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者若是从一开始就和法官或调查官私下说了小女孩的故事,那么小女孩她妈就不会死(虽然政府官员还是会追查她跟谁confirm的这些消息,但是怀疑小女孩她妈的理由就有至少一半是已经使用过所以不成立的--比如她们的孩子刚好在一个小学)。
另外这个消息的知情人会仅限于机关内部,连小女孩自己都不会知道,别的帖子好像已经论证过了。
2,中后部调查官威胁记者说如果她敢以受害者姿态上庭,那么她会听到一个精彩绝伦的“记者为得奖而危害国家安全、害死小女孩的母亲的故事”。
这个真是搞笑了。
就直说国家安全永远大于言论自由得了,加上小女孩母亲只会削弱“检察官一定会赢”的逻辑。
因为rachel这边完全也可以打出更好的一个故事牌,小女孩的母亲的死可以归到cia的罪责上,再加上她自己的生活、她自己的儿子,整个国家媒体的言论自由和未来发展。。
单靠比故事的话真的未必检察官会赢,何况rachel的律师,那个老头,应该也是超级金牌律师来着。
3,中间说过,有个cia探员给rachel偷出了那份报告看的。
可是按影片后来的暗示讲的话我觉得根本就没这么个人、这么个事。。
如果说是那个副参谋长告诉记者这个消息、并且给她看了那份报告的话。。
我只能说作为一个政治工作者,他的anger持续时间还真是长得很。
4,我不是政府拥簇者,但我真觉得rachel这事情做得从一开始就不该兴冲冲去披露这个事情。
的确,出于记者本能,听到这么个大消息肯定是想赶紧确认一下然后揭发出来。
但问题就是,即使她调查到了这个是真相,但她有没有去调查一下,这是否是全部的真相呢?
partly true在很多时候都是最好的谎言。
她根本没有能力去调查到完整的真相。
那么,她是否有资格去披露她偶然得知的部分真相给全国的民众呢?
那两个cia探员说了,她不是唯一一个被派往调查这件事的人,但却是唯一一个得到这个结论的人。
所以总统看了复数份报告,选择了他觉得正确的结论。
然而女记者只看了一份报告,就用自己在情报工作上的零经验选择了相信这份报告并不遗余力向公众揭露了出来。
她不知道其他报告的存在,然而这个无知把全国民众都引到了一个错误的方向上。
政府官员们掌握了所有资料,得出了一个结论。
记者同学看了一份偷出来的报告,觉得这个结论不对。
于是她立刻忘掉了其他所有可能性,而认定是总统故意扭曲事实,故而大无畏地牺牲了自己邻居的人身安全、家庭生活、自己的家庭幸福和国家安全,决定披露这件事。
如果说只有“总统说谎”这一种可能的话,这些代价也许值得。
但考虑到其他所有可能性,加权的收益恐怕真的是远远小于这些代价吧。
不要说什么”把尽量多的真相(哪怕只是部分真相)带给民众,让民众去选择、判断“。
民众自古以来什么时候会过选择判断了。。
智力分布曲线从来都是高斯分布,更何况”三人成虎“可不是中国特色。
所谓“肉食者鄙”,我不确定。
但我确定,”民众“是鄙的。
“大多数人”总是愚昧的。
majority总是轻信的。
所以我根本就不支持这种“揭发一个是一个”的心态。
群众的眼睛也许是雪亮的,但头脑绝对不是。
如果真想把真相带给群众,还请耐心调查到整个真相。
如果没有能力,请闭上嘴、把自己听到的那点小truth吞进肚子里。
ps,记者的行为就是,明明知道除了那个自首的人之外没有别人泄密,却死活不肯告诉政府,害政府内部大家相互怀疑惴惴不安、花无限时间和精力来调查另外一个叛变者。
属于”明明知道真相但就是不告诉deserve to know it的人“。
但可笑的是就在这之前,她听到了另外一个”部分真相“,然后就兴冲冲地把它告诉给大多数dont deserve to know it的人了。。
真相是要付出代价的!
但结局让我觉得太矫情了。
——||——哎,感慨啊感慨,本不想再次说的但又忍不住:要是在中国啊。。。。。。。。。。。
早就被和谐掉了!
—— ||——为什么中国那么多电影在歌颂政府官员的廉洁和无私还组织学生去看逼你睁大眼睛去看而从没看到揭露政府腐败的电影,但事实确实大家都心知肚明的!
而老美政府总是被电影抨击而巍然不动呢,我们却容不得一点议论,稍有风声便胆战心惊且难得的极具工作效率的把它们“和谐”掉了,这社会。。。。
多和谐啊!
美国副总统切尼因中情局特工身份泄密案被起诉2006年7月14日 06:51 东方网7月14日消息:美国中央情报局前秘密特工瓦莱丽·普莱姆和她的丈夫、前美国外交官约瑟夫·威尔逊13日向法庭起诉副总统切尼等人,指控他们阴谋破坏她的职业生涯。
普莱姆夫妇在起诉书中指控切尼和他的前办公室主任刘易斯·利比以及布什总统的首席政治顾问卡尔·罗夫等人故意泄露她的秘密特工身份,以作为对威尔逊公开批评布什政府伊拉克政策的惩罚。
切尼等人的行为侵害了普莱姆夫妇的有关宪法权利和隐私权,并使普莱姆及其家人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2003月1月,布什为了给发动伊拉克战争制造舆论,在国情咨文中指责伊拉克试图从非洲购买铀以制造核武器。
威尔逊当年7月初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披露,他曾在2002年初应中情局之邀前往非洲就有关伊拉克试图从尼日尔购买铀的情报进行调查,并在布什发表国情咨文前几个月提交调查结论,指出这份情报没有根据。
但布什在国情咨文中仍将此事作为萨达姆政 权的罪状之一,为此威尔逊指责布什政府为获得公众支持发动战争,不惜使用虚假情报。
在威尔逊的文章发表后,美国媒体发表文章援引白宫高级官员的话披露说,威尔逊的妻子普莱姆是中情局的秘密特工,威尔逊前往尼日尔是她推荐而不是中情局主动邀请的。
普莱姆的间谍身份被曝光后,威尔逊指责白宫官员故意泄露他妻子的身份,目的是贬损他的名声和对他进行报复,贬低他关于购铀事件调查结论的可信度。
2003年12月,美司法部任命特别检察官,对泄密事件进行调查。
去年10月,利比被起诉,罪名是在泄密事件的调查过程中妨碍司法公正、发表虚假声明和作伪证等。
据报道,切尼在威尔逊的文章发表之后感到非常烦恼,他在如何应对威尔逊对政府伊拉克政策的批评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http://news.eastday.com/eastday/node81844/node81849/node147971/userobject1ai2177917.html
《真相至上》是一部好电影,但结局惹人争议。
当观众最终得知Rachel决口不说的情报源头竟是女特工Van Doren7岁女儿Allison时,出现了两种声音。
一种认为这是对主题的升华,因为Rachel的坚持在这时就不仅是职业操守,还包含着更伟大的温情:她不愿看见 Allison未来某天得知真相后深深自责,于是选择自己承受牢狱之灾。
另一种认为结尾毁掉了整部影片,它令Rachel的坚持显得毫无意义:供出Allison无伤大雅,政府不可能制裁这个孩子,而Rachel则可与家人团聚,何乐不为?她不这么做,会不会是蕴含着私心和算计?
宁可坐牢来成全自己新闻斗士的美名,也不要冒说出源头是孩子后可能招致的舆论非议。
最初我也考虑的是后者,但并不认为是败笔,导演可能想通过这样的处理使影片的意义犹如生活本身一般暧昧不明,看似崇高的行为背后隐藏着人性的自私。
但反复重看了几处关键情节后,我最终倾向于前者,相信结尾是画龙点睛的升华。
为什么观众对结局容易产生分歧,可能是错过了片中的一些微小信息,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Rachel究竟有几个情报人?
片中对此有两处交代:第一处在电影4分30秒处,当报社法律顾问希望得知Rachel的情报人时,报社黑人女主编Bonnie做了说明:we have two confirming sources.Rachel told me who they are, and I'm comfortable with them.We have Van Doren's letter to the CIA director that the Feds gave to Rachel.That's enough to go to press.(我们有两个值得信任的情报人,瑞秋告诉了我他们是谁,我也觉得不错,我们有一封Van Doren写给CIA主管的信,这是FBI内部人员提供给瑞秋的。
这已经足够进行报道了。
)也就是说,Rachel告诉了报社主编两个情报人信息,主编对此没有疑义,因此决定刊发该新闻。
而这两个情报人既不包括副总统参谋长Stan,也不包括女特工Van Doren的女儿Allison。
他们分别是一位FBI内部线人(提供了Van Doren报告的副本)和一位消息证实人(片中没有交代身份)。
这两位情报人在整部电影中都没有出现,因而容易被观众忽略。
第二处在电影38分40秒处,当辩护律师Albert前往报社询问报社到底有多少人知道情报人名字时,报社法律顾问说明到:We know the corroborating source. Well, Bonnie does, anyway,and one of Rachel's sources at the FBI gave us a copy of Van Doren's report.(我们知道消息证实人,Bonnie知道。
还有瑞秋在FBI的一个线人给了我们一份Van Doren报告的副本。
)Albert进而追问为什么没有原始情报人的名字时,报社主编Boninie说:Well, for one thing, Rachel agreed to complete confidentiality,and because her story was confirmed, it wasn't necessary to know.(一来Rachel要保证情报来源的绝对机密,二来她的故事已经被证实了,也就没必要知道信息来源。
)Boninie所谓的证实,即是通过Rachel告知她姓名的FBI内部线人和消息证实人。
由此可见,Rachel的这篇新闻报道是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后完成的,有至少三个成年情报人的信息相互印证(包括她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副总统顾问Stan,和已透露给主编的FBI内部线人以及身份不明的消息证实人),严谨规范,正如主编Boninie所言,Rock solid——坚如磐石。
即便说出消息源头是Allison也不会降低这篇报道的价值或是Rachel作为记者的声誉。
所以Rachel在Van Doren遭枪杀,Stan已经现身后还坚持守口如瓶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想保护Allison的生活,片中在1小时14分处也有交代,Rachel向Albert解释到:My source will be publicly saddled with the death of Erica Van Doren,and that, I promise you,will mean the destruction of the person we're talking about(我的情报人会被指责害死了Erica Van Doren,并且我向你保证这就意味着我们谈论的这个人的崩溃。
)为什么影片没有交代其他两位成年情报人是否被追查呢?
我猜想一是他们的行为不足以威胁到国家安全,或是美国法律明确保障了记者有对此保持缄默的权利,二是导演做了取舍,突出主线情节。
Dubois作为负责调查Erica Van Doren身份泄露事件的特别检察官,目标非常明确,那就是将泄露Van Doren身份的情报人揪出来,绳之以法,因为他违反了1982年《情报人员身份保护法案》。
至于哪个FBI人员泄露了报告副本,又或者Stan向Rachel提供Van Doren身份的动机,他都一概不关心。
最后,为什么说导演将消息源头设计为Allison是画龙点睛呢?
在我的理解里,有两个妙处:一、这趋近于生活。
真实世界不是经常如此吗,你费尽心思猜测的所谓真相往往非常简单,以致成为盲区。
试想Rachel和Van Doren生活的唯一交集不就是孩子同校吗,如果她们两人未曾有过直接的往来,那剩下的唯一可能就是孩子了。
可惜在成人的世界里它不是一种可能。
二、它超越了生活。
当我们得知Allison是消息源头时,对Rachel的感情变得复杂起来:不解、不值甚至怀疑,因为她并非没有退路。
然而,正是因为面对选择时Rachel做出了常人不会或难以理解的那个,她才愈发的动人。
苏格拉底或谭嗣同不都是在本可以全身而退时,选择了向死而生吗?
从这一角度看,Rachel和他们一样,超越了生活。
很久没有冲动去写一篇影评或观后感了,《真相至上》让我拉出键盘来。
也许真正触动我们的,只能是那些最最基本的一些东西,一些principle,一些我们希望能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人性,但往往没有勇气做到的,比如不打小报告。
女主角的坚持,看的我非常钦佩,我也真的希望有这样的人,我也被深深地感动,当所有人都不坚定的时候,她坚如磐石,这种坚持,有时候可以让我们忘记她坚持的是什么而感动。
其实,我希望这部片子能够拍的再客观一点,虽然它本身的描述过程已经没有让我接受不了的煽情了。
但是,有时候,你坚持的勇气来自于你的认知,你的认知真的是对的吗?
当从一个记者变成阶下囚,当有人在这件事中殒命,当你失去家庭,当很多人指责你危害了国家安全,你会不会重新打量自己坚持的认知呢?
影片中女主角似乎从来没有一丝的动摇,也没有表现她内心的挣扎,当然令人钦佩她对自己价值观的坚持,但是这种坚持真的让我感觉几近于神了。
片中有很多精彩的台词,也有很多意味深长的话语。
比如辩护律师在大法官面前对女主角的评价“with great people,there's no difference between principle and the person”不得不提到影片的结尾,谜底终于揭开,看到小女孩天真的笑脸,听着女主角说的“You bet”,我真的哽咽了,有时候也许不关乎那些大道理,只是我对你,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甚至只是一个小孩的承诺。
但是,理性强拉我回归,我再次想,她真的有必要这么做吗,原来她备受折磨,保护的只是一个应该不用承担责任的小女孩,这不是有点荒谬吗?
但转念一想,这也许是导演有意为之,导演或许想强调,想告诉我们不管她要保护的是谁不管这个人是不是会有严重的后果她对原则的坚持不会因此有任何不同这一切,无关真相。
她保护的不局限于一个具体的人和事,是一种原则。
除却对个人形象的塑造,更让人长久思索的是最高法院大法官5:4后面的思辨。
当然,在某些害怕公民、关押记者的other countries里面,这种公开讨论思辨的机会都没有。
真相至上 (2008)8.32008 / 美国 / 剧情 悬疑 / 罗德·拉里 / 凯特·贝金赛尔 马特·狄龙电影讲述了一个女记者从线人处获得了一份涉及政府一次相当不光彩的行为的情报并将之公诸于众,在此之后政府以泄露国家机密的罪行将瑞秋推上被告席,为了找出女记者获取情报的线人,政府、法官、检察官对女记者实施了一系列的压力与压迫,女记者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保护线人,始终坚持如一的不肯吐露真相,最终失去了一切。
在这个过程中,女记者几乎为了真相和那个线人牺牲掉了与自己有关或无关的一切。
在女记者的报告中揭露了一位女特工艾瑞克的身份,而这位女特工为此失去了自己的工作、女儿,最后还赔上了性命;而那个所谓的线人,女特工的女儿,因为童言无忌意外暴露了母亲的身份,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妈妈;女记者被关进看守所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刚开始还能得到公众、同事以及家人的支持,可是随着时间的拉长,报社不再报道她的故事,因为时代变了,报社不再支付她的律师费用,丈夫背叛了她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了,自己的儿子也因为丈夫的误导而开始疏远她,女记者的工作、事业、家庭,甚至未来都赔上了,到最后也就只有她的律师和她站在同一条线上,而她的结局仍是在监狱待两年。
为了捍卫真相与线人,她让两个家庭陷入破碎的境地。
为了让女记者说出情报人,检察官无所不用其极,刚结束一个审判就让女记者进入下一个案子,连让女记者找律师的时间都不给;为了让女记者说出线人,检察官与法官宣判让她进入看守所,而且一待就是一年多,在这一年里,公众放弃了她,报社放弃了她,丈夫放弃了她,儿子放弃了她;刚从看守所放出来就又被抓走,以妨碍司法调查之罪名控告。
那么,这个到底是检察官的权利,还是权力呢?
当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利相撞,她认为的最民主国家又能怎么样呢?
女记者的行为到底值不值得,有些人会觉得为了和自己不相干的人牺牲掉自己的事业和家庭不值得,有些人觉得女记者就是自不量力自找苦吃,有些人觉得女记者就该为自己的不守承诺而受罪。
如果女记者挖出的是像水门事件那样的情报,公众与报社还会放弃她吗?
如果女记者像平常人一样在权力面前放弃原则,权利是否都会变成权力?
《nothing but the truth》(《真相至上》),讲了一个从平凡到伟大的故事。
影片叙事和拍摄技巧未见得如何,但导演罗德•拉里所见长的影片内涵构造却十分出色,尤其是从导演系列作品中看出的一脉相承,那是好莱坞所少见的良心。
这部片子乍看是一个记者坚持新闻伦理的故事,但我作为新闻专业的学生,非常清楚这并不是全部。
在一个没有良心和基本正义的地方,真正的新闻自由、新闻伦理是不可能存在、也不被需要的。
美国新闻法律和相关修正案虽然规定了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但随着近些年来美国国内威胁感的上升,包括爱国者法案在内的许多新通过的法律法规,还是越来越多的开始干涉公民的神圣私人领地,从居所到思想都难幸免。
但现在美国法律认为在国家安全的前提下,记者应当跨过伦理供出信源。
现实中许多记者就是这样,甚至一开始就对可能招致麻烦的新闻避而远之。
开始时候人们都认为,瑞秋•阿姆斯特朗很快就会在法庭和看守所的高压之下屈服,但这个女人并没有这样做。
我以为整部电影真正的悬念,并不在于谁是那个给记者提供信息的人,而在于这个女人到底能不能坚持到底。
看过影片,最值得讨论的是这几个问题:1、瑞秋•阿姆斯特朗坚持的是什么?
最开始做这条新闻,是因为需要报道事实真相,这是记者的职责所在,从她跟编辑说这个独家新闻的神情可以知道,瑞秋很激动,也有丝想一举成名的虚荣。
毕竟这种能角逐普利策奖的新闻是所有记者梦寐以求的。
但是为了虚荣,不值得她背上藐视法庭的罪名被羁押。
后来面对特别检察官,面对法官和陪审团,她坚持的理由,是记者有责任保护信源,也有为信源保密的特权。
但是特别检察官在法庭上用“国家安全”这个无比堂皇的理由,让她的坚持也没了道理。
数月之后,就连瑞秋自己的律师都打了退堂鼓开始劝她张口。
瑞秋打动律师的那番话,说明了一切:她如果知道自己会落到今天这样的境地,作为一个母亲她可能不会做这条报道。
但事情走到这一步,已经没有回头路。
她必须保密,更重要的是这样做才是对的。
国家虽可气势压人,但她至少可以选择不屈服。
一句“国家安全”并不足以消解一切个人权利。
将一个保守秘密的记者收监将近一年合理、合法在哪里?
这只是社会性与自然性的对抗。
社会化,是让自然人去重新养成一套行为法则、道德法则,允许人们在不同的环境下,自主选择适用的伦理,从而更适应生存的需要。
当一切成为习惯,世代传承的那套根本的道德伦理准则,逐渐动摇甚至消失。
一切只剩“相机而动”。
检察官以效忠政府职位的腔调说,这是他的工作,他有充分的权利去做他对瑞秋做的那些事。
是不是这样?
当然,在某种伦理中是这样,认为对待工作就是要不择手段的去完成,这是社会性对合格社会成员的要求。
伦理在不同条件下可以变化的那么迅速,以至于有时可能前后相悖。
而在分工细密、竞争激烈的社会里,这却被广泛接受和认可了,虽然并不意味着这样做就是对的。
瑞秋的坚持变得不合时宜,甚至有些人搞不好还同意检察官的观点,“她包庇罪犯,就业是一个罪犯。
”这都是在社会视角下的判断。
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这只是一种伦理的结论,更别说这种伦理是衍生的、次级的、蜕变过的。
我们原本是有一套伦理道德体系,就是人内心的道德守则、是良知,哲学上叫做“自然道德”。
这种基本的是非感——什么是什么,什么不是什么。
是绝对意义上非黑即白的。
就好像瑞秋的儿子在车上说的那样“你这是打小报告,打小报告是不对的!
”是一种人之初生而具有的直觉。
瑞秋一直在坚持的就是这样的自然道德。
她的信源那个小女孩是在不自知的情况下给出了信息而她答应会小女孩保密。
在自然道德判断中,真相值得追求,揭露罪恶与保守秘密是对的;而告密是不对的,背叛违约是不对的。
瑞秋只是跟随了自己的良知。
在大部分时候,社会培养我们适应的自主道德与自然道德是一致的,人们感觉不到不妥,但也有很多类似瑞秋遭遇的时候,需要进行艰难的抉择,在这样的时候才能看出人的高下。
2、为了坚持自然道德,多少代价是值得的?
这个问题乍看起来很理性,但实际上没有意义。
对于一个信守自然道德的人而言,坚持不能被衡量。
就好像中国前几年那个著名的社会大讨论“大学生救老农民被淹死值不值得?
”一样,答案就是——没有值不值得,只有应不应该。
救死扶伤、见义勇为,是人应该做的。
我并不否认,自主道德或者说是这个社会上流行的各种道德伦理守则,会更有效率、更“理性”,大部分人都这样做,但这并不会从终极上让我们这个世界变得更好。
瑞秋为了自己的坚持几乎一无所有:自己在监狱里遭到毒打和限制自由、精神严重摧残,一年多的关押后还有两年刑期,她失去抚养权眼看着儿子与自己疏远,丈夫迅速变心。
这个女人,这个记者,为了一点坚持,付出太多。
她所付出的,甚至超过了人们对于一个记者、一个母亲、一个女人所要求的程度。
最后她干脆把自己的结婚戒指送给检察官当做“战利品”,要知道一年多以前她刚进监狱都不舍得摘下来。
婚姻是社会对人的一种安排,而这场婚姻的迅速破裂是因为,丈夫选择独善其身,他的道德是另一种。
这正好非常讽刺的说明,“相机而动”的伦理根本不可能有幸福。
而导演也借片中律师之口说出自己的意见:这两人根本就不应该在一起。
自然道德和自主道德从根本分歧,表面的美满只因未到考验的时刻。
3、告密与告密者人不应该告密。
但许多人都做了这样的事情。
在影片中有人告密,在导演罗德•拉里2000年的《暗朝汹涌》里有人告密,在美国的麦肯锡时代有人告密,在柏林墙那边有人告密、在苏联大清洗期间有人告密,可悲的是在中国文革期间,甚至“告密光荣”。
这是多么乾坤颠倒的世界?!
我看了章诒和女士的几篇文章,也看了聂绀弩刑事档案,还看过巴金的回忆录,这些我一直知道发生着的事情,还是证据凿凿更让人震撼。
这些人都可以找出一万个理由来,说自己受了压力,迫不得已,说本性并非如此。
事实是,他们本性就是如此,告密者的本性都是如此,没有借口。
圣经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中国古话说的“血债血偿”,到了现代社会,都被认为是不文明、野蛮。
可是文明文雅的方式,就足够伸张正义、足够惩戒罪恶?
我们相信法律,只是因为我们选择了社会的游戏规则。
可惜这个规则不能面面俱到不说,还包藏权力的私心。
从历史上看,告密者往往生活的很滋润。
他们的罪孽,往往可以因为政治的原因而被忌讳或者隐藏。
而那些只是自己的信仰和道德伦理与“有权的那些人”不同而被告密的人,做了历史的炮灰。
用自然道德直接就能判断,这都是不对的。
告密可耻、告密导致他人受伤害的应当承担责任。
可不公平也不正义的是,这些人往往逃脱制裁。
让善良的人们怎么接受这事实?
在朴素的正义观念、刑罚观念中,“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血债血偿”意味着有罪必究,绝不饶恕。
可一涉及政治,现实就龌龊得让人气馁。
告密还罢了,对更严重的犯罪,各国政府都还时常期期艾艾。
犹太人没有迟疑过:摩萨德和犹太复仇组织在战后一直追杀纳粹凶手。
罪魁艾希曼在阿根廷被抓获送回以色列受审,以15 条罪行判处死刑,尸体焚化沉入地中海;另一被称为“里加屠夫”的赫伯特•库克斯被复仇者击毙在南美某国的犄角旮旯里。
如果我们用这样的态度对待告密,对待人性恶的罪行,情况怎么也不会比现在更差。
4、关于环境和个人选择为什么选择告密?
无非是因为这样生活起来能少一些艰苦、有利可图。
其实选择一直都是存在的,对与错、善与恶、难与易,生与死,这些选择甚至是一望便知的。
你大可以坚持自然道德朴素的是非观干净的活着或死去,不去走“捷径”。
出现这样的事情,全怪人自己也不客观,他们生活的社会也难辞其咎。
社会允许告密,收容甚至犒赏告密者,才让这种事情不得断绝。
甚至说的远一点,告密只是人道德偏差的一种行为而已,还有许多其他。
而多少悲剧,都是因为正义不得伸张,都是因为环境和人力交互作用沉入堕落的螺旋。
社会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权力运作毕竟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必要的时候当权者就是耍手段、搞高压、混淆视听,无所不作。
一方面是自保的需要,一方面只因它有这个能力——暴力(国家暴力)。
我认为,在一个正直良好的环境里,人是可以做出正确选择的。
可惜,诚如李敖在《天堂不是我们的》一文中写说:垂死前的苏联老一辈“职业革命家”卢巴雪夫(Rubashov)曾表示:“我们全走了!
只留下你们,历史在你们手里,我要能叫你们明白我当年的好梦和一开始就做错的地方就好了……我的儿子,休想能硬把天堂造出来!
”这是一句多么凄惨的哀呼!
这种哀呼的深刻意义,在于告诉人们,天堂是渺茫的,想在人间造天堂的人,是一场好梦、一场一开始就做错了的好梦,天堂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所以更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是——环境已然如此,我辈该当何如?
马克思•韦伯讲:“在无数情况下,获得善的结果,是同一个人付出代价的决心联系在一起的。
”、“一个人得确信,即使这个世界在他看来愚蠢不堪,根本不值得他为之献身,他仍能无怨无悔;尽管面对这样的局面,他仍能够说;‘等着瞧吧!
’只有做到了这一步,才能说他听到了召唤。
” 不管什么时候,这就是有良知、有使命感的公民选择的道路,虽千万人吾往矣,他们会下定付出代价的决心。
5、国家与个人这是一个宏大的主题。
我只想说一点自己的看法:有先贤说,为了自由,人必须始终与国家做抗争。
个人选择道德守则都如此困难,我们对国家的期望值便应该放的更低,因为掌控国家的是政治家。
片中仅仅因为爆了国家军方的丑事,女记者便迅雷不及掩耳的被当做“叛国者”、“罪犯”,她拒绝国家意愿,于是在国家机器里受倾轧。
一个势力更渺小的个人,与几乎无所不能的国家和政府正面对抗,毫无胜利希望的痛苦会将人吞没。
国家对违背它意愿、阻挡其利益的人,从来毫无宽容可言。
美国在911之后的许多行为,都已经赤裸裸的剥夺个人权益,这是国家的膨胀,也是当权者的膨胀。
打上叛国者、恐怖分子的标签,国家便可以对其为所欲为,随便关到古巴小岛的监狱施以酷刑,连司法程序都不必麻烦。
绝对权力下,必然是绝对腐败。
国家时常会混淆自己的权力与权利,必须警惕,必须通过自由负责人的媒体来监督。
在中国,尤其是这样。
影片结尾,在不会造成太大伤害的情况下,女记者说出了获得信息的原因,换取减刑三年。
她也没有坚持到最后。
这是导演本人的通透,现实无奈,电影也不会happy ending.但重要的是,这个女人在最艰难的时候坚持下来了。
而只有在困难的时候,才能显出坚持的意义。
伟大的人,与他的原则是不分离的。
他的自然道德就是他的原则,这些值得付出任何代价。
绝对的好片,演技派的作用就是可以吸引人把看似平淡的内容专注的看完,影片里有很多的好台词,写给那些关于坚持信仰或者坚持正确的人看的,看到有人在一句话影评里说线人的年龄太小,就算坦白供出来她也没关系,道理是没有错的,但主角之所以宁愿忍受各种痛苦和压力而不揭发线人与线人的年龄并不关系,是因为主角许下的一个承诺,况且是对一个尚在疯狂的接受新事物和树立价值观的年纪的孩子,信守自己的承诺只是为了不影响孩子的价值观和信仰。
5个特工去委内瑞拉调查回来的报告中,只有一份是证明其没有责任的,但是报复行动还是发生了。
虽然无法证明其正确性和评价总统内阁的判断力,但当我们自己处于瑞秋这种情况下的时候,才会感触到我们是多么的渺小。
我们常说为了国家的利益要牺牲个人的利益,即使是违背正义,沦丧道德,亵渎真理,也要义无反顾。
但是正如本片所揭示的瑞秋这样一个小人物,我们从最初到最后一直揣摩着她的内心,旁观着她的遭遇。
她做了所应该行驶的权利,却遭受了不该遭受的痛苦。
仿佛只要一切和国家安全挂上钩的,任何法律和草案都得做出让步。
原来我们每个人民群众,身上都有一个卸不掉的国家枷锁。
起初我认为是法律的无情,但是这种无情可以更扩大到整个国家的利益基础上。
只要涉及到国家的爪牙,那么即使用于保护我们的法律和草案也失去他的意义。
我们每一个人被一个看不到的高墙所围住,我们只能在范畴之内行驶自己的权利,越过界限 就会遭受迫害,只因为我们与政府相比 太渺小了。
这个故事的结尾很冷,没有皆大欢喜的结局,没有峰回路转,只有让人感受到一股彻底的冷。
不仅仅是严肃,更是悲伤。
这样的片子能拍的出来,证明这个国家有这方面的意识;对于那些拍不出这样电影的国家而言,只能说要么是无意识,要么是默认这种制度存在并不愿让人知道。
就目前的道德发展水平而言,无意识的国家几乎没有。
这样的国家,我们随处可见。
每个人都是do his job,每个人,无论是正面还是反面,每个人都在为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努力,于是造就了这样一个结局。
当我们为记者感到不平的时候,是否真的需要进一步反思,究竟是为什么导致了这样的结局?
难道仅仅是因为她的坚持,她的不妥协?
新闻媒体有报道权,不过一旦面对触动整个体制的事件,这时往往是最敏感的时候。
处理得好,媒体名声大噪、并会名垂青史;处理的不好或者被冷处理,倒霉的就是个别人和个别机构。
在这样不对等的对抗中,后者取得胜利的机会几乎于没有。
正如第一修正案无法对抗国家安全一样,在国家利益和道德之间,究竟需要怎样的平衡?
这个月看到的好电影只有这部《真相至上》,也是最近看到唯一值得记录的电影。
全片剪辑干净利落,色彩上除了小朋友的黄色上衣和黄色校车再难找到更亮的色彩,几乎没有配乐,只有对话和层次分明的环境音。
女主角的表演最赞,第一女配也很好,报社的法律代表和检察官太过重视形式,老律师很赞,丈夫嘛,看了就生气!
女主角的儿子是个小帅哥。
写这个记录又看了一遍电影,先用叙述的方式写一次。
看的同时发现还可以用刘小枫给牛虻写伦理分析的手法按人物角色的方式来做,有时间再补上。
剧情介绍女记者Rachel的儿子和女特工Erica的女儿在同一所小学读书,两个人都加入了照顾孩子的妈妈团,由于分工不同,两人从未见面。
直到有一天,Rachel找到正在看孩子们踢足球的Erica,表示自己是一名在太阳报工作五年的时事专栏记者,明天,太阳报将会刊登一篇她写的报道,内容涉及 Erica。
她知道Erica是一名CIA探员,曾授命去查明美总统前段时间被刺杀是否与委内瑞拉有关,完成任务回国后Erica的报告表示委内瑞拉与刺杀无关,但白宫无视报告,将矛头指向委,发动袭击,表示委要对刺杀负责。
绝对的killer story,一旦这件事被报道,白宫将面临公众质疑,而Erica的特工身份也将暴露,对特工来说,身份第一重要。
更复杂的地方在于,Erica的丈夫是一位大使,他对当前白宫不满,写了很多批评文字,就连Erica本人也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的丈夫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同时,她本人也被怀疑是否由于报告被忽略而选择找到安全的渠道公布此事。
电影很快将进度推进到见报的第二天早晨,报道引起媒体行业极度关注。
Rachel送孩子上学后被FBI请去谈话,检察官要求她说出消息源,要求她去找消息源谈谈,让那个人同意公布自己的身份以保护Rachel,否则Rachel会因此坐牢。
因为这篇报道导致国家秘密泄露,危害国家安全。
如果 Rachel拒绝1,她就是在做一件危害国家安全,藐视权利的事。
而另一方面,Rachel站在她所代表的媒体的一方需要她保护消息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今后再发生类似政府欺骗公众的事件发生时,有人能够对公众说出真相,媒体需要保护消息通道,否则在权利的渗透之下真相必定荡然无存。
回到报社后,律师得知检察官已经和Racel见过面之后,告诉她联邦政府在调查国家安全问题时没有法律可言,即使有49个州制订了保护记者的法律。
但“有人泄露了国家的最高机密,这个人叛国。
”联邦政府就是这样看的。
特别检查官的权利高于FBI,“他的唯一目的就是找出你的消息源。
” 可见虽然太阳报已经为这则报道做了法律上的准备,但他们没有意识到政府反击的更为猛烈。
这一天,Erica找到Rachel,表示自己和丈夫就要分道扬镳,丈夫将带走女儿,她并不要求Rachel说出是谁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她只希望 Rachel告诉自己是亲近的人还是工作伙伴,Rachel拒绝了。
Erica是电影里最可怜的人,由于身份暴露被同事怀疑,被组织调查,无法正常工作。
为了女儿的安全,不能同她生活在一起。
丈夫也在这时同她离婚,实际上他们过去一定是幸福的一对,Erica的丈夫是她在耶鲁的教授,那时她丈夫正处于另一段婚姻中,巨大的吸引力让他们结婚,但现实使爱侣由爱生恨,坚强的女人要面对现实接受突如其来的一切。
更大的不幸还在后面。
Rachel被传唤,审判的进度快的惊人,以至于太阳报请到的大律师只能和Rachel以及她丈夫寒暄两句没有任何准备就开庭了,由于Rachel 拒绝2说出消息源,法官判定她因藐视法庭被监禁。
她入狱的时候镜头拍到她那做着法式白边手指,这个优雅的女人不知道她将有很久的时间不能获得自由。
几个月过去,她一直被监禁看守所中,和CIA的代表检察官尝试在法庭审理前讨价还价(不太懂法律我的理解是这样)。
媒体对于这件事的关注度降低,报社在不断为 Rachel缴纳高额罚金,她的处境越来越差。
被监禁7个月后她接受了一位著名老牌主持人的采访,看的出来中年女主持人想引诱她表现出脆弱,老公,孩子等等,还想要求她说出消息源。
Rachel说3,你们在引诱新闻同行做违背原则的事情,你知道我需要保护消息源,至于你所提到的“他们披露消息也有目的”,我想一旦事情的影响像水门事件或者五角大楼文件事件一样时,那些目的已经不重要了。
你们之所以不会被政府调查,是因为政府根本不关心谁告诉你帕里斯希尔顿昨天在哪里吃饭。
多厉害的嘴巴啊。
也是在这段时间,她获得了普利策奖提名,而最终没有获奖。
Rachel入狱后,她的小说家丈夫曾经希望她告诉自己消息源是谁,但被拒绝4,丈夫很吃惊,认为自己不被信任,他同时对Rachel抛弃家庭为了个人原则去坐牢而心怀抱怨,他带着儿子生活,带着儿子去监狱看母亲,直到有一天他带着新女朋友到餐厅吃饭被Rachel的老律师看到,律师说“如果你认为你妻子要为此负责的话,你俩就不应该成为一对。
”再说回Erica,她由于无法忍受CIA的怀疑而辞职,于是失去所有保护,几个月后被枪杀,知道这个消息后,Rachel第一次问自己“Am I doing the right thing?” 这时她的伤心和愧疚绝不仅仅是现在看上去那样,说到影片结尾大反转的地方我再来解释。
又一次的Rachel得到摆脱这一切的机会,控方检察官拿出一叠CIA人员签署允许被指认的豁免书,Rachel被要求从这些人里指出她的消息源,她又一次拒绝了,她不相信这些是自愿签署的,如果不签字就代表反复调查不得安宁,当然她还有别的理由。
她的老律师私下对她说“一个人活的备受尊重,但参加他葬礼的人数却因天气而定,大环境变了,在过去这样的斗争会容易很多,但现在的媒体开始停止这抗争,开始倾向政府一方,包括你所在的报纸几个月前就停止了对这件事的跟踪调查,而你现在像什么样子?
你的儿子没有母亲!
我保护的是你的这个人,不是你的原则。
”“一个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原则,离开家人进了监狱,人们用他的名字作为节日。
一个男人离开自己的孩子去参加战争,人们为他建立了一座纪念碑。
现在一个女人在做同样的事,她却被当成怪物。
如果我们做出让步,我们该怎么说?
'相信一个记者的前提是她不能是母亲?
因为母亲会崩溃',事实上,如果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知道这会让我和儿子分开,也许我就不会这么做了。
但一切都已经发生,选择了这条路,就无路可退,我相信最后我儿子会很好,因为雷是以为好父亲,他们都会很好,这一切都和我的情报人无关,我的情报人会被指责杀害了Erica.我保证,这一定会毁了我们正在谈论的这个情报人。
这不公平。
” 然后Rachel说她的情报人在提供情报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
这也为结尾埋下伏笔。
接着,一个叫stan的CIA站出来接受调查,承认自己泄露过情报,一切看起来有转机,但并不,stan只是在酒后的谈话中确认了情报,而并非第一个泄露情报的人,这表示Rachel还要在监狱度过更长的时间,鉴于此,老律师告诉她关于她丈夫外遇的事。
接下来,美国最高法院终于接受审理此案,在庄严的法庭上,老律师的发言足以让对民主知之甚少的人看了汗颜。
他说“监禁记者是那些害怕指责的国家做的事。
”在被囚禁360天之后她在午夜被释放,然而就在她乘车回家的路上,再一次被拘捕,理由和上一次相同“藐视法庭”。
接下来她因妨碍联邦调查被判入狱两年,在去监狱的路上她回忆起她在校车上给照顾孩子们的情景。
Erica的女儿Alison找到老师和她,说自己被一个小男孩扯住辫子不放手,于是老师让她坐在Rachel旁边。
Rachel的儿子就做在后排,他对alison说"你告状,you just told on nicky.你不应该告状!" “我告诉过他放手,但他总是不听我才来告诉老师的。
” 两个孩子争吵起来。
Rachel 叫儿子不要这样,timmy说 “But you're not suppoused to tattle.” Rachel告诉儿子“Well,you're not supposed to have to put up with bullies,either.” 不能打小报告,但是也不能任人欺负。
接下来坐在她身边的Alison见她一直在用笔记本打字,问她“你是作家吗?
我爸爸是个作家,他写评论文章,但我妈妈不喜欢。
” “你爸爸写什么呢?
” “他写总统的事。
” “为什么你妈妈不喜欢你爸爸写的东西呢?
” “有一次我听到他们吵架,因为她发现爸爸用了一些她发现的秘密。
” “你妈妈发现了什么?
” “委内瑞拉的事。
” “你妈妈去那里做什么,度假吗?
” “不,她去那儿为政府工作,但你别告诉别人是我说的这些好吗?
” “好的。
”一直被保护的情报人,是Erica的女儿,如果Rachel说出来,Erica当然会因对丈夫不能保密而被指责渎职,再后来Erica被害,如果说出了Alison的名字,她会背上害死母亲的十字架,她的人生必定崩溃,所以当她得知Erica的死讯后,问自己是否做了错事。
我想Rachel除了保护她所在媒体阶级的原则之下,这些原因让事情更加复杂和细腻。
Rachel 是母亲,她爱自己的儿子,她的高尚让她同样也保护别人的孩子,她却因此失去了儿子的监护权。
当然这些都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交换或者报应,事实要更复杂。
更要命的是,Rachel的这些心理感受是永远无法讲出来的,无论对外界还是对自己的孩子,我想象在她出狱后,她儿子问起为什么不选择回家照顾自己,而去坚持那冷冰冰的个人原则时,她不能说出其实她是个多么疼爱孩子的母亲,她甚至为了保护一份母爱放弃了自己的自由。
如同她自己说过的话“一旦选择了这条路,就没有退路。
” 有的人说这部电影最后的处理方法是折中和妥协,把Rachel坚持的理由转移到保护孩子的角度上,也为对抗国家安全找到良心的道德的支点,我并不那么理解,这个结尾非常巧妙,特别是看第二遍的时候,结尾和开端像迷,像钥匙和锁,答案很早就在,非常东方的处理方法。
这片分怎么这么高
金句很多: A man can live a good life, be honorable, give to charity, but in the end, the number of people who come to his funeral is generally dependent on the weather.
政治,政策,rights and power,道德与原则。如此deep的topic,居然拍的那么抓人。Kate总算摆脱花瓶了。
主旋律如果不是真实故事改编就似乎总少了点说服力。虚构的人物因为不存在的原则去对抗缥缈的公权力,所有的坚持都变得苍白无力了起来,实在不能算一出好戏。
很想拉黑的一类议题电影
豆瓣的影评越来越没法看了 除了自作聪明的就是自作聪明的 真想一千个白眼翻给他们 倒是这两篇科普背景的值得一看→http://movie.douban.com/review/2028615/ http://movie.douban.com/review/2050976/ ps David真可怜 永远摆脱不了叫Rachel的老婆 哈哈
片名的意思是除了真相,什么都是浮云。。。 最大的逻辑漏洞是女一为了保护线人而选择了保守秘密,而这一切恰恰造成了线人的悲剧。女一问为什么男人为了巴拉巴拉蹲号子会值得尊重,而女人为了巴拉巴拉蹲号子却被非议。原因就是你的巴拉巴拉真的是nothing!but the truth.
很棒的剧本。公民权利、新闻自由与国家安全。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国家安全之间,选择后者。贝金赛尔不多的好角色,独立女性和家庭危机。结尾的twist引发了长久的思考。
确实引起虚度关于政治、隐私、原则的思考,但电影本身叙事能力略显不足(反正就是不够吸引人呗= =)平平淡淡,如果更戏剧化一点也许会有更好的效果。三星半吧。
诚信恒久远,权益永流传。国家安全,政治题材那套屁事我是审美疲劳。
根本没看懂这电影要讲什么!是想说永远不要试图跟国家对抗么?还是仅仅批判一个不合理的所谓的民主与法制.题材太不和谐了=.=
作证的豁免,不是在挑战司法公义原则,而是在提醒一个事实,人间的裁判和法庭,只是公义的及格线,不是公义的本身。
主线剧情有点荒谬,最终揭秘发现原来是通过正当途径获得,根本无关乎消息来源者的政治保护和新闻自由问题,对未成年人也不构成伤害。若现实中真有此事只能说这个记者有偏执狂或喜欢以自虐方式来调戏政府。
题外感触是"only women would suffer from this"
上周听完的,张力不足。。。
平靜低調的敘事,但依然會給人帶來一些思考。關於法律的真正使命,人是否有權利審判另一個人,而真相的重要性究竟在於它背後的利益關係還是它本身。結尾有些出乎意料。貝金賽爾的表現令人動容。
害怕,他们太害怕了,害怕有人叛国,害怕有间谍,害怕有人危害“国家”安全,孩子抱怨家庭谈话是危害国家安全,举起白纸站在大街上也是危害国家安全。不过也很好理解,坏事做多了,有这样的心理很正常。
我还是觉得,一个人没有权力为他人做决定。特工是无辜的受害者,记者再渴望真相,也不能在直接受影响者不同意的情况下爆出这件事。
真相是要付出代价的!但结局让我觉得太矫情了。——||——哎,感慨啊感慨,本不想再次说的但又忍不住:要是在中国啊。。。。。早就被和谐掉了!——||——为什么中国那么多电影在歌颂政府官员的廉洁和和无私还……http://movie.douban.com/review/4656653/
每个人都很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