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体情节应该没有人没看懂,但导演为了结局不落入俗套,故意没有讲得很明白,让悬疑片影迷很不爽,悬疑片影迷一般都需要一个比较确定的结果,就算是禁闭岛那种,结尾两派也都能自圆其说,各信各的,撕不起来。
这部电影明显最后只会有一个结果,有罪,还是无罪?
不管选哪边,都没个确切答案。
首先很多评论里提到的认罪录音可以排除。
前面说了,导演最不想落入的就是同类型片的窠臼,而侦探去套话让嫌疑人自己认罪,这种“审死官”式的桥段别说二十一世纪的好莱坞三流类型片了,可能在上个世纪的片里就已经被淘汰了吧。
都不需要去专门提什么“毒果原则”,从根上起这个念头就是低级的。
不管是从法律性、实际可操作性、和电影艺术性上来说,这是导演最想避开的一种解决方案。
接下来说认枪的重要性。
评论区里的主要声音说:即使证明了枪是凶器,却无法证明老头是凶手,老头还是铁赢。
次要声音说:枪其实也不重要,房间里只有两个人,一个人受到明显外部枪击,那这个枪哪来的重要吗?
抓他丫的就是了。
我觉得这两种唯逻辑论都忽略了证据链条的概念。
何谓证据链条?
我们经常在推理小说中看到密室杀人,其中一个非要布置密室不可的理由是:如果警察和控方解不开杀人手法,即使在嫌疑人只有一个的情况下,他是无法被判有罪的。
其它诡计也是一样,如果这部电影中的高司令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手法,那即使自白书不失效,霍普金斯也会被无罪释放的。
因为我们观众其实不知道自白书上写了什么,所以让自白书无效,找凶器的重要性就更显现出来了。
那么一旦找到凶器了,在并不证据确凿(比如子弹也一样,也没有我的指纹,不能证明你说的就一定对)的情况下,是否霍普金斯还是稳赢呢?
也并不是,同样的证据链条,高司令通过已有证据的合理解释,补齐了凶器的这一环,这时候再加上之前的与死者共处一室的条件,环环相扣组成了一条完整的逻辑链,利用园丁证言和监控视频证明后者,逻辑链就有了证据链的支撑,高司令检察方就有了自己的一套能自圆其说的说法,不再完全被动,和霍普金斯站在了平等的控辩地位上,胜负五五开。
而霍普金斯有可能因为之前太想秀,真的坐实了自己与死者共处一室这个不利条件,稍微陷入了一点被动,结果变成了四六开。
但因为电影中仅有的一些信息,如持枪警察自杀,子弹没有特定指向来源,旅馆监控无法证明调包事实等等,霍普金斯虽然底牌被掀稍显被动,但并不是完全不能打。
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高司令还是单刀赴会,霍普金斯这边反倒律师攒动,和之前霍普金斯的心不在焉对比鲜明,强弱之势已易。
如果说整部电影讲了一个年轻恃才的检察官成长的主线,那这整个弧光最后落到的就是这一个场景,电影真正的表意是在这里:我终于不靠造伪证,也不靠非法录音,只凭我的实力,抓住你的破绽,获得和你平起平坐,再公平地打一场官司的机会,不再是哪一方单方碾压,我们的对决现在才刚刚开始。
这并不是什么留白。
同样,去看霍普金斯,他的眼神带有敬意,代表他也完成了一个人物的转变:“从现在开始,我才把你看成真正的对手。
”对于以智商作为最高行事准则的人来说,这才是最大的肯定。
甚至他开头对妻子口说的爱,也远不如这种情感来得深沉。
创作者想避开的第一条被走烂的路是直接伏法,第二条路逍遥法外,也觉得太俗,于是选了中间的第三条路,这条路虽然电影没有拍完,但也是一条确定的路。
导演的确没有落入俗套,但要谈多有新意呢,也谈不上。
最后一点补充,霍普金斯的破绽很明显,不是枪的诡计被人识破,而是他意气用事将妻子拔管带来的连锁反应,他没有想到这给了他第二次上法庭的机会。
关于一罪不二审的原则,我在此个人理解是这样的:这里的罪指的是罪名而不是罪行,他拔管是在医院的合法程序下进行的,不存在什么违反高司令从哪里搞来的山寨禁令的情况,他的罪行始终只有那一桩。
但是罪名从谋杀未遂变成了正儿八经的谋杀,毕竟死亡的确是被指控行为造成的。
高司令玩了这么一出偷换概念,算是擦着边的把他送上了新法庭。
开始10分钟就猜到到底怎么回事了所以看起来也就没意思了结尾不好,人物都不丰满,不知道导演着重刻画的是哪位?
看的不舒服
不多说了,直接进入主题,讨论剧情,慎入,不隐藏。
我们看剧场版的时候可以知道,霍普金斯刚开始时是把枪换了的,而这点被高斯林看出来了,这样高斯林就明目张胆地进了霍爷的家,把他的犯案过程阐述了一遍,霍爷就承认了,然后就傻傻地上了法庭,剧终。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若是霍爷始终不承认,法庭又能怎样?
我们知道他换了枪,却无法证明他换了枪。
第一,枪上一定是没有指纹的,因为霍爷是用手巾拿着枪然后换的,第二,如果像第一次法庭那样,大家都知道只能是他犯罪,照理说,霍妈不能朝脑袋开枪自杀后还拖着自己到另外一个房间去,所以导演用常识说只可能是霍爷犯罪然后抓了霍爷枪毙就可以剧终了,但是苦于找不到凶器,,霍爷就这样把这个案子变成了不可能犯罪,最后逍遥法外了一个小时,那么大家知道证据果然是很重要的东西。
最后高斯林拆穿这个巧妙的换枪手法之后,找到了犯案方法的证据,但是却找不到犯人是霍爷的证据。
根据以上两点,若霍爷死活不承认的话,就算他犯罪的可能性从百分之九十八变成百分之九十九,这个案子还是会像第一次那样变成一个悬案。
另外一个可能是,高斯林最后带了很多个警察在外面,他们对峙的时候,警察可以完整地听到他们的对话,因此警察可以作为证人,最后再把他抓进去,但是首先警察就不一定听得到了,再来就是他们作为证人之后法律上可不可以承认呢,如果可以承认的话,那么一开始就叫一堆警察说霍爷自己高高兴兴地承认了不就可以了吗?
这点请学法律的同学来解释。
我不清楚。
后来我们发现破绽有三结局,不过现在只说第二结局,因为第二结局和第三结局大同小异。
第二结局可以解决上述的第一点,高斯林最后闯进霍家庄的时候说,霍爷当初拿了警察的枪,用了四个子弹,一个杀人,三个乱开,最后还要用自己的子弹来上膛,然后就会子弹上留下指纹,但是霍爷可能觉得给他带绿帽子的同学最后会把子弹开完的,所以就没擦掉指纹了,可惜那个警察很有骨气地自杀了,只用了一颗,因此其余的三颗上留下的指纹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霍爷有罪。
第一,霍爷那么小心的人,会这样在子弹上留下指纹?
万一他当初是带着手套作案的话呢?
那么这不就成了一个完美犯罪吗?
这么大的一个局,没有一个绝对无法逆转的破绽,只靠霍爷的不小心来推翻,是很站不住脚的。
第二,霍爷当初还在屋里乱开枪,这里我搞不懂的一点是,霍爷干嘛无聊到乱开枪,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实质上的犯罪考虑,但是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个没必要,如果当初不乱开枪的话,我相信故事还是会照着原来那条路走下去。
第三,高斯林最后指证霍爷谋杀,是指他向他老婆开枪,还是他拔掉了他老婆的氧气瓶?
如果是前面的话,她老婆因为当时没有死亡,所以还是要算谋杀未遂,根据一案不二审,就算以上搞不清楚的问题全部解决了,霍爷还是可以按照原计划去旅游的。
而,如果是说他拔掉了氧气瓶的话,法律上来讲,他有这个权力,因此也不算犯罪。
第三点有一个可能性是,我们先证明是霍爷朝老婆开枪的,然后再否定他在法律上拔掉氧气瓶的权力,两个都算犯罪,合起来可以形成一个谋杀,如果法律愿意承认的话。
所以我觉得,结局应该设置为,虽然高斯林明白了霍爷的犯罪手法,但是苦于证明不了,而霍爷也欣赏他的才气,最后两个人就一起去旅游了。
剧终。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当然描述的是一个理想的乌托邦,是人们对于法律和正义的美好愿望。
天下没有不漏鱼的网,能一手遮天的,不是天网,似乎只有锅盖。
正如这部电影的情节,尽管编剧的构思缜密精巧引人入胜,但也并非毫无破绽;更如美国自我标榜的法律体系,越是想要尽善尽美,越是自缚手脚,武功尽失。
实在爱死霍普金斯那一眨眼的风情(想过用智慧、深邃或是意味深长来代替风情这个词,却发现非风情不能表达爱死情绪的强烈)。
也许高智商罪犯都喜欢玩老鼠捉猫的游戏,当Ted屡次以蛋壳或是钟摆来提示年轻的Beachum,谁知道他不是也隐隐盼望着棋逢对手酒逢知音?
Beachum这个角色的类型与性格设置应该也很现实,各个城市里都充斥着这样一帆风顺踌躇满志准备大干一番的年轻人,直到他们真正遇到命运的挑战。
大多数人会选择妥协,回避,绕上一个小小的弯然后继续锦绣前程;而只有少数无畏勇敢有坚定信念的人才愿背负前途命运放手一博,然后,不成功,便成仁。
有这么一种电影,明明你在开头就猜到了结局,却仍然对中间的过程充满好奇不能自已。
而事实上,它也会以巧妙的构思意料外的情节来回报你。
就象人生必然以出生与死亡作为始末,但谁又愿意放弃走上这么跌宕起伏充满意外的一段呢。
如果我是那个警察,当我来到凶案现场,发现被害人竟是我的情人,那么我在内心震撼之余,就会分析三种可能性(凶手肯定是霍普金斯,这个毫无悬念)——1,本案的杀人动机与我没有直接关系,或者凶手发现妻子偷情但不知道对象是谁。
2,本案的杀人动机就是凶手发现了妻子与我偷情,但我作为警察第一个到现场纯属偶然。
3,本案的凶手设计了一场圈套,知道我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所以杀死妻子引诱我入陷阱。
到了警察局,霍普金斯一开始并未提及我与被害人的关系,因此推导出两种可能——1是霍普金斯确实不知情,2是霍普金斯知情但是欲擒故纵故意不说,那就是刚才的第三种可能性——这是一个针对我的陷阱,作为一个警察,我会天然地倾向于这种可能性。
同时,本案现场的凶器竟然与我的手枪一模一样——这个问题必然会引起我的警觉。
正常逻辑来说,出现与警枪一样的凶器,不但我会紧张,我的上司也会紧张。
警方又发现这把凶器竟然从没开过枪,真正的凶器消失了——多么奇怪,而我身上恰好配着一把与犯罪现场一模一样的手枪,我不会愚蠢到记不住当时放下枪的细节,而我也高度怀疑凶手就是故意针对我做了一个局。
那么,作为一个调查过无数凶案的警察,从以上的几点逻辑推理出发,自然会得出最后小律师也能想到的真相。
结论——如果我是那个警察,我不会自杀,当霍普金斯在法庭上揭穿我和被害人的情人关系之后,我就确认这是一桩针对我和被害人的阴谋,我会立刻告诉法官换枪的真相,全片终。
对了,安东尼·霍普金斯与高司令的表演近乎满分。
电影情节很简单,安老爷子的演技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可以说整部电影全靠老爷子的演技撑着了,电影情节实在太简单,远远达不到悬疑片的水准,像个破案小品一样,看了大半,直到结尾才茅塞顿开找到凶器。
电影里多次出现的精密仪器实则不过是导演想转移关注注意力罢了,最后带给我们的结果却是毫不相干的无语结果·····。
总之电影水准可以用非常差形容了,老爷子演技没毛病,但还是难以撑起这部电影。
在我列出如下漏洞及无法成真的巧合后,你就不会怨恨我只给了两星。
1.杀妻犯(他)潜入妻子与警队队长偷情的酒店,用刚买的同款枪与之调换,虽难,但姑且暂设为成立,燃鹅除非整个洛杉矶只有一个警队(事实上影片交代都不止三个),且遇命案该小三队长必定到场,他的二次换枪计划才能实现,而这种概率很小,若有人事先这么计划,那他一定不是高智商罪犯,而是个等着撞大运的傻子。
2.即使上述大运被他撞上了,他又怎么推算出队长那样听话,孤身进门,不射杀他,并摆出谈判的姿态,竟还答应放下各自的枪?
这就不是撞大运了,而是傻子遇上了蠢货。
3.他挪动妻子的尸体是为方便二次换枪,他料定队长会动情,背对杀人犯毫无戒备,好让他从容地擦去队长带来又放下的原本属于他的那把新枪上的队长的指纹……侮辱观众智商到这个程度,劳资想骂人……哦,突然懂了,片名承认了此片破绽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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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是因为安东尼霍普金斯我才愿意看下去的,电影的画面做的很精细,画面语言表面上很深邃,但似乎与剧情联系并不他紧密,譬如泰德家里的那个把玩的装置,到底想说明什么呢,也许牵强附会可以说是一个精密的系统,如同他设计的杀妻计划一样,流畅而不露痕迹。
难道弹珠的那一次跌落算是暗示他的破绽嘛?
可是他还是把它修复了,这又与结局貌似不太吻合。
另外必须批评的是陷进和结构技巧实在很一般,剧情的缓慢不是为了推荐故事高潮而必须的。
感觉像是一个没有幽默感的人慢条斯理的说着一个并不恐怖的故事,必以为放慢语速就显得恐怖了,情节才是最根本的因素。
而最令我无法接受的是在特德的授意下医院放弃了对其妻子的治疗,正常的逻辑应该是他将把他妻子安葬,即使不安葬检察官也不能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解剖他的妻子,不解剖也就不会找到那颗子弹了。
退一万步说忽略这么细节,那么讲求程序公正的欧美法系中,你是如何根据推测而引导凶手认罪,又如何凭借他的证词而提起上诉的?
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泰德和警察调换了手枪,这是案件的根本,即使逻辑上可以推测甚至有合理的动机以及作案条件,但都是必要条件,没有一个充分的,根据刑事案件疑罪从无,疑点利益归被告的原则,即使再次诉讼泰德也很难被定罪。
最后编剧是设计泰德这个人的人格上有个巨大的bug,从第一幕自信的指出飞机机械故障,让所有人一头雾水,到整个庭审过程的沉着冷静,完全可以说明他是个心里素质极高,处乱不惊的人,即使最后的破绽他失算了,那也不至于出现恐慌吧,老戏骨霍普金斯最后一幕的尴尬表情刻画的很到位,导演和编剧是不是要未审先判?
完全是前后自相矛盾的嘛如果说要给这部剧找到亮点的话,就霍普金斯的天才演技了,他的眼睛仿佛在告诉你“我有罪”,但是你却找不到证据。
优雅的举止,优雅的谈吐,自信的掌控一切,从容的让人胆寒。
不得不说我非常不喜欢这部电影。
总体感觉就是情节拖沓,让人看着昏昏欲睡。
最后的结局也不是很让人满意。
老霍出场看出核磁共振都无法看出的问题,肯定是个科学大拿,开着跑车,思维严密。
直到枪杀妻子以及警官进入房间,达到了情节的第一次小高潮。
可惜,而后是无尽的过场。
先说情节:我一直不明白律师的新律师事务所的意义何在?
我一直不太理解律师的女上司在情节推动上有啥作用?
那一场庭审其实也没太多的意义。
砍掉过场戏,就是描述的小律师寻枪最后骗了老头子的过程。
老头子既没有使用其深厚的背景难为小律师,进而体现其卓绝的意志。
老头子也没有使用精湛的科学技术隐藏犯罪过程。
再说细节:老头子杀妻子后穆然向摄像头望去的那一眼,以及家里那复杂的“滚动珠子的仪器”都让我对犯罪圈套浮想联翩.....可是,可是,可是谜团并没有一层层拨开,就是小律师看到两个一样的手机,一拍脑袋,我明白了!
最后老头子就是换了把枪!
就像美女穿着制服诱惑你半天,在你面前大秀钢管舞,而后又是脱衣舞,然后,然后突然美女就走了........ 就走了.........走了.......看完之后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
《破绽》。
8分。
格里高利·霍布里特导演,安东尼·霍普金斯、瑞恩·高斯林、裴淳华主演作品。
这真是一部值得讨论的电影,它开放的结局给了观众太多的想象空间。
这种空间既是对故事对案件的复盘,也是对美国法律的讨论。
在美国,甚至在部分州,何为有罪?
如何定罪?
好莱坞很多电影都探讨过这个问题,这一部尤其好。
霍爷饰演的富商特德冷静谨慎,面对自己妻子的出轨,他悄悄掌握好了证据然后十分平静的完成了对妻子的射杀,制造绑架假象并通过监控看着园丁报警,然后销毁相关证据坐等谈判警察的到来。
但在法庭接受审判时,却突然爆料那个进房间和他谈判的警察跟他的妻子有染。
根据法律,特德被当庭无罪释放。
高司令饰演的公诉律师威利瞬间陷入巨大的漏洞旋涡中。
面对霍爷布下的深渊,威利该如何翻盘?
他找得出破绽吗?
霍爷在法庭上讲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很遗憾直到影片结束也没有被解读——即便是一个坏了的闹钟,它每天也有两次时间是准的。
没别的,就觉得,老霍脑门儿皱纹儿的走势,真特别@_@
悬疑+法庭戏,几个角色都不错,Hopkins就不必说了,可惜剧情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最后的谜底也不够让人震惊,片子本身看时也是比较boring
一般般
两则评论:影片有装蛋的嫌疑,导演格里高利·霍布里特想让内容看起来高雅复杂,结果却弄得有点装清高和假惺惺的嫌疑。——《洛杉矶周刊》。。。这部法律惊悚电影网罗了一老一少两个非常优秀的演员,他们在意志上的持续对抗足够让观众全神贯注了,即使是在剧情漏洞百出的情况下。——《奥斯汀新闻手册》
老到的演技,只可惜悬念设计得太过简单了。注定不可能成为经典。
故事不怎么样。。。
有些拖沓
姜还真是越老越辣---霍普金斯
美国
拖沓,就案情也没有过多的悬疑,一般般,破绽不少!
剧情比较拖沓,剪辑不佳,故事悬念性很差,一开始就能猜到了问题所在。 安东尼的演技还是很不错的
威武,看的比较早
一流演员飙戏专用剧,二流法律知识普及剧,三流漏洞自圆其说剧……
平庸的谋杀案。
剧情太拖沓了,糟蹋了演技啊
拖沓,散乱
有点假!就算是坏掉的时钟,一天都会对两次。
一个很好的剧本,一个很好的演员,这是构成一部四星电影的基础
越来越不喜欢好莱坞故弄玄虚的片子,纯粹是为了悬疑而悬疑,故事讲不圆满又没有内涵。以上不是说这部影片,这部还是可以的~~
大失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