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断续续花费了好久才看完这部纪录片。
即使在法制相对健全的美国,依然可以手握权力“制造杀人犯”。
且不说Steve Avery是否有罪,本应极力辩护的律师劝他认罪,做有罪推定的检察官,以暗示手法逼供侄子的警察,和检察官合作的辩方律师。
再加上媒体的引导,提前盖棺定论,使舆论也倒向了Steve Avery的另一边。
还有,媒体的导向性掌控着舆论,也不知道是不是这部纪录片的倾向性,我总能从里面看出媒体人的丑恶以及民众的盲目。
Jerry Buting和Dean Strang,我想我会一直一直记得这两位辩护律师。
看过不少律政剧,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巧言善辩大杀四方,但我觉得都不如这两位来得精彩。
宛如武侠小说里被误解却坚守正义的侠客,在众人的对面,负剑而立,遇神杀神。
其实也不是因为他们在所有人都认为SA是杀人犯的时候站在了舆论的反方,而是因为,选择质疑本就是律师的职责,而维护正义更是律师的天职。
他们没有忘记这一点。
Dean Strang总有种悲天悯人的神情,辩护失败后,每次提到SA和SA的侄子,他总是眼圈泛红声音哽咽。
我总是会被这样的场景感动。
一个著名的刑辩律师必然是见过无数的阴暗与邪恶,却依然怀有一颗赤子之心。
即使在辩护结束之后,也依旧为SA奔走,试图找出启动重审的证据。
我时常想,如果所有的法律人,都如DS这般,该多好。
现在我倒宁愿相信SA是真的杀了人。
否则,有两个人在监狱蒙受不白之冤,而有一个杀人犯却逍遥法外。
多可怕。
看完可以说每个人对TH的死亡有着一部分责任,AS有不能百分百排除的嫌疑,警方令人无语的言辞的态度,还有民众参差的态度,这整个事件与这一个woman的死亡都在大环境上推不开关系。
但总有那么一个人,那么几个人,是真正下杀手的人。
这个人或这些人,让我看完后寝食难安。
你或许是cop中的那几个被上级派来执行命令的下属,有可能是AS的亲属邻里之一,有可能是TH身边人,还有可能只是一个random people。
我只想说,祝你 睡 得 着
对美国司法系统的所有印象,来自曾看过的一两部古早美剧《法律与秩序》和《律师本色》,以及新闻里一些闻名的案子。
一个明显的感觉就是美国司法系统讲究程序正义和无罪推论,而被告的命运,往往取决于陪审团意见。
《法律与秩序》里,检方会因为警察取证时没有遵循程序正义,证据不允许呈堂而错失将犯罪者绳之以法的机会,《律师本色》里更甚,法院指派主角律师给变态杀人狂做辩护,过程中律师发现了程序的漏洞,而检察官是该律师的好朋友,该犯人又是一副十分狂拽的样子,本来为了事实正义就该消极辩护,让犯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出于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法庭对于程序正义的考虑,还是让变态侥幸免于刑罚。
有时候,又会因为陪审团被某一方洗脑或者法官的偏见,正义不能得到伸张。
每每此时,坐在屏幕前的我们总会愤愤不已,如鲠在喉。
不过,这一切都建立在我们有上帝视角的基础上。
不同于影视剧,《制造杀人犯》是一部纪录片,观众的认知范围基本不会大于纪录片创作者的呈现范围,因此我们没有上帝视角,并不知道真相是什么,事实是什么。
我们能看到的就是,尽管没有其他的嫌疑人,但是要给SA和BD定罪的证据也是很不充分的,“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是哪怕有错杀,至少有一个是确定的,在准确率和召回率中有一个取舍。
但是SA的两案就很迷惑,误判的后果不止是让一个无辜的人遭受牢狱之灾,浪费了宝贵青春(这已经是一个很大的损失),还会让真凶逍遥法外,成为潜在的祸患。
接下来说一下比较废话的观点,就是我对于SA是否有罪的立场,那就是没有立场,我只能通过假设来倒推损失与收益。
1.假如SA是凶手,那正如某个评论所说,正义通过了错误的方式得到了伸张。
影视剧里也有不少通过非正常手段取证,最后抓获真凶的例子,可能上帝视角看着就大快人心了。
但是无上帝视角看着就会不禁担忧,什么时候“我”也陷入这种境地,这样的司法体系还能够保障“我”的权益吗?
还是只要检方爽就好了。
2.假如SA不是凶手,这是很坏的情况,我们看到无辜的人为没有犯过的错误承担后果,真正的凶手却逍遥法外,可能还会造成潜在的威胁,警方更是难辞其咎,公权机关必定有某些腐败的环节。
现实生活没有预言家,注定会有冤假错案发生,我们可以通过不断地修正完善来减少案件的误判,但就像物理实验无论如何总是会有误差,而且是无法避免的。
我想,Steven Avery案就是司法系统里面目前无法避免的误差,也许有一天真相会浮出水面,但目前为止只能做出这样的取舍。
最后,佩服主创们,众所周知要熟悉一个案件得查阅不知道多少资料,片中更是直观展现出来了,各种庭审记录、口供、录音、录像、照片、检测数据……,整理出来十几箱。
而我相信主创们要涉猎的材料会远远多于这些,并且还要把这些素材剪辑制作成我们看到的曲折离奇程度堪比电视剧的成片,佩服。
一次审判不公,恶于十次犯罪。
这个案件受到如此大的关注,不仅仅因为他人命关天,而且是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纪录片应该很受中国群众的喜欢。
它迎合了我们一贯仇富仇官的心理,估计很多人在看的时候,都是一边看一边磨牙再一边破口大骂。
跌宕起伏,高潮迭起的剧情,在中国群众眼里嘴边,一句话就能高度概括了:“我就知道他们都是这样。
”更多的观众抱着猎奇的心理,最多也就当《老梁故事汇》,仰或是《拍案惊奇》看待。
但如果没有思考与反思。
那我们就辜负了一个青春了(Halbach's or Steve's)看完十集,孰是孰非,估计没人能讲得清楚,虽然片里很明显偏向于Steve,但我相信也没有人可以百分之百地打包票、拍胸口、下定论。
我也即将成为一名执法者。
还未看此片之前,便知道合法程序的重要性,现在培训还未开始,更加强我对执法细节、执法程序的重视。
但司法系统再怎么天网恢恢也会有疏漏,也会有漏网之鱼。
Steve如果是冤枉的,那么就不是一个简单杀人案,而是关系到一个大系统大政府的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但就像律师所说的,宁愿相信他是有罪的,因为,一个清白的人要坐18年的牢房,再加上余下苍生,那种凄凉苦楚,让人不敢想象。
司法的推进完善,有时需要一些残缺之美,比如《辛普森案》《许霆案》,抑或是最近的《快播案》,经过一些阵痛,方能定好药方,方能治病救人;正义与公平,方能比太阳还要光辉。
早上刷牙时,先生冲进洗手间告诉我,他刚刚从网上看到布兰登的案子在12号已经翻案,如果三个月检方拿不出新证据,这个25岁的孩子将在九年冤狱后被释放,是不是也意味着他那个蹲了27年的舅舅也有望洗刷冤屈。
难得看他这么兴奋,可见这部逆天的纪录片带给人的冲击。
10个小时的取证举证辩论资料应当是非常枯燥的,但那么非专业人士熬通宵一口气看完,不仅是因为案情的离奇,也是因为它所揭露的司法体制的黑暗让每个人感到坐立不安吧。
我每看完一集都异常压抑,对一个学法律的人来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发现自己所信仰依赖的那套程序与体制无法起到作用,让人倍感无力与无助。
很欣慰的是,在这部纪录片里,控方辩方受害方表现得都是很冷静理智,没人去煽动媒体或是泣血上访,而是坚定的在现有的体制下争取权力,可见即使这套体制中的人存在瑕疵,它依然是运作良好值得民众信仰的,最终它也发回了应有的作用。
法律人员和摄制组整整支持了主角10年,真心希望他们的坚持改变得不只是这一个悲剧。
Steven的律师Kathleen在2023年五月份向法院进行了一项新的动议。
在这项动议中,Kathleen称一位名叫Thomas Buresh的拖车司机在今年5月10日向其提供了一份新的证词。
Thomas称他在Teresa Halbach悲惨地死亡后接下来的几天里看到了Bobby Dassey驾驶着她的丰田RAV4。
车中同时还有另外一名乘客,并且那名乘客并非Steven Avery。
证人Thomas表示,"我注意到那辆RAV4是因为在晚上的那个时间段里很难看见其他车辆在那个路段出现。
"在2006年和2007年的秋天,Thomas在电视上看到了对Steven的审判,并且“认出了Bobby Dassey就是2005年那个晚上他看到的司机。
”
我觉得这部电影是对“他人即地狱”的最好的诠释。
你选择去相信了什么,你眼中只能看到什么。
都是执念。
这个纪录片真的拍的太好了,要坚持看到第二集。
我在netflix上看了,就欲罢不能。
我觉得真的像Steven Avery的律师Dean Strang在影片结尾说的一样吧,“时到今日(案发十年后),我情愿觉得Steven是有罪的,不然如果他真是清白的,想到他在监狱里的这些日子,为了一件他从来没有做过的事儿,真的是让我内心觉得十分的崩溃与恐惧。
”也许就算他是无罪的,他的社区的人们也不希望他走在大街上,觉得他对他们会是人身威胁吧。
毕竟大半辈子都在监狱渡过,而且有18年都是冤枉的,没有心理变态真的是个很坚强的人。
真的让人心酸的是Brendon这个小孩,入狱的时候才16岁,他看起来真的是被吓坏了。
而且入狱十年后,他变得非常胖,我在想是不是注射了改正强奸犯的雌性激素。
Steve的妈妈在这些年都经历了什么,让人很难想象。
就像jinx纪录片里说的一样,死者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了,法官们是在做上帝在做的事儿,替死者做主。
也许永远没有人知道真相是什么。
但仍旧希望有一日可以真相大白。
在netflix两天看完全片!
Steven究竟是不是murderer我不希望主观做判断,但是从检方漏洞百出的取证过程与建立在诱供基础上的证据链,可能没有人会反对定罪Steven Avery是不合理的。
Steven生活在威斯康辛州的小镇上,粗俗不合群,甚至在片中的前女友也在近期采访中指责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hBHTC30aDU)视频中,前女友描述在2年的交往中,指责:曾经被掌掴,家暴,上班被跟踪,洗澡时被威胁扔电吹风,被问原因,回答就说他是疯子,并未涉及实质问题,而说到分开的主要原因,主要是自己被太多曝光没法去工作。
其实这个和我们了解的SA并没有出入。
在费车厂工作粗俗,虐猫,有偷窃史,没有人说这是一个文明爱讲道理的Steven。
撞了表妹的车,打飞机给她看,用枪威胁她,正是这么一个野蛮人的形象让威斯康星州的法院警局宁可做出证据也不能放过这个野兽。
但是杀没杀人讲证据不是凭猜测的,“我不惜……也要讲他绳之以法的观点”在我认可的逻辑中始终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说我们曾经在电影中见过高智商大魔头密室杀人,屡次脱罪,心思缜密,那么他一定不是在威斯康星作的案,因为威斯康星州可以代表月亮消灭一切罪恶!
本影评有剧透。
建议看过10集纪录片之后再看以下内容。
文章较长。
观看来源: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3648284/DL:http://pan.baidu.com/share/link?uk=1868385047&shareid=1655345021&third=0&adapt=pc&fr=ftw只看了一遍,每一集中边看边记录了一些想法。
不讨论美国社会和阶级,也不讨论每个人物的背景,也不涉及政治环境和差异,更不牵扯本朝状况。
第一集主要回顾SA1985-2003年的牢狱生活是如何产生并发展到最后被证实是一桩冤案的。
拍摄者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证明两件事,一件事是SA并没有犯下MANITOWOC县警局认为强奸和谋杀未遂罪,更为关键是展现出在SA入狱后的18年,从案件的受害人、SA的表妹AKA MANITOWOC县警局副警长的妻子(代表了证人)、警局成员、地区检察官、法官等系统内的参与者们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这是为了让看到纪录片的观众都知道,参与案件的系统参与者都在案件的发展过程中做过不真实的陈述,这对后面九集的拍摄定下一个基调,让观众在审视这些系统参与者的陈述时,首先在心里面打一个问号,这对整个纪录片的播放有着指南针的作用。
这样的做法没有违反事实,案件真正的罪犯留下阴毛根部的DNA证据证实了SA的清白,同时也证实了以上系统参与者的行为和陈述存在诚信问题。
根据知乎中高频推荐的童瑶瑶回答(来源: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8921503/answer/81295290),该DNA证据是Steven第一个案件的受害人Penny berntsen甚至写信、电话给地方检察官Jim Fitzgerald希望尽快可以重新密封送到实验室,可惜Jim根本不理会。
一直到了2002年的9月16日,Jim 在新一期的地方检察官选举中落败的6天后,出于对州政府的报复,重新密封证据之后终于将证据盒送交到了威斯康辛犯罪实验室。
这一点便已经超出了诚信的范畴,将人性中贪婪和自私自利完全放大出来,这更是SA冤案中不同系统参与者所做陈述的基本出发点。
所以,这里应该强调的不再是他们的诚信有问题,他们所有人都存在诚信问题,他们的陈述并不可信,他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都是自私自利的。
单就这件案子中发生的事情来判断他们日后说的每句话都是假的,或者他们的陈述说法有很大的几率存在诚信问题,都是属于一种刻板印象,即抛开了日后T案件事实而直接质疑系统参与者的可信度,事实上这是SA的主要逻辑,同时也是支持SA案件中存在阴谋论的人的主要逻辑,而我个人则认为这里面并不存在阴谋论,SA的冤两次案,都是基于人性中的那部分自私和自利而导致的。
在整个第一集中实际上已经表明了SA冤案(1985-2003)中的几个焦点问题,即整个Avery家族内部中存在的家族成员智商问题、成员之间不和睦问题、家族与县警局的内部关联问题、家族与社区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许能回答SA冤案以及后续T案中的种种不能理解问题的答案。
此外,SA冤案澄清之后系统内部的参与者,除了SA主动原谅了受害人外,SA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去试图惩罚这些参与者,但是还没有实现他的赔偿目的便进入了T案。
一般而言,一个经历了19年冤狱的人在这段时间内应该很清楚了解到这个系统内的运作究竟是什么样子的,考虑到SA的智商只有70,他可能在这18年内还是搞不清楚为什么会陷入冤狱,出狱后无论出于何种考虑,不再追究此事是对自己日后生活的最佳选择(尽管自己的家族在整个社区内的融合程度并不高,自己家族的产业也足够自给自足的生活下去,但是人是社会性动物,人为了自己的安全而选择群居,同时也要服从于群居生活下的威权和规则),毕竟自己还要在这个给自己造成冤案的警局下度过余生。
他选择让县政府付出高额经济赔偿的动因在于这个系统并未给予他应有的道德尊重和心理补偿,即对冤案中的系统参与者予以公正的刑事处罚。
这个选择符合“我付出了什么,你也要付出什么”的公平交易逻辑,正是这种不公导致SA的民事诉讼,这里并非说SA的选择有错误,而是展现出SA冤案中系统中最为缺失的部分——违反系统原则的惩戒措施,正是这部分的缺失导致了SA和整个Avery家族的悲剧。
第二集中,SA以违宪为由控诉县政府进行经济赔偿,在律师看来这跟赔偿数字的大小无关,而是要通过这种方式检查清楚系统参与者的栽赃、陷害、渎职的行为。
赔偿数字越大,引起的关注度就越大,但是考虑到该县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这个赔偿无疑是要县政府破产,这就从根本上加剧了Avery家族和县政府和警局的关系,更加剧了他们与当地社区的关系,因为这一赔偿请求的成立无疑给当地社区群众的生活带来更大的负担,会造成Avery家族在当地社区的“吸血鬼”形象。
SA在T案中的获刑关键是12人陪审团的一致决定,由于12人陪审团是MANITOWOC县的居民组成,从人性的角度上讲,SA本身就有暴力倾向和入狱经历,属于典型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把他关回牢狱里会让当地社区的人受益;从日后的地区经济发展上讲,SA在T案中若再被冤枉,谁也不能保证他会提出更高金额的经济赔偿,这对MANITOWOC县的所有人都是巨大的潜在伤害,没人愿意为一个警局的错误付出代价,让自己余生始终拮据。
在这一集中,SA的18年冤案中的种种疑点都被洗了出来,主要矛盾的箭头指向了Lenk和Colborn,两人在SA冤案的取证以及后续的真凶归案为SA洗冤脱狱中扮演了不合规甚至渎职的角色,这些问题的事实都很清楚。
这一过程体现出纪录片想表达的观点,即县警局以及地区检察官就是要陷害SA并且破绽百出,但是他们所有人都不用承担SA冤案中的成本和责任,这是系统失败的重要体现,回到了第一集的主题。
当SA再次陷入到T案中,经过媒体的报道,所有支持过SA的人都不会再坚持认为SA的清白和无辜,最为主要的是SA本以获得州长的支持要推出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司法改革法案,SA陷入T案后不仅让该法案的通过显得难堪(T案案发11月3日,Avery法案通过是案发前两日,相当于Avery法案是空白法案,没有执行力和说服力),更重要的是给州长的政治生涯带来巨大的阴影和损失,因为SA陷入T案的这一事件对其公众形象和主推的改革法案都是一种讽刺和嘲笑。
SA在本集最后说的是他是无辜的,只是不知道多久才能洗清这一次冤案。
第三集一开头就说了州政府在SA法案推出失败后和SA产生矛盾的现实,Avery法案不能帮助SA再次脱狱,同时州政府也中断支付误判赔偿,很多人都会认为赔偿的钱是主要因素,但是从高于经济的角度上讲,Avery法案的推动失败对于州政府系统内部组织和外部形象的损失,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更广义上看,该州推动的Avery法案本应该成为其他州和联邦政府改革的一个标杆,但是SA的剧情反转又迫使其他州和联邦政府不会再轻易去尝试有关洗脱冤案的司法改革,特别是推出以冤案典型人物为背景的法案,将会慎之又慎。
第三集叙述了SA在T案中的对自己极为不利初审,SA的罪恶形象被媒体放大,MANITOWOC县上不同人群对SA案件的反应等等,体现出了当地的政府、公众和媒体对SA和Avery家族成员的不满态度,这也为最后SA被12人陪审团判定一级谋杀罪成立奠定了基础。
SA案聘请了威斯康辛州最好的脱罪律师,Dean和Jerry,用政府赔偿的40w刀支付了他们的代理诉讼费,后续几集的纪录片也体现出了两位律师的物有所值。
BUT,两位律师并没有足够的“说服陪审团”的证据来证明SA的清白,这也是SA被宣判有罪的主要因素,两位律师可以将控方的证人和证据辩驳的哑口无言,但是却没有办法让陪审团相信这些证据是无效的。
原因在于,纪录片中也反复提到了,无论是陪审团还是MANITOWOC县的其他人,他们心中都已经有了确定的答案,SA应该进入监狱并且不要重返社会,无论是否有罪。
SA侄子Brendan的狗血故事,以及县警局在未来4个月内的取证行为,都是为SA在T案中的戏剧成分添加的配料。
再把故事回到第一集,Avery家族成员的普遍智商低到本朝观众无法理解,从另一个侧面佐证了Avery家族面临的SA带来的痛苦的一种必然性。
(传闻是Avery家族有着悠久的近亲婚配史,无论是否是真,值得引以为戒。
)第四集展现出Brendan在与特别检察员Wiegert和Fassbender、律师Len及其调查员O'Kelly的交谈中被牵着鼻子走的傻帽剧情。
很佩服纪录片的拍摄者能够拿到这么多相关的材料,来还原这些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在这里面,每个系统的参与者都在逼迫智商不足70的Brendan做出符合他们引导的臆想并将其化为证词,无论是否具有可信度,这些都为攻击SA提供了“超出他们预期”的支持,其手段低劣不仅让本朝观众开眼,也让大洋彼岸的群众亮瞎狗眼。
在看这集的过程中,我想Brendan的所作所为只能引起观众脑中始终浮现SB两字。
这一集体现出许多系统漏洞,包括未成年人(可能16岁的Brendan适用成年人法律,这需要由具体的威斯康辛州法律判定)在监护人和律师不再场的情况下接受调查员询问,系统公派律师的所作所为以及律师的调查员在案件调查中的角色和作用,一切均不遵循无罪推定和被代理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就是要Brendan提供对自己和对SA不利的证词,来证实自己有罪并同时正是SA有罪,这些漏洞是让人不寒而栗的,因为没有人知道一个让人寄予希望的系统的最终目的是让自己陷入牢狱之灾。
Dean和Jerry在本集最后找到了存有SA血液的证物盒子并发现了紫色试管上的针孔,更加坚定了SA被陷害的判断,在满心欢喜后决定以此为突破点反击控方的指控。
第五集一开始控方要求排除血液样本作为证据,显然是狗急跳墙的行为,法官拒绝了这一申请,控方便申请了FBI的介入,这一点看似控方在自寻死路,但是却十分高明。
法庭看重证据的可信度,证据的可信度的重要来源之一是证据提供者的可信度,FBI无疑是美国在犯罪调查界中的最高权威,经由FBI检验并提供的化验证据,是极具可信度的。
FBI提供的化验结果也是SA被判有罪不容忽视的一个因素。
相反,Dean和Jerry希望以此为突破口来说明该试管的血液和T案死者车内留下血液的一致性是县警局的构陷,是无法成立的,理由很简单,他们没有证据来证明县警局的某人对证据动过手脚,尽管紫色试管看上去存在证据可信度上的瑕疵。
这个Denny攻击策略其实很不聪明,它不能削弱甚至消除该证据被法庭采信的可能性,同时增加了自己在法庭中无证据指责县警局构陷SA的潜在风险,在采取这一策略时,如无明显把握,这应该是没有选择的选择,只是Denny策略一直延续到最后的庭审。
这一集中SA的罪名从Brendan被捕后的6项罪名减少到了4项,而事实上只要SA的第一项一级谋杀成立,控方便赢得了胜利。
这个问题不能说是系统漏洞,但是造成了控方与辩方的不对等地位是十分显然的,特别是在证据不足的冤案中,辩方需要逐一证明证据的不合理性以一一击破控方指控的多项罪名,而控方只需要得到其中一项罪名便能够获取胜利,这显然有失公平,但是在程序上没有毛病。
此外,Brendan的弟弟Bobby(应该是Dassey家庭三个孩子中看上去智商最为正常的)在庭审中的表现也回到了第一集体现出的主题背景之一,即Avery家族中成员之间的关系并不和睦,会让SA在庭审中占据十分不利的地位。
这一集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法官在第三者责任审前听证会上判决辩方不能提供除了Brendan以外其他的嫌疑犯,这也就卡死了Dean和Jerry的Denny的辩护策略,他们只能就现有的证据进行分析,而不能提供其他案件受害人和施害嫌疑人的有关线索(受害人的前男友、室友、亲属等等),因此,除非T案中出现了SA在1985-2003年冤案中出现的真正施害人落入法网的情况,SA的冤案很难有转机。
此时,Dean和Jerry在对县警局收集证据的所做所为进行辩论和抱怨,没有实际意义。
这又涉及到系统中另一个没有毛病的漏洞,即警方是否动用群众进行搜查取证?
根据搜查小队的说法,他们是自发的搜索没有警方参与和指导,这就撇清了警方在初次搜查出被害人SUV证据上陷害SA的可能。
BUT,重要的瑕疵在于,搜查小队的关键组成人员包括了可能实施犯罪的前男友、室友和相关亲属,这些高度敏感的人参与其中,很难撇清他们在搜查SUV中篡改证据的可能性,但是法庭在日后的第三者责任听证会上拒绝了提供其他嫌疑犯,审查SA入狱前被人篡改证据的可能性和入狱后为其进行寻找其他凶嫌的可能性都被排除了,SA在T案中的胜诉的希望就这样被前一刀后一刀的卡在了紫色试管证据是否被篡改,以及陪审团对所有案情和证据的可信程度的判断上。
第六集体现出县警局三番五次进入SA的住所搜查到的具有高度可信度瑕疵的证据,其时间跨度长达4-6个月之久,很难让人相信这些证据在法庭上的可采纳概率。
从这集开始,Dean和Jerry在庭审上的表现不禁让人拍案,让证人回答问题高度紧张并直至无言以对。
尽管如此,只要SUV证据具有可信度,并且SUV上的血液证据和紫色试管证据之间不存在关联的问题被FBI证实了这两者之间不存在关联,SA基本上在证据可信度上失去了优势。
Dean和Jerry在这集里面的表现很值得反复观看。
Brendan的继父Scott、弟弟Bobby在这集中出现并做了对SA不利的证词,并为彼此做了不在场证明,这让天朝观众很难想象,这是一家人,哪有一家人回去法庭作证,就会让自己的亲属甚至自己的儿子从未犯过的罪行去佐证并让他们锒铛入狱?
佐证了第一集中Avery家族成员关系不和睦的问题。
Dean和Jerry在这集的末尾决定以县警局的Lenk和Colborn作为栽赃SA的始作俑者为出发点,实际上也是一种几乎绝望的方式,连Dean和Jerry自己都说没有那个律师会迫不及待的想去证明警察制造了冤案,因为这么做给被告带来的风险是不可估量的。
第七集中,Dean和Jerry证明了MANITOWOC县在明确表示推出T案调查后,其成员Lenk和Colborn在T案后续几个月中的关键证据搜集都有参与的情况,这是显著的违规,两位律师希望以这样一种方式消除SUV车钥匙、11个弹壳和弹头等证据的有效性。
但是,话题重回第五集的最后,SA在T案中胜诉的希望不是引起所有人对县警局这几个Bad cop的怀疑,而是关键证据SUV血迹和FBI证词的可信度。
FBI出庭作证了SUV车上的血迹没有EDTA,即SUV血迹并非出自紫色试管。
而此时Dean和Jerry想反证FBI的积极介入有行政程序上的瑕疵和不合理,显然对FBI证据的公信力没有削弱和消除,甚至会增加陪审团对FBI证据的重视,认为这是SA律师团队的狗急跳墙。
这里面存在一个系统上的矛盾,即证据的可信度重要还是陪审团的意见重要?
个人倾向于后者,陪审团12人中的每个人都对证据的可信度有自己的看法,Dean和Jerry希望通过证实Lenk和Colborn在T案取证中的违规操作来证实其证据是没有效果的,但是他们的努力用错了方向,他们没有说服陪审团相信SA没有犯下T案中杀人强奸焚尸的证据和辩护。
从系统公正的角度上讲,证据在客观上的可信度始终是第一位的,证据的来源若有瑕疵理应不被采纳,如上所述,哪怕钥匙、弹壳、弹头的证据都具有瑕疵,SUV和紫色试管的证据都在程序上被认定是坚实有效的,哪怕Dean和Jerry的辩护再精彩,SA依旧是处于不利地位。
从系统中以陪审团意见为判定是否有罪的角度上看,SA在证据上和陪审团影响力上,都已经早早的处于不利地位了。
第八集呈现了控方和辩方的最后的庭审辩论,控方的刻意抹黑和辩方的据理力争都崭露无遗,各路观众在看后必定会在心中有个123。
来自MANITOWOC县的12人陪审团来决定SA是否有罪,其中发生了陪审团成员因家庭因素退出的状况,真实原因有待考察。
根据后续的Dean和Jerry的消息,陪审团在最开始是7人认定无罪,3人认定有罪,2人不表达意见;在一人退出陪审团后,递补一人进入陪审团组成新的12人陪审团,陪审团在第二天提出要重新阅读Bobby的全部证词被法官拒绝,在经历了四天的陪审团合议后,陪审团认定SA一级谋杀成立,毁尸不成立,非法持枪成立。
这一结果让所有相信SA是清白的人心碎,而这个结局又恰恰是可以预料的,从纪录片的一开始,就已经展现出SA在T案中失败的结局的端倪。
基于这一审判结果,系统参与者有责任查清是谁在T案中犯下了毁尸的罪行,本集末尾提出了Brendan即将面临庭审,若Brendan被审判犯有毁尸罪,那么T案便成为了一桩完美的“案件”。
第九集Jerry认为Brendan既然是SA在T案的幌子,那么他应该有可能最后无罪,这是一种很不切实际的想法,系统参与者是不会放过让这个案子变成完美的“案子”的想法。
实际上,Brendan的诉讼相对SA的诉讼更为容易理解,Brendan智商不足,他前后证词不一,在案件中没有显著的物证证明他参与了谋杀、强奸和焚尸,一切都是基于他自己提供的证词。
这集的戏剧性场面在于Brendan的表妹Kayla Avery的当庭翻供,将自己之前对Brendan不利的证词推翻,无法理解这是由于Avery家族的智商问题还是Avery家族内部成员的不和睦问题,导致了一场作伪证的闹剧的出现。
尽管Brendan在这次出庭作证时说了发自内心的真话,依旧挽回不了他最初被引导出的不切实际证词到正的最终的结局,Brendan被自己的证词所害,陪审团决定Brendan作为帮凶一级谋杀成立、作为帮凶毁尸成立、二级性侵成立。
匪夷所思的判决,给SA在T案中画上了一个并非100%完美的句号。
至此,Avery家族彻底分崩离析,SA终身监禁不得提前出狱,Brendan为自己从未做过的罪行付出自己的余生(可能于2048年提前出狱)。
这种判决,对于当事人,都是缺乏公正和说服力的,但是对于整个县和社区而言,他们少了一个具有攻击性的家族生存于他们中间,他们感到安全,哪怕那个杀人毁尸的人依旧存活在他们中间。
Dean和Jerry最后说了句发自肺腑的话,一旦进入到这个系统被认定为是受惩罚的人,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第十集讲了SA在被判有罪后进行了多年的上诉,以及Brendan的新任律师为Brendan脱狱的种种努力。
这一集体现出系统的公派律师的种种的不合职业道德的所作所为,这是需要所有人关注的问题,因为大洋彼岸的生活基准线以下的人群都是无力承担系统程序执行成本的,只能依靠公派律师走完这些程序,可以说,公诉律师是这些人的唯一希望,而在这个系统的运作中,公诉律师恰恰成为了这些人希望的终结者。
从《绝命毒师》衍生剧《Better Call Saul》中,我们可以看出公派律师的另外一种生存状况,他们每次公派案件收益甚少,无法让他们尽职尽责完成委托人的委托,这种矛盾是系统性问题,需要很多人关注。
本集中夹杂了很多花边新闻,如地方检察官Ken Kratz的性骚扰丑闻,但是这对SA案件没有实质影响(不禁想深深吐槽,这不同于本朝的XX区群众举报吸毒嫖娼曝光于强势媒体的做法)。
纪录片以质疑系统失败为开头,以质疑系统失败为结束,SA依旧在等待属于自己的公正判决。
没有完美的系统,所有的系统都有漏洞,需要所有的参与者去弥补,作为结尾,我想表达的是,这部纪录片不单单是体现出系统的失败,更体现出大洋彼岸的人和社会的生活方式,他们的思考和逻辑,他们在系统运作中的作用,SA的悲剧,是整个Avery家族和MANITOWOC县的人综合制造的,他将很难在有生之年回到他并不熟悉的废车场生活中,大多数时间只能活在自己更为熟悉的牢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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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美国有两部轰动一时的纪录片,一部是《纽约灾星》,一部是《制造杀人犯》。
两部真实的纪录片在同一年连续释出,精彩程度击垮所有虚构故事,并且从两个截然不同的角度殊途同归,令观众悲愤绝望。
《纽约灾星》的主角Durst出身地产世家,凭借雄厚的家族资源和财力,从三起血案中全身而退,在纪录片播出时仍逍遥法外,窃取不属于他的自由三十载。
《制造杀人犯》的主角Avery智商70,来自问题家庭,23岁蒙冤入狱。
18年后他重获自由,在和当地警局打官司的第二年,陷入一桩审理过程漏洞百出的凶案,再次入狱至今。
13万人在白宫请愿仍无法干预司法进程,迄今他仍在服刑,为囚三十载。
两年前我的震撼来自于Avery用十八年学到的重要一课:“穷就输了,穷人永远输。
”但得知纪录片《制造杀人犯》第二季即将释出的消息,重新审视这个故事,我有两份新的思考:《制造杀人犯》的两位女导演从05年开始准备这部纪录片,整整十年,也就是世俗理念里女性最宝贵的青春,全部被奉献给了一桩冤案。
她们表示拍这部剧的核心诉求,是向大家展示美国司法体系的失败。
选择这条路的时候,没有人可以承诺她们,这十年的付出必有回报,正义终将到场。
所以如果你在人生的某个分岔路,不妨思索一下,有没有某件事,是对你真真正正有意义的?
哪怕你在十年甚至二十年,都可能无法得到答案。
但我想说的是,你的所谓“青春”,在任何路径,都一定是会被浪费的。
你要选择怎样去浪费它?
另一份启迪来自主角Avery,智商只有70,出生底层的他,在无罪和疑似有罪的案件里,都不肯用认罪,去换取少量自由。
我们无从得到上帝视角,暂且按下有罪与否不谈,真正令人敬佩的点在于,现在,他用少得可怜的智力,在监狱里自学了美国法律。
一个已经用光了所有上诉机会,失去了一半的人生,被苦难击败了的人,仍没有被打倒,并且主动选择成为战士。
你呢?
我始终记得《哈利·波特》里面的一段话:“被拽进角斗场去面对一场殊死搏斗和自己昂首走进去是不同的。
也许有人会说这二者之间并无多少不同,但我知道——这是世界上全部的不同。
”
真相的一侧是冤案。
其实拍摄者有自己的感情带入,但是跟着导演走真的要被气死,第二季也没有好结果,还是不看了,省的生气
描述了一个一手遮天的邪恶警察系统捏死一个美国红脖子,两次,的故事。看完之后觉得再无程序正义,人间正道。还是自己做蝙蝠侠吧。
现在看开有没有罪并不是电视要带给我们的讯息。媒体和体制永远需要人监督质疑并且那怕做错事,也要如实记录全社会留给后人和自己一个救赎。我们之所以是人,正是因为能正视自己不足并加以完善。也正是如此所以要正视自己的错误,原原本本告诉大家,我们的体制,媒体,法制是如何的。错,不怕怕藏着掖着
网飞真是什么题材都摸。最后一集历任律师碰头讨论后续可能性的时候真是太飙泪。我们等着后续。
拍的比《纽约灾星》差多了,拍的太长了,不紧凑。没必要这么多集的
真可谓是囧事百出
不过不想看第二季了
第一集
不要尝试与国家机器对抗
大概从看到他提起他为了寻欢作乐烧死一只猫 没有半点歉疚只是一个劲把责任推到朋友身上 还找借口说自己当时还年轻幼稚能怎么办(后面又说当时已经结婚生子 还为虐猫这事坐牢而错过孩子的出生) 就对这个人的命运失去了兴趣 纪录片本身也啰嗦了 第一集和第二集都在不断的重复着同一个点(第二集没看完就弃了) 现在很多纪录片都利用事件的故事性用像连续剧一样的手法拍 这种商业片缺失了纪录片的本质 对这个事件 看一下wiki的介绍了解一下大致经过对我而言就够了
看了两集半,不想看了,因为得知即使到了第二季也没有个结局。说白了就是一开始一个漫不经心的想收拾一个看不惯的小崽子,没想到翻身了。那…我们都有毛病能行么,就你自己没毛病,那就得干你了!况且要4600万美元,这我们哪儿整去。再说几点:EP2有个秃顶问SA,你就是在什么什么样的条件下杀了她,告诉我,这就是事实——我去**,这不属于诱供么?前三天没找到钥匙,第四天就找到了…反正,就挺新奇。
看了三四集,觉得够了,领会到精神主旨、无奈和抨击就好。
看了故事简介
原本看了第一集有点不以为然 不就是个冤假错案平反的故事?没想到后面峰回路转 环环相扣 有点意思
五星与三星中纠结,作为一个偏向性及其明显的纪录片,应该给检方一些机会,虽然好像就是摆在那里了。
近一周时间看完。如果带着偏见看待事物,那永远找不到真相。希望得到重审机会!
我边拼图边把这个看完了,快出第二部!!!!!!
一部社会意义大于纪录片本身的美剧。仅从片子来讲,体量略长,纪录手法单一,许多地方过于主观,采访对象缺少多样性,对于事件的完整呈现有失偏驳。但通过网飞的播放量和播出之后的网络情愿人数足以说明它的社会价值。
还是太有偏向性了,全都是辩方的角度。而且剪得很乱,逻辑不清,没有条理。无法信服。