里时,真会有一些奇异的事发生,一些只在过后才看得清楚的事。
旅行或者其他方式地活着,都只是一种形式,最终都需要坚持。
好于预期
这应该是我看过的沙漠/生存题材里最轻松的一部电影。本来就是讲一个人自发的旅行和精神放逐,真欣慰没有没有拍成阿拉伯劳伦斯版的wild。Mia的愁眉头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惹ヽ(;▽;)ノ
如果荒漠 一个旅人 四只骆驼 一只狗
励志,很适合人们看,能学到很多东西
我是向往沙漠的!敦煌、三毛、撒哈拉!但可能也是逼格不够,这部片也是有点看不下!单角色传记题材的电影也真的是太难讨喜!
除了男主有点丑,其他都挺喜欢的,狗狗要是不死就好了诶。装备党都弱爆了。
很美很美很美的纪录片,每个画面定格都是国家地理的插图。虽然平铺直叙只是偶尔解释过往与精神但那种莫名的执拗劲儿也根本不用太多言语。很纯的旅程,很纯的人物,不造作的描述爱情,不刻意描写苦难,全程只是那份孤单的惶恐看得出丝毫的情绪。与wild大相径庭。最近总看这样的片子,难免令人蠢蠢欲动..
旅行这事啊。。。
像是一个电影学院的学生,第一次摸到好机器,课本里见过的手法,统统都要上一遍。作曲家,第一次接到大单子,音乐塞满整部电影。
一场在现实中有明确方向、在电影中却几乎没有建立任何方向感的旅程,尤其有意思的段落是关于indigenous culture的神圣土地以及面对殖民者时那些小小的反抗之举。没想到看到最后我被巨大的孤独感吞食,很难过很难过。看完了所有阿当主演的电影,觉得每一部都是爱情片,他这个人无论在什么角色里都散发着相当单纯、原始、旺盛的生命力,于是可能有脾气,有欲望,很混蛋,但可能是他长得真的好大,只要在银幕上,就让人感受到拥挤的爱。
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