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最喜欢的角色是佟宝驹和莉娜,但是这两人相似度比较高,无法成为对照组,而陈令秋这个角色的人物魅力也非常高,且她和莉娜恰恰代表了两种非常有力量的女性形象,非常适合对照分析,所以标题用了她们两个人的名字。
[陈令秋]看剧之前,就留意到短评对陈令秋这个角色讨论度很高,看剧的过程中,我也一次次被陈令秋稳准狠的内在力量所震撼,尤其是最后一集,确实是将她的狡猾、老辣、狠决体现的淋漓尽致,陈令秋是一个非常完整的人物形象。
但是,我必须要说,这个人物形象是完整的,但作为一个人,陈令秋的人格则是残缺的,并且可以预判的将来,她也会将这种残缺一直延续下去。
究竟是怎么样的残缺呢?她是一个虚伪到连自己都骗过的人,她的心里其实没有正义、善良、爱,也没有任何人,只有自己的欲望。
同时,我想到了一位历史上有名的哲学家,卢梭,他把自己的孩子们统统送进孤儿院,然后天天忙着写自己的哲学著作,书中满满的都是对全人类的爱。
我又想到了电影《宇宙探索编辑部》里的男主,天天想着外星人的事,置自己的妻女不顾,直到女儿自杀死了,男主以女儿为借口踏上了一段满是愚蠢和荒诞的寻找外星人之路,最后还真让他找到了外星人,这个故事的内核真的令我极为不适。
我想说的是,陈令秋、卢梭、唐志军他们在内心最深处其实是一样的人,那就是对身边存在的,活生生的人不具备任何的感情(陈令秋)或者表达情感的能力(唐志军),但是他们心中又有自己要实现的目标和理想,为了这些目标,他们会以对人类的关怀和爱为借口,利用民众的善良、同情心、愚昧等等,去实现或者掩盖自己真实的目的。
这类人,能力大的就是卢梭、陈令秋,他们的著作或者政治主张一定也能使一些人受益,能力弱的就如唐志军,让同情关心他的人,鸡飞狗跳、苦不堪言。
[莉娜]看完全剧,我才意识到莉娜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女主角,女生里她的戏份最多,演技赞爆,人物内心的成长线刻画的非常细腻真实动人有力量,充满了人性的魅力和光辉,我非常非常喜欢。
如果从世俗标准判断,一个是印尼移工,一个是政府高官, 莉娜怎么可能和陈令秋放在一起讨论, 但是,戏剧最大的魅力正是在于此,如果没有文学作品,没有影视作品,我们永远也不会把这两个人放在心中做比较,但,现在我们不仅可以做比较,并且比较的结果还是--莉娜完胜!!!
我想到,刘瑜老师说过,一个人能够做到怎样的成绩,除了ta的才华能力以外,最重要的是ta出生在哪个时代,哪个国家。
如果比尔盖茨不是出生在美国,他就不可能成为比尔盖茨。
同理,我在莉娜身上也真的看到了这种无奈和哀伤....她聪明、善良、正义、有责任心,她一步步的克服了现实给她的所有困境,成为了更自信更勇敢的自己。
莉娜的可爱和勇敢是一步步呈现在观众面前的,是一步步提升的。
她从一开始的怯怯诺诺,到和宝驹讨价还价争取翻译的收入,再到卸掉头巾露出秀发,再到为了找证人深入虎穴,再到明明知道继续参与这件事自身会有危险,她都没有丝毫的退缩,就像她给晋平的短信里说“我有能力帮他,我要帮他”,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不知道为什么,从莉娜一出场,我就被她深深打动,她有一种纯真(不是男人夸奖女人的那种涉世未深好操纵的纯真),眼神里有着执拗和坚定,也有着温柔与羞涩, 那是一种非常原始的魅力,虽然涉世未深但是不易被操纵,事实证明,她很有自己的想法和原则。
莉娜最最最最可爱的一幕是在最后一集,宝驹送了她一条丝巾,她把装丝巾的粉红色袋子还给了宝驹,说“这个袋子给你,你好像很喜欢它,总是带着它”。
哈哈哈哈哈,我和宝驹的心情一样一样的啊,这孩子真的好纯真啊,她都不知道宝驹一直拿着这个袋子,里面装的始终都是这条丝巾啊,只是宝驹不好意思送给她......我真的好喜欢莉娜啊,她才是最值得被赞颂和被看见的女性力量!!!
最后夸一下宝驹,50岁亦正亦邪赛道里最迷人的存在。
他和莉娜一样,内心的原则总是关注到活生生的人,他那句“判决是为了被告而存在”和莉娜的“我有能力帮他,我要帮他”一样,他们没有把人当做实现自己目标的工具,而是把自己的原则落实在每一个真实的、具体的人身上。
这样的人,大概率没办法名利双收,但是那又怎样呢,我们为什么要活在别人制定的赛道上奋力奔跑,我们也可以绕道!!!
废死派其实跟动保组织环保组织还有某个组织没有什么区别,剧里偏向废死,却拿不出废死的理由。
只有可笑的误判一个理由。。
笑死。
宝驹问替代役的死去的人怎么办,替代役没有正面回答。
欧美白左那套,有些人就是要去真信,什么人权?
死去的人因为死了所以就不配有人权了?
挪威枪击案,死69伤300,杀人犯以杀人为乐,顶多被判21年,进了七星监狱,里面什么都有,超市图书馆健身房游戏房……废死派是些什么玩意?
我不理解,无法理解。
影视结局,最坚决的废死派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杀了罪犯,同时也推动废死向前一步,我只觉得恶心。
我震撼大卫戈尔的一生结局,以死推废死。
一个是死自己,一个是死别人。
挪威枪击案,只不过是欧美白左们的一场政治狂欢。
https://zhuanlan.zhihu.com/p/123903181?utm_id=0
当陈令秋佟说出那句:不杀,就不能阻止继续杀!
这真的是对政治/政客最大的讽刺。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只为了用死刑废除死刑…Holy妈祖,正如佟宝驹说的,所有杀戮都是一样的。
政党以废死为博弈筹码调动民意,这真的只有湾湾敢拍了。。。
.《八尺门的辩护人》聚焦多个尖锐的社会议题:废死(台湾近几年很火的公民议题)、少数族裔、外籍劳工、司法独立、非法捕捞等等~通过一起谋杀撬开丑陋的政治游戏真相,引导观众进入思考。
.故事叙事紧凑不晦涩,人物性格个性鲜明,阿美族人佟宝驹作为公辨认,从没有放弃过追逐事实真相,哪怕被同族人排斥,也绝不放弃心中对司法正义的坚持;替代役连晋平,青年才俊大有可为,却也不得不臣服于体制下享受既得利益,对父亲的默默抵抗,大概就是“拒绝同化”的开始;通译莉娜,眼看着同胞生命被终结,新的思想在萌生,学习与成长,是对生命最大的尊敬。
.佟宝驹说:你想改变的事情,在体制里,反抗,不是拒绝合作,而是拒绝同化。
——送给所有正身陷囹圄却仍然坚持自我价值永不妥协的人们。
可能是地区差异,又或是个人的价值观趋向。
首先所有的废死派都是伪善,都是慷他人之慨。
为什么要给杀人犯更多的机会?
为什么要原谅杀人犯?
他们给无辜的受害者机会了吗?
怎么普通人勤勤恳恳一生就求个安安稳稳寿终正寝,你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了?
公辩佟宝驹,宝马哥,是正义的一方吗?
看起来是,他为了阿布杜尔做了许多,想让事情的真相浮出水面,但是他也可以为了达到目的让人作伪证不择手段。
他不愿意一辈子待在部落里像那些大人一样辛辛苦苦一辈子却存不下什么钱。
所以他选择远离部落,拒绝说自己的方言,丢弃自己的文化。
法务部长陈令秋,你为什么要废死?
就因为你信佛?
还是你有什么政治诉求我没注意错过了?
还是你的政治诉求就是废死?
这他妈是什么诉求?
你推动废死的做法就是出卖色相?
就是让一个该死的杀人犯在被隐瞒事实的情况下被执行死刑然后跳出来说其实他可能可以不用被执行死刑的所以我们要废死啊!
为什么编剧总是致力于给所谓的正派加点缺点,给反派再加点人性?
前面一大堆笔墨写阿布杜尔有多可怜,结果最后是他失手把小女孩淹死之后再把船长俩夫妻杀了?
前面写船长是怎么没有人性欺负阿布杜尔然后又写他见到阿布杜尔后还好好招待了他并且记得他不吃猪肉?
编剧到底想表达什么?
废死?
打倒黑暗的渔业公司?
整顿迂腐的司法界?
还是想说这些我们都改变不了,哇这部剧真的太现实了!
一、佟宝驹的辩护策略①二审开庭,先把翻译回避了,保障被告人的程序性权利。
②交叉询问证人:证人1:警员。
证据法规则:交叉询问的范围应当限定于直接询问中涉及的事项以及影响证人可信度的因素。
佟宝驹对警员的反诘问(交叉询问)集中在质疑其可信度。
弹劾证言有两种方法:①证明证人不诚实的品格。
②质疑其作证能力。
佟宝驹提出醉酒事实、让他指认刀柄图——就是质疑警员的观察能力。
这里有一个细节,在反诘问大副时,大副提出“我可以看凶刀的照片吗?
”佟宝驹反对,“这部分超出待证事实。
”也就是:大副作为检方证人,并没有被检方问及这个事项,也就不在辩方反诘问的范围内。
辩方的反诘问应当限于检方直接询问涉及的事项之内。
但是,法官通过行使自由裁量权,同意了这一请求。
因为即使佟宝驹反对,检方大可以再次询问证人,问及到这个事项。
辩方的反对没有意义。
证人2:大副大副说,凶刀是被告人在船上偷走,又带到被害人家中(案发现场)的。
佟宝驹辩护,运用的是意见证据法则:即普通证人只能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不能提出自己的推论、猜测、评论。
所以大副的证言不能被法庭采纳。
证人3:渔业公司老板作为幕后黑手,洪老板显然是一个非常厉害的证人。
之前,洪老板就凭借从被害人住处打来的一通电话,敏锐的意识到,辩方可能发现了这个事情。
于是,上庭作证之前,他就精心准备了一套说辞来应对。
可没想到,他不疾不徐的说完,佟宝驹一句“传闻证据”就把他自认为毫无破绽的证言全否了。
洪老板傻眼了:“什么是传闻证据?
”传闻证据就是,被害人与洪老板的对话,由于被害人已经死亡,不能到法庭作证,洪老板只是转述这些话(二手资料),不能被法庭采纳。
但是洪老板太聪明了,明白了这个道理后,马上改变了说辞——改成转述案发现场被告人的话。
被告人阿布多就在法庭坐着,转述他的话不算传闻,可以作为证言被采纳。
且由于语言不通,被告人还无法反驳。
③精神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策略,真是把法理技巧玩得炉火纯青。
这个方法简直闻所未闻,没有十年的律师实务经验想不出这么狡猾的招数(检方在庭上怕不是气得内心地震了)。
其实,内陆司法,诸如严重犯罪的辩护策略,也基本上和剧里演的差不多,犯罪事实几乎是铁案,没什么推翻的可能,律师基本上闭着眼过——要么找程序瑕疵,要么申请精神鉴定(律师费就这么好赚)。
所以,一开始,律所主任才对佟宝驹说:“不要搞精神鉴定(走过场),在犯罪事实上跟检察官正面对决(才牛逼)。
”回到精神鉴定,佟宝驹的辩护策略是,利用翻译没有具结——那么,翻译转述被告人的话给鉴定人员,相当于传闻,没有证据能力,就能申请重新鉴定。
在这里,编剧又紧接来了下一个炫技——本以为出现“新证据”,法官可以同意鉴定了,没想到又运用吴灿基准把鉴定申请否了。
“吴灿基准”是什么并不重要。
更重要的是背景——台湾地区的判例制度。
判例在英美有“先例拘束原则”,即以判例为主,制定法居于补充地位。
相反,台湾隶属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判例居于补充地位。
但实际上,判例在台湾影响很大,相当于法规的效力(详见:杨仁寿《法学方法论》),这一点与内陆非常不同。
此外,剧中控辩还争论了“国际公约”作为一种法源的效力(运用蔡京京案的判例,争论国际公约是否有“强制效力”)。
检方在反驳蔡京京的判例时,强调不能僵化运用判例设定的“强制基准”,而是要对比两案事实的不同,并进一步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法院判死不应该依赖精神鉴定。
”(暗含检方“不能利用精神鉴定就在严重犯罪中免死”的观点)佟宝驹是怎么反驳的呢?
他显然要强调精神鉴定的重要性。
站在这个立场上,理由是:并非把精神鉴定作为一种程序性事项,而是作为犯罪事实(实体事项)认定的一部分。
强调精神鉴定是判断“教化可能性”要件的重要事实。
教化可能性是实体法定罪的一个要件。
因此,无法准确的精神鉴定,就无法准确判断教化可能性,也就无法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也就是,退一步讲,程序性事项可有可无,但实体事项不能不清不楚就判死刑,这是共识。
在这里,剧本的专业度真的非常好。
编剧几乎是连环炫技的程度。
不看三遍以上,几乎反应不过来其中的法理论证。
最终,法官相当于推翻了吴灿基准,自己还演绎了一番论证理由。
法官认为,即使需要判断教化可能性,其方法也有待检验。
进一步讲,“教化可能性”也许本就是个伪概念,因为它属于犯罪学实证范畴,不是法学概念。
法官还分析了科学与价值的区别,即价值概念可能是一种伪科学。
因为它不像自然科学那样能够运用标准公式得出相同的结果。
精神鉴定,不同的人操作可能有不同的结果,其中就含有强烈的价值因素。
简言之,它不具有自然科学的可证伪性。
(进一步论述可见杨仁寿《法学方法论》)再最后,澄清一点误区。
剧中“具结”的意思,相当于宣誓。
有人认为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具结”是一个意思,我觉得不对。
其实,剧里的“具结”就是英美法“宣誓”的替代物。
宣誓的来历、依职权宣誓等这些概念,可以参照英美证据法上与神学交叉的那些著作。
二、废死问题:从法律的视角走出来,走到司法与政治的交叉点上,就可以讨论死刑问题。
因此,死刑存废不在本文讨论范畴内,它不是一个纯法律问题。
应该说,是一种人人皆可发表见解的价值命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就像在美国,同性恋、堕胎、这都不是纯法律问题。
(当然,剧中也展现了观点:生命权怎么能付诸公投?
生命权是宪法层次的问题,不能交由民意决定)我关注的是晋平对“罪疑惟轻”的一段论述,深刻至极。
他说:“只要有合理怀疑,就要判无罪,等于限制法官的权力,却更容易引起大众质疑。
如果判死刑或无罪都没办法说服自己,就判有罪,但是找理由减刑,这是最安全最保险的做法,这就叫人性。
相反,‘疑罪从无’不符合人性。
”——再加上他对“误判”的认知,我有充分理由怀疑,晋平在台大一定修过内陆刑事诉讼法这门课,并深入了解过赵作海、佘祥林、杜培武、李锦莲等案。
三、司法文明莉娜就是年轻的佟宝驹。
佟宝驹因为家庭变故,不认同部落的生活方式,走出去念书,从此,他的心里就打开了“司法文明”这扇窗户。
但是,部落的老人还停留在原地,他们祖祖孙孙自有一套丛林规则,甚至不理解法律是何物。
就像老船长,也有一套与大海为谋的生存技巧。
当社区的人根本无法理解——佟宝驹为什么要为杀害自己表哥的凶手辩护——只好说,“还不是为了钱。
”警察是第一个理解他的。
因为佟宝驹对他说,“那你为什么当警察?
警察是一份工作。
律师也是我的工作。
”后来,警察为了抓大副阿民,也要背负着与部落为敌的压力。
调查取证时,他向超市老板调取阿民的交易记录。
老板不愿意,“警察了不起啊?
”警察回答:“你有看过CSI吗?
”说到底,警察与佟宝驹是一样的人。
他们虽然站在对立面上(犯罪控制VS人权保障),二人同样在脱离熟人社区与族群部落。
因为其工作、眼界,逐渐开始理解现代司法的运行机制。
就像刘检对佟宝驹说的:“你是执法人员,违背法律,才是叛徒。
”莉娜也无法理解什么叫“辩护”。
她说:“做错了事不应该受到惩罚吗?
”印尼人对救赎,一贯诉诸的是“宗教”,而不是“司法”。
被告人,印尼小伙阿布多,作案后跪在看守所的地上,虔诚的对着光做祷告。
对于惩罚、罪恶、赎罪,他们自有一套宗教上的思维认知。
可以说,他们内心与外界的制度、刑罚机器都是极其疏离、冷漠的。
但是,当晋平领着莉娜走在空荡荡的法庭上,她第一次闯入了人类司法文明的世界。
她感受到了浩大、辽阔、尊严、正义。
她就像一个异族的入侵者,既不能完全理解,却又深深为那寂静里饱含的庄严和哲理而折服。
她说:“我想学法律。
”我完全可以理解这种心态。
我不是法学科班出身,从来没有机会在法学院听过什么课。
我全部的法学知识都是看书自学。
法学,给我打开了与现实生活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
法律是什么?
我觉得是“人的尊严”。
凡讲司法文明,不可能不强调这个概念。
一开头,佟宝驹就说,“判决是为了被告存在,而不是这个法院。
”在犹疑着买新房子还是申请重新鉴定时,佟宝驹的脑中闪过了父亲的那句话:“难道我们不是人吗?
”当年父亲杀了人,跌跌撞撞回到家,把带血的工具扔在地上,眼里噙着泪光,不停重复着:难道我们不是人吗?
难道我们不是人吗?
难道我们不是人吗?
……佟宝驹想起了母亲临终前对他说:“记得给爸爸寄钱,出狱时去接他。
不要怪爸爸。
”在法庭上重新回想的那一刻,佟宝驹恍然谅解了父亲,谅解了父亲的反抗、勇莽与绝望。
“判决是为了被告存在,而不是法院。
”晋平把这句话重复给他爸时,他爸说:司法中代入个人情感是危险的事情。
”在他爸看来,法官只是冷漠适用法律的机器。
佟宝驹讲了一个笑话,其实挺尬的。
他说:“有一次,被告迟到,法官就提议大家说笑话比赛。
法官先说:‘无罪推定。
哈哈哈哈。
’检察官说,‘侦查不公开。
哈哈哈哈。
’律师说,‘律师伦理。
哈哈哈哈。
’正当大家觉得笑话不分上下的时候,被告跑到法庭,对法官大喊,‘庭上,我是冤枉的!
’哈哈哈哈……”四、落幕有一种法庭文明是,法庭上控辩再激烈、再撕破脸、你死我活,下庭还是要一起打篮球、开huang笑话、洗澡……检察官、辩护人、法官都是法律人,他们使用共同的语言,有着相同的身份认同。
这才是法律人共同体的世界。
一个理念共同体、法律职业认同的世界。
刘检说:在司法里最珍贵的就是真相,而真相就是正义。
”佟宝驹说:“真相、真相,它会使你发疯的。
”这段戏带出了一个思考,也是亘古不变的刑诉法考试题:发现真实还是保障人权?
最后一集,佟宝驹让晋平离开,交待他,遇到记者就说是路过:“记住,法官不语!
”晋平逆着汹涌的人群,哭着走了。
也许,未来等待他的是高墙大院内日复一日、埋首公文的生涯。
他却永远不会忘记在公辩室,与穿着红球衣的宝哥手舞足蹈——那刻的快乐。
结局不向价值正确妥协,才是写实。
当年外省人欺负本省人,今天台湾人欺负外劳。
曾经被欺压的渔民,今天成为资本家的帮凶。
法务部长最懂政治最高法官操纵规则检察官一心惩庭外恶公设辩护人对审判最认真穆斯林女佣解开头巾富二代信念贫瘠女朋友外强中干老渔民葬于大海未成年溺毙婴儿富人不易被误判穷人支持死刑荒诞才是现实holy妈祖
即使不能改变公投,也值得杀戮
各方的博弈与考量都围绕着阿卜杜尔的案件,却不围绕着阿卜杜尔本身,判决最终也没有为了被告而存在。
陈令秋是个冷漠且傲慢的理想主义者,可她偏偏又放不下政治追求;她既希望生命权在宪法层面得到充分保障,又不在乎具体的个体的生命。
由这种人牵头“废死”的议题,跟那七成五-八成-八成五的民调结果一样讽刺。
我毫不怀疑,陈令秋为了能尽快推动“死刑一致决”,她主导下的法务部可能还会签下其他明知是错杀的死刑执行状;但一而再再而三地煽民意巴掌,未必就能得到她期待的结果。
在这一点上,陈令秋的傲慢让她小看了那八成五中包含着的以泄愤为目的的民意。
死刑的存废是一个复杂且牵连甚广的议题,至少需要在绝大部分人已有初步共识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探讨;可人心观念的转变是缓慢且漫长的。
如果陈令秋意识不到这个问题,只求通过自上而下的威压速成,那她还是一个幼稚的理想主义者。
但在具体个案中还原行为人社会经历的真相仍是必要的——这不仅仅是为了使量刑得当,也是为了挖掘背后是否存在亟需解决的群体性问题。
就像本剧的原型“汤英伸案件”,它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将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暴露在群众、舆论以及当权者面前,让社会一切力量都无法继续逃避。
有些案件是人性的罪,有些案件是社会规则的罪。
而后者,是能够在更多的悲剧发生前发现并通过调整规则进行预防的。
死刑不是目的,刑罚本身也不是目的:所有的刑罚措施都是为了恐吓犯罪。
可是我们不能把预防犯罪的重任仅寄托在刑法上。
而讨论这个问题,需要比讨论死刑的存废、刑罚的力度花费更多力气,甚至需要更多有能力却不傲慢、冷静却不冷漠的人参与。
崇尚效率和追求精英的教育之下,很难有莲雾这样的年轻人出现了。
他们自小就深谙人际关系里的等级,即便父母努力教育要重视平等,还是会在生活中处处看到等级带来的红利。
他们懂礼貌知分寸,不会把对等级阶层的看法写在脸上,甚至也真的明白要尊重不同阶层和文化的人。
但他们人生的触角、很难伸到任何可能引发不适的领域、更绝不可能冒着失去既得利益的风险,去追求空空的理想。
他们深信精英才有资格去追逐更伟大的理想、但理想不至于让人头破血流,就算是自我实现至少也要有基本的体面。
我无意责备这群人,因为他们的选择都太过人之常情,放到任何一个普通人身上,都会这样选。
因为何必呢?
放在坚固甚至残忍的现实面前,我们所谓的那些理想,经得起多少撞击?
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能站到更高的地方,是不是才能实现更多的改变?
那么多复杂的构成里、理性多数时候都压着感性在前进,有些人认为民族种族是最重要的理、有些人秉持着正义之理、还有理性的极致代表——可以进行等价交换的各种名利场。
感性是什么?
是不被认可的身份、是不被看见的歧视、是无需掩饰的优越感、是无法割舍的爱恋纠缠,这些不论放到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和时代里,都不曾消失。
它们常常被归类为不重要、没关系、或者无需计较。
它们真的不重要吗?
那为什么世世代代的教育训教下,还是不曾衰减或者消失?
当我们感慨日子无聊时,我们感叹的是那个数字增长不够快?
还是当它增长到一定程度之后,好像带来的快乐和满足反而越来越稀薄?
越是什么都算的清清楚楚的人,反而得到最少,因为他们不明白,能够被计价的人生体验毕竟是有数的。
排除所有风险、去计算最极致的性价比、走最安全有效的路径,是多么无趣的人生啊。
不是不想、是不敢冒险;是眼前仅有的这些也岌岌可危、好像小心翼翼才不会失去,即便这样还要被指责无趣,又是多么残忍的事情?
这就是我们的感性和理性,这就是影视作品和现实生活,这就是怀着谬误或者幻想,依然冷静度日的我们。
同样是海岛,同样是渔民,同样是表现本地居民对外来人口的偏见、歧视和暴力,看完本片,我想起了《雪落香杉树》的故事。
相比较两个故事的相同和不同之处,或许可以理清本片的一些思考。
一、台湾人对印尼劳工的暴力本片最核心、最突出表达的一组矛盾,就是台湾人和印尼劳工的矛盾。
又因为台湾捕鱼业发达,海上作业艰苦,雇佣的印尼渔民人数最多,因此渔船暴力显得格外突出。
渔船就是个小政治团体,台湾老板打压台湾渔民,台湾渔民再联手排外压榨印尼劳工。
印尼劳工就是那条引诱鲨鱼的鲭鱼,被人为放置在了整条食物链的最底层。
他们的命甚至不如打捞上来的海货值钱。
没有人听得懂他们说的话,也没人愿意听他们说话。
他们长期忍受着从信仰、外貌到语言、国籍等各方面的歧视,甚至到了法庭上,每天都有无数的居民在催他们去死,因为他们在不属于他们的土地上谋生,因为他们在当地人都不愿意从事的苦差里讨生活,因此他们就该无法享有和台湾居民同等的人权,就该心怀感恩,承受一切。
二、新台民对原住民的暴力本片的另外一组对照组,是男主的爸爸和印尼劳工阿布都拉。
因为他们的经历是如此的相似,相似到我们都要差点忘记了,男主的爸爸可不是印尼劳工,而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台湾人。
不过也正因太过于土生土长,最名正言顺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原住民,竟然也遭受到了来自后来者的歧视。
偶然看过一个台湾少数民族诗人莫那能的诗歌,才了解到原来台湾还有这么多的少数民族,这些少数民族,就在几十年前都还保持着原始的生活习惯。
在他们的心中,政权,国别,都是很虚无的东西,他们只认定一样,那就是脚下生长着作物、供给他们能量的土地。
“政权,请你退去土地才是我的母亲。
政权,请你闭口母亲不是压迫的理由。
”——莫那能长诗《燃烧》然而现如今,在自己的土地上,他们却被新台民以歧视的口吻称呼为“乡胞”。
甚至于和新台民交流的时候,还要去请翻译。
他们缩在美丽岛的一角,像一群海蟑螂一样靠着渔船操持艰苦的生计,最靠近大海,也最靠近在渔船上被折磨致死的命运。
他们和印尼人的命运,到底又有什么区别。
可能区别只在于,男主的爸爸在自己的土地上杀了人,最终失去了十多年的自由。
而阿布都拉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杀了人,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三、所有的杀戮都是一样的,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力废死投票,死刑投票,政治选举等等,运作的基本原理只有一个,少数服从多数。
若8.5成的人赞成死刑,那么依照大多数人的意愿,予以此人死刑。
若5成以上的人赞同此选民当选,那么依照大多数人的意愿,予以此人职位。
少数服从多数,实际上也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力。
人类从茹毛饮血的社会开始,就喜欢报团取暖,喜欢党同伐异。
对于新台民来说,原住民是少数;对于本地人来说,印尼劳工是少数。
少数的生存空间,就这样逐渐被压榨紧缩,直到逼得人喘不过气来。
用刀杀人,和用民意杀人,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在海上杀人,和在死刑场上杀人,本质上也是一样的。
都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力。
相比之下,雪落香杉树讨论的面则要窄一些。
可能也是因为台湾的问题真的更错综复杂一些。
而创作组把这些内容都表达出来了,而且很清晰很有层次。
很喜欢最后一集男主得知印尼劳工死讯后愤怒的嘶吼。
困兽之斗。
匹夫之怒。
淋漓尽致。
看完这部剧,对于罗翔老师说的:刑法的尽头是哲学,这句话我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想说的很多,内心感受也无比复杂,每每这种时刻都恨自己逻辑有欠缺,无法将混乱的思绪组成适当的言语。
分享几句剧里很喜欢的台词,以窥一斑我内心的波澜壮阔。
1. 反抗不是拒绝合作,而是拒绝同化。
2. 真正的邪恶是平庸,是认为自己可以置身事外,是不愿意为了正道而放下执念的人。
可是大法官们,根本就不愿意宣告死刑违宪,生命权真的就至高无上么?
法律本来就是权衡和妥协的产物。
不杀,就不能阻止继续杀!
如果需要杀,那就要杀在最好的时刻!
3. 跟你说一个笑话:台湾民众将近有7成,对司法公平性缺乏信心,七成五认为,法律只保障有权有势的人,将近八成人认为穷人比有钱人更容易被判死刑。
可是有八成五的民众支持死刑。
4. 有一次开庭,被告迟到,法官就提议说笑话比赛,检察官和律师都同意以后,法官就先说了:无罪推定。
检察官也接着说:侦查不公开。
律师也接着说:律师伦理。
正当这些笑话大家觉得不分上下的时候,你知道这个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
被告跑进法庭大喊:庭上,我是冤枉的!
八集故事,讲了凶案,全球经济,外籍劳工,法律,政治和法律和人,法律和穷人,和法律人,和政治人之间的关系。
紧凑也完整。
我知道台湾的电视剧这几年立意越来越高,探讨的社会问题和阶级矛盾越来越深,可是通过一个外籍劳工的行凶故事,深刻表达了死刑废除,带出了政治本质体会到了人心种种。
惊讶的同时又嫉妒到扭曲!
为什么我们的影视剧市场,还停留在师尊和爱情上永远驻足不前!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看似最悲悯的人,却有着最恶毒的心。
为了不杀而杀,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做着最伟大的事情。
生命不过是随时可以被牺牲掉的政治筹码而已。。。
法律,体现的是当政阶级的意志。
最后能守住的也只有自己的那颗良心。
台剧的通病,题材好但节奏慢。喜欢李铭顺老师的表演,收放自如,最近看了他的好多片子。
在中文语境下能看到这样的业内人士自创自导的作品是一种幸运。
废除死刑真的不好,罪大恶极的人应该要得到应有的惩罚。呆湾做海鲜都这么赚钱啊。。。。
法庭见人性,死刑博政治
看有进步性的华语电视剧只能看台湾了吧
陈令秋实在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女性角色,演员能演到这么丰富的人设真是福气。看到最后一集她的操作让我瞪大眼睛,死刑本来就是政治,用一个人的死刑推行废死,有点意思。。。
看不懂为什么废除死刑,杀人偿命!
承认辩护的专业性,但体现不出对决的紧张感。
一般
节奏有些慢,剧情中规中矩,没太大亮点也没太多问题
执行后我才明白陈令秋那句“不杀,就不能阻止继续杀”是什么意思😢
看得我一整个大震惊!台剧进步了我知道,但已然进化到这个深度了吗???以一个印尼外劳杀人案件为杠杆,撬开司法系统乃至整个政坛和社会民生现状,编剧真是相当敢为且十分用心,将推理过程巧妙自然地与废死热点议题结合+公辩人阿美族的身份(夹绕带出原住民的生存境况)+通译印尼女孩所受遭遇(折射外劳身处的恶劣环境)+党派内以废死为政治博弈筹码而调动、操控司法进程和民意走向,每个议点皆可做足文章,能面面兼顾实在不易,佩服主创能深挖至此,真是让此地望尘莫及啊!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些宏大主题之下小人物的情感幽深之处也描摹得很动人,非二元对立的人性刻画真实残酷,各种算计充斥之余,仍有人性的高光,仍有坚持追求真相的理想者。
比内地的司法剧也就好六七八九十颗星吧
題材硬...引用了湯英伸案件為原型 在身分上再置換過(將原住民換成移工) 有一種換位思考之感 ..也影射和春六十一號慘案...故事涉及許多議題 職業的社經階級 宗教 族群 死刑 政治意識 都左右著這滅門案 ..這不是懸疑劇 這是思辨劇 兇手是確定的 懸疑點在於背後模糊的人性及社會經濟結構下共犯體制 當下法庭攻防戰 能真實呈現正義 ?? 這是對台灣司法及社會結構問題下的一場思辨及叩問 ...後半劇本台詞精彩 最後的執行 多少都有諷刺鄭捷案的影子
讨论议题挺多,但是基础逻辑不通,那所有就都立不住
太用力。太符号。冰山一角的横断切面。
节奏有点拖沓,胜在诚意和题材。要不是《大卫戈尔的一生》珠玉在前,结尾肯定震撼的多。
这比《与恶》更加沉重,台湾就如同漂流海上的渔船,前有原住民问题,现有移民劳工问题,借由死刑存废开启故事,人性善恶掺杂政治筹码。剧末的两处牺牲和委曲求全,在连晋平处我泪流满面,他为了能做更多,忍气吞声;但法务部长不是人,为了废死而故意错杀,永世不得原谅。李铭顺的表演带来无数共鸣,他也属于外籍,片尾的哀嚎仿佛也带着演员本人的身份思考,振聋发聩。1. 通译回避;2. 不是预谋杀人;3. 平春16号渔船;4. 苏普里安托;5. 重启调查(片尾蒙太奇致敬《暗黑》,酷);6. 二审维持原判;7. 2002年;8. 法务部长不是人
台湾同胞拍的剧三观越来越扭曲了,以前宣传搞基,现在又宣传废除死刑,不忍直视,5集弃
“不杀就不能阻止继续杀,如果必须杀,那就要选择一个最好的时刻。”所以审批了,然后改变民意了。可是之后呢,民众依旧是政治博弈的棋子,富人依旧为所欲为,底层人依旧互相碾压,莲雾们走进社会,被塑造成一批陈令秋,继续以“最恰当”“最睿智”的方式管理这个体制。审判为了废死诉求,为了渔业出口,为了政治资本,为了经济帮扶,但始终不是为了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