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名称:《几近成名》Almost Famous电影时长:2:41:29导演:卡梅伦·克罗主演: 派屈克·福吉特、凯特·哈德森、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等观影理由:喜欢音乐喜欢摇滚,且在曾经的奥斯卡获奖名单中有所耳闻Almost Famous:一曲摇滚时代的挽歌电影名称:《几近成名》Almost Famous电影时长:2:41:29导演:卡梅伦·克罗主演: 派屈克·福吉特、凯特·哈德森、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等观影理由:喜欢音乐喜欢摇滚,且在曾经的奥斯卡获奖名单中有所耳闻阅读注意事项:篇幅较长,有剧透,慎点一部长达一百六十余分钟的关于摇滚的电影。
我一直认为上世纪鲜活的摇滚时代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所谓摇滚绝不仅仅是才华与艺术、呐喊与理想,更包含着深厚的属于那一代迷惘的人破碎过后对摇滚二字托付灵魂的信任,而这是我在现在愈发商业化的摇滚中所不曾感受到的。
我很高兴看到这样一部不以欣赏音乐或展现个人成长为目的的电影,更多地,自导自演的导演卡梅伦·克罗在追忆重塑自己的往昔的同时,真正探索着那复杂的“摇滚精神”,以及最重要的,留下了热爱摇滚的人们最真实的“疯”。
《几近成名》海报这是个怎样的故事呢?
一个男孩成为滚石杂志的记者,跟随Stillwater乐队开启了一段有酒有毒、有笑有泪、有生死的交锋与信念的崩塌,从而追寻自我的旅途。
叙事:从叙事上来说,这部电影对观众来说并不能算是非常友好:首先是在于,除非是对摇滚圈有一定了解的观众,否则很难真正感受到这部电影所想表达的种种。
例如当镜头聚焦在那些摇滚歌星面对记者提问时毫无逻辑甚至带有些许所谓“青春疼痛”色彩的言语、他们不符合常人清醒状态的看似幼稚无聊的举动,以及那些歌迷或狂热粉丝以各种方式尝试接近自己喜欢的乐队成员、潘妮作为一个歌迷却始终在强调自己已经“退休”的事实,这种种的剧情细节都会对未接触过摇滚的观众留下完全不知所云的印象。
但如果这一代摇滚人的迷惘与疯狂能够被理解,也许还存在第二个问题:用将近三小时的时间来讲述一个细节众多的故事显得过于冗长。
当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寥寥无几的弹幕中出现了很多这样的字眼:“无聊”、“节奏太慢了”、“怎么这么长”等等,伴随卡梅伦·克罗对剧情起伏冲突日常化的处理,似乎让那些本该深刻留在关众心中的信息与感觉都在进度条的游走之间慢慢黯淡下去。
对于这一点,我想为《几近成名》正一正名:剧情本身并不琐碎寡淡,而充满丰富的、多角度多角色间的矛盾冲突,包括主角威廉的姐姐与母亲之间存在的现代新观念与旧有刻板价值观的碰撞所激化出的矛盾、威廉对看似因爱而“迷失自我”的歌迷潘妮所产生的不解与迷恋、威廉与Stillwater乐队吉他手罗素之间因对潘妮的感情、被利用的情节与价值观的冲突而产生的隐而未发的矛盾,以及罗素与其余以主唱杰弗里为首的乐队成员之间因思想深度的差距而产生的隔阂,这一点始终贯穿着电影始终,从大大小小的争吵、聊不到一处的话题到最终飞机几近遇难时所有矛盾都在此碰撞,这一系列的矛盾冲突都是相互交错中兀自有序着并层层推进的。
剧本另一点让我非常欣赏的,是在于它的叙事是有记忆点的——这就帮助这部冗长的电影在处理它碎片化还有些许反复意味的剧情时,能够仍然保持观众观影的兴趣与思绪上可以追寻回味的点。
对于这部电影来说,我认为它的记忆点是那看似不起眼的元素——飞机。
第一次出现这个元素,是在威廉的姐姐与母亲决裂后选择独自远走高飞之后选择的职业:空姐。
离开后的她为威廉埋下了热爱摇滚的种子,于是当十五岁的威廉也踏上自己的旅途后,“飞机”这个元素再次出现了,只是它出现在了那位成熟美丽的摇滚“老粉”口中:机长已经亮起禁止吸烟的告示灯,麻烦请各位熄烟、将椅背竖直、餐桌收好。
”这句话本应该是飞机上乘务员的工作用语,而它现在出现在潘妮带着威廉却以寻找罗素追求所爱为目的的派对上,潘妮一句微醺状态下的打趣的话以得到大家的关注;也就从这句话开始,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潘妮与罗素之间的情愫、威廉深埋的爱、对未来的想象与暗藏的失落与对追寻自我的坚定决心等,也就从潘妮的这句话开始,整个剧情便开始随着远走高飞的威廉的足迹开始“起飞”。
当发生了一系列的精彩、争吵、背叛、利用、崩塌、生死之后,也正是我们好不容易把这个故事的大概啃下来之后,“飞机”这个元素再次适时出现,把混乱的思绪归一——是在返程的遭遇风雨险些坠落的飞机上,所有人都面对生死这样残酷而又猝不及防的事实敞开心扉,除潘妮以外的所有人都在那狭小震荡的空间里大声说着自己生前的遗憾或那些未曾说出口的实话,那些实话包含着错综的人物关系中各种带有锋芒的七嘴八舌的态度,于是所有混乱的矛盾冲突都得到了联结与收束,将剧情推上真正的高潮,展现着在“远走高飞”的行径中掀起的浪潮是如何吞噬或打磨着人内心的坚守的。
最后一次出现飞机的元素,是对于潘妮来说一切真的风平浪静、她可以放下并平静地审视自己的一切后踏上飞机,轻声伴随着广播里空姐的声音玩笑般重复的那句:“机长已经亮起禁止吸烟的告示灯,麻烦请各位熄烟、将椅背竖直、餐桌收好。
”及其收敛的状态与先前这句话出现在她口中的情形形成了强烈反差,却也让这狂野心绪的飞机在出发与返程之际拥有了耐人寻味的张力。
真实与精妙。
这是这长达三小时的剧情在我脑中留下印记后我最为直观的感受,好像摇滚时代末期本该是这样的,好像对于我的热爱来说有一块由我的认知来完成的期待被一种极具美感的方式填满了。
这样一种真实的疯的刻画,真实的丰富的人物的刻画,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以下几个元素:1. 导演:这部电影能够如此真切地展现一个有逻辑、贴近现实的故事,与导演卡梅伦·克罗有着分不开的联系。
自编自导、自传式,与威廉相似的人生轨迹(也曾担任滚石的记者并感受到了摇滚圈逐渐走向虚荣的氛围),这些都成为卡梅伦能够表达自己真切态度决定性的因素。
在整部电影的剧情中,我们能够很明显地感受到卡梅伦刻意地做了贴近真实的处理——所谓真实,即还原与保留,没有过多的夸大或掩盖。
他保留了现代人或许会认为毫无意义毫无逻辑的对话,保留了摇滚音乐人染毒的情节与对性的渴望,他保留了无聊的争吵:例如乐队成员因一件定制T恤上各成员的显眼程度而发生的口角。
他不带色彩地保留了很多对剧情推进没有显著作用的细节,却在这些细节一一的呈现与堆积后不动声色地表达了自己对摇滚界初心的改变的深深痛心与讽刺,以及对保持自我的珍视,最后以一个平凡和缓的结局留给人温暖的深思余地。
这样的影子几乎存在于他的每一部作品,例如《伊丽莎白镇》中的主角本身平凡美好的生活中遭遇挫折,险些放弃生命后最终在伊丽莎白镇这个陌生的世界中重新找寻自我,以及《香草天空》中的曾风度翩翩的主角历经毁容与爱情的创伤后对自我的价值产生了深切怀疑、历经曲折后才选择摘下面具探寻真我,我们可以发现在卡梅伦执导的作品中,大量出现着“追寻自我”的主题,而这也是每个生活中的个体所必然要经历的一个历程。
也许是受到个人经历的影响,卡梅伦很喜欢聚焦在个人精神层面的蜕变上,选择最贴近生活与角度的故事用最平凡的方式讲述出来,还原一种人人都能有一定程度上共情的真实。
但《几近成名》这部电影优于他的另外这两部电影的点便在于,《几近成名》在反思自我及一个环境的基础上,更对一个时代、一种形态、一种变化、一种价值观进行了反思。
另外,卡梅伦的电影中有一个共通的细节,是在于他喜欢在电影的镜头中借助一些打印出的照片来借助他的叙事,这一点在以上提及的卡梅伦的三部电影与他的其他电影中都有所涉及,只是在《香草天空》与《伊丽莎白镇》中,照片更多地作为一个打开回忆的钥匙来展开一种情绪的展现或一段往事的叙述。
而在《几近成名》中,威廉作为记者跟随Stillwater乐队外出演出,沿途拍下了人与事物,照片成为了他对记忆的一种记录、一种对所包含的情感的封锁,从而让这个十五岁的男孩也有了可挖掘之处,成为了一个愈加真实的存在。
《几近成名》中照片的运用2. 表演:饰演已“退休”却仍怀热忱的资深摇滚歌迷潘妮·连恩的女演员凯特·哈德森,让《几近成名》这部电影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的提名。
如果说这单单是一个美艳魅惑、带着一点狂热与矜持的女性角色,那么我认为仅仅加上一些台词上声调的处理、肢体与整个状态微微的疯癫与不清醒的加成,这对于一个天生丽质的金发演员来说并不算是一个非常有挑战性非常有里程碑意义的角色;但随着剧情深入、对潘妮这一角色更加透彻的理解,我真切体会到了凯特·哈德森的惊艳之处——作为一个金发女郎,她所表现出的,既有Courtney Love那种极度在摇滚中依赖感性宣泄的老成的疯与癫狂,更有如同一位缪斯一般的纯洁与本真。
对于这非常复杂矛盾、很容易被处理成纯戏剧性的两点,凯特·哈德森却非常擅长运用动作与表情,让这个戏剧性的人物变得“真”了起来。
首先是动作,大体上来讲,无论是走路的步伐还是平日的行动,凯特·哈德森都采用了极其活泼灵动的处理,随意的摆臂、轻盈的四处留下足迹的步伐,展现出潘妮本真一面的同时也给人一种捉摸不透、抓不住的感觉。
这一点在大巴上潘妮争夺威廉手中她与罗素合影的那张照片时体现尤为明显,从在座位上躬身去抢,到灵活踩上两边椅子边缘、跳下地奔跑,随即一跃卧在一旁的座位上双腿屈膝,抢过照片看了几秒后立刻用那几根手指将照片弹开,整个环节既需要连贯性又需要情感充沛,可以说是很有挑战性的,而这整个过程才构成电影中不足五秒、让人容易忽视却能体现出潘妮角色形象的小细节,也不难看出凯特的构想与处理之精。
凯特·哈德森在每次说出一些期待得到对方回复的话语时都会习惯性地做出背、颈、头以舒服的姿态微微后仰的动作,这同样也可以体现出潘妮这个形象从躯体上的情感表达就极为丰富的那种微微疯癫的状态。
潘妮·连恩争夺照片另一点则是在于表情,这一点的处理让我觉得凯特是个天生的表演艺术家:她能够在短时间内用五官的配合作出各式各样的微表情,并且衔接极为流畅自然,随着话语的改变有或微小或巨大的程度变化。
非常让我惊艳的一个片段是当威廉独自坐在椅子上,而罗素与潘妮将两个脑袋凑近他的眼睛对他进行随行克利夫兰的游说时,镜头聚焦在凯特的面部表情上,她的口中是较为低沉沙哑的嗓音轻轻地对罗素的劝说话语所进行的一些附和与重复。
从她初一现身时那双刻意睁大的双眼眼神中传达出的期待,一个迅速的抿唇的微笑后语速极快且坚定的“来克利夫兰吧”,到看见威廉的不情愿后,几经嘴角与眉毛的变化开始挤眉弄眼、嘴唇十分刻意地微笑或撅圆地第二次一字一字地重复来——克——利——夫——兰——吧——以及第三遍,率先张大的瞳孔,张得夸张的嘴、甚至配合上了魔女施咒一般的手势进行了更进一步“盛情”的邀约。
而当这三遍邀约以威廉的喊叫抗拒告终之后,那热情夸张而带有迷惑性的表情并没有即刻转换成一种截然相反的情绪,而是极其灵活地以一种极其潘妮的近乎耍赖的形式将嘴撮起眉头微蹙,眨了几下眼后才渐渐加深眉头皱起的程度、眼睛眨动的频率以及这种“邀约被拒的苦恼”;而当罗素提到“摇滚圣地”这样的字眼,她先前的表情又慢慢放松到正常的状态,而后露出单纯的笑意,随着最后威廉无奈沉默妥协的样子而轻轻眯起眼睛、嘴唇玩味地一撇一撇。
这一分钟由情感与剧情代入而引发的一连串的细节都绝无法通过精密的设计而完成,但凯特对于这一角色的投入和即兴微表情的表现能力都极其让人敬佩。
凯特·哈德森的微表情最后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段凯特的演绎:即在威廉与潘妮发生冲突之后潘妮从威廉口中得知了自己被心爱的罗素所利用,凯特的神情由先前眯起眼睛笑着对威廉、满是对他的天真与诚实的感叹与惋惜,一瞬之间在一个回头的转换之后变成了满眼的受伤与单纯的惶恐,垂头之后便留下的轻而无声的眼泪,但单纯的悲伤并没有维持几秒,从抿唇到微笑、咧嘴笑,以及经过数秒后才想起“要问”的问题:是(拿我换了)什么样子的啤酒?
这样一个荒唐而无奈的问题过后却是听似更为释然快乐的笑,而她的眼中则流下控制极好的一滴滴清晰可见缓慢流落的泪珠,将这复杂又执著的潘妮的爱与自嘲刻画得淋漓尽致,且丝毫不觉得生硬不自然。
她真真切切地将自己的身体、自己的心灵住进了这个复杂的女孩的灵魂中。
凯特·哈德森的笑与泪反观其他角色的演绎便没有凯特这样惊艳。
例如威廉·米勒的扮演者屈克·福吉特在表演的过程中便能够明显感觉到他的表演痕迹与动作神情设计的痕迹,但由于他15岁青涩的人物设定让这样略显呆板的处理也显得合理,同样构成了一种十分真实的感官。
3. 摄影:这部电影的摄影师为约翰·托尔,一个与卡梅伦·克罗导演合作过很多次的摄影师。
这部电影本身的摄影算不上是尤其出彩,但有几个令人印象深刻的镜头让电影整体的表达效果大大提高。
首先,仍旧是先前提到的潘妮得知自己被心爱的人利用后流泪时,几个特写镜头:当潘妮尚处在与威廉的争辩状态时,她的面容完全处在一种背光状态下,某种程度上暗示着潘妮被蒙在鼓里、用热忱将世界的复杂包裹起来的事实;直到她以为的“爱”被戳穿是一种廉价的被利用的关系,她的面部及颈部轮廓才微微被阳光勾勒下来,形成侧逆光的效果,而她的面部五官仍然是处在阴影当中的,这样的处理使得她缓慢流下的泪珠得到了一定的掩盖,同凯特对于这一角色的演绎一样,她在用一如既往的随性试图将这悲伤的苦水抑回,如此形式的打光则帮助抒发了这样一种无奈又坚韧的情绪。
并且整个画面的色调以暖光、黄与绿为主,背景虚化的效果,演员金发白裙的装扮,使得画面富有一种被神化的美感。
另一处打光比较惊艳的是在飞机事故中争吵的画面,整个机舱空间内的光线是极为昏暗的,为了表现闪电的效果,摄影时他们选择了冷白色的强光从坐着的演员们的下方与旁侧打出,且一亮一灭、位置略微有所变换和交替,让冷白色的线条或光线闪烁在演员的侧脸、额下、面容及颈部,构造出一个真实的雷电交加的场面,更烘托了危险的氛围,让这一场生死前的争吵在视觉上更有冲击力从而牵动情感上的冲击。
飞机片段打光4. 声音(原声带音乐):不知道是否有为摇滚乐去标签化的意图,这部电影中出现的许多原声ost都不是传统认知中那种嘶吼的、喧嚣的风格,而是安静的、直击心灵的,甚至比较偏向其他风格或者另类的摇滚。
例如The Beach Boys的《Feel Flows》作为一首迷幻摇滚的插曲,朦胧的蒙在气泡里的温柔的歌声、民谣般的旋律、欢快有序的鼓点、迷离悠扬的管乐加成、和缓的和弦与梦幻的合成器音效,这一系列的音乐元素相结合完全打破了一般人眼中的“摇滚”;而这样的插曲却在极大程度上推进着这个疯狂的故事的走向,只是以一种对浪漫情怀的另样诠释,让迷茫的少年、人性作祟的乐队与那失意或期待着的女人对于未来的向着更多城市的路拥有了更多不确定性与随波逐流的无奈。
其他的一些以摇滚为题材的音乐电影,比如《摇滚学校》,同样以个人成长、自我探索为主题,它的原声带却从始至终展现了同一风格的比较吵闹比较欢快比较大众的摇滚乐(类似于Pop Rock的风格),当然这一定程度上与它是由舞台剧改编这一事实有关,因为现场有带动气氛的需要,但这样的摇滚乐在电影中的呈现就成为了展现个人才能的工具、纯粹是一种才艺。
但在《几近成名》中,风格多样的、轻柔或带有故事情节的摇滚成为了一种思想本身的展现:在摇滚中,我们托付自己的未来;在摇滚中,我们与之共情,拥有迷惘或失落、欣喜或期许;在摇滚中,我们有得有失,最终找到自我,思考着、前进着……从ost插入的技巧来看,这部电影再次达到了令人惊艳的效果。
最有代表性的是潘妮摄入了喹啉险些去世的片段,当她被抬到一旁的台子上、医生将长长的管子伸入她的口腔及以下时,这一段本应极其挣扎痛苦、充满呻吟与喊叫的片段,很快地在医生反复“Swallow!”的台词中衔接上了一段悠扬的曲调,那些嘈杂的声响都成为了音乐背后的一部分、共同协奏着这一故事的乐章。
毫无违和感的转换让这一片段失去了本应满含的痛感与观影上的不适,反倒拥有了一定浪漫的美感,且能够十分自然地转换到下一情感色彩完全不同的情节当中。
这是现今音乐电影中少有的绝妙处理,让插曲成为了叙事的一部分,依靠听觉上的艺术所带来的感性上的愉悦感影响整个片段的色彩、带来一种新的微妙的视听体验。
很多音乐电影都将音乐视为一种独立的元素,它们的存在要么是陪衬要么就是一段故事的主体,例如在《爱乐之城》众多优美的经典曲目都单独地成为了一段故事的讲述者,却忽略了音乐与电影之间可以拥有的更为巧妙的连结,可以让音乐成为那些歌词中的情感或美感本身。
这些种种都牵引着我们感性上的变化,展现出最真实的当下、晕染着最真实的感知。
但是除了能够精彩地呈现真实之外,同样的,在这样以「记录摇滚时代末期人的真实思想与言行」为外壳的电影中,它所存在的问题也极其明显——角色。
角色:作为主角的威廉·米勒这一角色,从小受到极其保守的家庭教育,独自踏上与乐队同行、远走高飞的路途之后历经了被利用、被背叛,看见了摇滚世界中不堪的种种,却始终选择保持诚实、坚守自我,并且他十分在意不能迷失自我这一点。
也许威廉·米勒的塑造,本身便被赋予着一种在人心发生巨大改变、虚荣与利益围剿着的摇滚时代中一种“纯洁”与不变的象征的意图,但反而一味地对这样一种象征的强调让这个角色本身的鲜活之处被淡化了许多许多。
首先,对于一个十一岁的开始步入叛逆期的小男孩,发现自己的母亲因为觉得“五年级学的东西完全没用”而擅自决定让他跳级,对他隐瞒了他真实且偏小的年龄后被一些生理上已经发育的同年级的“哥哥”们以及比较mean的“姐姐们”取笑,这样的一件事对于这个孩子来说,理应对他的自我认知产生非常大的冲击,并且会引导他对自我有更进一步的思考。
但在这部电影中,他的家庭与现实环境的冲突所带来的深厚的影响,在这个角色身上我没有看到——除了十一岁的他对母亲的怒吼,以及十五岁的他决定离开这样的家庭环境随乐队远行。
然后,威廉·米勒面对“不要和乐队里的人成为朋友,他们会利用你”的忠告听而不从,以及他说自己十八岁的谎言,这种种的表现配上周围人用语言强调“你太诚实了”的感叹,更让这种“诚实”与“纯真”变得空虚、生硬、假大空,也让这个角色失去了有血有肉的、历经情感上的崩塌与重塑的鲜活感。
但反观另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潘妮·连恩,则比威廉要处理得圆滑很多。
一个世俗却执著的真正热爱摇滚与音乐的美丽歌迷,一个总把“退休”挂在嘴边却仍心怀希望的女孩,她改名换姓流落人间的无奈的随性、她对迷失自我的恐慌和随遇而安的心态、她对摇滚热忱而不含杂秽的痛楚的爱,她是这样一个复杂而矛盾的存在。
她本该如毒品一般不干净的,可她的心意总那样深沉又简单,让这位饱经摇滚世界的磨砺、名利锋芒的摧残的女孩拥有了纯洁的本性,拥有了让人想要企及的魔力。
这个角色便是摇滚的缪斯,她带着她独到的“疯”、对摇滚与爱的人托付所有心绪的投入,以及不变的执著的本真的初心处在变了质的世界中,她是每个摇滚的人在这片翻涌的海浪中都想留住的那份平衡。
这个角色成为了整部电影的灵魂,以她为中心交错的纷繁的人物关系都被升华而拥有了更多意义,她更像是一个自由而失意的奔跑的人,以足迹与复杂的笑与泪编写着一曲被名利沾染的摇滚时代的挽歌。
以及以罗素为首的,整个Stillwater乐队中的角色,他们之间因价值观、性格等等的差异而产生的隔阂与矛盾、对女性的迷恋、缺乏逻辑的通俗的交流方式,这些都是很真实地可能发生在每一个乐队身上的故事。
他们这些角色作为一个集体所象征的,是那个时代下所有摇滚圈的表演者群体。
并且几个人物都各具特色,各自表现着某种真实——例如其中非常出圈的一段,威廉与贝斯手之间采访问答的片段:“赖瑞法洛,你认为你在静水乐队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你对乐队有着什么样的贡献?
”“(点点头愣了几秒后)我是贝斯手。
”“...对。
如果把你从乐队成员中抽出,会对这个乐队有什么影响?
”“嗯...没有贝斯了?
”这个片段后来常被用来打趣乐队中贝斯手的存在感之低,但在这部电影中,这却是一段让我觉得非常痛心的对话。
这样一个跟随乐队表演这么久的角色,并不知道自己一直以来所做的事情是为了什么、意味着什么、能给自己和大家带来什么,换言之,作为一个摇滚圈的表演者,他完全不理解所谓摇滚是什么,只是知道这样的一个职业可以带给他很酷的外壳与养家的根本,甚至不知道自己人生的意义。
卡梅伦给这样一个不起眼的角色两句极其简短却深入人心的台词,却将摇滚圈里许多人迷失自我而迷惘的状态刻画了出来,有一定讽刺之余更让人对摇滚时代注定走向衰变这一事实拥有痛彻心扉的惋惜。
他们忘我地在摇滚中疯着,直到那种曾不需要解释的、与生命共同澎湃着的快乐变成了一个值得欣赏与艳羡的符号。
那么,这部电影留住了那个时代的“疯”,它为我们留住了什么呢?
我想,或许它的价值观并不是明确的。
它并不想刻意地留下一个或好或坏的绝对的立意,而是展现一个事实,从而让我们用反省的思想来定义它所想呈现的价值观。
价值观:喝酒、吸毒、十五岁的叛逆,这些在我们的传统伦理观念内都是不曾被接受的。
很多人错将这些事物视作摇滚的代表,认为它们是自我宣泄中酷的代名词,但实则不然,它们并不是属于摇滚的特性,而是如同摇滚一样,它们是一种逃避现实的不堪、重塑自我灵魂的出口。
至于这些酷的标签,只是一种对摇滚最草率又最让人心安理得的误解。
威廉的姐姐留下那些唱片作为改变威廉人生的事物,当我看见那张字条上所写的:“Listen to Tommy with a candle burning and you will see your entire future.”这句话时,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虔诚,一种愿意把生命的所有时空奉献给那份热情与自由的虔诚。
但威廉与姐姐想要逃离母亲营造的极其刻板压抑的家庭环境、罗素想要逃离青春的平凡与迷惘的痛楚、潘妮想要逃离现有社交圈的世俗与无趣,于是他们将很多很多的自我都倾注在他们耳边的鼓点与旋律中,直到它们为他们开启了新的人生、披上新的皮囊。
他们决定了让摇滚成为他们的人生,却也在不经意间让人生盖过了摇滚,用商业化的谋利思想、人性中种种自私的缺陷让摇滚成为了一个虚荣的工具,这也正是摇滚时代走向末尾最大的原因——摇滚成为了一种借口,他们都走向了新的向往,只有真正热爱的人在守护、在相信、在爱、在等待。
我一直偏执地认为当年的摇滚已经死去了,无论是“热爱音乐”、“追逐梦想”还是更为直白的“想要变酷”、“赖以生存”这些为摇滚寻找的理由,都成为了一种自我的标签化,而没有能够让那份本真的摇滚精神留下来、鲜活在他们的心里。
我曾在想,是否卡梅伦·克罗埋在这部电影的是一种讽刺,但当我看到最后温暖的结尾,我想他更多的是一种惋惜和印刻。
他要让我们记住,那一代摇滚人再也无法找回的生命的疯、那种纯粹的追求鲜活的形式与可以卑微渺小的人生。
他要让我们记住,人是如何张扬的将那些灵魂的声音禁锢在人性的复杂世界中,是如何谱写下一段挽歌、在一个个时代中交替告别的。
“酷”与现实同样以摇滚为题材的电影《海盗电台》里有一句台词让我记忆深刻——酷不简单,简简单单就很酷。
在我看来,《几近成名》就是一部借着摇滚讲“酷”这件事。
男主角William是一个很不酷的男孩,成长于单亲家庭,母亲是一个严厉刻板的大学教授,因为跳级而“错过了自己的青春”而总是被身边比自己大两岁的同学们嘲笑。
就在18岁的姐姐成为空姐,离开家门,给他留下一叠厚厚的摇滚唱片的时候,William找到了一个能让自己酷起来的方式——成为一名摇滚记者。
采访摇滚乐队是他酷的开始。
电影中的“主角”摇滚乐队Stillwater,出场时只是一支“只能为黑色安息日做暖场”的二、三流小乐队,他们为成名努力着。
在乐队开始“成名巡演”后,做完某个电台的采访后的一次聚会中,William采访Russell为什么做音乐时,Russell回答,其实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酷。
而影片中的Penny像William的姐姐一样,是摇滚乐的乐迷,她认识各种各样的明星,是Stillwater乐队的忠实粉丝,有一次William问她难道你的朋友都是明星吗,她回答说和明星做朋友更有趣,明星都是有趣的人。
无论是William,乐队还是penny,他们都是在追求“酷”的人,因为在当时被认为“酷”的摇滚乐而结识在一起。
“酷”是什么,要给“酷”下一个定义很难,是你我在青春期时穿一些奇装异服的叛逆,也是对自己的热爱保持单纯的执着。
影片中的人其实都在以自己的方式让自己变酷,但是每个人都在这个“变酷”的过程中伤痕累累,“酷”也渐渐开始变质。
因为学业的压力,William多次向吉他手Russell提出采访但都被耽误了,William也表达过自己的愤怒,也向他们表达过自己想要回家的意愿,但是都被penny挽留住了,她对William说和大家在一起你就已经是在家里了,也就是在这时候,William明白自己确实爱上了penny,他跟随乐队做采访,或许更多的是为了能有更多的时候和penny相处吧,William的酷从单纯的“成为摇滚乐记者”梦想里多了份不靠谱的甚至显得虚无缥缈的爱情。
因为penny似乎更奉行“及时行乐”这条准则。
影片中几个姑娘要给William破处的时候,他深情得望着penny,penny先是感到有些惊讶,随后又很快挂上了笑容。
这是镜头给两人的眼睛都进行了特写,William的眼神从开始的欢喜变成了小小的失落,而penny的眼神中透露的更多的是抱歉。
William的爱情注定是一场空。
值得一提的是,William在此之前曾多次偷偷注视着penny的一举一动,这是他第一次如此直视penny,对两者的眼睛特写,让这一次对视更感动人心。
Stillwater就像其他乐队一样充满矛盾,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秘密,虽然如此,他们却始终都在相对纯粹的玩摇滚,始终坐着那辆破旧的大巴。
乐队的变质开始在新的经纪人的加入,当新的经纪人在用更大的舞台、更多的钱对乐队进行说服的时候,画面里出现了William的“伯乐”曾对他说过的话,“摇滚乐已经走到了尽头”。
Stillwater终于还是换了经纪人,也将大巴换成了飞机。
影片中,日落时,飞机飞过那辆大巴的空镜头表达了一种落寞,也象征着这支乐队所追求的“酷”已经开始变质。
这场巡回演出,这次追求酷的旅程,每个人都在这个过程中隐藏着自己,让自己变得“神秘”,所有人都疲惫不堪。
William最后没能完成自己的记者梦,乐队解散,没能登上滚石杂志的封面,penny自杀未遂,独自去了摩洛哥……但其实每个人既是失败者,也是成功者。
William和姐姐一起回家,姐姐与母亲和好,过回了以往简单平静的生活;penny终于去了摩洛哥;Stillwater找回了大巴车,继续玩着自己的摇滚。
简简单单,却很酷。
Penny的悲哀与解脱Penny的真实名字是lady,但是她的生活却与lady相去甚远。
过着放纵的生活,最终也没能得到自己的爱情,这是她的悲哀;而她的幸运在于最后终于解脱,去了计划中的摩洛哥。
Penny与William的姐姐有许多相似之处,William的姐姐是空姐,在一定意义上,penny也是空姐,penny在影片中有两次模仿空姐,说着在飞机上的注意事项,一次是在聚会狂欢时的玩笑,一次是在飞往摩洛哥的飞机上。
甚至我认为,penny就是William的姐姐,是18岁是离开家的时候,放弃空姐这个工作,而是继续选择摇滚的姐姐。
无论如何,两人最后都有了自己的生活。
总之,还是那句话,想要酷不简单,但是简简单单就很酷。
欢迎光临我的BLOG:闲话:http://spencersnote.blogspot.com/正经:http://spencersong.blogspot.com/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在73年跟随Still Water 乐队公路旅行演出,并获得成长的故事,故事不复杂,情节还算优秀,演员们也是兢兢业业,可是我想真正让这部电影一度登上IMDb TOP250宝座的,还是那些婴儿潮中出生的人们(Baby Boomers),这些在战后20年中出生的家伙们,占据了美国现有人口的几乎三分之一,而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他们的成长历程,对于这种题材的电影,不用我说什么你也该想像得到:对,放几首老歌,然后看着那些中年秃顶的男人们在电影院里面抹眼泪吧,共鸣这东西,最能有效地撩拨观众的情绪。
摇滚,公路音乐,甲壳虫引发的热潮,那么“女人味”,比如大学教授或者警察,但是她独特的表演方式这些咱没经历过,共鸣不够,不发表评论,就说说这部电影给我印象最深的几点吧。
首先,Frances McDormand表演,看Frances McDormand的表演,我发现非常的舒服,她长得绝对不算漂亮,但就是特别的有女人味,这种女人味绝对不是体现在超短裙或者丰满的胸部上,而是作为一个母亲或者妻子,对儿女对丈夫的质朴简单的爱所散发出来的。
虽然她饰演的角色按照大多数人的观点来看,决不算是表现女人魅力的最好角度,但她给每一个角色都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带给了他们无与伦比的可信度,我看过她不多的电影,但我已然觉得她是好莱坞最好的女演员之一。
Frances McDormand这次饰演的母亲,是一位严谨的大学教授,因为望子成龙,让他提前一年上学又跳了一级,她把希望和爱都寄托在儿女身上,但是这种希望这种爱太过沉重了,让儿女们想要逃脱,她不知所措。
片中那一段电话中对儿子说的话,非常精彩:I guess I just miss you, and I don't understand why I've driven my two kids so far away from me. By all practical rules, don't I get you for another three years? Was I not fun? I love you. I miss you and I love you. 儿子和母亲通话,由于环境的嘈杂和年轻女孩的介入而显得心不在焉,而母亲在听到年轻女孩要借宿儿子房间时候的那种无奈、担忧而又无能为力的表情,Frances McDormand刻画得非常完美,那种细微的面部动作,没有功力是绝对做不到的,怪不得凭此片Frances McDormand再次被提名奥斯卡,她应得的。
在这段对话的结尾,儿子忙于与女孩对话而一直没有听到母亲在说“我爱你。
”不停地问“什么?
”母亲只好一次又一次大声地重复:“我爱你,我想你!
”直到哽咽,此处令人心动异常,而最后儿子回答了一句“我爱你。
”却被女孩嘲笑,愤怒地迁怒于妈妈,重重地挂上了电话,更是把成长中的令人动容的一幕展示人前—— 我们曾无视和伤害过世界上最爱我们的人。
5分钟的精彩可以让一部电影提升一个档次,“Almost Famous”就因为在机舱里面的“5 minutes about truth”而提升了一个档次,谁也没有想到在突然遇险,眼看就要机毁人亡的时刻,大家都开始讲真话了!
四人乐队里面的三个都和朋友的前妻上过床,带来大笔演出合同的制作人曾经肇事逃逸,吉他手的女友和主唱好过而且主唱现在还爱着他,随行的主角和吉他手又同时爱上了一个女孩,而那个一直沉默的鼓手终于说话了:我是Gay!
真想说出来后真是爽快,而我想观众的感觉也一定是痛快淋漓,那个年代长大的人都经历过摇滚乐的辉煌,他们毫不留情的叛逆父辈并且以此为傲,对于他们来说,那些乐队是他们的英雄,他们摒弃了现实社会中的一切腐朽与堕落,塑造了一个年轻人的新世界。
可是后来,这些 teenager 长大了,他们发现现实社会也没那么糟糕,或者说,乐队中也一样糟糕。
机舱里的这一段就是“发现真相”后,替代在座的观众们,进行一次30年后情绪的总爆发:“That groupie? She was a Band Aid. All she did was love your band. And you all used her, all of you. You used her and threw her away. She almost died last night while you were with Bob Dylan! You guys are always talking about the fans, the fans, the fans. She was your biggest fan and you threw her away. And if you can't see that, that's your biggest problem. And I love her! I love her! ”电闪雷鸣中这段告白震惊了乐队成员们,也撼动了那些秃顶的观众们,30年前,他们曾经背叛一切去寻找,找到的只是更加腐烂、堕落、令人绝望的废物,那些夹杂着过盛荷尔蒙的梦,在30多年后的今天,只是唇边的一丝微笑罢了。
《成名在望》是好莱坞导演卡梅隆克劳根据自己经历编导的电影,有着浓重的自传色彩。
当然同时贩卖的还有好莱坞电影不折不扣的生意经。
六七十年代对于美国人显然是个精神敏感的词,它已经超越了词汇本身,有着精神的语义。
当然《成名在望》在取得“真诚”的誉名时,票房成绩更是令创作团体满心欢喜。
重新观看这样一部漂洋过海而来的好莱坞电影时,我却发现到本片在遭遇中国现实时碰撞出的耀眼火花。
它简直就是一部讲述乐手与歌迷(包括乐评人)的现实教科书。
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划分为五个星级(注:星级指数与歌迷的精神尺度并不自然成正比。
)一星级。
如果你是个普通的歌迷,去音像店购买他们的海报或CD自然就是最为理想的选择。
今日我们谈论摇滚乐大多就是音像店的货架上的商品,但是七十年代摇滚乐显然扮演了更为多元的角色。
其中最为明显的标识就是——反叛。
他们反对战争,反对既定的主流价值规范,反对家长的权威。
威廉的姐姐就是个其中的代表人物,你可以看到她把反叛的旗帜插入了家庭内部。
保守的大学教授母亲指责摇滚乐只是毒品和性,年轻的女儿为之辩护说他们是诗人。
当她与自己的母亲吵架吵得不可开交时你会由衷错觉——这是民主与共和两党的政治辩论会。
二星级。
年轻人总喜欢给自己树立偶像,与偶像近距离接触就是那些去现场倾听自己喜欢的乐队演出。
中国女孩杨丽娟自然就属于此一级的。
但是追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却也有着几分疯狂。
喜欢乐手的人每每总是做出疯狂的举动。
这般事例中外皆如此。
出格的爬进偶像的私人住宅区去窃取偶像的私人物品,更为极端的提着枪想要去偶像的性命。
对于摇滚乐略知一二的人都不会忘记那个著名的枪击事件。
“嘿,列侬先生。
”然后就是著名的枪声。
追星纯粹是力气活,当然要有足够的流转资金作坚强后盾。
省吃俭用然后花银两去听现场的比比皆是。
只是偌大的演唱会现场,躲在后排座还是没有办法与乐手亲密接触,还好向兜售物品的小贩购买了秘密武器——望远镜。
疯狂似乎与我水火不容。
但是不用打死我,我就会像你承认,对于这样的演出,没有把自己的耳朵和身体带到现场与之交流,确实是个不小的遗憾。
当然这样也会有风险,有时安全就得不到保障,踩踏事件也屡有发生。
提过了安全系数,乖乖地呆在电视机旁,审美无疑又被打了折扣。
看来如何权衡,还不是给个简单的可以统一化的答案。
三颗星。
除却少数乐队的性别取向,能够闯入此等级的歌迷无一例外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她们有个比较响亮名字“果儿”。
果儿年轻的身体与漂亮的脸蛋是进入乐手私生活的通行证。
显然果儿成分复杂不一而足,但大多有着爱屋及乌的妄想症。
钱钟书活着的时候就说,有人尝到鸡蛋的味道不错,就像结识下蛋的鸡。
果儿并不满足停留在两颗星的阶段。
她们与这些生活狼藉的摇滚青年粘在一起,他们甚至有时比一家人还有亲密。
就像电影里描述的他们像原始人类那么的亲近。
躺在偌大的床榻上,彼此除掉多余的衣衫——那是他们“交流”的障碍。
正如影片的潘尼琳恩对威廉所说的“我们不是果儿,果儿是为了想接近名人,不惜与歌手上床。
我们是歌迷,我们是来听音乐的。
我们激发他们的创作灵感,我们是为音乐而来的。
”这是个喜欢撒谎的女孩。
显而易见的是歌手的灵感并不是那么容易好激发出来的。
果儿潘妮的梦想有点像赌博游戏,就是碰下运气希望自己会激发创作者的灵感,然后希冀自己会偶然进入歌曲里。
有时你听某人唱的歌,你会觉得那个被歌唱的人就是你。
那样的幸福感却是贴心贴肺。
其实果儿对于创作者而言并不会多么重要,比如他们玩弄的时候,大名鼎鼎的果儿潘尼只是乐手赌牌时的交换的筹码而已。
因为摇滚乐手大多带有毁灭气质,比较牛叉的如同科本或者莫里斯。
引来一群资质平平的乐手竞相模仿,毁灭自己毕竟成本太高,他们也比较老实巴交,可是毁灭起果儿来他们可是十分在行。
比如中国一个以朝代为名的糟糕乐队偶然出了盘还成的专辑,他们的一个乐手有个特别的嗜好——收集处女。
如果一个乐队完蛋了,沦为了垃圾,那不会全然是乐手本身的错,可怜的果儿又要承担一份红颜祸水的骂名。
但现实社会并不以道德为准则,道德说来也是个奇怪的家伙。
骂名也是名,也可以兑换为可观的利润,怪不得有着人争着讨骂,或者忙着骂人。
比如京城第一果儿把自己的名字和许巍,等等人钩挂在一起,招来骂声一片,看来名利都不是什么好鸟。
四颗星。
指现代媒体的代言人或者打工者记者。
有些记者毕竟特别,他们对于乐手的私生活特别好奇,有些记者为了把自己和他们区分出来,很他们起了个不齿的名字——狗仔队。
本片的主角威廉并不在此类。
与这些执着于乐手下半身的狗仔队其实大同小异,威廉关注的就是上半身。
但是上本身并没有多好日子好过。
威廉与清水乐队初次见面时,威廉自报家门,清水乐队主唱杰夫调侃说:“原来是我们的敌人。
”而威廉提出采访要求时,吉他手罗素说“我们只为歌迷演奏,不为乐评人浪费时间。
” 当然记者仍旧有着资历之分,对于初出茅庐的新兵而言这取决于你吃饭的地方,如果碰巧你在大名鼎鼎的杂志或者电视台任职,你就可以顺利地进入他们的驻地,否则就会像可怜的威廉最初的境遇,被凶神恶煞般的保镖一再地挡在门外。
而当威廉的身份成为了大名鼎鼎的摇滚杂志《滚石》的记者时,主唱杰夫要对威廉神经过敏起来。
仔细看看清水乐队的主唱的胡乱地涂抹自己的脸,在威廉的话筒面前面前他一会儿是巫师,一会他又扮演斗士,总之他装腔作势,毫无斗志。
他就是你我般的俗不可耐。
现代媒体的力量究竟有多大,无论你如何想象都不会过分。
真诚的人不会过得舒坦,中国的记者被利益团体用金钱或者大棒收买,美国记者的日子并不好过。
与之相对颇有资历的乐评人劝导威廉说,你不如当个律师算了。
所有的采访都是废话连天。
年轻的威廉显然被清水乐队上了一课。
当他对乐队直言不讳并提交给了《滚石》杂志编辑室,乐队成员的矢口否认,让威廉的努力成为了零价值。
当然还有五星级。
如果你喜欢他们,碰巧你是个导演,你尽可以把他们拉进你的电影,用艺术创作的方式与自己的倾心的乐手一同进行银幕写作。
比如艾伦帕克与平克弗洛伊德乐队共同演绎的电影《迷墙》。
比如马丁斯科西斯拍摄的《大门》就是聚焦于大门乐队的主唱莫里斯。
范桑特导演的《最后的日子》据说讲述了涅磐乐队的主唱科本。
看了却也看不清,倒是看到了可怜的臭小子在模仿科本的长发和墨镜,让人长久的沉默不语。
自然能够进入此等级的人概率低得吓人。
如果众多的摇滚爱好者都动不动来个摇滚电影,那么我们将会惊奇的发现,那大多只会是拉长的MV而已。
与大多提留在爱好者等级的歌迷不同,导演当然热情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同时需要一定的专业素养。
比如理智。
这并不奇怪,发疯是年轻乐手与年轻歌迷的拿手好戏。
与动不动就喜欢发疯的年轻人不一样,过了而立之年喜欢冷静处事,他们保持了一份难得的清醒与真诚。
细心的观众发现了,你怎么能够遗漏了电影中的两个经纪人呢?
艺术家大多缺乏理财或与人交际的能力,当然毕加索之辈除外。
作为一个完整的团体经纪人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说得有些严肃些,关系到乐队的生此存亡。
具体可以详见大牌经纪人的说辞。
不知怎的,一谈起经纪人我想到的就是大胖子唐金。
这个臭名昭著的家伙盛极一时,当时他手里握着野兽泰森与霍利菲尔德两个拳手。
这个翻云覆雨的家伙就是这么嚣张,好像半个世界都在他的鼓掌里。
乐评人莱斯特更是直言不讳,他们会毁掉摇滚乐。
无论如何当杰夫对威廉的话筒说:摇滚乐要拯救世界时,你可千万别当真。
摇滚乐的感性革命到底何处是归途,并不是谁可以决定的,至于答案,还是交给上帝或者魔鬼。
Almost Famous下完了导演的剪辑版,两个多小时将近三个小时的长片一口气看完的时候已经快天亮了影片的导演是卡梅隆克劳,我所知不多,除了这部片子我还知道他的征服情海阿汤哥&蕾妮泽尔维格演的,也没有看过,知道这部Almost Famous对于导演来说是对于自己的纪念,青春年少时的磨砺与成长,当然还有ROCK,魔鬼一样的ROCK,情人一样的ROCK看了片子,能感觉到他们的热爱,那是属于他们的时代再也回不去的时代,用那个乐评人说的话,那是ROCK即将死去的年代1973年,一个彷徨迷茫迷幻,但是却真实的年代对于任何的东西我都说不上狂热,喜欢的很多,很杂,很乱七八糟的当然,或许我只是没有出生在那个年代,只是我没有压抑,没有无边的无处发泄的愤怒,没有看不到光明的困惑或是迷茫如果我是那样,我或许会在1973年喜欢上ROCK,疯狂的追逐,忘我的投入,追着音乐跨过所有的界限与束缚但是然后呢,把它当作我的人生,或是在一个暴风雨里突然离开,欢迎回到现实世界来,没有ROCK,没有滥交,没有毒品,没有下一站下一站的漂泊,没有Almost Famous的巡回演唱会的巴士,然后看着摇滚真的死去卡梅隆克劳是理想的,或者说是逃避的,回忆的那个1973,尽管光怪陆离纷繁复杂,我们看的影象却绝对是单纯不肮脏的1973年,从11岁被别人嘲笑没有长阴毛的小屁孩,被离家出走的姐姐留下的摇滚唱片点亮眼睛里的光以后,15岁的威廉尽管在学校里还是被看成是怪物,但是却即将以滚石杂志记者的身份,随着新晋乐队Stillwater开始他们的巡回演唱会之旅,Almost Famous,不用再给别的乐队暖场,有了他们的第一只成名单曲——Fever Dog(果然。。。。。。
不是一般。。。。。。
)作为记者,威廉是稚嫩的,被嘲笑做enemy,提的问题也是小白的,Q:你为什么喜欢音乐 A:因为那让我很酷 Q:你在乐队里是什么样的地位呢 A:。。。。。。
我是贝斯手(倒) Q:我的意思没有你的话乐队会少些什么东西呢 A:。。。。。。
贝斯(再倒)但是他却用单纯的 没有杂质只热爱音乐热爱摇滚的眼睛,看到了这个乐队背后的东西,也看到了摇滚背后的东西,懂得了为什么摇滚会死去,就像人会死去,人的梦想会死去,人啊爱情会死去他爱了,潘妮 莲恩,一个同样热爱摇滚的女孩,在热爱摇滚的同时,也热爱着摇滚乐手,尽管她说不付出真正的感情,就不会受到伤害,相比乐队的乐手们,或许这些追随着乐队的女孩们才是最热爱摇滚,最接近摇滚的人。
这个女孩不让别人知道她的名字,或者是让所有的人都不相信这是她真正的名字,这个女孩说自己已经退休,说不投入感情,可是她还是爱了,投入地爱了,在失去爱了之后那么受伤,这个女孩说要去摩洛哥,还要在那里把自己的名字改成JANE,谁都以为她在随口说说,连威廉都是,可是她真的去了摩洛哥,坐在飞机窗边的位置。
在巡演结束时,在那一场的暴风雨中,每个人都说出了心里的话,什么是ROCK,这才是ROCK,不是说人为的分类,而是单纯的自由的真实的充满感情的,“重点不是音乐里有什么,而是里面没有的东西!
)回到家的威廉和他姐姐,都是在经历许多之后成长起来了尤其是威廉,或许他错过了自己的毕业礼,他却学会了人生
说点儿与电影本身关系不大的事情!
记得电影中有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新的经纪人准备接手他们的乐队的时候,讲了一个事情,让他们猜他握拳的两只手里有什么。
其实什么都没有,但大家都想知道到底有什么。
要在FANS面前永远保持神秘感!
这个上升到理论高度就是尼采所说的,“宁可追求虚无也不能无所追求”当一件没有的东西,被定义,那么它就可能是虚无的,但因为被定义了,所以变得有意义了,在某些人看来,追求虚无不过是在追求一份神秘感。
摊开手心的那一刹那,发现什么都没有,那种失望的心情可想而知。
但如果,一直不摊开手心,那么你可能会一直认为这里有什么,总会想着一探究竟。
那种心驰神往的努力劲头,谁也挡不住。
理论回归到生活。
其实男女关系就好比如此。
让男人感觉无法捉摸无法猜透心思的女人,永远比一眼就看穿的女人要魅力,保持新鲜感和神秘感远比你有一张漂亮的脸蛋要重要得多吧~看看那些脸上一副“装B"死表情的女人,一脸拒人千里的劲头,倒是让很多男人想一探究竟~所以,忠告年轻的MM们,如果想让男人对你永远有兴趣,就请让他了解你的时间尽量长一点儿吧当然,你喜欢飞速进入状态、上床搞定、然后各走各的路就另当别论了~
看完这部长片,久久地叹了口气,说实话感觉看这部片子的时间过得很快,这部电影是我最爱的片子,我给他打10分的满分,题材是最爱的摇滚乐,讲述的是一个年少热爱摇滚乐的青年以及一个不知名乐团以及身边追随着他们"臭名昭著"的groupies(我忘了应该怎样称呼这些为了与那些成名乐团在一起而上床的疯狂女歌迷).电影开始于摇滚,结束于摇滚,自然电影的原声非常非常好听,导演虚构了一个STILL WATER的乐队,而故事也源于道源Cameron Crowe年轻时更从LED ZEPPLINE巡回采访的亲身经历,于是自然地电影中我们听到了大量那些耳熟能详的著名乐队:black sabbath(黑色安息日),led zeppline(齐柏林飞艇),eagles(老鹰)等等...说实话这很让我振奋...电影讲述的是70年代,在一个性,毒品,摇滚乐同时被解放的年代,在一个传统的美国单身家庭,女儿与母亲矛盾深刻,一个是热爱自由,摇滚乐的女儿,一个是身为大学教授,思想保守的目清,女儿离开了家,走之前他把自己所有的摇滚乐LP(黑胶片),留给了弟弟.弟弟是一个聪颖的孩子,并且不违抗母亲.渐渐地弟弟热爱上了摇滚乐,并且开始写一些乐评,他言语客观,文风犀利,很快他被老牌摇滚杂志委派去采访刚刚开始走红的摇滚乐队STILL WATER,他认识了热爱这个乐队的女孩penny,以及乐队的吉他手Russell,然后他们开始了一段让他们都难忘的全国巡演....电影中有许多矛盾:groupies的表面的放荡不羁与她们内心的空虚,摇滚乐初衷的音乐与商业化金钱的冲突,still water内部的分分合合.电影中许多个镜头也让我印象深刻:飞机要坠毁了,大家说了心底的秘密,结果..Russell问Penny地址,结果却得到william的地址,结果两人..."life was saved by rock 'N' roll."什么是摇滚?在我看来,那些真正用生活以及灵魂描写出来的曲子,那些让人从心里深深震撼的曲子,就是摇滚乐.用心感受摇滚,用心感受生活.
其实没有特别喜欢摇滚乐,一直以来都是蛮听听其他人听的,电影里放的,直到最近。
事实证明把片子拖到现在没有错——正好是看完“摇滚乐的历史”的纪录片之后,背景知识于这一部片很重要。
1. Rock 'N' Roll。
Rock Music和Rock 'N' Roll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一种范围很广的音乐形式,后者不仅包含前者,还更多地是由Rock Music衍生出来的流行文化。
摇滚本来并没有多伟大,按照Tom Petty的话来说就是“摇滚是一种态度,音乐本身不一定要有多好”,按照Lester Bangs在片里的话就是“gloriously and righteously dumb”。
摇滚可以是为了音乐本身,也可以是为了装逼或者操逼。
我最喜欢的摇滚是五六十年代,因为那时候的摇滚就算撇开它的意义——叛逆,仍然是好音乐,不像到了七十年代只剩下了态度而没有了内容,而因为没有内容态度本身也变得无法justify。
如果说六十年代是在借着音乐歌颂世界的美好(或者不美好),那么七十年代就是借着虚无歌颂虚无——至少在美国是这样的。
这时候的摇滚已经无关音乐,Lester Bangs在片里说这是“very dangerous time for rock 'n' roll; the war is over and they've won. These people'll ruin rock 'n' roll and strangle everything we love about it.” 这部片就明摆着告诉你七十年代这帮小混混的摇滚与音乐无关:几次采访不同人“你爱音乐什么?
”,给的回答都和音乐本身毫无关联,甚至groupie们的意义都要大于音乐;而在妈妈看来就只剩下一句话:THEY'RE ON POT. 然而他们仍然觉得态度是可贵的,自己是伟大的,拼命想把你拉进去,make you feel cool and that you belong,好像你也有了所谓“疯狂的青春”,但其实都是假象。
这些都是深深埋在那个年代的浮华和虚伪之下的问题,没有经历过的人大概也很难拍出(写出)这种爱恨交融的复杂感情。
我觉得导演就不是在表现Rock 'N' Roll的伟大,而是在嘲笑它,嘲笑它作为一种lifestyle时多么的肤浅和愚蠢。
这时候作为观众我才觉得自己真的老了,已经可以跳出来看到这点了而不是像任何一个热血沸腾的青年一样at the mention of rock 'n' roll一头钻进去,然而另一面又确实还没有退化到无法体会那种ecstasy。
2. Bowie。
这其实完全是我自私的一个point;之前看“摇滚乐的历史”,等到第七集终于讲到七十年代了激动无比以为终于要开始好好讲一讲Bowie了,结果根本就是蜻蜓点水而已,虽然我事后安慰自己地下丝绒也就是点了一下而已,整个七十年代太群魔乱舞了,但还是蛮伤心Bowie于七十年代好像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重要那么icon。
不过这部里他算是蛮不错了,出现在谈话里三次,杂志封面一次,背景音乐里一次,头发还露了一次。
嗯很满意。
觉得有Bowie的才是真正的七十年代。
(≧∇≦)3. Penny Lane。
这些跟随乐团巡演并和他们发生关系的女孩们叫做groupie,大概就是充当“公路女朋友”的角色;有一个很著名的groupie就是Sid的Nancy,当时她还不是先看上Sid的,而是被乐队里的一个人拒绝一个人甩了之后才找上Sid的。
这片里的Penny Lane小姐管自己叫band-aid,我看的版本没有字幕所以我一直以为是bandaid,也没有什么区别,都是用完扔掉嘛,word play而已。
姑娘年轻,爱幻想,充满了青春的热情与矛盾:一面明知道这不是她的所谓“real world”,一面还是像任何十几岁的女孩一样经不住rock star的甜言蜜语——“你真正退休的那一天摇滚乐会失去多少东西”,劝说自己也许他真的爱她;一面说都是因为音乐,一面其实爱的还就只有那个他,又或者简单粗暴地追求一种虚幻。
只能说太理解那种“没有为什么 就是好喜欢好喜欢”的心情,那种“觉得他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好看”的狂热,那种“听到他的声音心里瞬间开满了蔷薇“的柔软;最没有理由最不记回报的那一种追星,也就只有未成年少女有能力或者资格。
像William说的,她才是最大的fan。
“If I ever met a man in the real world who looked at me in the way you just looked at me...",所幸姑娘最后发现了这个人。
然后片子as a whole……lol其实是喜剧吧;162分钟有点拖沓,但是很真实,真的能叹息着感受到那个年代腐烂的精神状态的本质;Kate Hudson脸好平啊,但是笑起来牵得人心里一疼;妈妈演技好棒。
这部片子与其他摇滚题材类电影不同之处,在于这是一部受良好正统教育的写字的人拍的他眼中的乐队和骨肉皮,所以整体偏聪明和理智,相比
一直留着没有看的电影之一,看到这么多人打的差评,毅然决然四星变五星。
建议如果真的不听不了解摇滚最好还是不要因为它的高分而逼迫自己看完一部将近三个小时的电 影。
然后抱怨说“又臭又长,婊子立牌坊,吸毒滥性还将之大加宣扬如果这就是摇滚理解不了......”这部电影可以说是给喜欢那个时代那种音乐的人的大礼。
因为太真实了 。
“贝斯手梗,主唱吉他手之争,鲍勃迪伦,齐柏林,黑安,老李和大宝...”太多令人玩味的部分了。
并没有太多浮夸的溢美之词,只是给无法接触到那个时代的人 全面的展现一个我们已经接触不到的世界:疯狂的嬉皮士,为了乐队奉献全部身心的groupie,拒绝商业却又无法抵制名利诱惑的小乐队。
stillwater可以是你喜欢的任何一个老牌摇滚乐队,因为多多少少都有他们的影子。
我估计是九年前在碟店翻碟的时候老能看到这部电影的封面,所以点了想看。前面有点像电视剧,She is with me之后一段没有台词的各人反应颇好,结尾又回归drama
终于看了这部曾经颇为著名的电影。让我想到自己十年前做第一份工作的时,接触的都是知名艺术家,名人,精英。但我是一个特别无聊的人,所以我觉得我离他们特别远,与此同时同期的实习生都觉得自己和他们只有一步之遥。青春是场梦,摇滚是造梦发财的行业。但是有像我或男主角这样不酷的青春也没什么不好
一部关于rock&roll的影片~~他们的世界真不太搞得懂~~Kate Hudson超级无敌索~
没有姑娘和蛋疼的摇滚才能拯救世界。赞许这配音和翻译的极品绝版缺德把。。。
好莱坞烂俗青春片而已,打着摇滚乐的名号卖卖狗肉。不知道评分为毛这么高。我不喜欢片子里的女孩们,你想当骨肉皮也没什么不对,谁让你控制不住想和舞台上耀眼的乐手们(多为主唱和吉他手)上床的欲望呢。但是你当了骨肉皮还非得给自己立个牌坊把自己说成是为了摇滚不惜献身的缪斯就是你的不对了。
Experience It. Enjoy It. Just Don't Fall For It
Still young enough to be honest. If you want to be good for them, be honest and inmerciful. "U r real. Ur room is real. Ur friends r real.Real,man,you know, real?" It's not music, it's like lifestyle maintenance or sth. [Poor actors, especially the William, no facial expressions]
没意思。161min,1.3G啥也没有。2014.2.3
出水之鱼治愈所有人心灵的故事 还挺有意思 但最后怎么还能发现这俩可以嗑 一个叫对方the enemy一个想采访追不到手 最后却因为助攻到房间里了?这段掏出来写可以编好几个本了 至于penny lane 她就是groupie 电影里还把她捧那么高我觉得就是上贞节牌坊 没必要 就算在其他所谓“滚人”面前她是缪斯,但没人真的尊重她 不就是想上个床吗说那么好听 她自己爱上有妇之夫还一路追过去 年龄不保真 看着不大但又混迹多年,和家人也不联系,缺爱但又受欢迎所以被利用 可以看到结局
一般般。。Rock 'n Roll的电影就是和偶没啥共鸣。。男主蛮木讷女主就是早熟金发小女子姐姐也蛮眼熟的。。没有体会到些什么。。就像天鹅绒金矿吧口碑高但不是偶滴菜。。
"let's say all the things we never said. give me ur address. im coming to u this time."
Now that's an American movie that we all can be proud of.
喜欢过摇滚 迷恋过搞乐队的 才算青春吧 爱摇滚不过是爱那份自由和真心罢了
一个未成年娱记爱上大妈死忠粉的故事。完全不明白这部电影是怎么被装逼犯们评成8分以上的。您们是美国人吗?您们有那个摇滚年代的情结么?给四星以上的竟然有10000人之多,我就不信您们全都深刻理解了其中的摇滚精神。作为一个中国土包和摇滚半吊子,反正我完全不能感受到这部电影任何值得高分的地方。
都新世纪了,能不能搞点新活
卧槽我看到那个娃儿被人催着要交稿但他其实一个字也没写我就要吓哭了……
介于三星四星之间吧,对摇滚几乎一无所有的对各种彩蛋和致敬全程一头雾水,但哪怕如此对于全片还是能提取一个相对明确的概念。这就是一个近距离接触梦想后逐渐梦碎的过程,男主这个年轻的设定真的是绝妙安全栓。说实在penny只不过是一个被性化的摇滚“女神”,但她所代表的这个群体又确实的存在着,所谓摇滚文化本质就是堕落混乱不堪,且厌女的文化基底——好像很cool,但实际上不cool。说实话那句“我们不就是为了不负责任才选择做这个(摇滚)的吗?”反而是我印象最深刻的(笑 还有这种类型片啊,既然是反摇滚,结局这么皆大欢喜也太俗了…
摇滚乐,受父母严格管教的小男孩假装记者,一个几近成名的乐队,一个有魅力活在梦幻中的追星族
太好了…不管是哪个都会爱上penny lane的吧…the only true currency in the bankrupt world is what you share with someone else when youre uncool
rock n roll my 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