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看了第一二部的《怒火街头》,觉得不写点东西真是太浪费了。
所以我决定把第一步和第二部来个对比。
总的来说,我还是比较喜欢这部剧的,很大原因是law霸这个角色。
在我印象中的港剧,都是比较老土的,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最多就是坏人会在大结局的时候来个反转,认识到做好人的必要性,最好成为了一个好人。
我的意思是港剧里面的人物形象比较单薄,性格很简单。
但是law霸这个角色是一个突破。
law霸毫无疑问是一个好人,大好人,至少在剧里面是(现在进行时),但是他不符合一般好人、大律师的形象——衣着整洁、光鲜、讲究等等,他很邋遢、很市井,如果你不知道,还以为他是一个街头小混混,但是他随时都会摇身一变,变成一个为小市民伸张正义的大律师。
这种鲜明的反差,令人物的形象更加丰满,有血有肉,而且收到了很好的喜剧效果。
但是,对比之下,我比较喜欢第一部,第二部我觉得只是“麻麻”(一般般)。
首先是配角。
第一部里面有毕直,第二部变成了梁包升;第一部里面的梁师奶,第二部是Grace;第一部的何利贞,第二部是钱心心。
上面列举的第一部的三个配角,都比第二部的配角性格鲜明、形象丰满。
law霸帮帮贞贞投诉那个搜他身的警察时,毕直和law霸吵了起来,大家互揭对方伤疤,吵得不可开交,几乎要绝交的样子——多么仗义,又多么鲁莽;law霸三个让毕直帮他们查根嫂的情况的时候,毕直的反应,将他那种在熟人面前爱逞强,实际上没多大本事的小市民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还有很搞笑的一个细节:毕直问law霸是不是收藏有黄色漫画书不给兄弟看,他脸上那种既焦急又有点生气的表情很是让人忍俊不禁——原来这个便衣还有点好色,但只是限于有色心没色胆那种……总之,毕直这个角色就是那种当了很多年低级警察,没什么大志、但是胸中还是有一腔正义感的小市民形象。
再讲贞贞。
贞贞和阿钉,阿钉的父母还有警察、其他妓女、王思苦等等的各个角色都有很多场对手戏。
警察搜身那场戏,将贞贞的正义感凸显了出来。
王思苦知道她是妓女之后,对贞贞带有很大的偏见,不愿意为她作证,证明警察侮辱了她;但是贞贞无论别人怎么不相信,也不论姐妹怎么劝她“算啦,当他吃霸王餐罗”,始终坚持要那个侮辱她的警察道歉。
贞贞是个很有原则的人,她的原则很简单:我有手有脚,不会要人家不明不白的钱,就算是做妓女,也要用自己的双手双脚赚些明白钱,然后实现自己的梦想。
虽然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也被很多人误解,但是她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念,在遇到王思苦误解时也好,在阿钉的父母拒绝她的时候也好,她由始至终都没有放弃过自己的原则和信念。
可能是因为经常不被理解,贞贞很直率、很坦荡、很有义气,有点像那种江湖侠女。
如果你不理解我,随便,我不会强求你去理解我,但是我希望你尊重我——这是对待王思苦的误解时贞贞的态度。
至于贞贞和阿钉的爱情,注定是不能结果的。
因为世俗始终是难以理解一个大好人怎么会和社会的“渣滓”——妓女走在一起,世俗会认为妓女是低等职业,是不好的人家,不配和一个正常人家走到一起。
更何况,阿钉的父母也不是什么心胸宽广到可以包容和理解自己的儿子和一个妓女的爱情。
所以,贞贞的下场只能是“死”——在一部合乎逻辑的狗血电视剧里应该是这样的。
梁师奶就不多说了,滕丽名的演技是足以胜任这个角色的。
而且在这个角色身上发生的两场官司,足以给这个任务一个完整、丰满的形象。
第一部里面有蒋状,第二部就有个King状。
但是第二部的King状最后竟然反转了,变成了好人。
我勒个去,编剧必要不要这么老土啊?
你看第一部的PK坏得多么彻底,这样的坏人才有意思的嘛!
至于第二部的配角们,我真的不想讲了,因为我实在想不到第二部这几个配角有什么特点,太过普通、太过单调,只是千篇一律的配角中的几位。
角色本身没什么特点,演员也不够给力。
-分割线-案例。
作为一部讲律师题材的剧,本身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案例的叠加。
对于这样的剧,案例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剧本身的精彩与否。
也不知道是第二部的案例本身就很乏味还是因为审美疲劳,总之觉得第二部的案例实在没什么新意。
最坑爹的是最后戴超龙的案例,不带符合实际,让我有种港剧这十年来都没有进步的感觉。
--主题。
第二部的主题,真是,又是那两个字——老土。
“无论最后结果如何,你都不可以对法律失去信心,法律就是要来维护公义的”我想law霸最后对思苦说的这番话就是第二部的主题吧。
但是第二部由始至终,我只看到了law霸和思苦这两位是坚持用法律还原事件的真相而不是帮有钱人打掉罪名的。
我觉得还是那句经典台词比较贴合实际“香港的法律始终是有钱人的游戏”。
至于主题,还不如是“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律都是有钱人的游戏,但是像王思苦、law霸MJ这样的好律师,像阿钉这样的好人还是有很多的,所以千万不要对社会失望、不要对法律失望”。
现实,往往是灰色的,不是全黑,也不是全白,有好人,就总会有坏人。
太过假大空的主题,只会让人觉得“娘爆”(老土)。
--不过,还是挺喜欢这部剧的,喜欢law霸这个角色,正义但不失幽默,还有很多很有个性的小角色——MJ、阿钉等等。
也算是近年来比较好看的港剧吧。
思苦:你不会明白,我玩世不恭的表象下,依旧有着那颗执着纯真的心灵,出淤泥而不染,在这个对黑暗和不公已经见怪不怪的世界,我依然坚持用我的全部小宇宙向世人宣示世界可以是美好的,法律可以是公正的。
当娘爆被冤枉杀人的时候,你以为自己很公义,自己代表了弱势群体,你有没有想过,一个从未开过枪的人枪击之后是有多痛苦,你有没有想过这个被告曾经是你的好兄弟。
是你真的不明白他是怎样的一个人,还是你蒙蔽了本来应该用来洞悉真相的双眼?
当全深水埗的人都为我替娘爆辩护而仇视我的时候,我都能理解,但你竟然会认为我是为了一己私情,你知不知道我会有多心痛?!
一个可以为了真相逼自己亲姨丈上庭的人;一个曾经因为犯错事而令罪犯逍遥法外,忍受不了良心谴责从而用7年时间来赎罪的人;会为了罪犯是自己兄弟就否定自己全部的世界观么?
世上任何一个在各自领域有出众表现的人,都会是极端自负的人,不会因为任何事,而去改变自己心中的原则,而你,之所以还不明白这些,只因你根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Lynette,可能是你心中拔不出的刺,却是我心中最不愿被触碰的那块肉。
因为我欠她太多,是一辈子都还不清的债,所以我会尽我最大努力,给她我能给的全部。
更何况,清者自清,不拘小节本就是我的做人做事风格,不会因为她是Lynette而改变,能让我心甘情愿改变的,只有你,可惜,你从来都看不到这一点。
究竟多远的距离才能遇见彼此呢?
我选择了你,你选择了我,但也许,我们并不适合。
L.A.
剧情从18集开始变态发展,如果说前面的十几集只是平淡的话,18集及以后简直令人难以忍受,两倍速加不断快进总算看完了,第一部刚开播正火的时候看了几次开头都没有看下去,最近剧荒看了第一部发现还可以,但是第二部如此一言难尽。
人物故事连接生硬,升华主题不成功反而显得有点不三不四,各种勉勉强强自圆其说,总之不算是成功的续集。
1.王思苦第二部似乎变得无脑了许多,经常在法庭上发脾气。
2.郑嘉颖演的比较浮夸,其实第一部我倒是觉得还可以,续集却变得如此奇怪。
3.配角不给力。
没想到曹永廉这么早就演过娘娘的角色了,但是看着总是没法让我入戏,没有公公出宫中表现的出色。
阿钉圣母力不断加倍又加倍。
4.胡乱拉郎配。
阿钉和心心坟头认爱什么鬼?!
Lynette结局一秒变心什么鬼?!
王思苦为爱放弃law霸是在演台湾小言吗?!
5.演Grace的这个演员真的是让我见识到了什么叫做演戏就是念台词,蔡思贝和陈凯琳演技被骂的最惨的时候我都没觉得她们演的有这么烂,难道Grace的本质是机器人?
6.黄子恒的双眼皮拉的蛮成功。
7.求求编剧写大陆戏份的时候做做功课好吗!!!
我们大陆送礼时,除非是要往烟酒里面塞钱,不然我们是不会打开包装送礼的好吗!!!
还有我们送礼的手是放在腹部附近悄悄塞给对方,不会放到眼前使劲晃的好吗!!!
单纯的说说慧慧姐演的LK.....痴爱一个男人10年蛇咬,水淹,滚下山》。。。
( ⊙ o ⊙ )然后见面然后撞车然后听说她老公有了另个女人然后,说你表告诉Kris,她是我最好朋友啊,我想保留尊严...blablabla......总之这个角色就是个败笔,为了凸显男一号是猥琐男的败笔多半会被写死或者写的远离男女主角做圣母/志愿者Law霸啊,妄自我看你学喵喵撒娇看得那么happy
看完怒2后发觉TVB的片子现在拍的比领导们肾还虚!
1.不懂香港法律,是不是房地产开发商说点狠话闹个强拆,就得被人一棒子秒杀了,案犯居然还能当庭无罪释放,看来香港的治安环境比内地要差!
2.港人富二代中竟是有公义感的白眼狼,不继承家族企业去玩票还是个普遍的现象!
3.兄弟情义,江湖义气只存在于香港电影中,电视剧中大家都是讲正义的,挂在嘴边的兄弟其实比同事关系还差!
讲私情讲义气的最后必须装作很正义的样子,要不会被周围虚伪的家伙能死!
最轻也是吃不到快餐,女朋友反目,过街遭人白眼!
Law霸哥本季耍贱的本事炉火纯青,已经到了欲练神功,挥刀自宫的境界!
每每看到尤物王思苦后都如同嗑冰般黑皮!
不能马上行房又如同毒瘾发作般蚂蚁钻心!
思苦美得有如凤姐般的不真实,自我陶醉版的一笑,令我辈魂飞魄散、以头抢地... 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寻!
美女医生苦情的稀里哗啦,10年寻夫、以身殉情,终未能感动薄情郎成夺宝奇兵,呜呼哉!
悲剧也!
阿丁让我有种大嘴巴子不要钱的感觉,此公脑后有反骨!
同兄弟反目忘恩负义家常便饭!
爱好迥异,专喜夜店风尘女子,娶一鬼妻,若早生几载,或得九叔真传!
足疗西施小女子有大智慧,面相看似千年修炼白狐,闻之丁母去世一改往日敬业之风采,其小心机完全被我等邪恶之人识破!
MJ,此乃闷骚小人,口蜜腹剑,欺软怕硬,假公济私,为博美人不惜背后下刀,落井下石,蔫萝卜咕咚芯!
小律师最后都不选他说明还是有顾虑的!
娘炮,这哥们让我想起了一类人,就像高考时,一帮学生偷着玩,其实大家都是假玩,偷着学习,就他一个真玩!
最后哪也没考上,若干年后才想明白!
戴氏父子,低能苦逼的房地产商老爸与不学无术的可耻富二代儿子。
以上言论纯属娱乐,不喜勿喷!
一样的配方。
LA出狱,竟然这样也能恢复大律师牌照,估计香港挺缺律师吧。
开玩笑,都是剧情需要,不然剧情就无法继续了。
感觉第二部唯一亮点就是苟芸慧的加入,当时的苟芸慧确实惊艳,特别是剧中穿一身红色晚礼服的镜头,简直可以说从头到尾从颜值和气质上都完胜剧中的王思苦。
不过正如那句“爱情是无法勉强的”。
就算景伶俐为LA付出了年青春或者为LA赴汤蹈火,LA跟王思苦确实在剧中才是绝配。
说说槽点,也是最后那单LA惹上的命案。
竟然结果是“无罪释放”。
估计跟我一样“无语”的观众不在少数,就算戴超龙多么可恶,我觉得也由不得LA来替天行道,加上无罪的理由真心牵强和缺乏证据,如果有案发戴超龙跟手下的电话录音还说得过去,但连王思苦母亲当时是否真的被劫持都说不清,就判如此结果,真心全剧败笔。
算了,本来整个系列都不是主打法律的。
为低阶层人士伸张正义才是它的主调,还是可以的。
按照司马迁的说法,侠分卿相之侠和闾巷之侠。
不过我们倾心的当然往往是劫富济贫,救护无助小民的后者。
虽然卿相之侠,风度一般更加翩翩,白衣一般更加飘飘。
至于闾巷之侠,既然庄严气质比不过,就一般走滑稽路线,亲和力略略优胜。
《怒火街头》系列讲的便是一伙游走于大街小巷,嬉笑怒骂的闾巷之侠。
记得1之所以被视作2011的惊艳之作,就是因为四个又贱又痞的男人放浪形骸,敢作敢当,解决的还都是具体而微的事物,是那些高高在上者看不见也无暇管的。
是一种老港剧的平民气质,当TVB的男男女女在中环浸淫久了,就忘了九龙城庙街深水埗人情体贴的好日子。
而《怒火街头》带我们回去探望了他们一圈。
《怒火街头》爱提两个字:“街坊”,透着浓浓的旧日情怀的两个字。
为了这些街坊,不讲原则一些也是可以原谅的。
话说要是有什么问题都靠官府解决,还要江湖规矩做什么?
小而邋遢的民间法律中心,其实是不怎么讲法的地方,而LAW霸,王思苦所做的,和KING状,蒋状所做的,都一样是利用法律,取消法律的神圣性,不同处在于民间法律中心的闾巷之侠们真正讲究的是情理,所以老是要走法律途径的王思苦那一套并不吃香,而LAW霸总是嚷着要在法庭外解决问题。
这群人靠着市井哲学帮助街坊,与横行无忌的金钱和权势对抗,比一般律政剧多了的东西叫做人情味。
《怒火街头》的案件虽然简单,但是演员们的精彩演出为这部戏增色不少,最喜欢里面的米律师,他演的确实不错。
我也喜欢看电视里郑嘉颖和胡杏儿的精彩互动。
这些情景串联在一起形成了一部精彩的《怒火街头》。
虽然有四个男人做主角,难得是每个都算打眼,李灿森、关礼杰都出来当绿叶,将本来很TVB的俗套故事讲的有了几分放肆气质。
至少比起上半年其他剧来,有多几分嚼头。
这部剧属于乘胜追击类,它的上一部短小精悍,不仅感动因素足量,更加有有特色的讨喜的人物形象塑造,让人眼前一亮。
这部剧,依旧试图把亮点再接再厉给保持甚至强化,兄弟情更加萌,爱情尺度更大,案件的猛料十足,甚至有些堪称惊悚的剧情,并且有大厦爆破的诚意,这些不可否认是亮点。
其中,出狱后那一集最好看,看毛片那一段我很喜欢,孕妇藏毒那儿我觉得很惊悚。
可问题在于,我也不知道这个编剧是不是感情戏特别薄弱,在这点亮点之后,大盆大盆的让人无法接受的违和的感情戏让人吐槽无能。
原配的出现,让我觉得本来很讨喜的男主有了贱男的品质,而原本迷人的爱情,只能让我悲哀的觉得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
这也造成了重要角色人格上的分裂,哪有一个人,一半是情种,一半是浪子的呢。
而这部戏把狗血和谐的凯歌高唱到底,道德圣母而虚伪,孕妇藏毒案那个孕妇的初恋母子能把人感动么?
我只觉得是一群神经病。
对了,就是这个感觉,太圣母的人物情感塑造,我觉得是一群神经,比如彻底的正义,比如坟墓蒲公英那一段的肉麻。
一个圣母,足矣摧毁一部剧。
何况是一群圣母。
“道德判断不应该凌驾于法律的原则。
”这是罗力亚度过了一年半的牢狱生活以后,得出的重要感悟与思考。
他作为一名大律师,以伸张正义为己任,遇到不公不正甚至卑鄙肮脏的事情,他内心那团烈火便熊熊燃烧起来。
他想要用法律武器为底层人民维护合法权益,可是世界上不正义、不道德乃至不合法的事情太多太多了,而很多大律师又狼狈为奸,为钱财、为名利出卖职业良心。
罗力亚因为触犯法律,被大律师公会除牌。
他出狱后,看不惯周遭那些欺软怕硬的行为,出自本能的职业良心和职业道德一而再呼唤他,他决心复牌,重新争取大律师执业资格。
在复牌审核会议上,他有如下一番真情告白:“在我入狱的一年半里,我问过自己很多次,如果遇到同类事件,我会不会再次为公义,妨碍司法公正?
回想当日,我用非法手段维护公义,这本身就有矛盾。
我很清楚自己的性格,在道德的驱使下,我会按捺不住心中那把火。
但是,我受到过教训,我也深刻反省,我明白,妨碍司法公正,这本身就是不尊重法律,那我又凭什么去维护司法公正、去伸张公义?
如果同类事件再次发生,要我在法理和道德之间二选一,我会选择退出这场官司。
因为,我不能再为道德而犯法,我要保住大律师的执业资格,我才能以律师身份,帮助有需要的人。
我深深感受到,为民请命对我来说,比一切都重要。
有了这个信念支持,我保证,不会再犯同样的错。
”
当一个人在职业生涯中走向巅峰,难免会迷失,会更加自我化。
挫折与失败的到来,是一种警醒。
法律武器对罗力亚来说,不再仅仅是谋生手段,更重要的是,法律的权威与界限时刻提醒他要守住职业底线以及做人的底线。
他手握法律武器,法律反过来也紧紧约束着他,法律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
人的情感、道德判断的界限有时候很模糊,一失足成千古恨。
但客观的法律界限为人们的道德与良知设置了底线,这条底线,神圣而不可触犯。
无人能例外。
怒火街头2 (2012)6.82012 / 中国香港 / 剧情 爱情 犯罪 / 陈维冠 / 胡杏儿 郑嘉颖
2012-10-1 最后两集终于有了紧凑感。继续学粤语。kato推荐。
其实两部都是为了看李灿森的,law霸撒娇的时候很贱很可爱,照例讨厌胡杏儿
冇第一部好睇,特别系打大boss,冇之前蒋状咁猛。个结局唔够悬疑,冇当初law霸帮思苦顶罪个种肉紧。
看了好像没看过。不值得一提。别再来第三集了。
渣了渣了。。。怎么变成爱情狗血剧了==
就是tvb
案件不错,结局大团圆真讨厌。
死那么多人到底是想怎样??!!
果然,一般续集都不如第一部。狗血的三角恋,最后楼塌了,街坊们不是死就是伤,看来以后绝对没可能再拍了呀
无力吐槽,someone like you 又或是rolling in the deep的音乐响起,原本煽情的剧情我笑了…蒲公英那段感人肺腑的爱情我也笑了,两主角斗气的剧情我又笑了,咋能不过家家吗?打发时间,我想我会看完。ps 胡杏儿又瘦了,从不质疑造型的我真心看着那挫刘海难受…
我就是好喜欢L.A嘛~~完美情人啊!!!!!郑嘉颖我好爱你呀!!!
香港拍警匪和律政系列真的很有一套
吃货街头第二~~~苟姑娘萌的~~~!
一开头还可以啊~虎头蛇尾啊~大BOSS干不掉就真的把他杀掉啦?!!!汗啊 LAW霸的性格倒是更加可爱了啊 其他真心都很傻。。。
结局真是不想说什么了。。。苟芸慧要不要每次都演这么讨人厌的角色啊。。续集就是为了捧新人吗。。
许久不见勒大团圆结局
结尾有点草率。
郑嘉颖的肢体动作真多! .
不评论了……
哎,8爷太卖萌了。。卖的太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