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我以为这是另一部无脑欢乐小清新。
一群嬉皮士躲到大农村,写写歌发发推,吱哇乱叫疯疯闹闹,过着不沾地气的生活。
然而,并不是这样。
故事开头是文艺白领男主莫名其妙被拉到一个奇怪的乐队救场,发展到一个大头领着五个怪人在乡下写歌。
好像玩乐队的都是怪咖一样,我也莫名其妙的和朝九晚五的男主一样接受了其他人的人物设定,还乐在其中......如果这么就结束了,那这个故事不值五星。
一切是从don的死开始变的严肃起来的。
don自杀了。
他的自杀突如其来,没预料到,尤其是紧接在前二十分钟一片乌托邦的欢乐中。
但设身处地的想,don的自杀貌似又是一种必然。
don其实是个优秀的键盘手,但他放弃了音乐而去做经纪人。
因为他深知自己的音乐造诣在frank面前就是一坨屎。
作为frank的挚友,活在frank身边,don爱他又嫉妒他更希望自己能成为他。
然而每天眼睁睁看着frank取之不尽信手拈来地挥洒着天分,自己修修改改憋了半年的音乐还不如他随手捡起线头的乱弹,don知道frank是天才,万分之一的天才,要被保护被珍惜的天才,他做到了,以经纪人的身份微妙的维持着以frank为中心的平衡,保证frank的音乐创造天赋不受限制。
可在那么多个夜晚,他想到自己被埋没的音乐冲动,frank那么抢眼的光芒下,他只有身后的阴影好长好长。
上帝给了don造就一个伟大艺术家的人生经历,心理困境,清晰思考,却让他遇见了frank,他发现上帝少给自己的那么一点是天分,操他妈的天分。
这种相形见绌的挫败感来的比之前任何磨难都折磨。
既生瑜何生亮。
don自杀了,带着frank的头套。
clara就酷的多。
她一开始就不在乎是否讨好观众,对于人群的喜爱总是反其道而行之。
你听音乐中的鬼哭狼号都是她。
第一场表演,琴都冒火爆掉了,她还要继续,还因为别人停下而发飙。
她代表着随性所欲,不以讨好他人为目的,包括深爱的frank,自由的表达自我是一切的前提。
什么名气,点击率,那些所谓的附加值,她只会嫌弃的拍拍手离开。
clara像每一个总会经历的叛逆时期,老子不在乎任何你们在乎的鬼,只想表达自我,管你们他妈的喜欢不喜欢,老子只想做老子罢了,老子也只想做老子而已。
一种更为可怕的理想状态,近乎无视世界的唯心,为了爱和坚持可以不顾后果的拔刀,任性到不顾一切,唱也要撕心裂肺,念着没人听的歌,做frank的灯塔。
近乎可怕的理想主义者,我所羡慕的理想主义者。
frank,注定出场就成为焦点的存在,他的谈吐,他的天分,他的感染力和他的冷静,让人迫不及待的被他吸引,窥探狂一样像知道他的故事他的出身他的来历他的头套?
为什么,那么多个为什么到最后竟是一片空白,因为frank就是个普通人。
普通美满的成长环境,和睦的父母,没有大起大落的故事和造就大头的可能原因。
从客观上讲,他可能就是一个小孩子,一个还不足以面对也不想面对成人世界的孩子。
他选择了伪装成一个带着头套的成人来生活,却并未真正的成长。
可是,即使是frank,也逃避不了任何做创作的人的初心,想要别人喜欢自己。
所以,他动摇了。
跟着白领男走进成人的世界,一口气想学会所有规则,努力让所有人喜欢自己,不惜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音乐,失去了以前的无所顾忌或者叫无知无觉,他的音乐创造也被明显影响。
这种对名气的患得患失将frank逼向病态,失去了自尊失去了自我,不是开片时那个令人尊重敬仰的领导者,被一棒子打回了原型,一个彷彷徨徨的孩子。
终于,形色皆非的自己再也无法支撑下去。
丑陋作品简直是对他灵魂的侮辱,他昏倒在舞台上。
jon 很明显是个有商业气质深谙市场和观众的成年人。
他可能做不出好的作品,即使努力,即使在高人的带领下,也只是重复和模仿。
但他知道观众想要什么,社交价值意味着什么。
艺术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件商品,结识了frank,及最后牢牢掌握住frank,正是掌握了货源。
在这个队伍里,他是个商人。
落寞之后,他心中对于frank头套下的疑惑发了狂,他对一件丧失价值的商品充满嫌弃,再没了当初的尊敬,拼命的想要摘下他的头套。
一切都可以拿来变卖,你的容貌,你的才华,你的创造,你的情绪,甚至故意制造的神秘感。
在这个爆点才是卖点的社会,你还能留住什么。
so frank why don't you take off your fucking head他们火了。
可是除了chinchilla,谁听过他们的歌,谁认识他们的乐手,谁了解这个乐队的名字。
对于一个乐队,这其实是种侮辱,因为除了音乐,我不希望你们了解一切。
只有音乐,才值得了解。
可往往令你名声大噪的,不是你的努力。
我不能说这是一部完全现实的电影,但这绝对是一部具有现实象征意义的电影。
我不能说谁是其中的某一个人,但这些象征混合起来可能就是我们每一个人。
从frank的纯真和天分出发,混合着don的嫉妒和自卑,带着clara的孤僻和不屑,却不禁被jon的利益和渴望所动容。
天赋是一份礼物,我不敢说每个人都有,也不敢说不少人没有,但至少有程度之分。
勤能补拙可以使你成为大师,可与生俱来的表达欲呢,当你想通过音乐或绘画或其他形式想表达你当下感受到的彻骨之痛,铭心之冷,绝望到无法呐喊的寂寞或者是带着温度的感动,身边总是有人不费吹灰之力,比你表达的更好,这时你站在一个起点上,会怀疑,会相信,会疯狂去努力,也会拼命去失望,有不被认可时的轻蔑与不屑,也有被认可被收买时的点头哈腰。
如果你敢承认,你一定都想过。
天分?
能力?
形式?
风格?
别人会不会喜欢我?
别人喜欢我到底有多重要?
我会出名吗?
人们会记住我吗?
拿这个赚钱不好吗?
然后,frank don clara jon携手站在你面前,他们疯狂的音乐颤抖着。
我年轻时曾无数次和朋友吹着北风以泪洗面,幼稚的探索着这些自以为深刻的问题。
后来,也无数次安慰着其他文艺青年不要太去纠结这些后来的烦恼,以及价值的兑换,在不经意时甚至还打碎过一两个清脆的梦想。
现在,不也柴米油盐地活着,每天赶8:09的三号线。
我是个怂人,终归没能力没机会把热爱的事当饭吃,但其他人或许有机会。
梦想这个东西,太灼人,不忍心熄灭。
电影的最后,jon离开了。
留下他们一堆没商业价值,不讨人喜欢,或者说不愿意讨好观众的dreamer自己疯。
这是一个理想主义的结局,像个不会结束的梦,一个happily forever.“我敢肯定这支乐队,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一定会成为一支伟大的乐队”重要么?
表达而已。
全片看完,甚是鸡肋。
本片顶着剧情、喜剧、悬疑三个类型标签,平心而论,哪一个都只能挨着边儿,仅此而已。
剧情2星,喜剧2星,悬疑2星,均分2星。
文艺范儿给4星,但可惜类型标签没有文艺。
作为一个普罗大众,完全不知所谓“法鲨”之类是何物,因此时常被豆瓣上文青味浓厚的评分给误导一锤子,此片亦属此列。
喧鬧、怪誕、可愛、歡樂。
光看Frank的預告絕對會誤以為這是一部描寫叛逆創作者的歡鬧喜劇,但面具、頭套、奇裝異服卻是一首唱給自己聽的孤獨情歌。
拙作插圖: http://ww4.sinaimg.cn/mw1024/725f21d5gw1eh4t176gacj20rs0l7jyv.jpgFrank借用與Bob Dylan傳記電影"I'm Not There"類似的致敬手法,描述一個與Frank Sidebottom這個虛構喜劇人物類似的歌手與他的怪咖樂團,包括不露真面目的主唱、暴力的鍵盤手、心事重重的混音師。
透過一個渴望成名卻沒什麼音樂天份的普通年輕人,將這個怪異小樂團拉到社會大眾面前。
前半段電影保持著歡樂驚奇的趣味,多虧於Michael Fassbender的表演,讓這個單看有點creepy的大頭人充滿不可思議的可愛魅力。
看他們與世隔絕、如同修行般自在的探索創作音樂的樂趣,看身為普通人的主角努力的想要融入這個團隊,觀眾會忍不住想為他的笨拙加油。
但當隱藏在大頭面具中的真相暴露後,觀眾又會為主角的一意孤行感到焦躁。
作為一個功能型的主角,Domhnall Gleeson的角色後半段的轉折被寫得略缺乏層次,除了惹人厭以外沒能給這部片帶來什麼作為,算是本片主要的一個缺點。
好在電影的整體感是流暢的。
中段混音師對Frank的才華羨慕忌妒憾恨的情緒,與後半段主角與社會大眾對Frank的誤解達到了很好的連結,讓喜劇轉悲劇的過程不至於突兀。
描寫cult角色不容於社會的故事,Frank並非第一部,手法算不上特別。
但尾聲處呈現出的浪漫憂傷卻讓人印象深刻。
我想這很大部份必須歸功於演員。
Michael Fassbender很精準的掌握了演員在呈現喜劇與悲劇間相異的表演元素。
前半段他把握到喜劇人物常具有的笨拙單純,同時也表現出演員本身俱備的領導魅力。
後半段則切換到更為寫實的悲劇肢體語言,光是茫然無措的站著就能讓人鼻酸。
以小眾獨立片的完成度而言Frank可說是超越期待的交出亮眼的成績。
它有趣、幽默、反英雄,很好的提供觀眾一次從喜悅、興奮到感傷、反思的旅程,但又不至於過度沉重。
如同劇中他們表演的那些歌曲一般悅耳輕巧。
最近脑子里一直出现的声音是:请尊重任何一个人的生活,请不要妄加评论揣测。
本片亦如此。
并不觉得这是一部描述怪胎的电影,也不觉得是在嘲讽普通人的想法在天生怪才面前从头到尾都是一坨屎。
只是不同的人,他从出生到此刻,基因、时间刻画在他的身上的每一刀塑成了现在的样子,frank的真实面孔到底是什么样又有什么重要,从他身上看到的喜怒哀乐一样不少。
生命状态相似的人会自然而然走到一起,而无需过分的相互妥协。
反之则只剩无穷的痛苦和不断搞砸的事件,要么强迫别人,要么委屈自己。
但若两个差异极大的人被迫存在在同一空间时怎么办?
我们的家庭、学校、单位、社会无不如此,大概最好的方式就是彼此尊重留给对方足够的空间,只要在不损害别人的情况下,请允许别人的“不同”,并坦然去面对。
这里包括与鄙视链下端的不同,也包括与鄙视链上端的不同。
所以Jon不该强迫其他人去适应普通的观众,同样Clara因为Jon是普通人而瞧不起他也没意义,起码人家还帮你们交房租呢。
很不幸的是,他们当中似乎除了Frank,所有人都喜欢用自己的人生标准卡别人的生活,这样的发展,结尾不撕逼,老天都看不下去。
因此不要觉得那刀桶的突兀,简直太在情理之中了。
看到后面,Jon找回了Frank,Frank对着怪胎朋友们而不是Jon唱“i love you all”的时候,觉得冷酷又温馨。
是啊,我们又做回了陌生人,不再扭曲自己去适应你的轨道,多么好。
Frank 纵然是一个无可争议的可疼可爱又独特非常的角色,但Jon这根“搅屎棍”却让我很感兴趣。
如果非要从这部并不喜剧的电影里看出一点阳光,我想说他的存在带来的是一种莫名的伤感,和淡淡的希望。
Jon最大的问题,就是试图带这个不正常的乐队进入一个“正常”的世界。
一个意外到近乎荒诞的契机,让他和Frank的乐队有了交集,对于这个整日快要溺毙在办公室里做着无处实现的音乐美梦的年轻人,乐队是能帮他梦想靠岸的一大把稻草,是他能抓住的一切,因此他义无反顾地砸了进去。
电影的开篇是愉悦的,一个把所见所想都尽力唱出来的音乐“才子”,你认为他是怀才不遇;一支神经兮兮浑身上下都在抖动着音符和灵感的“鬼才”乐队,你觉得他们大有可为。
于是bang地一声,两者的碰撞制造出一种莫大的惊喜,也给了你一种严重的错觉——好戏拭目以待。
第一次登台合作的逼仄小酒馆,听众寥寥。
但事后想想这其实是他们最棒的一次合作,因为此时还未抱定他遥不可及的幻象的Jon相对纯粹,所以即使暴躁的Clara毁了这场演出,但Frank与Jon无比呆萌的对视还是表达了前者对后者的认可。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一边开心一边暗暗地有些嫉妒Jon,我始终觉得他代表着的是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平凡到苍白的经历和背景加上半瓶子咣当的个性与才华,阻碍在他与梦想之间的几乎是这地球上存在的一切。
不清楚多少人能在他身上看到自己——游走在坚持与否的岌岌可危的悬崖,梦想的下一步就像那些永远在溜走的歌词一样捋不清楚。
因此Frank发现了他,对我们来说竟是种巨大的安慰。
可有些梦真该被早点叫醒。
对Jon来说,这个乐队是他拥抱梦想的巨大机会;但对于乐队,彼此就只是彼此,音乐就只是音乐。
这差异不可弥合。
所以在爱尔兰朝夕相处的木屋里,沉浸在共同创作音乐的平和表象中,所有观者都跟在Jon身后盼着他的努力能够得来认可,但直到最后一刻,等到的却仍是以Clara为代表的其他成员的可怕态度:“我不知道为什么Frank选中了你但你让我厌恶。
”这股欢脱祥和气氛下的巨大暗涌,事实上已预示了那梦想衰落的走向。
那么,Frank,何以才华横溢又魅力四射的Frank偏偏看中了Jon?
——因为Frank是这群不正常的人之中最不正常的一个呀。
Frank在以一颗孩童般纯真的心脏创造音乐,所以他的才华才会格外显得光彩夺目,所以是他成为了乐队的核心领袖。
他有着能够安慰他人的奇异力量,让没度成假的一家人带着焕然一新的灵魂满足离去,他也会在音乐节上得知可能并没有那么多人喜欢他们时沮丧得钻到桌子底下。
他是“love you all”的Frank,让你的眼中盈满泪水,这样一个孩子般的人是不可能洞悉Jon眼中世俗的欲望的,爱是他与这个世界联结的唯一量度,也是他唯一希望从音乐中所获得的东西。
因此Jon用视频点击率证明他们的“成功”,Frank理解为得到了喜爱;因此Frank珍惜Jon音乐上的珍贵,Jon却看到了自己梦想实现的指日可待。
于是这两个人,在完全曲解了对方的意图后达成了某种错误的彼此信任,拼了命抱着惨不忍睹的坚持。
而失败可想而知。
Frank不怪Jon,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怨恨。
没有了Frank的乐队和没有了乐队的Frank都颓败得让人心疼,所以Jon做了他唯一能做的事,将命中注定在一起的他们再度聚合到彼此身边。
这家酒馆更加破败不堪,可却在Frank口中成了信手拈来的词。
没有人在听,但音乐的力量明明振聋发聩。
Jon看着,微笑着;再一个镜头,他不见了。
这个不正常的群体,怎么容得下他。
至于Jon的未来,也许他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迸发自己的音乐才能,到达他的furthest corners;而也许他最终只是一个做梦的人。
但在那个小酒馆的舞台上,和乐队第一次合作的夜晚;在这个小酒馆的舞台下,最后一次做乐队听众的夜晚,我相信他找到了自我。
它能教会他如何走下去。
我觉得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关于追寻的故事。
对这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我们常常犯的错就是妄图追寻不属于或者不适合自己的东西。
你想要绚烂而璀璨的存在,却没有勇气承认那不属于你,所以你假装爱它,你为了得到成功试图改造它,耗尽了所有的力气才明白,有的东西天生就不属于你,而你只是回到你所在的世界就好了。
Frank是一个天才。
Frank是一个怪胎。
怪胎Frank无法成为正常人。
无法成为正常人的怪胎Frank从未放弃想成为被人接受的正常人。
怪胎Frank成为了头套Frank。
Jon是一个正常人。
Jon羡慕怪胎Frank的才华。
正常人Jon认为Frank的才华来自于他的怪胎。
正常人Jon想成为怪胎。
一个月以前我在梵高艺术博物馆里转,没有租解说器,一切全凭一双毫无天赋的眼睛。
馆中熙熙攘攘的游客大多跟我一样:中年人推着眼镜凑到画前,几秒钟后探回头时还对四周露出一个愧赧的笑,少年女子握着男伴的手,在《麦田群鸦》或者画家的自画像前叹一口气。
大家都专注又怅然,于是我想起前段时间看到的一段话,大意是喜欢艺术的女孩子合上书,想象着自己生在19世纪的巴黎,她要去找到落魄的画家梵高,告诉他自己爱他,请他不要伤心,不要伤害自己,但是同时她知道,即使自己真的身处梵高的巴黎也永远不会爱上他,永远不会去找他,因为无论给人们多少机会,历史还是会重复原来的道路,梵高的色彩还是会被嗤笑为疯狂笨拙。
平民和天才艺术家间的错身而过大抵如此。
有些人生来就与众不同,他们站在云端,低处的人或许能仰望他们,或许一生中能有几个特定的时刻跟他们交汇,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一生都跟其无缘。
他们就像星星,芸芸众生自然知道高高在上的地方有这些人物,但是大多数人不会耐心观察这些太远太陌生的“异类”,大家纵容他们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肆意恣睢,但是唯独到了星星爆炸或者陨落时,大家才会一同抬起头来,感叹着这其实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的奇迹。
L`artiste est mort, vive l`artiste! 艺术家死了,艺术家万岁!
那么艺术家对平民的态度呢?
《弗兰克》给出了一份相当浪漫又很经典的答案。
那是一个刚刚招进一名新键盘手的地下乐队,乐队主唱和核心人物Frank是个天才音乐家(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他的音乐是艺术,虽说我还挺喜欢的),是个怪人,因为他从不摘下巨大的头套,为了不摘下来甚至开了医学证明,随时拿给各处安检看。
他无时无刻不在大声宣告给世界听:我是个怪人,你和我说话时只管看着这张假脸,随意给我贴怪人标签就好。
——仿佛他只想留在自己的云端,不愿接近有血有肉的世界似的。
他和怪异的一群人站在一起,其中唯一一个能跟平凡青年Jon说上话的Don也是个睡塑料模特的疯子,于是年轻又天真、没有天赋还不自知的Jon想象着头套下面是一张残缺的脸和一颗残缺的心,这个人的一切对于他都是谜,面罩下面或许是个疯子。
平凡的、连野心都很平凡的Jon大概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被那次合演中的音乐残缺的惊艳所吸引,还是被这群人的怪诞所吸引。
他和他们一起生活了一年,拍摄他们的生活并且放到网上,简直是个只身入丛林观察野兽生活的摄影师。
但是直到分道扬镳、乐队已经成了几亿年前爆炸的星星,他才在一个路人的话里看到自己:“你们牛,你们乐队里还有个带着大头套的家伙和一个疯疯癫癫的妞,哥们,你们完全火了啊!
”原来平凡人在乎的并不是艺术,而是特立独行本身,他们喜欢看到几个孤零零的怪物站在高高的舞台上面供他们欣赏取闹,看到无数个自己站在这些怪物对面,就像照镜子一样看到和自己完全相反的,从而短暂地认识到自己——大众是盲目的,是认不清自己的一个集合体。
试图接近Frank的Jon站在两岸之间,以为自己可以扮演调和者这样一个角色。
他被乐队的洒脱吸引,却误将洒脱看做疯狂,并且试图以疯狂为噱头吸引大众,可惜Frank从来不是一个疯子。
是啊,那是大众的误解:艺术家都是疯子。
事实上我们只是觉得跟我们不一样的就是疯子罢了。
艺术家永远是那群最理智的人。
他们可以在被缪斯附体时、最痴狂的状态下触摸到神灵的火花,毕竟也可以冷却下来,冷静甚至冷酷地用世俗的材料拓摹下那朵火花,为了固定住这朵火花他们可以抛弃爱,抛弃作品中的生命(极端例子就是聚斯金德的《香水》),只有热切之后冷静才能创作,或许创作出的是一座幽灵石厅,但是触摸到了某种只能通过死亡留存下来的美,建立了一个新世界,正因如此,艺术家才能被人拔到创世神的高度。
他们冷静地观察着世界,同时观察着自己,他们知道自己和世界之间的距离,那或许是个永远无法抹平的距离,因为他们清楚地看到这样温暖嘈杂的世界永远不会接纳自己这种冰冷的、死气沉沉的异类,于是一些人选择逃避,他们只为自己和自己的同类歌唱,就是那种远离观众的艺术家,像电影中的Baraque和Nana那样,看似无法接近也不太正常,实际上是最冷静的旁观者,还有Clara,穿着一袭白裙,唱着“我想嫁给一个看守灯塔的人”——这样的艺术家,他们发声就是为了体味死亡,他们所有声音也会随死亡一同归附黑暗,或者说他们的生活本身就是漫长的死亡。
并不是绝望,而是一开始就没有希望。
可是Frank是不同的,他不为死亡创作,他不是厌世的疯子,如果和他交流,会发现面具下面是个聪慧幽默的人,而且像孩子一样稚拙胆怯,我想他是因为胆怯才戴上头套的:摘下头套的他只是一张和众人一样的平凡面孔,站在众人之间却不敢抬起头,向大家伸出手,孤独醒目得犹如尖叫;可是戴上头套后他就变成了众生之外的一员,因为从来不属于他们,也不必害怕被他们拒绝,可以随意地对他们唱出莫名其妙的歌曲,可以拉着精神紧张的陌生太太漫山遍野地转圈嬉戏,用“逃离”这样一种极端的手段接近自己害怕且热爱的一切。
他是爱着那些自己始终无法接近的人的,不断地寻找连接自己和世界的途径,爱着难闻的啤酒和臃肿的人群,那一切渺小低贱,并且为了得到人们的爱不惜放弃自己,这种艺术馆古老而浪漫,追求的是为人类歌唱,创作生命而不是死亡,从生命中创作生命,就像梵高的向日葵那样,燃烧自己的生命创作出的绚丽绽放,让观看者从那画作中汲取新的生命,学会爱生命。
但是Frank,你忘了,当你戴着头套对人们说话,没人注意到你的生命,所有人只看到了你的面具。
靠艺术无法填补与生俱来的距离,你可以千百次站到他们面前对他们说kiss me,但是他们会千百次地把你当做哗众取宠的小丑,或许千百次中有一次,人群中会有一个褐色卷发、双眼柔和的年轻人走在你身边跟你一起唱,但是最终你还是会发现,吸引他的只是你的神秘。
于是Frank的头套碎了,他最后站在一群“冷酷艺术家”脚下,和他们共唱“I love you all”时哭了,额头上两道头套的勒痕,看上去简直是个卸了妆的小丑,或者从马上跌入尘埃的国王,或者刚刚戴上荆棘冠、还没被钉上十字架的神子。
《堂·卡洛斯》中有一段,写国王哭了,因为他被自己信任的侯爵欺骗。
宫中大臣都十分意外又窘迫,因为这样一位倔强严肃的君主,站在人类的顶峰,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竟然流下了眼泪,这样一来那高贵神圣的面具就裂开了,再也粘不回去了。
国王也好,艺术家也好,这些云端上的人即使落了泪,眼泪也不会掉到地上人们的脸上。
弗兰克,一个音乐怪才,洗澡,进食都不脱下头套,与同样性情乖戾的人组建乐队,远离城市和人群,在那个世界里,他们自由自在。
常规意义上的,有着音乐梦想的正常人进入他们的世界,并试图带领他们进入正常的世界,结果,失败了。
在正常的世界里,他们也曾努力融入,却依旧无法呼吸。
如此,他们退回到自己原先的地方。
有人会好奇:“他们为什么如此?
”悲惨的童年?
或是意外的打击?
答案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他们仅仅是怪,天性如此,仅此而已。
对着这样的群体,爱护他,就是不去打扰他。
像易碎的玻璃,让它安静地待在自己的世界里,靠近它,就有摧毁它的可能。
最近无意看的两部电影都与精神疾病有关。
一部是前几年很火的《弗兰克》,一部是法式温情的《真爱满行囊》。
两者都是从他者的视角来描绘与精神病人互动的故事。
《弗兰克》是从一个健康成年男性那里延伸出去的视线,而《真爱》是一个前青春期小女孩以探知自我为主,涉及到一个逃跑的精神病人的故事。
真爱满行囊 (2006)8.22006 / 法国 / 剧情 / 尚皮耶·亚莫斯 / Alba Gaïa Kraghede Bellugi 斯特凡纳·弗雷斯相对来说,两部片子里面我更加喜欢《弗兰克》,虽然作为剧作来说,两部影片都是同样优秀的。
然而《弗兰克》高出一筹的地方就在于,它所描绘的精神病患(或更广泛地称之为身心障碍者)并不是被简化被矮化,也无法表达自我的“遥远的他者”。
弗兰克代表的是一种更为广泛存在的隐形精神病患:他戴着头套的时候,是健康人所仰视且加以幻想的才华横溢的音乐家,但在他们的患处真实去与他们近距离相处时,就像灰姑娘午夜12点的魔法那样,你便能看到他真实的无助,受苦,无能为力的叹息——那些他们与健康人类之间真实且难以跨越的鸿沟;以及精神病人与我们一样拥有的复杂心灵和爱的呼喊——那些他们之所以与我们是同属人类的证明。
就算是21世纪精神病也逐渐加入了流行病的行列,使得更多轻症患者在痛苦而漫长的医治后有机会向外讲述属于精神病患的现实;但大部分时候,精神病人都是我们遥远的一种想象。
因为实在缺乏第一手的认识,我们如果能够像《真爱满行囊》中八九岁的女孩那样天真地接纳他们都还算好的,即使是这样,主观上我们仍然难以按着他们所是的来认识他们。
更不要提在复杂而不幸的现实中,精神病患会经历更多的冷漠,敌意和强烈的拒绝。
在这里,《真爱》也有意无意地讽刺:敏感的儿童甚至于我们更能尊荣无攻击性的精神病或是智力残障的病人,而不至于如《弗兰克》中的约翰,囿于自己的成功梦而无意间物化了作为同伴的精神病患,让他们最深的痛楚成为一层“包装”去迎合人们猎奇的幻想。
我们时代的神经症人格8.9卡伦·霍尼 / 2011 / 译林出版社霍妮在《我们时代的神经症人格》提出一个观点:“剔除神经症患者一再出现的问题通常所具有的虚幻,深奥的性质,我们就会很容易地发现,它们与我们文化中那些困恼正常人的问题,只有程度上的差别而已。
” 霍妮提出这个观点不在于简化,轻看精神病患所经受的痛楚,而在于试图鼓励常人产生对精神病患的同理心。
在书中的另一部分,她这样向我们阐述身心障碍和精神病患的艰难:“正常人尽管必须经受自身文化的恐惧与防御,但一般而言,仍完全能够发挥他们自身的潜能,……他所遭受的仅仅是在他自身的文化中所不可避免的。
而神经症患者总是遭受比一般人更多的痛苦。
他总是要为他的防御付出过高的代价,从而导致他的生机与活力受到损害,或者更为确切地说,导致他获得成就以及享受生活的能力受到损害。
”身心障碍者与心智正常者之间的鸿沟是巨大的,哪怕轻症精神病患与我们在物理上相距并不遥远,但世界上距离最远的就是两颗并不相敞开的心。
人类的心灵天然就带着如热带雨林一般层次复杂的属性,隔了一层肚皮,再加上我们背后错综复杂的个人史,使得这样的沟通就算是在普通人当中都很费劲,更不要提与心灵与记忆如亚马逊原始丛林一般充满了未知,复杂和对抗性的身心障碍者之间的沟通是怎样艰难了。
生命如此美好 (2013)8.22013 / 波兰 / 剧情 / 马切伊·佩普日察 / 大卫·奥格尼克 多萝塔·科拉克前几年有一部以主观第一视角描述身心残障经验的影片——《生命如此美好》,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部影片讲的是一个天生残障,四肢畸形痉挛且无法开口说话的“蔬菜男孩”,如何在灵光一闪的帮助者的恒久协助下,讲述出个人的生活和他所目睹的世界的故事。
电影流畅的旁白让我们有机会听见他并不失智的心灵的微声,使我们这些本身就相信奇迹的人自证乐观主义的正确性。
但讲实在的,让身心障碍者卸下他们复杂和厚重的防御机制,找到一种语言帮助他们与我们对话,这件事情真的比大海捞针还难;在重度身心残障和重度的精神疾病患者中,去期待这种灵光一现,双向理解的沟通确实是不切实际的。
但如果我们放低一些要求,只是单方面地想要理解那一方可能释放出的信息,艺术可能是一个目前还算前途光明的选项。
大部分(外源性)身心障碍者都承受过过载的痛苦,除去原始的创伤之外,日积月累在人际关系和在社会生活中格格不入的挫败感也会使得他们向内发展出一个更加纵横交错,高墙四筑的世界。
艺术,这种越过了理性和社会规则仍能成立的语言,极其低调委婉的,使那些心中禁忌重重的人,可以比较轻松地讲述,并得到他们所渴望的认可与理解。
这样,那些被囚禁的灵魂终于可以以一种不伤人,不害物的方式多维度地去释放和呈现他们第一手所感受到的复杂事物。
不过客观来说,在身心残障者中文艺家的比例与心智正常人中艺术家的比例相比,肯定是要低得多得多的;哪怕刻板印象告诉我们艺术家不得精神病称不上是艺术家。
但是,就算是在艺术的门槛如今已经低到史上的冰点的时候,成为艺术家仍然意味着对立的环境,超高的综合素质以及个人成长中无止尽的困难——这不是一场弱者的游戏。
正如《弗兰克》中的母亲说的那样:“痛苦并不能创作音乐,音乐到处都是,如果硬要说的话,是精神疾病拖了他的后腿。
”患精神疾病真的是非常痛苦的,抹杀创造力和生产力的体验,而且个中感受难为外人道也。
有时看到文艺作品去标榜,或者美化身心障碍,甚至看到身心障碍者被炒作、包装为文化符号时,我会由衷地感到心寒和愤怒。
由此,《弗兰克》是一部很特别的电影,它真实地呈现了一个人的幸与不幸之间复杂的角力。
命运的悲剧性有时会把人放得很大,借着这样特殊的样本,我们可以重新去思考人的本质是什么,从而正视弱者和他们的苦难,从而学会自尊和尊重他人。
最后,引用罗曼·罗兰在《米开朗基罗传》序言中一段话作个结:“精神的烦闷并非伟大的一种标示。
即在一般伟大的人物,缺少生灵与万物之间,生命与生命律令之间的和谐,并不算是伟大:却是一桩弱点——为何要隐蔽这弱点呢?
最弱的人难道是罪不值得人家爱恋吗?
——他正是更值得爱恋,因为它对于爱的需求更为迫切。
我绝不会造成不可幾及的英雄范型。
我恨那懦怯的理想主义,它只教人不去注视人生的苦难和心灵的弱点。
我们当和太容易被梦想与甘言所欺骗的民众说:英雄的谎言只是懦怯的表现。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便是注视世界的真面目——并且爱世界。
”"I love you all."
感官刺激性很强 在一定程度拆解着独立音乐 混乱、特立独行、性与死亡 表面看一部脑补喜剧片 其实是一个充斥着孤独与人生的致郁系电影
这算是穿越过去的陪伴么
本片展现出的电影魔力:1,片里那种风格的音乐我平时从来不会去听,但是在影像的作用下可以感受到它的魅力(小木屋成果曲);2,影片通过对两位主角的“扭转”,让我们发现,世俗的庸才与孤僻的天才互相都难以进入对方的世界
许多人同情那个音乐怪胎的障碍和创伤,但他是幸运的。你迷上了一种创造,并擅长于它,这不就是美妙人生的关键吗?真正可怜是那些努力的庸人,这电影不是对无法入世的艺术家的同情,而是对追求艺术的普通人的嘲弄,它告诉你,才华的本质就是天赋,没有那1%的灵感,你99%的努力都是白瞎。
我最爱的电影之一
特地独行的音乐电影,非主流的小清新喜剧,还算不错的观感,但距离预期还是有点小距离。法鲨真是豁出去了,前面的表演几乎全部戴面具不露脸,而摘下面具的形象有点“惨不忍睹”;难怪格利森觉得眼熟,今年刚爱上他主演的《时空恋旅人》。P.S.:谢谢两个人的字幕组让我3日下了720P后等了4天下到字幕了。
我看完了 我知道它试图去说什么 但是我没有感受到 我 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不认同目前生存状态下的大部分规则的怪人 却仍然未被这部电影触动到 我想 糟糕的音乐 夸张的表现手法 恕我接受不能
实在抓不到这个片子的点,不喜欢。一帮神经病组成的乐队,音乐都很难听
独立音乐遇上独立电影,游离于荒诞与现实之间,爱尔兰英式冷幽默和特立独行的古怪音乐果然不是我所能欣赏得来的。
日本拍治愈,英国拍致郁,一个古怪的独立乐队,背后对音乐的执着和野心,和现实对才华不care的悲哀困境,戴上面具后的主唱,特立独行散发迷人而神秘乖张气质,而底下是个自闭交流障碍的躲在音乐乌托邦里的怪胎。看完只会心塞无比
这种电影,看多了,有点起腻
主唱就是灵魂啊,暗黑绝望世界里的光。
twitter tumblr的呈现形式不错 web2.0的乐队电影 一个良心的忠告:作为深井病,不要去和正常人搅在一起,迟早会被他们弄死。 音乐好赞灵飘飘的
法叔牛逼爆了,带上头套,演技更遮不住了。
正如Frank在僵硬的外表下念出自己每一个表情一样,出于保护自己或其它种种莫名可状的理由,人们总会被迫强加给自己一个幻想。在那背后,隐藏着正是或不为人知或无病呻吟的真相。Frank在结尾时流着泪一遍又一遍即兴唱着'I love you all..."虽然我们总是抵抗着周遭的一切,但也许我们一直深爱着这糟糕的
不能理解……20150917
这是一类看完之后会觉得电影好无聊的电影
好喜欢 Frank 这个人物。喜欢音乐的会更有共鸣吧。Domhnall Gleeson,演100个这样的角色我都看不腻。
这都什么鬼…
要做一个怪人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