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On the Road,浪荡青春(港),浪荡世代(台)

主演:萨姆·赖利,加内特·赫德兰,克里斯汀·斯图尔特,艾米·亚当斯,汤姆·斯图里奇,丹尼·摩根,艾莉丝·布拉加,伊丽莎白·莫斯,克尔斯滕·邓斯特,维果·莫腾森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英国,法国,巴西语言:英语,法语年份:2012

《在路上》剧照

在路上 剧照 NO.1在路上 剧照 NO.2在路上 剧照 NO.3在路上 剧照 NO.4在路上 剧照 NO.5在路上 剧照 NO.6在路上 剧照 NO.13在路上 剧照 NO.14在路上 剧照 NO.15在路上 剧照 NO.16在路上 剧照 NO.17在路上 剧照 NO.18在路上 剧照 NO.19在路上 剧照 NO.20

《在路上》剧情介绍

在路上电影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赛尔(萨姆·赖利 Sam Riley 饰) 是一个追寻灵感,渴望遨游的年轻作家,迪安·莫里亚蒂(加内特·赫德兰 Garrett Hedlund 饰)则是个风流率性,曾几进监狱的不安少年,还娶了16岁的浪荡姑娘玛丽露(克里斯汀·斯图尔特 Kristen Stewart 饰)为妻。然而赛尔十分喜欢迪安充满激情的生活,迪安则钦佩赛尔的风度与学识,三个迷恋自由的年轻人结识后,很快便决定抛下生活,一同行走在路上。他们一路搭便车,吸大麻,行时高歌,醉时沉思。在穿越美国东西的大道上,放浪形骸,追寻自我,燃烧青春。 影片改编自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的自传性同名小说,该小说被奉为“跨掉的一代”的圣经。热播电视剧最新电影我的军中情人2科利奥兰纳斯12勇士师父黑之契约者外传少男的祈祷春逝老爸成双马普尔小姐探案第一季超能泰坦灵书妙探第八季圣餐娃娃的诅咒白云桥假面医生窃贼、妻子及皮划艇听风者大清宝典爱欲四部曲火神的眼泪曼哈顿9月情武装机甲拾荒少年BAKUMATSUCRISIS两个人的世界杰瑟普湖四大名捕之入梦妖灵龟甲秘事之拨云见日距离危机二龙湖往事之黄金劫亿万第六季

《在路上》长篇影评

 1 ) 说是追求。。。

所谓的疯狂和放荡不羁的追求说穿了就是得不到也不努力得到的人对自我的一场放纵罢了,他们人生就是因为没有自己力所能及的目标去实现,才会想着创造新天地去给自己一个所谓的追求,实际上也就是一场非主流的梦而已,在路上把时间和生命耗尽,然后与开始时一样,毫无追求也不知道追求些什么的,茫然逝去。

 2 ) The First Half

这电影像根香烟。

也不知道是美国的旷野,还是不断的启程告别。

留下的经历只是有些孤单,但我们的人生好像就是这个。

现在社交焦虑的人们看看应该都还挺养生的。

我感觉丧丧的,穷途末路生无可恋的生活着还挺好的。

丹佛也不差的说。

K在AZ時说的,I just want a house,baby,u know something normal, I really do want that.Emmmmm….btw,还挺好奇的过去一个世纪里,水手到底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他们是垮掉的一代吧?

杜鲁门来着。

不断寻欢着,做爱。

像一副被灵魂丢弃的做梦的躯壳 套着人皮的机器人伴着一口头上的糖果,跳跃着,跳跃着….Just for a bite.相比着,有的地方就落后了五个十年。

其实我也许能理解今天的人崇尚old money想法。

经历文化洗涤和本性疯狂的一个时代,也许能有一些东西,或是底蕴、也或者,是钱;至少语境能说是解放的当代。

嗯是的,我就是偏见。

若凯鲁亚克20余天闭关能写完连续长篇文字,也就别再懒了吧。

想到着,一点心情没有。

 3 ) 吸一口烟,看一眼夕阳,转身上路

这个镜头,1950 New York那个剪影,萨尔与Terry背身告别的那场戏,是我最喜欢的三个画面。

至于其他...有目的地吗?

还是就只是走?

不论结果如何,在路上的彼时才是精神和灵魂。

还是杂乱的记点琐碎吧。

葬礼之后故事开始,独白原著第一段,再熟悉不过的开头。

迪安登场,不太符合我读书时脑中自己画的那个形象,不是长头发,也不够邋遢,声音也不像。

整部电影的大部分,说话的语气、语速、状态都不够像我期待的迪安,过于冷静,几乎没有怎么表现出老布尔李所说的“神经质般的不负责任和暴力”的迪安。

要说有,大概只有在雪天从车窗探出头来那一段让我觉得,哦,这才是迪安。

选角、表演、导演,都有点失望。

"I even told him we can take the sexsuality out of it, just...be with me, man, hold me, just call me."卡洛这段独白,神情忧伤的让人心疼。

这是电影里我最喜欢的角色。

(有点悲哀,竟然不是迪安或萨尔)其实Tom Sturridge演迪安也许会很合适。

现在只能说可惜了。

邓克尔居然是个胖子...也和我想象的不一样。

迪安在印第安纳过桥的那段拍的够精准。

迪安说,岁数越大,烦心事就越多。

所以年轻时不好好生活,一辈子就都浪费了。

最后一场戏,萨尔敲打书的最后一段。

人人影视的字幕严重的错误。

老迪安莫里亚蒂指的是迪安的父亲,根本不是老年的迪安。

字幕升起时的音乐,那句唱词,father father where have you been,想到迪安的一生,听得让人心碎。

--说实话,我不知道要怎么拍这部电影自己才会喜欢。

详尽的展现每一次旅程是不现实的,篇幅太长,且现于影像会太重复。

但显然像这样拍是我不喜欢的。

导演对每一次穿越都有所交代,但只选取了一些段落。

可奇怪的是,对一些关键情节(比如在旧金山萨尔被迪安抛弃,比如去墨西哥前的丹佛和过境——丹佛这么一个重要的符号居然只出现了一次),甚至是体现全书灵魂的段落(比如芝加哥之旅),导演都选择了忽略。

这样做不但会让没看过书的人初看时一头雾水,而且也完全展现不出迪安和萨尔们除了狂放不羁混蛋之外的那一面追求自由燃烧生命的精神(书中的迪安可是略带有上帝光芒的)——这才是在路上让人为之着迷的精髓。

就像有人评论说的,这样的选择让人怀疑导演对这本书的理解。

作为中央车站和摩托日记的导演,这样的选择很让人失望。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对结尾的修改。

影视作品毕竟是对原著的改编,所以情节改动是可以理解的——比如去墨西哥的车上没有斯坦。

但结尾最后那一次见面,这么重要的结尾,也变了,彻底的变了,让整个故事的意味都变了——电影的结尾看上去就好像是发达了的萨尔嫌弃、抛弃了依然漂泊穷困的迪安,不留一句话的无情上了车,留迪安一人念着“依然爱你”孤独的望着远去的车。

可这哪里是凯鲁亚克的结尾?

萨尔和迪安哪里是这样的离别?

这不是On The Road。

-最后。

我想象过萨尔敲完最后一个字后电影会怎么结束出字幕。

在我的想象里,会奏起忧伤的爵士,慢镜闪回过去在路上的那些点滴,欢笑或眼神。

最终,曲终,画面定格在萨尔和迪安并行向前。

画面淡出,一行字浮起:To Neil Cassadee and Jack Kerouac

 4 ) 剧本严重背离小说原著!

没看过英文原著,看的是文楚安的译本。

相对于小说原著,电影版本对结局做了过大的改动,完全偏离了故事的基调。

小说里的结局,萨尔对迪恩有着爱惜和怜悯错杂的情感。

迪恩对萨尔也并无功利之意图。

原著截图如下:http://www.douban.com/photos/photo/2281995543/#imagehttp://www.douban.com/photos/photo/2281995585/#image而电影版本里的结局,却完全背离原著,将萨尔和迪恩两个角色之间真挚的感情全部隔断,取而代之完全是功利和世俗。

如下是我对电影结局的理解:因寒冷而瑟缩的迪恩碰巧在街上撞见萨尔雷米一行人去听演唱会。

迪恩问萨尔:你觉得,我可以搭个顺风车到第40大街吗?

你知道,我想多和你一起呆一会。

(迪恩语气和神情都带有明显的功利谄媚)萨尔:**(没听清,应该是直接拒绝)我真希望我没有这张音乐会的门票(意思就是我现在不想浪费门票,所以不能答应你的请求。

言下之意,于我而言,音乐会门票比同你叙旧更重要)迪恩愣了好一会,才说:我明白了(貌似是Get it)。

明显看得出眼神中带有失望。

甚至眼睛里都噙了眼泪。

萨尔:再见,迪恩。

(感觉萨尔看迪恩的眼神里有明显的怜悯)迪恩看着离去的萨尔,加了一句:嘿,萨尔,Love you forever!

另,其中那个读信的情节,倒是看得出萨尔的确是真心为迪恩和卡米尔和好而高兴。

但该结局处,萨尔转而对迪恩的冷漠和拒绝则显得甚为突兀。

不太明白编剧是故意为之,另有寓意?

还是我没看懂电影,剧本和原著本无背离?

 5 ) 人真正拼的其实是如何老死

黄、毒、颓。

一群人在外头游荡,从西海岸到东海岸,没看出来吗,其中的赢家就是最先把自己从泥潭里拉出来的那个,更别说这电影里的作家其实是个旁观者。

我记得《猜火车》的男主角赢了,《在路上》的男主角如果是迪安,输了。

两个人最后见面时候那反差,,,各自咎由自取有没有。

所以,不要轻易上那些陪你玩的人的狗当。

美国上世纪40年代,垮掉的一代。

你玩你疯,让自己垮;他看他写,成就自己的后半生。

不管生在哪个年代,不管从外部环境能挖出多少让你垮掉的理由,真正该做的还是,如何让自己体面、优雅地老去。

人真正拼的其实是如何老死。

年轻时候要找随便什么乐子都太容易了!

 6 ) 你那么干净,我那么脏

  看完《在路上》以后心情难以平复,平时看完电影都要沉淀一下再做别的事情,看完这部电影为了尽快平复汹涌的内心转而看另外一部电影避免让思绪陷进去,无论多么好的电影陷进去都是不好的,要拔出自我站在一旁沉稳应对才是对待电影的好态度。

看完电影得知这是一部同名小说的改编,作者是杰克·凯鲁亚克,这部小说是自传性的小说,也就是说在电影里看似很多疯狂激情的镜头,作者本人已经在四十年代末体验一番,遥看现在的年轻人做着自认为疯狂酷毙帅的事情在凯鲁亚克看来都是不够看的,他早已玩过,甚比你们更会玩。

    这是一部好电影,本想在看完小说《在路上》再写这篇影评,但是觉得来不及了,也许等我看完小说后会再写一篇文章纪念这部老去的伟大之作,在看完第二遍后的一个下雨的午后我写下了标题,开始动起笔来,期间也有把这部电影介绍给身边的朋友,他们都是找遍各种理由对这部电影不予理睬,后来看第二遍同两位朋友一起看的时候,一个朋友要么接电话发信息要么上厕所吸根烟,在看到一半的时候他忍受不了困意先睡觉了(电影总共就两个小时十九分钟)我只好和另外一个朋友把剩下的看完,幸好这个朋友看完以后对我说这是一部好电影让我倍感欣慰,为什么这样的题材吸引不了你呢,我觉得始终还是对电影的态度和热爱问题,这部电影描述的都是年轻人堕落糜烂的生活,里面充满了吸烟,醺酒,抽大麻,飙车,乱搞,性爱的画面,甚至是那个时代,都是非常吸引人的,我承认当初看这部电影的时候都是奔着大量性爱场面去的,但看完以后性爱场面不是最吸引我的,最吸引我的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感情,凯鲁迪克笔下的两个男人吸引了我。

    男主角赛尔有点像莱昂纳多某一个年轻的时期,他沉韵的眼神好像总是在思考,又思考不出答案是什么,他把玩世不恭的迪安视为亲兄弟,那个年长者布尔对赛尔说的也就是赛尔所认为的,赛尔能发现迪安身上神圣的地方,虽然他不负责任,宁顽不顾,风流成性,潇洒快活,满口谎言,不计后果,甚至让人上火,但有没有发现,他总能影响身边任何一个人,身边的人也总是受到迪安的影响,让人爱恨交加,恨得牙痒痒,如果他身在中国,那就是绝种贱人,但是赛尔总能包容他,也许赛尔也是受到他的影响,他有一点看起来很值得让人欣赏,那就是义气,他为了赛尔不顾他大肚子的老婆和女儿,说走就走,和赛尔继续潇洒快活,但是当赛尔病倒了的时候,他说可怜的老赛尔,然后不打招呼地抛下他拿起他的钱包也走了,他总是为了自己,他是个自私的可怜虫,因为他自私到无私,所以他可怜,他那16岁情人玛丽露更是可怜,她为迪安着迷,为了迪安丢掉了一切,终究她也变成了迪安。

    “他一说起痛恨的东西,就两眼冒火,而一高兴,便满脸放光,每块肌肉都绷得紧紧的”赛尔这么描述迪安。

迪安坐在副驾驶上倒转着身体,脚搭在后座上捧着一本书,赛尔在开车,车在行驶,阳光透过玻璃照在他金色的头发上,他照书念着“他们不珍惜生命,是吗,可世上还有什么,能比生命更值得珍惜呢,毕竟这个礼物,上帝只给我们一次,这句怎么样,赛尔”看到这里,以为迪安好像顿悟了生命的真谛吗?

错了,他只是在一脸严肃地调侃生命,到了后面他一如往常地疯狂,挥霍生命,到底什么对迪安来说才是重要的呢,他好像没有重要的目的,他的目的就是让自己快活,让自己绽放出燃烧的火光,也许那也是圣神的。

    在迪安抛弃情人与赛尔独自回去找自己老婆的时候,他的情人因为失望永远地跑了,赛尔住在玛丽露靠姿色换来的多住几天的破旧旅馆里,他烟瘾来了就捡地上的烟头,纸写完了就在垃圾筒捡废纸,这一刻,赛尔又有某种艺术家的光芒,可事实上又是那么地心酸。

而这一切也是他自己造成的,你所交往的人都是你想要交往的人,而与你交往的人影响你的一生。

    电影里除了赛尔和迪安外,剩下的人物在某个画面也同样让我印象深刻,那个戴着眼镜的GAY卡洛,原本是三个要好的哥们,但是他深爱迪安,他痛苦地缩在墙角,看着他们说“暴怒的季节要来了,朋友们,你们的快感只是一种幻觉,你们一路飞到西海岸,总有一天会突然从高空坠落,摔在地上”他充满嫉妒的眼神看着玛丽露,他是最早感到痛伤然后醒悟的人,也是最后仍然放不开的人。

    迪安的老婆卡密儿(蜘蛛侠1的女主角)她对为了和赛尔出去找乐子正要要出门的迪安说“别以为你问过我,就可以好受一点了”迪安一走她便哭了起来,她怀着孩子,另一个孩子在婴儿床上大声啼哭,她此时多么地难过,无依无靠,而他的男人也靠不住,她大骂他骗子,以后都不要回来了,在她把迪安赶走后,她在窗台偷看,心中依然不舍,她只是想要气一气迪安,她只是希望迪安回心转意,能够可怜可怜她这样一个女人,但是她失望了,迪安走后,她换了身白色的衣服走到镜子前用发夹夹起头发,她要出去工作,不然她无法养活这个家,养活这两个孩子,她的眼神里透露出男人靠不住。

    迪安的情人玛丽露(暮光之城的女主角),人家说情人都是比老婆更能受到男人的优待的,但她不是,她对迪安失望到要和他的好兄弟上床,她和赛尔激情一夜后,留下一封信给赛尔“亲爱的赛尔,我要回丹佛去找我的水手未婚夫,我不要再奔波了,我亲爱的情人,感谢你给了我美妙的一夜,你要是再见到迪安,该狠狠踹他一脚,我爱你”要是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会和赛尔在一起,但同时她也无法阻挡迪安的热情和疯狂,她喜欢和迪安在一起,但是她爱赛尔,在艾德家里,她看着墙上温馨的画,她看着狂想家布尔教儿子画画,那个时候我就知道她想有个家了,做情人的路总是坎坷。

    艾德,那个胖子,他为了迪安和迪安一样抛弃自己的老婆,她打电话恳求赛尔让艾德回家,她生气地对赛尔说“他们没有钱,他(艾德)娶我,好付油钱,我们上了车,迪安像个疯子似的飙车,一路上吸着大麻,我想上个厕所,他们都不肯停车,我说了几句,他们就把我丢在图森了,丢在图森”赛尔说“迪安哪天要是死了,你会什么感觉呢”她说“我巴不得早点”(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人都那么仇恨迪安)。

艾德最后选择留在了她身边,目送他们离去的时候,他的内心是非常渴望和他们一起走的,他留下一个渴望但是可悲的背影。

    赛尔的妈妈,一个老女人坐在家中,失去丈夫后她无精打采,她心里抱怨儿子为什么交上这样的朋友,赛尔在外流浪后回到家里,她只对儿子说“你都到哪儿去了,都瘦了”唯一能做的只是拥抱赛尔,那种切子之心,看着他们偷油,却没有训斥他,听着赛尔找借口“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怎么说吗,我们应该降低生活成本”她爱这个儿子,所以容忍他做任何不好的事情。

    赛尔是个英俊迷人的男人,他喜欢看书爱写作,能让女孩子喜欢,为他心动,愿意和他上床,他是个聪明的人,和曾经坐过牢的男人坐在车上听他讲述如何杀死自己的老婆,他一言不发,他尊重这个人讲话,他尊重任何人,但是他依然受到迪安的影响,受到这个最后抛弃他的男人,拿走他的钱包,赛尔躺在床上流出了滚烫的眼泪。

    一年后,在纽约的某个街道,迪安找到了赛尔,迪安含着泪光落魄地站在赛尔面前“亲爱的赛尔,我沿着铁路来的,老旧的长途车,椅子硬邦邦的,穿过一道道铁路,受了五天五夜的罪,就为来看你”他看着上车的赛尔,他说兄弟,我永远爱你,他站在街道上看着赛尔坐的那辆车,他在想什么,这一刻,迪安的神情感动了我,他是多么的悲哀,也是让人感到多么的心酸,他眼睛里都是泪,他从没有过如此迫切的眼神。

他寄给赛尔的信里写道“我宁愿失去理智,沿着轨道流浪至墨西哥,带着血管中淌着的海洛因,带着满眼满耳的大麻,在边境旁泥土屋的地上吃着佩奥特,宁愿附身马路边,在西部落日余晖下的餐馆边哭泣,宁愿卷缩着,让赤裸的腹部,贴在辛辛那提路边的锡罐上,宁愿拖着一条腐朽的枕木,到落基山脉的各各他,宁愿在加尔维斯顿头戴荆棘,在洛杉矶被钉住手脚,在丹佛被立起等死,在芝加哥被从体侧刺穿,在新奥尔良死去,就地埋葬,再在顶山的某个角落复活”    这些诗是好看的,确实让人随着诗无限遐想,他们用青春用时间用感情用身体用快感写下这些文字。

这些文字触动了我,有时候不断问自己,在别人眼里我到底是什么,人与人的热情到底能维持多久,热情过后还剩下什么,夹在手指上燃烧的烟,肚子里淌着浓烈的酒,黑漆的音响里传出刺痛耳膜的音乐,躺在身边一丝不挂的女人,飞驰在马路上的车,车窗外像似静止的人们,尾气下朦胧的夕阳,高高在上不明不灭的路灯,一本本快要翻烂的书,那些日子就是这么过来,然后离去,不说一句话,毫无良心,无非想证明自己还活着,活得比任何人都重要。

      在美国,夕阳西下时,我坐在快垮掉的老河墩上,仰望新泽西上方的长空,想象大片的荒野,延绵不绝,在大地上隆起,直至西海岸,道路远没有尽头,人们在这无尽的路上,纵情遐想,在爱荷华,我终于知道,长庚星一定会低低挂在空中,昏暗的光洒在大草原上,而这只是在夜晚还未完全降临之前,当夜晚到来,笼罩了大地,描黑了河流,包裹了山峰,掩藏了海岸,没有人能预测未来谁会怎么样,只知道我们都会凄凉地老去,我想到了迪安·莫瑞亚提,我甚至想到了老年的迪安·莫瑞亚提,我们从未见过身为人父的他,我想到了迪安·莫瑞亚提。

 7 ) 1949年的友谊

也就是因为小K才看着片子的。

怎么说呢,这部片子看了两遍,第一遍主要为小K,第二遍才认真看了下。

本来是只为打发时间的,但也因此意外有了些小想法...主人公是个在父亲去世后灵感枯竭的作家,偶然的机会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某男和他的女友(小K演的),后被此男那种浑浑噩噩却充满刺激的鬼混生活所吸引,于是决定离开家和大家一起去游走、流浪...在路上作家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参与着某男的生活,和他一起经历他泡妞、吸毒、性爱etc. 与此同时,他还拿着他那小破本本不停的记录着各种灵感。

后来他和某男去墨西哥玩,在大麻性爱的刺激后,作家终于开始接受放荡青春的惩罚-高烧几乎致死,而此时他认为他最好的朋友某男,却悄悄的离开了他,还带走了他的money---不过就如同所有小说惯有的情节,作家没有死,后来反而成名致富了!

此时重点来了:某个寒冬里的夜晚,当作家穿着笔挺的呢大衣,准备和女友等去听歌剧时...某男又出现了在了离作家5-6m远的地方,穿的很单薄破烂,瑟瑟发着抖,轻轻的叫着:is that u,man?

这种不确定的声音,就好象他们之间的距离一样亦近亦远,亦实亦虚,而当两人开始面对面的交谈时,某男的穷酸困苦就被作家的高贵反衬的淋漓尽致,看着某男冻得发抖的样子,其实我想如果是朋友的话,还是会心有不忍的请他到那个暖和的地方去坐坐,或者给他写money让买点什么填肚子之类的。

可惜作家没有这么做,他只是很冷淡的看着某男,忽略着他的困窘,好像只是为了应付差事般的闲谈而已。

也许在某男抛弃他的那一刻,作家的心就已经死了吧。

而最后,作家还是被朋友叫走了,某男只能用夹杂着苦味的声音对着作家的背影喊了一句love u ,ever,可惜连着最后的挽留也被寒风瑟去了该有的音调。

作家就这样走了,看似什么也没有听到,看似没有任何留恋...也许人对旧事旧物或多或少都会有点慢热吧。

回到家后的作家,坐在打字机前思考着,突然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开始了乒乒乓乓的写作。

他写的是当时和某男一起风光鬼混的日子,写的是他们之间的每一次谈话,写的是他们之间的每一个故事,一根一根的烟,一杯一杯的酒,作家还在继续的写着,似乎想要把他们的友谊就这样的写下去,也似乎在暗示着某种希望-愿他们的友谊长存...他就这样头也不抬的乒乒乓乓的敲打着字机,那种清脆的声音让人想起了他们的那段激情、那段放荡...人是不是都是这样-越想翻篇的东西却永远翻不过去,越以为已经无所谓的事情却还是那样刻苦铭心,越以为不会在意的人其实还会在心里留下些许波澜。

那时的他、她和他们,曾经的一件件琐碎小事儿,都会不留痕迹的在我们的心中找寻着属于他们的角落,然后慢慢安定下来等待着你的发现,即使你被他们狠狠的伤过,但还是会犯贱一般的只愿为他们保留着那段最美好的回忆,也许这就是成长吧...

 8 ) 一直往南方开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Jack Kerouac

时隔十年,我决定再次回到深圳。

是为参加田的婚礼。

他是我十四年前的搭档,设计师/摄影师。

在新疆两年,我们燃烧过太多美好时光。

十六年前,我已经是个旅行博主。

用尼康D40记录每个城市,写年轻的故事。

期初是在blogcn (博客中国),后来搬到blogbus(博客大巴)。

作为初代的独立博主,我们最鄙夷新浪。

宁可守着虚无阿斗,也不愿转台写微博。

后来各种缘由,我主动停更。

再后来大巴倒闭服务器关停。

十年的《在路上》永远消失。

就仿佛,我什么也没有写过。

能够再次见到田之前,我翻寻出,曾指引我写作的凯鲁亚克。

这本07年上译王永年版的《在路上》。

至今伴我左右的意义,并不亚于,迪安身边的普鲁斯特:

从深圳到乌鲁木齐、伊犁、克拉玛依;逗留喀纳斯、阿勒泰、吐鲁番、哈密;沿库木塔格穿越西凉,敦煌、德令哈;察汗诺、西宁、兰州、中卫、阿拉善,……我与田一致认为,在西部是最美好的时光。

而我更像迪安,与他同行,和失散。

五月的我们一路向南,正如从丹佛,出发穿过科罗拉多和德克萨斯边境。

化作眼前就是,川东、湘西、粤北、前海。

穿越中部最密集的人口腹地,复杂的秩序即刻也正被重建。

人们忙碌着苦难自不容分说,却也是,最乐天的群像。

在晴朗的傍晚,路过桂林。

山峦嶙峋妖娆,犹如塞壬的召唤。

我们歌唱地狱摇滚,飞快得驶过。

伟大的星群,在落幕的深蓝里,闪耀。

就像冷火焰在远方燃烧。

神奇的景色再次重现,正如重读另一版译者的《在路上》。

迷失的青年,得以,在新的剧本里相聚。

2020新版《在路上》杨蔚译他唯一没有变的,是喝酒。

碰杯的每个时刻,我都可以清晰回放:乌鲁木齐的公园北街,那家大盘鸡店;大小十字转盘的,人民电影院露天摊。

在喀纳斯、在阿勒泰,在写满余味悠长的西部世界。

随着潮湿的空气越来越咸润,最终驶过前海大桥进入深圳,回到了我熟悉却又陌生的,墨西哥城。

在田的小区里散步,我问这,一线(竖线)海景小户还有些空置,多少钱?

500起,他说。

我说,那待我发财了便来做邻居。

他认真地调侃我的人间真实:别做梦了。

等你赚到500时候,这里早就1000了。

在哈哈哈过后,我当然知道,这十年他到底经历过了什么。

那些常常在他口中轻描淡写的,操。

是我一辈子也不想再,越过的山丘。

幸好她是,深圳。

她尊重过广告人。

在婚礼上,我们喝到最后一桌。

这一桌风火广告末代的血脉们;几近是深圳设计界的半壁江山。

幸运的是我,兜转十年再重逢。

我们每天晚上都喝酒。

就连他婚礼的前夕也不例外。

妻子温情地照顾他,让过去所有的时光,终成为了镌刻。

迪安很高兴地见证了,萨尔的日子重新开始。

2008·乌鲁木齐人民广场,田和我那几年,我们躲过大部分灾难,也错过了众多喜悦。

但在西部,一切都是值得。

^ ^ ^《在路上》剧照来源于豆瓣网其他所有照片版权归 Hi 13 所有^ ^ ^

 9 ) On The Road

前几天看了由凯鲁亚克的小说On The Road改编的电影,让我想到一些事情。

电影说的是二战以后美国平民阶层的青年希望自由掌控人生,也就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从传统中突围出来,这场战争几乎持续了这一代人的一生。

直到今天,全世界的青年人还在继续这场战争。

新科诺奖得主Bob Dylan在歌词里写下的:“You don`t get anything you don`t deserve,where we were born in time.( 你不该遭受你不该受的,因为你生逢其时。

) 是这一代人的脚注。

他们注重精神体验,文学,不管走到哪,迪安都会带上那本残破的《追忆逝水年华第一卷》,爵士,血脉贲张的节奏,还有汽车让人无我的速度,陌生地域的强烈刺激,人和人的亲密无间(这其中就包括性的解放,身体回到人类原始阶段作为交流的媒介),这样的生活是迪安的理想。

理想的售价往往比你兜里的钱多一刀。

迪安没有工作,当然这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想工作。

在路上他们没什么东西吃的时候,都是用偷的,汽油也是,他们有口头禅,杜鲁门总统说要降低生活成本。

在处理人际关系的时候,他们也有自己的风格,迪安的妻子怀孕,家里还有一个婴儿,迪安自顾自地带赛尔去听爵士音乐会,妻子要和他决裂。

之后他们俩驾车飞奔墨西哥玩了个昏天黑地,碰巧赛尔生病了,迪安又丢下他回去和卡密儿复合。

影片结束的时候,在纽约街头,迪安想和赛尔单独呆一会儿,赛尔也拒绝了。

他们处的原则就是你有求而我不必应。

就像布尔.李问赛尔,像迪安这样的人为别人做过什么?

他压根就没有责任感的概念,可他却总是觉得别人有满足他的义务。

可是赛尔,却觉得他神圣的一面带给人快乐。

这样的人际关系不会给人压力,不用总想着知恩图报,当然也没有任何安全感可言(玛芮露的离开就是这个原因,卡密儿和迪安决裂也是),不过对他们来说,安全感是建立在自身上的,无需进口的。

迪安的理想的确是实现了,因为他要的生活不是一种范式的目标,是时时刻刻性的,不工作就是理想,听爵士就是理想,飞驰在西部公路上就是理想,所以说他时时刻刻活在理想里。

而凯迪亚克,迪伦也是,他们生活,他们写作,他们的理想全在里面。

而更多的青年人呢,他们无法不工作,工作即生存,他们又不想被工作奴役,到这里,就自然而然想到80年代的中国青年,玩摇滚,很有力量的摇滚,写诗,遍地荒芜里野花燎原,我记得哪位老师说过一句,看不见希望的时候是感觉最有希望的时候。

当格局建立之后,几乎所有的力量都是同向的(这时候的力量已经变质了),后文革的知识青年惧怕在野,惧怕身处权利体系外的被动,但是进入体系的条件首先就是反对自己的立场,服从传统,站在自己的对立面怎么坚持自己呢?

对历史的拨乱反正往往会有矫枉过正的副作用。

还有一种on the road,日本式的,温和的,就像是枝裕和《奇迹》中小田切让扮演的父亲,热爱音乐,却一直没有机会出道,边打零工边做音乐,至少不会给别人添麻烦地on the road,可是还是和爱人分开了,还是不能被传统接受。

传统到底是什么?

集体生活智慧?

还是吃人不见血的魔鬼?

2016.10.14

 10 ) 青春一去不复返

《在路上》讲述的是一群年轻人驱车四次横跨美国大陆,展开一段段混乱而亢奋的旅程。

萨尔是一个性格冷静内向的作家对爵士乐、酒精、女人都充满好奇。

他和英俊狂野的好友迪安以及迪安的妻子玛丽露,性格各异,但都有着共同的追求,渴望刺激与新鲜的故事,渴望灵感与灵魂的共鸣。

他们漫无目的奔走,在路上体验流浪汉、农民、工人、少数族裔的生活,同时纵情于爵士乐和烈酒……他们尽情地燃烧自我与探索世界,追求绝对的灵魂自由。

青春、迷茫、梦想、激情……沉浸在其中的时候,人们总以为当下即永远,却不知道很多东西转瞬即逝,只是当时看来都以为会一直拥有它们。

从纽约到丹佛,再到加州,墨西哥。

萨尔一直梦想到西部行走,这个愿望被迪安的一封信成全,他开始了旅程,除了自己独自旅游看世界以外,他还和迪安及其朋友以及他的妻子玛丽露驱车去到加州。

后来又和迪安一道去了墨西哥州,在那儿他大病一场,从那以后他停了下来,影片在这儿也接近尾声。

有的人不停地行走,是为了了解这个世界,有的人,不断地行走,是为了逃避现实,而有的人没有目标,只是搭了一路顺风车,自然很快退出旅行。

萨尔对世界充满好奇,他想要把世界都写在他的文章里,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记叙者,确实影片也是这样安排的,很多旁白都出自他的打字机下。

迪安则更多地把旅行当成是逃避生活的一种方式。

他横冲直撞的生活,只活在当下,及时行乐。

这样的性格注定了和他在一起的人,都会过得很惨。

玛丽露在和他同行一路后被放弃,他在旧金山又有了一个爱人卡密尔,可是后来同样的事又重演,他又因为贪玩而离开了卡密尔,甚至当萨尔在旅途中得了疟疾的时候弃他而去。

当然,他所背弃的人最终也都离他而去。

我们终究只能行走一段路,最终都要回到现实中来。

给萨尔这个主角设置的作家,导演更多的是想用作者的这个笔端来记录,他始终冷静而克制,会被像迪安这样激情生活的人所吸引,充满魅力,英俊狂野,挥霍青春,享受着不同女人带来的爱情和温柔。

他不负责任,他做尽我们想做的坏事,他就像我们在青春成长过程中那个坏男孩,他替我们去做了我们想做的是不敢做的事情。

但是没有人可以永远不长大,也没有人能够,逃避属于自己的责任,你所逃避的,最终反而成为你说渴求的。

在旅途中,萨尔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他一路走一路写。

而迪安却一直在挥霍着自己的激情和爱情,还在途中,就已经离了婚。

他还在萨尔重病的时候扔下他。

影片结尾处,萨尔和朋友衣着光鲜地约着去看演奏会,而迪安却落魄的出现在他面前。

这部电影值得细细回味,你可能不会觉得它有两个半小时的播放时长,因为他们总是不断的出发。

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些空镜头:车窗边匆匆而过的树林,蓝天白云,还有高速公路中间的白线……行走的途中,我们并没有和现实的世界割裂开来,你的作为一定会沉淀到你的人生中,还有并不是每一次的背离,都会得到对方的谅解。

内心不平静的人都能够拥有一段独自行走的时光,或迷人,或孤寂,或眩晕,这都是你独享的一段经历。

素材来源于网络侵删DBD蓝光补标

《在路上》短评

卡司阵容闪瞎眼,Nucky叔又演怪蜀黍,加内特演的Dean非常棒,我真的特别特别特别地不待见克里斯汀。好不容易做回原著党真的就有种无法直视的感觉了,人人都爱Dean Moriaty!人人都爱!

4分钟前
  • 盐粒
  • 还行

命题作文吗?女人爱你,男人也爱你,可惜你只爱自己。

7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 还行

一部垃圾小说翻拍的由垃圾女演员演的讲一群垃圾的垃圾电影,克里斯汀为这么个破剧本脱简直无法理解,以为自己为艺术献身逼格翻天,其实是不带脑子的选错了剧本。生怕别人不知道她除了一张面瘫脸连脑子都没有。

9分钟前
  • ~o(〃'▽'〃)o
  • 很差

兩個多小時的零散、虛無與放縱以後,電影這樣總結著:“青春是一首永不止息的樂章,要怎麼演奏,就在每一個人手裡。”

11分钟前
  • 陳分奇
  • 较差

我想如果没有强大的科波拉,应该拉不来那几个每个人都能独挑一部戏的明星。Tom Sturridge还不错。其他演员不是太滥就是乏善可陈,导演的问题深重,演员长的和演的都太现代了,dean是那么重要的一个人物,但是我一看到Garrett Hedlund就出戏。另外摄影还好。再有配乐挺好,原声会很不错。

13分钟前
  • andarta
  • 较差

一开始看的居然是和谐版,wqnmlgb,垮掉的一代都播了,做个爱你和谐个毛线。毕竟是电影,没有原著的那种永远在外面游荡的感觉,独自行走的戏拍的好烂。我印象中最深的没油靠下坡滑行了几百英里的戏没有。吉普赛妹子不够有魅力。墨西哥还好,就是太短。我忘了原著结尾。只不过电影的主旨和原著不太一样

15分钟前
  • 未卜
  • 还行

制作精良,表演出众,虽然不见得对每个人的胃口,但确是一部好片,结尾处在纽约见面一场,介于现实和意想之间,是点睛之笔。很多人把它与《荒野求生》放在一起,不敢苟同,后者要装腔作势的多了。豆瓣上不少文青,下半身毛都没育周全,就用些装B文字大谈垮掉的一代,也算是一道风景。

16分钟前
  • 拧发条鸟
  • 力荐

被结尾狠狠煽到了。

21分钟前
  • 有心打扰
  • 推荐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期望过高,失望过大。在“垮掉的一代”面前,电影在诠释“垮掉”二字,却忽视过多内在的东西。那生活是你我迷恋的-“不羁,疯狂,自由,浪漫”,可电影丝毫没有让我感受到。除了性爱,大麻,音乐,还有什么?最后那被拉回的现实,并不会震慑到我,一丝可怜而已。斯图尔特去死吧!

25分钟前
  • 发条哥
  • 推荐

于是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作就这样被诠释了么,通篇的性和药 就是理解垮掉的一代了么,他们追求精神自由灵魂放逐,还有那些诗作讨论会,交心的谈话呢…很多原著中花大篇幅描述的内容,在片中都匆匆一笔带过,不伦不类 真不如索性不提…还好在路上不是我最喜欢的杰克凯鲁亚克的小说,要不我就要暴走了><

30分钟前
  • Joey To
  • 较差

经典拍成屎泡简直是小菜一碟,影片在Sam两个多小时的用力撑开括约肌的呻吟中不知所云。Sam,你到底拉出来的么!

35分钟前
  • Mars panda
  • 较差

对于垮掉的一代总有说不完的故事,迷幻乐、毒品、性,一起在路途中讨论人生,畅谈诗歌。这是一个值得用电影展现的故事,但是导演处理的却止于表面,虽然走走停停间不断的充斥大量的放纵场面,却无法让人看透人物的内心。加内特赫德兰跳舞的样子有点像癫痫,但表演的确实比男主角棒~

37分钟前
  • Granite_花花
  • 还行

这是一部需要静下心去看的影片,因为有太多心里话要对观众说,正如原著小说一样。它基本还原了小说想要表达的东西。“越长大,烦恼就越多”,这句台词生生刺穿心窝。不知为何,看到美国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情景,会跟自己目前的状态联系在一起,难道我们正处长无聊而荒废的年代?

39分钟前
  • 喇叭奏花腔
  • 推荐

忍著一臉bitchy相的暮光女看了這部。Sam在我眼裡算是亙古不變地被Ian Curtis附身了。Dunst小姐光速坍塌成了大媽。沒必要迷戀垮掉派,我們是爛掉的一代,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曾經多麼嚮往顛沛流離,卻始終相對封閉地熬著。旅行是令自己警醒跟充實的方式,在迷失之前,去進行一場自我清洗之旅吧。

44分钟前
  • 新竹
  • 推荐

完全抛弃原著的内在核心,就不关“在路上”什么事儿了,而更像是迷茫的青春。迷茫青春类型里嘛,又和《逍遥骑士》、《无因的反叛》不在一个档次。好在整体的feel还是对的,几个演员也都还不错。说到底还是和《枪声俱乐部》一样,浪费一个好题材。

46分钟前
  • 大力麦
  • 还行

流浪,毒品,滥交,文艺青年们的必备品。两个半小时,WTF

48分钟前
  • Yee
  • 很差

人不疯狂枉少年,人要疯狂趁少年

52分钟前
  • 顾左盼右
  • 推荐

这么有激情的小说居然可以改得那么无聊。不知道为什么光线昏暗的镜头对比度总是大得诡异,黑色完全没有细节。 @2013-03-15 18:14:47

54分钟前
  • momo
  • 较差

我的第一个网名就叫在路上 我好像从小到大都渴望在路上 在路上 哈!!!望大家永远年轻!永远在路上 永远热泪盈眶

59分钟前
  • 小耳朵图吗
  • 还行

做托福阅读练习的时候曾经看到过关于垮掉的一代的一篇详细阅读,奔着这个想看看这个故事到底是怎样的把这个片子看了。看完后,怒了,这他妈也能叫故事?简直就是声色犬马,生活糜烂。而且最关键的是整部片子拍的跟一篇散文一样,主题都模糊不定。不好看!顺便一句,演迪安的演员看着让人不舒服。

1小时前
  • 抱抱
  • 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