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戛纳上映的《静水城》是一部内容非常丰富的电影,剧情大致改编自著名的“天使杀手”案,但导演并没有单纯聚焦于案件本身,而是在事件之外以马特达蒙所扮演的美国蓝领为视角展示了一个多元社会的文化交流与冲突,而其中足球则在其中扮演了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
由于语言的隔阂,一个美国石油工人来到异国他乡的法国马赛为自己女儿讨回公道这件事本身就是困难重重。
而马赛这座城市还有其特殊性,它是法国非洲裔移民最多的城市。
这种背景设置为影片中展现的文化冲突提供了一个舞台。
马特达蒙在马赛首先面临的并不是文化上的矛盾,而是价值观的冲突。
女主角作为法国高知的一员自然是典型的左派角色,在帮助马特达蒙寻找线索的过程中,因为一个店铺老板认为阿拉伯裔应该被送进监狱而情绪失控,认定他是种族主义者而坚决拒绝同他继续交往。
这在马特达蒙看来是一件难以理喻的事情,以美国普通工人的视角来看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相反他会认为女主才是奇怪的一方,事实上他的确是这么想的。
好在马特达蒙在女主询问他是否给特朗普投票时含糊其词地糊弄了过去,否则这两人恐怕早早就要一拍两散了。
价值观的冲突之后,文化上冲突接踵而来。
女主和前夫所生的混血小女孩代表了马赛当地人的身份共识,而她想要一件马赛队的球衣。
马特达蒙一开始对此是嗤之以鼻,认为“足球是哭唧唧的女孩运动”,是男人就应该去玩橄榄球。
此中“soccer”和“football”的不同文化指向自不必细说,反正小女孩是立刻向马特达蒙表达了不满,并列举了帕耶、托万、酒井宏树等当时马赛现役的球星来表示她对马赛队的爱。
之前开头提到过,马赛是一座异常多元的城市,不同族裔在此共生,那什么是维持不同族裔之间交际的润滑剂呢?
导演给出了相当明确的“暗示”:足球。
随着剧情的深入,马特达蒙逐渐适应了马赛人的生活方式。
出于对小女孩的父爱,达蒙搬砖买了两张韦洛德罗姆球场的门票,电影自此之后有相当一部分镜头对准了马赛主场内部的狂热气氛。
虽然没什么用,但根据一些镜头,我还是推断了一下这场比赛的背景细节。
首先镜头给到了帕耶,马赛34岁的传奇队长。
电影里的小女孩毫不掩饰自己对于帕耶的热爱,事实上帕耶的确是马赛这座城市的英雄,受到了很多人的爱戴。
(当然,西汉姆联和葡萄牙队球迷肯定不喜欢他)
这场比赛最明显的特征是球衣,纵观法甲联赛身穿绿色球衣的那必然是圣埃蒂安。
比赛中马赛9号贝内德托接队友传中破门,贝内德托在19年至21年间为马赛效力,因此这场比赛可以确定为是2019-2020赛季法甲第4轮马赛主场1:0战胜圣埃蒂安的那场比赛。
(然而“天使杀手案”重审其实是2011年的事)
达蒙大哥那场比赛亲自去的还是P的呢?
电影场景
现实照片额,有点跑题了,不过导演用如此之长的篇幅去拍一场球赛本身就相当令人费解,抓那个阿基姆需要这样一场球赛来铺垫么?
我想其实没有必要。
导演更多的是在表现足球作为一种文化凝聚人心的力量,赛前天空中挥舞着的阿尔及利亚国旗一闪而过,不同肤色种族的人们拥抱在一起唱跳。
此时他们摒弃了旧的身份,共同拥有了一个共同的身份:马赛球迷。
这也许才是这场球赛想表达的和新内容。
PS:《静水城》除了文化交际方面的内容之外,其它部分也值得仔细去看,尤其是导演对美式霸权的微妙讽刺。
达蒙绕过法律暴力搜索出来的证据却实锤了女儿的确是幕后凶手,片尾美国政府最后大言不惭的向世人宣告是他们成功带回了达蒙女儿……然而种种这些展现在140分钟的电影里竟然还有些拖沓,不够紧凑的情节也许是电影最大的败笔。
真的要感慨马达老了,虽然是也确实出于任务需要,一个从事体力工作还要为狱中女儿东奔西走的中年父亲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光鲜亮丽的,但还是看着他发福的身材以及愁苦的皱纹不胜唏嘘。
不过也确实有些老戏骨的意味了,他似乎不需要借助台词和夸张的动作表情来表现,当然如果他借助的话迸发的情感也要更强烈,片中的比尔那种难过与执拗是举手投足中都能感受到的,而他的软化和转变的过程让你能感受到但又不觉得夸张突兀。
其实他的年龄一直在增长,但你总觉得他还是那个无所不能的杰森•伯恩,还是那个开垦火星的宇航员,当然,最少年意气风法的当是凭借心灵捕手拿下最佳编剧的时候吧。
学一学你的好基友大本吧,看人家在爱情的滋润下身心焕发第二春,而马达还要在静水城中继续被自己的女儿和不堪过去折磨。
静水城的评分并不是很高,有些人觉得本片140分钟时长实在是有些冗长,讲的故事也是经典好莱坞剧本,但我觉得静水城倒是在140分钟的时长里尽可能地把叙事节奏放的平和而且不罗嗦,观众也有更充足的时间通过剧情细节去体悟比尔的心境转化。
而且这个带着黑色幽默意味的结局也使得整体剧情摆脱一眼就猜到结尾的老套。
如果仅仅是比尔在营救女儿的过程中洗心革面,法国母女带给他温暖,他救出女儿最后一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样的剧情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但是静水城改编一起原型案件,前面三分之二都在讲比尔解救女儿也在救赎自己,然后到结尾给以为自己已经完成救赎的比尔沉重一击,他的爱、努力还有法国母女的温暖全部被自己的女儿利用助自己逍遥法外,他以为的救赎实则是为虎作伥,真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再握着女儿的手虔诚的为彼此祈祷。
平和悠长的叙事,使得最后这沉重一击没有那种撕心裂肺的骤然疼痛,而是就挤压着你的胸口,那种郁闷与难过无法疏解。
女儿曾经对着Virginie说别以为比尔能够变好,他们父女都是混蛋,当时的我和Virginie都不以为然,直到结局之后这场景反复在脑海中回放。
只能说救赎不易,女儿接受现在不代表她不怨恨过去,于是她又把比尔一起拖回过去,只能让人哑然苦笑。
最后说一说剧情之外的东西,本片的重点并不在于真实还原那桩原型案例,但是也揭示了一些西方司法在实际执行中的拖沓散漫,同时把自赋正义和司法正义的矛盾表现得很到位。
不相信司法并越过司法程序取得证据,然后再借助司法程序实现正义,更妙的是最后发现自以为的正义实际背叛了自己心中认定的正义,真是黑色幽默拉满。
除此之外,美国中心的那种傲慢自大以及欧洲白左的政治正确都看得让人不适,世界在重新变回孤岛,并且大家还都觉得是正确的且合理的。
不得不提的还有比尔和玛雅分别的那场哭戏,冲一冲奥斯卡最佳男主吧,马特达蒙。
看完之后点了5星,当然带有纯粹个人观影的结果,而非完全冷静综合评价。
不过的确被Damon在这片里的表演折到了。
当我被感动到,觉得总会有某种流露时,Bill却戴着墨镜,全脸纹丝不动,然后点个头而已;当其他角色激动雀跃,Bill的法令纹都没有多显示两秒;面对柔情蜜意的话语试探,他绷不住却说了句"oh for fook's sake"。
我感到他的情感之泉已近枯竭,他的内心深处被淤积已久的各种垃圾几乎堵死:曾经的不顾家导致与女儿疏离,妻子的去世,酗酒,染毒,欠债,再接到女儿入狱的消息。
整部影片中的Bill沉默、隐忍、坚定,但我看得十分难过,他仿佛一个巨大厚实的旧轮胎一般,你可以信任它,踩上去不会崩塌,但除此之外它什么也做不了;生活是残忍的,如影片中重复出现的这句话一般,各种打击如刀棍般落在旧轮胎上,虽然它巍然不动,但近看早已伤痕累累;即使生活中出现一些好运,也只不过像往这只旧轮胎上涂抹蜂蜜一般,只不过有短暂的色泽光亮,却什么也修补不了;它看着让人可怜忍不住接近,但拥抱久了,只让人觉得费劲而没有丝毫升华,最终只能离弃它。
和很多影片中常见的red neck那种明确的自信和强势不同,Bill外表永远平静,但可以看到他保持平静的外在之下的那一层颓废与“But I gotta do something”长久互搏留下的坑坑洼洼;Red neck大都保有一种简单直接的信仰,比如American burger is the best food in the universe之类的,而Bill没有,他也简单直接,但他其实在很多方面剥离了一般red neck的信仰,比如他没有投票给普仔,比如他没有张口闭口America如何如何,唯一的坚持不过是餐前祷告,求主保佑他狱中的女儿,而他知道也完全不在意Maya只是敷衍配合眼睛都不闭上。
所以我说被他的表演折(shé)到了 , but in a good way.
第89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为了《长城》放弃出演《海边的曼彻斯特》的马特·达蒙被主持人吉米·坎摩尔无情调侃,看着手捧小金人的老友卡西·阿弗莱克,马特·达蒙心情之复杂,恐怕不足与外人道哉。
自那之后,马特·达蒙“知耻而后勇”,选片变得分外谨慎,接戏不多,但部部剑指奥斯卡。
可惜,难遂人愿。
17年他主演亚历山大·佩恩导演的《缩身》,影片还没上映,就被热议为冲奥热门,然而剧作上的过于刻意,让这部电影在颁奖季到来前便口碑崩坏。
同年,他主演的《迷镇凶案》卖相也不错,但乔治·克鲁尼借来科恩兄弟的剧本,却借不来科恩兄弟的才华,挺好的故事,拍得却太平庸了一些。
之后就是19年的《极速车王》了,口碑极好,但既然是“双雄戏”,就难免存在比较,马特·达蒙在片中的表演不如贝尔出彩,而那年奥斯卡影帝竞争激烈,贝尔都没能入选最终的提名名单,马特·达蒙就更是毫无希望了。
一次不行,那就再来一次。
在冲奥这件事上,马特·达蒙的尝试次数并不算多,至少比不上曾经的小李和如今的贝尔更有发言权。
今年,马特·达蒙的新作《静水城》又有冲奥的架势。
能不能帮他圆梦?
不好说。
但我看完全片,可以说一句:影片拍得很好,马特·达蒙演得也很好。
冲奥当然得看缘分,但就水准来说,这片绝对是够格了。
片名里的“静水城”,指的是马特·达蒙所饰演的男主角比尔生活的小城,位于美国中南部的俄克拉荷马州。
俄克拉荷马州在美国各州之中存在感并不算强,除了龙卷风,最出名的大概是它的“深红”属性,简单讲,作为共和党的大票仓,这里大部分的人在投票时会选择特朗普而不是希拉里或是拜登。
换句话说,这个地方是“红脖子”的聚集地,“保守”是这些人的代名词。
马特·达蒙演的比尔,是个典型的“红脖子”,工人身份,普通家境,甚至连外形和穿衣风格都符合人们对“红脖子”的刻板印象。
高大、壮实、蓄须,太阳镜和牛仔裤是标配,那件Carhartt衬衫,更简直就是身份的象征。
影片要讲的则是比尔这个美国“红脖子”远渡重洋到法国海港城市马赛想办法给身陷囹圄的女儿脱罪的故事。
换句话说,这部影片的主线剧情并不发生在俄克拉荷马州的静水城,全片中出现的美国人也远没有法国人多。
但我必须得强调的是,影片的片名起得非常精准,比尔的身份属性决定了整个故事的走向,导演汤姆·麦卡锡醉翁之意当然不在法国马赛,而是在自己所生活的美国本土。
回到故事本身。
影片中,比尔的女儿艾莉森在马赛留学时被控杀死女友莉娜,获刑坐监,在她意识到自己的案子有了新的转机时,便委托来探视她的父亲比尔帮她联系律师给她脱罪,比尔在被律师告知翻案无望后,孤身一人在马赛找起了证据,并最终帮女儿重获自由。
艾莉森的这个案子,在现实中有原型存在,即著名的“诺克斯案”。
所谓“诺克斯案”是指发生在2007年的意大利佩鲁贾大学的英国交换生梅雷迪斯·克尔彻被奸杀案,此案中,克尔彻的室友阿曼达·诺克斯及其前男友索莱西托犯罪嫌疑最大,并很快被警方拘捕,但在审理过程中,诺克斯多次翻供,并在四年后的2011年最终被无罪释放,法庭给出的理由为主要证据存在瑕疵。
毫无疑问,《静水城》里艾莉森的案子,和诺克斯的案子非常相似,除了人物关系有所变动,案情的走向几乎如出一辙。
很显然,编剧在写剧本的时候受到了这件轰动一时的案件启发。
自然而然的,很多熟悉“诺克斯案”的北美观众就把《静水城》当成一部“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来看了,但看完之后,有不少人被激怒了。
原因很简单,影片虽然借用了“诺克斯案”的壳子,但并没有想要踏踏实实地去还原案情,对于案件中的几个重要角色,编剧不但在人物关系上进行了改动,更是大胆地对所谓真相进行了虚构。
“诺克斯案”到现在都是一直没有定论的。
虽然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诺克斯和她的前男友就是杀人凶手,但证据存在瑕疵,按“疑罪从无”的原则,大家只能接受诺克斯重获自由的事实。
而在《静水城》里,导演则清清楚楚地告诉了观众真相到底是什么。
事实是,对于《静水城》这部电影,北美观众的差评围绕着关于“诺克斯案”的讨论展开,并非常有趣地分成了两派。
一派认为,改编这样的真实事件,以“杀人凶手”的父亲为主视角展开就已经很有问题了,这样的视角会给观众造成一种“凶手无辜”的心里预设,让观众去同情“凶手”和“凶手”的父亲,对于被害者一方来说,非常不公。
另一派则认为,诺克斯已经被判无罪,就应该尊重法律,影片中创作者虚构了艾莉森有罪的真相,或多或少也是对诺克斯的一种伤害,如果她真是清白的,电影这么拍又何尝不是一种诽谤?
这两派,在不经意间,其实也反应出了美国社会当下的某种割裂,立场不同,思考问题的方式也就不同。
我的看法则是,大可以将“诺克斯案”抛在一边,影片既然没强调自己是真实事件改编,那我们便权当它是个虚构故事好了。
很显然,导演汤姆·麦卡锡也没有将重点放在所谓的案情上面,影片中艾莉森的案子只是个幌子,麦卡锡想拍的其实是因案子而引发的一系列冲突。
如果这部电影真的是老老实实去拍“诺克斯案”,我猜,马特达蒙不会选择去演,也大可不必让汤姆麦卡锡拍成电影,拍成迷你剧,岂不是更容易一些?
汤姆·麦卡锡和马特·达蒙所看重的,一定是这个故事所能深挖的内在冲突,这种内在冲突可以用我前面提到的一个词来形容:割裂。
在《静水城》里,我们时刻都能感受到这种割裂。
最直观的,是语言的割裂,或者说是文化的割裂。
不会说法语的美国人比尔在法国寸步难行,连给人打个电话,都得找刚刚认识的朋友帮忙翻译。
最有意思的是,导演设计了这样的桥段:住在旅馆的比尔听到外面的露台上有人在大声地播放音乐,他让对方调低声音,但对方以“听不懂英语”拒绝了他,后来我们知道,这个“听不懂英语”的人其实英语非常流利。
说白了,割裂不是客观上形成的,而是主观上造成的。
法国人可以说英语,但法国人不愿意说,法国人可以去了解美国人,但法国人对此并不感兴趣。
割裂是偏见的温床。
见到比尔,法国朋友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你给特朗普投票了吗?
”在法国人的眼里,美国人是一个又一个的符号堆砌而成的,尤其像比尔这样的红脖子,更是会被贴满标签。
导演也用了很多笔墨去刻画了比尔和马赛当地的舞台剧演员维吉妮以及维吉妮女儿玛雅之间的感情,似乎是要说明普世价值观的珍贵,但影片最终导演还是残忍地打破了他所营造的美好,告诉我们,割裂的根深蒂固让普世价值观显得更加脆弱了。
维吉妮愿意接受比尔和自己住在一起,但不代表她愿意接受比尔的“红脖子思维”,当比尔的行事方式和她的行事方式产生冲突时,他们的关系注定破碎。
影片中有句我最喜欢的台词,小女孩玛雅对比尔说:“你是我最喜欢的美国人。
”事实上,年幼的玛雅对“美国人”没有什么概念,“美国人”和“法国人”在她心里差异不大,她说自己喜欢比尔,就是简单的喜欢,再真诚不过。
在那一刻,普世价值观超越了割裂,可惜只是一瞬。
割裂还存在于代际之间。
自始至终,艾莉森对父亲都充满了不信任,她不相信父亲能帮自己脱罪,也不愿意告诉父亲真相是什么,在某种程度上,艾莉森利用了父亲对自己的爱与信任,并最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在法国生活多年的艾莉森显然也并不认同父亲的很多习惯和观念,她的所作所为都不太像是一个来自静水城的美国人,而更像是个法国人了。
她会和当地人一起支持马赛足球俱乐部而不是固执地偏爱橄榄球,在餐桌上她会谈性,而不是像父亲那样显得虔诚而拘谨。
影片中,艾莉森丢掉了父亲送给自己印有“静水城”字样的项链,项链不仅成为了影片中至关重要的道具,也似乎暗示着我们:艾莉森丢掉了静水城赋予她的身份属性。
这里的人是保守的、固执的,但同时也是有原则的、对上帝虔诚的、信奉普世价值观的。
导演没有选择去站边,他展现了比尔这个红脖子身上的种种缺点,但也让观众看到了比尔身上的可取之处。
麦卡锡最想说的或许是,不管你是左是右,是纽约客还是德州牛仔,是美国红脖子还是法国文艺青年,在这个逐渐割裂的世界里,都更加应该选择去拥抱普世价值观。
我很喜欢影片的结尾,风平浪静之后,父亲和女儿坐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女儿说,一切似乎都没改变,父亲则说,对我来说这里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对父女来说,不变的是外在的环境,改变的则是内在的心境。
对于美国来说,从奥巴马到特朗普再到拜登,又回到了民主党的天下,但一切都没变吗?
当然是一切都变了。
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割裂逐渐形成,也正在加深,乍一看,一切都没改变,实际上,一切都变了。
在这种割裂之下,《静水城》这样的电影就更显得珍贵,它没有选择去拍最讨好学院那群老白男的题材,没有下意识地靠近白左去批判红脖子,而是扎扎实实地讲了一个足够精彩的故事。
麦卡锡没拍出什么特别炫技的镜头,马特达蒙也没贡献多少特别炸裂的表演,但节奏是对的,表演是准的,每一场戏每一个戏剧冲突的设计,都是恰当好处的。
它有点像是老东木这些年拍出的很多电影,固执到自以为是,又漂亮得无可挑剔。
遗憾的是,这样的电影如今已经注定不会被更多人关注了。
看完的第一想法是宣泄,这个电影带给了我久违的感触,父亲靠自己的努力拯救自己的孩子这样的剧情真的很普通,所幸这个父亲的角色也带有自我属性的变化:生活中的失败者在这个过程中经历逃避自己-面对自己-改变自己,这就是我们每个人在面对生活带给我们变化的真实写照。
至于整个电影涉及的种族冲突也好,还是根深在不同社会的多元文化主义也好,都是客观存在的,可以深思但却是没有答案的。
一个美国牛仔,在法律给不了他要的正义之时,远赴欧洲追寻真凶,为女儿讨个说法。
很美国的老套故事,片中刻意凸显这个五大三粗的美国汉子,有枪,开车,单枪匹马,随风而来,随风而去,美国英雄在异乡异土大展拳脚,简单粗暴地维护正义,就差来一场正邪枪战了。
写到了美国和欧洲的不同,美国的枪和自由,欧洲的黑皮肤移民带来的治安问题,欧洲司法的低效,政治正确的弊病。
同时加进一些左派内容作为平衡,比如女儿是同性恋,和牛仔情感深厚的女孩也是移民混血。
最终和那位演员单身母亲爱过又分开,没有组建新家庭,不走欧洲之路,带着女儿回到美国。
主要看达蒙演戏,甭管年轻时多么俊秀,美国男人到了一个年纪就都长成这样,一口胡子,敦实粗壮,戴个球帽,无论是大本,小李,还是达蒙。
主观评分:9/10客观评分:8/10优点:-优美的摄影,极佳的光影和色彩-对马赛细致的刻画,朴素的氛围营造以及合适的场景选择-特征鲜明但又不符号化的人物刻画-主角与一个跟他格格不入的社会之间的关系刻画-主旨明确,没有在与主题无关的事物上花费太多篇幅-较好的节奏把控和充实的故事内容缺点:-影片后半段人物行为有些失真 跟我第一部影评的电影《弱点》一样,《静水城》也是我曾经在刷百度的时候偶然看到一篇文章才得知的,这部电影跟人一种很整洁的感受,从简介,海报和那篇文章开始它的组成就很明确:马特.达蒙,红脖子,法国城郊,刑事案件,很难说到底是什么元素让我后面一直记着它,也许它们都对引起我的注意有帮助,但是大概率还是那篇文章里提到的影片主旨——身份认同。
故事主要讲述的是蓝领工人比尔漂洋过海去帮他的女儿洗脱罪名的故事。
主观评价:最终,影片深深戳中我的有两点:对现代法国市井的环境描写以及身在他乡的疏离感。
先说前者,我对法国的兴趣可能超过大多数欧美国家,这里是电影的起源地,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都是传唱度很高的历史事件和形象(记得最先是小时候看《天才眼镜狗》才得知的,算是最早接触的欧洲历史事件),到后来我最喜欢的长篇小说是《悲惨世界》,最早通关的开放世界游戏是《刺客信条:大革命》,算是通过娱乐作品对其有了印象。
再然后,结合上面的因素可能还伴随着其他辅助原因我还在我现在的学校里选修了法语,借此也展开了更多的认知。
而电影里所展现的法国是一个让我感到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它是一个属于普通人的世界,油光发亮的小轿车和面包车停泊在有着保守估计几十岁的房屋和狭窄的街道之间,堆满杂物的客厅中坐着用着苹果电脑的人们,在闹市,你还可以在街边发出各种五颜六色的光和声响的玩具商那里买到跟国内一样的低质量塑料玩具(虽然我以前买的少,但看着比尔给小女孩的那个玩具坏掉的时候还是感同身受)。
古老的环境里迸发出不和谐的新事物,整座城市仿佛在走向现代化和保留自己的历史底蕴之间左右为难。
虽然我生活在深圳,这个城市并不老,我依然能够感受到如此矛盾感的存在,而我有时在旅途中能够见到一些老县城,我的老家也是其中之一,它们能带来更加直观的感受。
我感到陌生是因为片中的马赛与我以往认知中的法国有些不同,而我感到熟悉也正是因为这不同,反而与我自己的家乡有些共同点了。
影片对于摄影,色调的把控使得市井氛围能够成为一个看点。
而身处于一个陌生环境,与周遭的一切都有着一层看不见的隔阂,则是氛围刻画的进一步衍生。
我在对《弱点》的影评里就提到过我自己小时候去美国的一次经历:“在我三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带我去过一次美国,都说七岁以前人没啥记忆,但我却依然记得有几次去过当地幼儿园的感受,那只是一些残缺的片段,现在想起来却依然不寒而栗。
耳边一片嘈杂,一名老师在用我所不能理解的语言呼唤我,而我则缩在洗手间的墙角几乎埋着头,与这片嘈杂的环境奇怪的融在了一起。
”我觉得这段话值得为《静水城》再回收利用一遍。
《静水城》里所展现的隔阂是语言,以及文化。
周围的人全都说着与比尔不同的语言,而当我们听着我们不熟悉的语言时到底是什么流入我们的耳朵里?
我们不知道这些句子的含义,因此我们不会展开联想,我们只会听到这些语言的声音本身,换句话说,陌生的语言屏蔽了我们,在耳朵里它们只是一团乱码。
对比尔来说自然是如此,在最开始,法语便是一堵高墙,堵住了比尔寻求帮助的渠道,即便在女主的帮助下其限制依然存在。
而比尔直来直去的性格还与这层隔阂展开了进一步的碰撞,简单来说,他见任何人都说英语,知道对方会英语就大段大段的说,对待法国小女孩也是直接用英语交流,有时候说了一大堆发现对方不会说就拎包走人,留下对面的一脸懵。
而当他情绪激动起来的时候,比如去急诊看望自杀未遂的女儿时面对不会说英语的医生依然坚持用英语表达他要留下来。
这样一层限制,搭配他作为一个蓝领工人的身份,将他在这个陌生社会的渺小体现的相当鲜明。
在我写这篇影评的时候,还有不到一个月我就要去美国留学了,之后我意识到,从《弱点》到《静水城》,我都一直在着重关注这些与其身处环境格格不入的人,我实际上将我自己代入了进去,我注意到并观看这些电影是我对未来的期待与不安的体现。
客观评价:即使是从客观角度来讲,本片也依然像一部高分作文一样对其主题,也就是“身份”,拥有相当明确的强调,换句话说,编剧很清楚他要写一个怎样的故事,而一个明确的写作目标基本为讲好一个故事打下了基础。
在影片的前半部分,比尔的女儿让他送一封信,但她仗着他不会读法文,在里面写上了不信任他等内容(后来请人翻译才能知道),包含这段剧情在内,整部影片都在塑造这样的对立感。
现在我就不说更多,上一部分已经讲的很明确。
而抛开“身份”这一主题,《静水城》也有使它能够讲出好故事的基石,对人物动机的强调。
我个人感觉纵观所有的故事,“亲情”,比如本片的父女情,一直都是很狡猾的万能大前提,只要环境够极端,只要主角是一名家长,或者是一个孩子,并为了自己的家人而行动,你作为编剧就可以让他/她有各种表现而不显得突兀(当然是相对的,得看整体的剧中环境甚至是选材)。
如果“身份”是影片主旨和戏剧冲突点,比尔对女儿的爱便是支持剧情推进,支持他作出坚定选择的理由。
《静水城》的导演很聪明的抓住了这一点,并将其融合进自己的场景调度中。
在得知比尔要寻找的潜在嫌疑犯可能藏在一栋像九龙城寨般的廉租公寓中后,这座建筑群便成为了影片前中部分的一个象征,它当时被给了一个镜头,镜头里这座陈旧的建筑宏大,肃穆,并伴随着画外音里女主警告比尔不应该去“那种地方”,我就知道,比尔一定会去。
在此后,每回他开车/坐车(记不得了)都会看一眼那里,当他盯着的时候,我们能感受到,他在盯着保释女儿的机会。
而到了片子的中途,被人物动机的驱使下他终于来到建筑脚下询问是否有人见到那个男孩,那个嫌犯的时候影片也没有辜负观众的期待,让我们见了他一面。
只是即使有如此强大的动机,影片后半段比尔依然做出了一个相对失真的重要选择。
(重要剧透,没看过的可以撤了,总体我是满分推荐你去看这部电影的,真的很值得看!
)他在几经周转后一个人逮到了那个男孩,但他选择把这个人像很多犯罪片,恐怖片一样囚禁到了地下室里,大致是要确认他无罪才让走。
尽管主观来看事情发生的太快,他一时也没有别的选择,但在这个几乎无依无靠的社会,他也应该明白一但这件事曝光就又是另一场跨国案件,和整个偏写实的故事相比,这一举动依然相对夸张。
好在最后由于大家社会地位都不高,在警察的暗示下女主放走嫌犯后,整件事情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结尾的这件事似乎像是编剧需要将对案件的追查和与女主以及她女儿的生活两条故事线进行收束而写的。
总的来讲,相对合理,但还是有点突然。
最后,这不影响《静水城》的独特和优秀。
它的故事讲得很好,甚至没有,个人认为,明显的逻辑问题,而它极为突出的优点,对主题的刻画等,使我相当推荐它。
很不错的海报,把主要元素凸显的很明确。
没有悲剧感就没有英雄,但为了英雄的诞生,人类承受了他所不能认知的事物与人类的自身能力一同增长——但后者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前者的世界。
Bill最后平静地说起“止水”城的一切都变了——女儿则认为没变,考虑到父亲的前一句话是“生活是残酷的”,那“一切变了”是否意味着止水已有“微澜”?
没有,Bill感受到的变化是对残酷的再次确认,而且是具决定性的确认,所以“变化”在这里的意思是:原来还抱有的对残酷生活的一丝希望和侥幸已经彻底平息。
Bill的平静是一种绝望的平静,他感受到的变化是:Stillwater已经由“止水”变成了“死水”。
如果说克鲁苏是讲一种无处不在的根源性的异己力量,那么Stillwater则是在讲一桩彻底的绝望。
“不要给你女儿错误的希望”,办案的Leparq太太一语成谶,Bill就算找到元凶,事情的根本仍然如此,父母在“欢迎归来”的仪式的遮蔽下,彼此确认了这一点,一种无望的、但仍然是爱的东西。
无望与爱的组合,令人绝望。
生活的残酷不是你认为的那种——那种惨,否则失去了妈妈又失去了爱人,还由于某种悲剧性的误会导致了愧疚的女儿就是定义生活的人,可惜她不是,父亲爱她,但父亲在最后否定了女儿的讲法,电影就此落幕,导演显然站父亲这边。
事实上,在导演来看,Bill抱紧小姑娘Maya的那一幕必须加上Bill抱紧自己女儿的这一幕才完整,两个孩子通过这种局部的观感体来会人生的残酷,她们都只能懂其一,都只能看到自己的失去,却不知道,Bill为了某种似乎是正确的、不得不去做的事情,同时失去了两者。
生活的残酷就是你为了得到而一路失去,在得到的尽头,你却一无所有。
这种诡谬在这部电影中被显露出来:Bill为之洗脱罪名并最终成功的是他并非全然清白的女儿,但他爱女儿;Bill声称绝对不会伤害Maya母女的承诺从一开始就包含着“做不到”,但他的确爱她们,尤其是小M。
我们大可设想,Bill之所以没能保住自己妻子的所有物品,也是因为他爱妻子。
再说一次,Bill感受到的残酷并不是遭遇性质的,而是结构性质的。
Bill的名字也很有意思,他既是钞票,也是账单。
Maya的妈妈问Bill说,你有现金吗?
更进一步,不妨回想:当电影交叉呈现“Virginie打开地窖”与“Bill对Maya说他无论怎样也不会伤害她们”的那个部分,观众们于此处被暗示了某种“惊悚”——按经典港片的逻辑,Virginie接下来就要在地窖里受到被Bill囚禁的人的伤害,但,事情没有这样发展——非但没有,V接着还成功地帮Bill摆脱了属于他自己的困境。
然而,事情却并没有因此得到祝福。
所以,这部电影是在说:生活的残酷并不在于令人受伤或殒命,而在于人将深感生活的摆弄;并且,当人以为自己可以用爱来对抗这种摆弄时,当人越爱、爱得越真时,这种无力感反而越深。
不存在圆满的爱,只存在对无力感的完美忽略。
人在出生时注定落入破缺,身处其中的人——破缺的人,在追求爱——寻求完美时,落空是注定的结局,而生、长在Stillwater、时时念上帝之名的Bill一家的故事,只不过是带着一丝美国味,而影片最后的清晨里的那种乏味以及悲凉是共通的。
也许,唯有作为观众,唯有作为看完电影还愿意凝神思量的人们,才有可能从本片中获得启示——或者说,一个好问题,一个值得用更长的时间来回应的问题:为什么每个真正爱的人,都笨拙无比,都糟糕透顶,都罪孽深重?
很棒的一部片子!
影片前半段好像《巴别塔》第二部,Matt Damon饰演的父亲,从外形到气质到认知,都是一典型的普通美国蓝领,他被公司裁员失业后,和墨西哥人一起打零工,同事聚在一起时都不说英语;到了法国,身处异乡语言不通,想给女儿帮忙,女儿还不信任他,好像他所到之处,世界都在排斥他,边缘化他。
但他仍觉得自己是公正的,他想要替女儿伸冤。
如果故事接下来只是这样的走向,那不论男主成功与否,这都只会是个老掉牙的陈词滥调而已。
幸好,影片从下半段开始气氛陡转,本是在男主最无能为力之时,他遇到了他的归宿!
有了新的工作,感情被接纳和同情,还有个可爱的小女孩像对待父亲一样的依靠他和需要他,一切忽然间都变得和谐美好起来。
当然,好景总是不长,命运又跳出来考验他,最终男主还是选择了去主持“正义”,尽管确如他所希望的迎来了他想要的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失去了很多,也改变了很多,以至再回头看时,世界似乎都变得和从前不一样了。
所以,这部片子是借了这样一个故事,描述出了当下作为美国人的,群体性和时代性的感受吧!
很宽容也很温情,有困惑也有反思。
静水城:父亲版三块广告牌同样是一桩命案引起的几家家庭的破灭。
不像三块广告牌一样,以戏剧性的冲突表现司法公正与追求正义的内涵。
净水河是在平凡琐碎的生活琐事中展现命案背后犯罪人,受害人,第三者背后的家庭以及公众的态度。
虽不像三块广告牌的轰轰烈烈,但却十分真实,用细节打动人心。
值得注意的法律问题是:第一,亲属隐瞒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男主是否成为非法拘禁罪的共犯?
记得大一上学期法制史老师讲过,亲属帮助犯罪分子隐瞒犯罪行为的,不应该定罪为共犯,因为把身为犯罪分子的家人供出去,是违反人性也不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因为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础。
这也是为什么刑法规定亲属帮助犯罪分子自首的,同样符合自首的条件,以此鼓励亲属积极举报犯罪的家庭成员,而不是附加法律条文为隐瞒犯罪分子信息的家庭成员定罪。
当然,虽然不构成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共犯,但是可以构成妨碍公务罪等其他罪名。
第二,女儿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的教唆犯?
一直强调的是,动机不影响定罪。
女儿没有杀害自己女朋友的动机,并不影响故意杀人的定罪。
在该情况中,往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女儿是在吵完架后,让阿拉伯男孩(若共犯成立,则是故意杀人的实行犯)把女朋友永远赶出家门,并支付阿拉伯男孩一条金链子。
综合吵架情节,金链子的价值以及永远的字眼,在客观情况的判断下,是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的教唆犯的。
但现场并没有录音等直接或间接证据,根据刑法情况存疑时要做有利于行为人的判断原则,以及外国司法90%的合理怀疑标准,女儿是没有证据证明构成教唆犯的。
法国的刑罚制度也值得我们探讨。
刑法老师说过社区矫正制度是中国刑罚的一种进步,有利于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更好地接触社会,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但此制度在中国仅适用于轻罪。
而剧中反映的法国的刑罚制度,则允许犯故意杀人罪的女儿在经过担保后一个月假释一天。
该片节奏较慢,反映了证据采集的过程是在一点点的生活中熬过来的。
更告诉我们,在面对挫折时,要把生活点滴做好,坚定目标,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
太长是大问题
一个打洞工人的父亲如何与爱人和世界相处
救儿女系列,达蒙,史泰龙,施瓦辛格,飓风大叔都是棉袄猛爸!此片一般般,这种片子要什么剧情?开头坏蛋抢女儿,后面猛爹就是一路开干杀到底就完了!导演知道观众也知道营救必须成功,所以一路打杀炸血过瘾即可!还是为狗狗报仇更胜一筹!
看了一个小时,这尼玛什么鬼女儿?写信求助又碧莲一吊的凶老爹?啥逻辑关系啊?有特么个毛病
果然是根据Nox案改编的,马特达蒙真的演得很好,片子里面的一些发生在法国但实际上是说的美国的点也挺有趣的。
还是喜欢马特达蒙的演绎的,只是这片子真是拍的太散乱了。
小品式的东西,重点还是在于亲子伦理上,并不在案情上。
真的有被感动到,Matt Damon演这种好父亲就好像在演自己吧。P.S.小美女长大了演技依旧假的这么过火…
没有了解过真实案件,就电影来说讲了一个完整的故事。对男主的刻画和对美国人的讽刺很有看点,中间有些部分太电视剧质感了。结尾很不错。也是不错的英法双语学习材料。喜欢这种带有双语环境适应的电影。
《驴子》同款
整个故事的风格走得不是很坚定,就像马特·达蒙所饰演的父亲在替女儿伸张正义和欲组新家庭两种情感里摇摆一样,麦卡锡既想拍严肃正剧又塞入过多情感戏份,最后不得不设置了一个比较生硬的转折,又让故事拉回到主线,顺便还煽了一把不太高明的情。男主虽然设定成身在异乡的体力劳动者,但视角实际上不太底层,再搭配演话剧的法国女友,还是挺小资文艺的感觉。
3,5,麦卡锡继续延续着工整的匠气,冲突和释怀都像直白,满溢的聒噪配乐粗暴的提醒着观众做出“正确反应”,某种程度上拖累了这个本该消解类型化的故事原案。但具体到人物(表演)、细节整合,它确实在人物之间构建了某种相当真挚的互动,尽管大方向老生常谈,但工业堆积后的残余人性温度,值得被记住。
他有三个优点,一爱他的女儿,二是个美国人,三运气好。
悬疑或者说犯罪的部分其实并不太出彩,演员撑起了整部电影。
有点啰嗦,时间在浓缩下,节奏可能更好
从细节推断真相,这就很日常呀,你从各种线索串联来揣测大概发生了什么。从蔚蓝海岸出来破破烂烂的一路,到了更脏更破的马赛,这片子是没打算给南法做旅游宣传了。
?????屎一样的女儿,屎一样的剧情,屎一样的节奏,居然有7.2,又被豆瓣浪费139分钟😂
这美国秋菊可以
这片子从故事到制作都是Mini series的中等水准。放在电影里就更差了,很多桥段的设计没什么意义,开始监狱几段戏都有些冗长。
7分。Matt Damon跨国救女的故事。说是英文电影,故事里一多半竟然是法文对话也是醉了。故事的话应该是借鉴了Amanda Knox的案子,不过电影没有把重点放在案件本身,更多是讲述父亲在异国他乡生活的事儿,作为文艺片来看可能更合适一些,这也导致故事比较拖沓。与其说男主对小姑娘好,还不如说他是在补偿自己之前对女儿的照顾不周~~Damon的表演是本片的最大亮点。说起来Abigail Breslin当年也是精灵古怪的小姑娘,如今岁数不大已经变大妈了,好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