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着johnny去看的,和大多数一样。
不一样的是,比起加勒比里面的jack船长,我更喜欢他塑造的Dillinger。
一个传奇,总带来想象。
Dillinger人格的魅力足以说服一段略显沉闷的史实。
对一个从小就没有根的人来说,他只是选择了自己的一种存在方式,这种存在方式尽管是冲着公众去的,戏谑着社会体制,但出发点也许只是一种很私人的手段。
没有来源。
对比来看,警察群体的懦弱、冷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真是让人无言。
Dillinger却坦荡着,坦荡地去爱人和被爱,坦荡地去接受和被接受,坦荡地选择生存和死亡。
聪明的人也懂得怎么准确的找到自己的blackbird,他教会一个女人流浪而不是安定,当然,也懂得如何去告别。
导演还是带着价值观入戏的,我也会影片途中不自觉地嘲笑那些警察(除了白头发那位),置身在那个年代的街道上,我也会拍着手像他致敬。
事实证明有情商的盗客比一般的屠夫要来的梦幻,就像是没有哪位屠夫会说出“我会老死在你怀里”这样的句子,或是台词来。
最终,也许只是向一段传奇致敬。
2021.05.20
简洁明快,干脆利落,劫狱、杀人、抢银行都是如此,泡妞也是如此,直接报上臭名昭著的劫匪大名,恶贯满盈的劫匪职业,约翰·迪林杰本以为分分钟搞定,抱得美人归。
却不想狗咬尿泡空欢喜一场,美人甩了他不辞而别了。
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大批民众贫困潦倒,希望破灭。
官府腐败,警察渎职,暴力犯罪猖狂,芝加哥更是罪犯们的天堂,劫匪强盗被民众推崇为替天行道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侠客和绿林好汉,这使劫匪更加嚣张,肆无忌惮的无视法律,在公开场合大摇大摆的露面,互相勾结谈交易,抢劫银行都不戴面罩……。
美国,真的是一个民主自由的国度。
劫匪的武器够强大,汤普森冲锋枪和勃朗宁自动步枪,点351温彻斯特半自动来福枪,军队的武器也不过如此。
所以警匪遭遇枪战,落败的常常是警察。
因此也造就了劫匪够猖狂,根本不把警察放在眼里。
迪林杰契而不舍,直接去斯都本俱乐部衣帽间把当招待员的美人比莉领回家,一件貂皮大衣搞定,直接上床嘿咻。
日后美人为将来担忧想反悔,“你哪也不能去,我会在你怀里老去……”迪林杰一顿硬邦邦的承诺给了她一颗包含美好未来的定心丸,美人转忧为喜,破涕为笑。
迪林杰有所不知,他犯了自大的兵家大忌,知彼知己方能百战百胜。
劫匪就是劫匪,论资源实力怎能和政府比。
迪林杰更不知道,罗斯福新政和胡佛的强势,一个称霸世界的帝国即将崛起,这岂是几个小小的劫匪能够阻挡的。
普韦斯通过胡佛局长调来了全国最强悍的警察,配备最先进的武器装备,加上人民群众这个汪洋大海。
就在迪林杰欣赏美人洗澡调情的功夫,被当头一枪托,按在地上,逮了个正着。
押解回案发地印第安纳州警局的交接现场像个明星见面会,记者云集,把个警局挤的水泄不通,控方律师鲍勃像中了头彩,兴奋的和疑犯勾肩搭背,现场一片欢声笑语,其乐融融,迪林杰出尽了风头,成了家喻户晓的英雄。
这又是美国民主自由的一个范例。
律师的职责使命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迪林杰请来的辩方律师果然厉害,极好的履行了这三条职责使命,只不过调整了一下前后顺序,变成利用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一句话,在法庭上为当事人争取到越狱的机会。
当法庭传讯开始,迪林杰佩戴手铐脚镣步履蹒跚走进法庭的时候,辩方律师的发难就开始了,各种煽情、卖惨、攻击,在巧舌如簧的辩方律师面前,控方律师鲍勃和治安官霍莉根本招架不住,很快败下阵来。
辩方律师不失时机用小马屁拍的法官大人极其舒坦,竟然也借机一起调侃了鲍勃一把,“鲍勃你要当心噢,要不然他也准备跟你勾肩搭背了”。
思维敏捷伶牙俐齿的辩方律师始终控制着庭审的节奏和法庭的局面。
法官大人最终裁定:就地关押,一个月以后开庭。
对迪林杰来说这就足够了。
迪林杰的就地关押让霍莉治安官如临大敌,为了确保安全,调来了军队布置在监狱周围,但是她不懂得,堡垒往往从内部攻破。
迪林杰和同伙逼迫清洁工诱骗警察顺利打开第一道门,再挟持警察打开第二道门,就这样连开四道门,并胁迫监狱长,盗取了枪支和车辆,大摇大摆的开车出了监狱。
路遇红灯停车,引起路边一个士兵注意,也没有看出丝毫破绽。
迪林杰再次劫狱逃脱,惊动了美国总统罗斯福,他说“约翰·迪林杰愚弄了这个国家的司法体系。
”
有道是红颜祸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恋爱中的男人智商也好不哪去,明知有警察监听,迪林杰还是联系了美人比莉并返回了芝加哥。
可是世道变了,一切已经物是人非,昔日的朋友拒绝提供帮助,曾经的同伙已经改行做正道生意,一天的营收超过他最后一次抢劫银行的钱。
最重要的是在公众心理迪林杰已经不是一个英雄,没有人再崇拜他,支持帮助他,侠客的时代已然过去,警察强势出击,从人员、武器装备和宣传等方面,加大对犯罪的震慑和打击力度。
电影院里电影开始前屏幕上赫然亮出迪林杰的照片,号召观众积极举报,这一切让迪林杰心有忌惮和茫然不知所措。
但他不愿意接受现实,调整改变自己,仍一意孤行,这就注定了他悲剧式的结局。
又一次抢劫银行,又一次杀人,不过这次警察好像有埋伏,迪林杰损兵折将不得不丢下同伴杀出重围,一清点才抢了46120美元,合每人8千,距离目标80万相差甚远。
沮丧弥漫在每个人的心头,“我们的时代到头了。
”同伙瑞德一语点破,迪林杰仍不甘心幻想再战。
警察也是拼了,普韦斯不惜刑讯逼供动用私刑逼迫受伤的迪林杰同伙说出藏身地点,连夜坐飞机赶去围剿。
激烈的枪战,汤姆森冲锋枪对汤姆森冲锋枪,双方比狠都杀红了眼,悍匪只好弃屋逃窜,警察人多势众,又穿了防弹衣,悍匪被逐个击毙,警察也死伤惨重,悍匪只剩下了迪林杰和身负重伤的瑞德,临死前最后一句话“离开比莉,这次你必须学会放手。
”迪林杰还是冒险接走了比莉,俩人决定远走高飞一起去古巴,不过临走前迪林杰还是不甘心,准备干票大的。
迪林杰的案子推动了联邦法制建设,联邦政府出台了第一个全国性法案,将犯罪集团垮州犯罪认定为触犯联邦法令。
这让已经改用经济等手段继续非法敛财的犯罪集团惶恐不安,他们出卖了迪林杰,比莉在接头的时候不幸被警察抓住,警察顺藤摸瓜找到迪林杰的踪迹,设局在一个电影院散场的时候击毙了迪林杰。
一代枭雄就这样魂飞湮灭。
一个江洋大盗打家劫舍的时代结束了。
完成任务后的普韦斯并不开心,郁郁寡欢,一年后自杀。
胡佛局长凭借此案名声大噪,就职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长达48年。
作为叱咤风云近半个世纪的传奇人物,名气远远超过电影明星,权势让总统也望尘莫及。
成为一个时代的象征,也是美国民众的偶像。
最漂亮的台词都用在了德普的爱情戏上。
顺便说一句,那个女人穿着风衣从公寓出来,头号通缉犯德普接她上车的时候,边开车边嚼着口香糖边微笑,真是电力十足。
1.马蒂,告诉我,我的兄弟们现在很安全。
只要你呆在芝加哥东部别乱跑,你就像在自己家院子里一样安全。
2.你太心急了吧?
如果你眼中的人和我现在眼中的一样美,你也会心急的。
3.听着,宝贝,最重要的并不是一个人来自什么地方,而是要去什么地方。
4.我喜欢棒球、电影、好的服装、跑车、威士忌,还有你。
5.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
是的,截止今天。
6.你哪儿都不许去,听见没有?
我肯定会老死在你的怀里。
7.你现在看起来需要一个伴儿,我和我小弟弟去拜访你一下怎么样?
占姆孙将欧内斯特孟德尔划分的资本主义代系进化为文化领域的时代性分层。
是否可以在占姆孙的预见中将文化领域之事聚焦收拢。
在某种电影、或者导演的意义上……胶片的经典好莱坞,威廉·惠勒和马文·勒鲁瓦们是古典主义的模样。
新千年后曼与卡梅隆们成了影像现代主义的弄潮儿。
至于还若隐若现的后现代派们,是李安、是vr还是动视Rstar,就不可预料了。
但或许将李安提前列入后现代一派并不严谨;所谓检索划时代之群体潮流,技术蝶新还不够,只有在迭代完成、旧世摧毁的废墟上重建一套价值伦理体系和以此基础为理由的叙事观和导演场并进而批判的,才演成为一种概括“某某时代”的性状名词。
在《国民公敌》中21min处饭桌戏是完全的现代语法和现代器械摄影。
小变焦、浅景深、超高的画面细节和电视质感的摆动……为什么不可以说曼用数字摄影介入了古典时代的叙事模式而敲好达成了一种全新可能呢。
从此以后,了不起的盖茨比和巴兹鲁曼的结合也看起来不在不合时宜了。
迈克尔曼改变了一种以摄影设备为界限所决定的美学倾向和手段结构,曼的电影并不是数码质感的而是数码状态的,其中区别:对于同一个母体即“好莱坞经典类型文本的一种普遍创作方法”,前者“混纺”、后者“戏仿”。
就好像馅饼“草莓制作”和“草莓口味”的分别。
差异所在是不同影像介质和文本类别间手法的摄取与混合。
说白了,在那个以胶片为基础的年代,曼所倡导的设备更新是结合了一整套超验于古典主义的导演套数而更新的。
反观今天的影坛普及了数码设备后,反而怀旧的风尚回潮;当然坚守者如诺兰昆汀者犹在,而大多数胶片享有者以此为一种古典剥削而在影像之外大做文章。
至于与胶片适配的一整套完整的古典导演语汇和场面调度,早抛诸脑后。
所以便是全家桶拿青花瓷来承,百事可乐用高脚杯来装。
试看凯瑞福永胶片摄制的《邦德25》,怕是不能说是“胶片电影”,说“用胶片电影机拍的电影”怕还恰当些。
从电影开始前我还纠结着这部我期待了近一年的电影有我的大蝙蝠 还有我的德普 他俩谁更抢戏 谁更销魂呢看着看着我就觉得我既爱德普的嚣张 也爱大蝙蝠的隐忍 我选不出来从大蝙蝠的那句"sooner or later,she'll go to him,or he is gonna come for her”到德普眼睁睁的看着billie被带走 然后在车上哭 泪涌啊还有戏里的大蝙蝠抱起bille的那一刻 让人不得不想到英雄相惜其实剧情没有什么值得说的 只是这样一部拥有着你不得不看的演员表的电影 你能不看么最后让我纠结的是 硬盘里 我给德普和大蝙蝠的电影各分了一个文件夹 这部电影我到底放在哪个文件夹里呢
一个时代的亡结总是从伟大生命的消逝开始的。
昨晚上去看这电影纯粹是个意外。
上个星期看变形金刚的时候晃过了它的预告片,当时只觉得是一部有大变态约翰尼德普,蝙蝠侠和曼哈顿博士的摄影乱七八糟,内容稀里糊涂的犯罪片。
等美国军队和擎天柱们把我脑子搅的翻江倒海以后早把它忘得一干二净了。
可一哥们老惦记着它,夜里没事儿就遛到了电影院。
就这样,不知道导演编剧作曲是何方神圣,连预告片都还没有看全,除了演员之外没带着任何偏见看这电影(一堆男人,也提不起我兴趣)。
看到一多半的时候,我就心想,这片子我给六颗星。
电影前半段有点不着调。
只见着Dillinger和他的同伙们神不停佛不挡的在监狱和银行间闲逛,自自在在的把警察当狗遛,顺便泡了个妞。
摄影比预告片还乱七八糟,人物没得一点生气,总之完全不知道这个电影想干什么。
一直到他第二次越狱的时候才让我有了方向:这是一个人,一群人,一个时代走向终结的悲剧。
如果对二三十年代美国历史不太了解的话可能看这电影会有点不着调。
从二十年代禁酒令开始,暴力犯罪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几乎成为了美国大众生活的一部分,一大批曝光率极高的怪盗被偶像化成为了路人皆知的名人,这些“公众敌人”(public enemies这个词出自曼哈顿博士演的那位胡佛局长,FBI的创始人)是大萧条时期最让人着迷的社会怪象之一。
那些无法无天,凶煞嚣张的歹徒在那个希望破灭的时代被当成了公众逃避现实的幻想对象,还有民众认为是银行的贪婪导致了大萧条,那些银行抢劫犯就变成了以暴力对抗腐败和权威的象征。
许多大名鼎鼎的罪犯在各种各样的演义和传奇中都被变成了神话,像邦尼和克莱德,baby face奈尔森, Al Capone, 当然还这这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电影没有任何引述背景的字幕或介绍,直接跳入了大萧条最严重同时也是罗斯福上任的1933年。
这部电影比大部分声称“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要更贴近史实,因为它抓住了那个时代的精髓:随着罗斯福的新政和整个社会结构在大萧条中的转型,传奇式的暴力犯罪时代即将结束了,高度组织化的经济犯罪成了“新潮流”,Dillinger们这样罗宾汉式的侠盗就成了旧时代的象征。
他们不仅是警察的眼中钉,吸引了太多镁光灯的他们更成了让过去的同伙如芒在背的麻烦。
曾经的“safe haven” 将他们拒之门外,獠爪日显的FBI更是倾力的逮捕他以树立声望. 强敌的追剿,朋友的出卖,被逼入墙角的Dillinger做着一次次漂亮但也绝望的挣扎,虽然结局早已经没有了悬念,然而他的一次次反击却成了他们的时代精神最后的强音:游侠式的自由自在,蔑视一切的狂放豪情,这一切都随着他的倒地消逝了。
接踵而至的是FBI代表的大政府的崛起,高度统一化和组织化的社会让以暴力对抗权威的精神从此销声匿迹, “英雄”变成了在海外为美国夺取光荣和利益的军人,领导游行的民权领袖和摇滚歌星,像约翰迪林杰那样漂亮的翻过柜台的身影永远的消失了。
人物性格的模糊我认为是导演有意的。
上面我也说了,电影对史实忠实到了让人有看历史片的感觉,而对历史最准确的把握,是对时代更替的掌析。
FBI的一步步壮大其实是美国走上帝国之路的缩影,曼哈顿博士演的(不知道那家伙叫什么,反正就认得他是他个大蓝人)的胡佛局长,一个急功近利的官僚几乎是片子里唯一符合传统审美习惯的人物,他是有性格的(虽然戏份很少),因为历史在他这样的人的手中;其他的角色,都是只有特点但没有真正的性格,不管是Dillinger 还是Purvis,他们都不是创造历史的人,一个陨落,一个功成,跟他们本人是什么样的性格没太大的关系,只是被时代的大潮挟裹着走过各自的人生而已。
约翰尼德普的表演是蛮成功的,平时充愣卖乖惯了,猛一下见他端着汤姆森狂扫还有点不习惯。
Dillinger不是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出现的,而是作为一个时代的象征显现在一个人的身上。
能细腻的刻画出时代交替中面对终亡宿命的人的痛苦挣扎和坚持,就已经成功了。
到了片尾cast 出来的时候才知道导演是Michael Mann, 有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感觉。
很多人觉得用HD拍这样的电影是滥俗,老实说这电影的摄影的确不算出众,但是还算中规中矩,Michael Mann 本就不是以画面见长的。
我发觉如今“影像风格”变成了太多人挑剔电影的标准,其实很多导演并不是在追求留下什么“影像经典”,只求讲好一个故事,而深蕴的悲剧隐喻才是Michael mann 电影最迷人的地方。
Stranger stop and wish me well,Just say a prayer for my soul in hell.I was a good fellow, most people said,Betrayed by a woman dressed all in red
精明果敢的银行大盗迪林格,因为其闪电般的作案手法,成为了大萧条时代美国的头号通缉犯,他带领着同伙们同联邦调查局的对手展开了一幕幕疯狂的生死对抗。
旷世大盗追求的已经不是金钱了,也许是成就感、叛离感,或者是报复社会的意识?
总之,犯罪可以是一种生活态度!
值得一提的是,大萧条前的美国,州权高于联邦,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警方追捕罪犯的困难——大盗穿梭于州际作案,不仅受到探员的干扰小,甚至在法律上也受到各州的“额外”惠顾。
众所周知罗斯福新政的核心便是扩大联邦权利,在这一背景下,美国的司法与警察体系才实现了空前的整合,从此有效的打击了犯罪。
然而此片可赏性非常一般,对30年代的描写较为粗燥,还原度远远达不到令人敬佩的地步。
一个十分搞笑的地方:片中大概2次出现了城市轻轨,那个车厢完全就是现在的样子,要知道30年代还是蒸气机车的年代,什么时候城市里都用起抛光合金车厢了?
最后,个人还认为,贝尔在此片中的表现异常败笔。
——“People think it's where you come from that matters, but what it is important is where you are going." ——" where do you want to go?"——" Anywhere I want." 看这部电影一直让让我想到去年冬天看的“刺杀神枪手”,一样是穷途末路的反叛英雄;一样是平实到有点冗长的叙事风格;Jesse James 和 John Dillinger,一样的固执桀骜;Jesse James众叛亲离;John Dillinger虽也可说死于背叛,但这个人物被塑造得更富浪漫色彩,对于爱人、朋友,他履行了所能做到的一切职责。
也许从社会角度来看,John是一个坏人,但从人性角度来看,却是一个实打实的“好人”。
我觉得影片从Billie被捕开始,才真正进入高潮。
Dillinger目睹身边最后的也是最爱的女人被抓入监狱,第一次流下男儿泪。
比起在印第安纳州接受采访、无视警察、轻而易举的越狱逃跑,从这部分开始Dillinger慢慢接受自己的命运,英雄走到末路总是令人动容,何况他的死象征着一个时代的终结。
暴力、流血和生命换来的财富,衣冠楚楚的上流阶层利用纤细的电报线一天就可以挣到。
为了政治上的声音,Bell扮演的警探彬彬有礼却冷酷无情,亲眼看着自己的同仁一个个倒在血泊之中,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公众之敌呢?
在要带妓院老板娘母女俩看电影之前,Dillinger 就已预知了自己的命运。
他一人走入空无一人的芝加哥警署,所有大大小小的警探都已为他倾巢而出,墙上贴着他和他所有同伙的大头照,看到自己略带一丝嘲讽的表情的照片,Dillinger在想什么?
一群工人聚在小电视前看球赛,谁也没有注意到一个枭雄就从他们身边走过了,黑色幽默。
电影里克拉克。
盖博的台词,应该就是Dillinger此时的内心独白吧。
我宁愿死去,也好过毫无意义的活着。
、Byebye blackbirdWhere somebody waits for mesuger sweet as he is Noone seems to love or uderstand me hereByebye blackbird
上周正好看到十大逃脱的纪录片deep扮演的迪林格之所以成为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银行劫匪不仅仅因为外形和风度而且在抢劫的过程中没有杀过一个人被捕之后,他被关进了当时戒备最森严的监狱他和监狱的同伙用假枪制服狱警并偷了一辆车逃跑节目当时介绍在当时联邦法律抢劫银行并不犯罪而偷车用于逃跑确触犯了联邦法律(节目确实是这么说的)在之后的逃亡中一次银行抢劫他不慎杀死了一名警察(节目确实是这么说的)之后被出卖头部中枪死在街头可片子里为了突出高大全的形象恨不得描写成为情而死...
昨天七月一号是首映,但是昨天是加拿大的国庆,去逛街。
所以今天我选的中午十二点,这个时候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电影院的人很少。
提前半个小时,选了最好的位置。
感觉很难说,没有很失望,本来就没有抱多大期待。
但是它也只是没有让我睡着的水平。
如此而已,只是看了IMDB目前8分的巨高分数~让我汗一把。
说老实话看电影一般都是被预告片骗进去的。
比如说尼古拉斯凯奇的《Knowing》真是大烂片。
而《Public Enemies》则只是约翰尼-德普和克里斯丁-贝尔的超强吸引力。
拜天涯八卦所赐,约翰尼-德普 成了最有型的男人。
我个人却对约翰尼-德普并不感冒,我比较喜欢克里斯丁-贝尔。
我其实一看这个电影导演,我就很失望。
因为这个导演的作品是《Miami Vice》,而且从预告片看来风格也和《Miami Vice》保持了一致,运用了大量大景深的画面,这样看起来更有纪实风格,说得难听点儿就是家用小DC的风格。
镜头一直晃个不停。
但是这些都不是硬伤,只是这该死的剧情是如此的平淡。
我简单表达一下:德普从监狱里救出几个同伙,然后伙同作案,连续抢劫了芝加哥的银行。
而后邂逅了女主角歌迪亚(去年奥斯卡影后),在受到国家通缉后,被迫和女主角分开,而后因为之前和女主角打勾勾说要照顾一生一世,所以不顾危险返回芝加哥与女友重逢,而后被打死在影院门口。
大体是这样,细节有出入。
看了这个片子,就像是把蝙蝠侠《暗夜骑士》搬到了1930年的美国芝加哥。
可惜的是德普也没有多么聪明和强悍,贝尔也没有多少高科技武装。
通篇都是白开水一般的剧情。
唯一打动我的是最后结束的方式显得很悲剧和浪漫。
如果单纯说表演来说,两人的表情也和白开水一般平淡。
德普从头到尾有就是带着圆形小墨镜,抿着小嘴巴。
确实非常帅非常有个性,但是也就是如此了。
贝尔则是从头到尾板着脸,没有嬉笑怒骂,唯一的一个有难度的表情就是憋着愤怒看着无能的同事而饱满了泪珠。
这绝对是两个人这么多年来表演最烂的一部电影。
细节:片中德普和歌迪亚的爱情是如此坚贞。
但是影片中对他们关系的描写却是如此的稀少而没有说服力。
不痛不痒的床戏连衣服都没有脱干净。
是怎样的爱情才能让德普冒着生命危险返回芝加哥和歌迪亚冲虚旧梦?
很遗憾没有交代。
德普扮演的John Dillinger在被捕的时候坐着警车穿过城市,人们就像看明星一样对着德普挥手,WHY?
德普不是劫富济贫的大侠,他只是个不伤无辜打劫银行的好手,这么受大众欢迎?
影片没有交代。
或许美国人电影看多了,只要有传奇色彩的人他们可能都觉得很酷,或许我开化,理解不到美国人民的文化思想。
贝尔的角色就更加平淡了,就是基础在办公室布置如何逮捕德普的任务,作出他那英明的决策。
而无非就是派人监视德普的女人,而他愚蠢的手下却让这个女人溜了。
我只给了两颗星,如果不是照顾到两位超级巨星+奥斯卡影后。
我只会给你一颗星。
因为对于这种强势宣传的电影,这样的结果真是让人不能接受。
好比你让汤姆汉克斯+汤姆克鲁斯去演《惊声尖笑》这类电影。
我对这个电影的评论可能过于苛刻,但是这是我看完此片的真实想法。
我只是好奇的是这个导演上次拍《Miami Vice》败得一塌糊涂,是什么让制作公司这么有勇气让他继续担当《Public Enemies》的导演?
或许他拍的不烂,只是剪辑的太烂了。
好吧,这个电影的配乐还是不错D我在想如果这个电影是 马丁-西科萨斯 来拍会是什么样子?
Johnny还没有被“神”一样的形容只是因为他还没死。
Johnny Depp Sucks
没看懂,不过德普真帅啊!
这个大盗,死在自己的自负中,不但如此,还因此让自己爱的女人痛苦一生,他给的爱,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没啥意思
没有了那三个主角,这片连垃圾都不如
拖沓,累死人。
要啥没啥,高清拍的?
见过的DEPP最粑粑的片子
耍帅扮酷。没了
老曼拍男人戏自然没的说,类纪录片的拍摄手法也的确适合此种传记片,可迪林格等人的内心世界以及犯罪信仰的来源却是没有深挖,一干人等纠结在你追我赶的传统游戏里,实在是无甚乐趣,若非德普和贝尔加盟,恐怕最终会落得个惨淡的收场。其实象胡佛等当年的官僚集团对待这个案件的内幕足可以再拍一部。
跟德普叔永远不在一个频率上(加勒比除外),他演戏感觉就是闷
我是有多不喜欢法国内影后啊!!!活生生把这部片子逼难看了
不知道depp为什么接这部片子,期待 Alice in Wonderland
帽子 大衣 西装 背心 衬衫领带 我他妈要去抢银行!!!!
这电影镜头为毛像电视剧呢?简直跟屎一样
德普演的还行,不过电影被拍的实在太对不起大盗约翰迪林格了
一群眼熟的龙套,lost女,channing,英国短发女,闷死了,声音还小。。最近每部片子都有歌迪亚,晕了,法国帅哥小男友要被甩了呀
闷到死
John的塑造明显比Melvin的塑造立体,这次我已不再期待德普和贝尔出现盗火线中有如神迹的气场碰撞,不过看下来依然是迈克尔曼近来相当不错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